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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和幫助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問題,把關注民情、改善民生的措施落到實處,使送溫暖活動經常化、制度化、社會化,現根據省總工會的要求,結合省直機關實際,對開展2010年“金秋助學”活動提出以下意見:
一、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的重要意義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推動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政策體系,整合資源,協助黨和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問題,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送到困難職工的心坎上,讓困難職工及其子女深切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
二、“金秋助學”活動的資助對象和條件
(一)資助對象:必須是2010年度應屆高中畢業,被省內外公辦大學二本以上學校招收錄取的、品學兼優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專科生、夜大、函授、成人高考、民辦院校錄取的學生或自費生、二級學院的學生不在資助范圍內。
(二)資助條件:
1、省直機關的特困職工家庭,尤其是零就業家庭、國企改制特困職工、未參加社保、醫保的特困職工及特困單親職工家庭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雖然超過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但存在家庭成員患大病、殘疾等特殊困難的職工家庭子女;
3、經過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低保職工家庭子女;
4、家庭配偶中有下崗失業人員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
5、遭遇地震、干旱、洪水等重大自然災害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
6、在本單位務工的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
三、申請“金秋助學”資助程序
凡符合條件的特困職工家庭子女(包括特困農民工子女),均由父親或母親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并附學校錄取通知書和繳費標準復印件,填寫《省直機關工會“金秋助學”申請表》,由所在單位工會認真審核把關,對確需資助的對象,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工會公章后,將全部材料(四件)于8月10日前報送省直機關工會。省直機關工會在嚴格審核的基礎上,將對確需資助的困難家庭子女給予適當的一次性資助。
各級工會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廣泛宣傳動員,做好調查摸底,認真組織和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要多渠道籌集助學資金,層層分解落實助學幫扶目標。要結合自身實際,采取一次性資助,或單位和個人與貧困學生結對幫扶、對口幫扶,或按月資助生活費等長期幫扶,或進行各種表彰獎勵等多種形式開展此項活動。經費由各級工會資金中開支,補助條件和標準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