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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1年反腐倡廉建設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我辦牽頭負責“加強對‘三農’工作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和強農惠農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現就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對“三農”工作決策部署執行的監督檢查情況
(一)抓好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全省農村工作會議召開后,2月28日,市委召開常委會,專題聽取了市農辦關于全省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貫徹意見的匯報。當天下午,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農村工作會議,部署“十二五”時期和今年新農村建設。會議規模大、規格高,市委陳鐵雄書記親自作工作報告,市四套班子主要領導和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出席會議,各縣市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市縣兩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各鄉鎮(街道)黨委書記參加會議。會后,結合開展“解放思想、創業創新”大討論活動,市級領導赴各自聯系村蹲點調研,宣講中央“一號文件”和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我辦牽頭,會同市級有關農口部門赴縣市區開展調研指導,督促各地貫徹落實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9個縣市區均及時召開常委會和農村工作會議傳達貫徹省、市會議精神,市縣兩級加強新農村建設的領導和投入力度明顯加大、重點和措施進一步明確、氣氛更加濃厚。
(二)抓好年度“三農”工作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根據省下達給我市的2011年新農村建設工作任務,結合實際,我辦牽頭起草了《2011年各縣市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主要工作任務》和《2011年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主要工作任務》,相應制定對縣市區和市級有關部門的新農村建設工作考核辦法。并于5月11日召開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會議,進一步明確責任,分解落實指標。市委陳鐵雄書記在會上講話,要求各級各部門根據明確的目標任務,層層分解指標,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根據市委、市政府領導意見,由我辦牽頭,每季度召開一次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掌握指標進度,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辦法。截止6月底,省下達考核指標中,按季度統計進度的指標共62個,已有19個指標已完成省定任務;32個指標進度正常,能夠如期完成省定任務;11個指標進度滯后,其中個別指標完成省定任務有一定難度。對指標進度情況,我辦已通報各縣市區和成員單位,并計劃于近期組織赴各地指導檢查,督促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針對滯后指標,落實相應措施,確保完成任務。
(三)抓好新農村建設重點工作的推進實施。一是深化“清潔家園、和諧鄉村”活動。在去年重點抓好“一清一綠一治”的基礎上,今年將活動內容延伸到“兩清兩治一綠”(清理垃圾、河道,治理污水、六亂,綠化村莊)。在明查暗訪的基礎上,市委、市政府連續在椒江、黃巖、路橋召開現場推進會,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職責任務,加大投入力度,推進該項工作。目前全市共有農村專職保潔員1.4萬多人,清掃保潔覆蓋率96%以上,完成河道疏浚整治130公里、污水處理池建設78個、植樹造林3.9萬畝、種植各類苗木585萬株,“三有”機制和村級環衛保潔“五個一”措施更加鞏固和完善。二是加快推進村莊整治建設。省計劃下達后,我市及時分解落實涉及28個鄉鎮223個行政村的“整鄉整鎮整治項目”和涉及190個行政村的“一般整治項目”,啟動了一批中心村培育。目前全市列入計劃的413個待整治村,項目進展情況正常。農房改造建設進展良好,上半年全市共啟動農房改建項目285個,完成農房改造建設12330戶。三是推動現代農業穩步發展。加快建設農業“兩區”,建成糧食生產功能區160個,共20.68萬畝;省級現代農業綜合示范區80個,主導產業示范區15個。“農家樂”持續較快發展,積極組織和支持各地舉辦“賞花·采果”等農事節慶活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上半年,全市農家樂特色村(點)實現營業收入2.58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2%。
二、對強農惠農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情況
隨著各級對“三農”工作的重視,新農村建設的投入不斷加大。據統計,上半年全市“三農”財政預算內投入達56.71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39.22%。專項投入也有明顯增加,如今年市縣兩級安排用于農村環衛保潔資金達到1.12億元,較去年增加4000多萬元。為使各級強農惠農資金補助到位、發揮效益,我辦會同財政、審計及農口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了對新農村建設中各類獎勵、補助、補貼資金的監管。
(一)加強支農惠農政策宣傳。凡是各級出臺的支農惠農政策,都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向社會公開,向農村基層和農民群眾宣傳。如市農業局通過各種渠道宣傳糧食生產直補政策,基本上做到家喻戶曉。省農辦統一編印了涵蓋各類涉農補貼政策的《支農惠農政策摘要》,我辦已免費發放6000多冊。同時,市級各涉農部門繼續按要求推進政務公開,公布涉農項目申報、受理和資金下達流程。通過政策宣傳,既能夠有效防止資金獎勵、項目補助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又讓農民群眾更好地感受到黨和政府對“三農”工作的重視,提高參與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
二是嚴格執行工程項目招投標制度。我辦在實施各類村莊整治建設項目中,嚴格執行工程項目公開招投標制度,要求5萬元以下的項目或工程須在鄉鎮的監督下,由村按照民主決策程序組織招投標,也可委托鄉鎮招投標;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項目或工程須經鄉鎮以上組織招投標程序;5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發包或工程建設,須由縣(市、區)級以上組織招投標。對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的,不得申報項目,不得撥付補助或獎勵資金。
三是推進民主決策和監督機制建設。對村級重大項目建設實行民主決策,要求把民主決策作為項目申報的前置條件,對群眾較為關注或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由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后才能申報、實施。各級農業部門積極指導深化村級財務公開,明確凡屬工程項目招投標、“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糧食生產直補、村級運轉經費補助收入及支出等事項,都要逐筆公開。并組織村監會成員開展民主理財知識培訓,指導村監會定期開展民主理財活動,對村級重大工程建設進行全程監督,讓村監會組織更好地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四是規范財政補助資金發放。對發放給農民個人的各類補貼補助,如60周歲以上老人基礎養老金、糧食生產直補、生態公益林補助等項目,通過補助對象在農村信用社開設的個人帳戶直接發放。對工程性、建設性補助,通過財政渠道逐級下撥,有效地避免了截留、挪用。
五是加強新農村建設資金審計。明確把新農村建設資金列入各級審計部門的審計重點,市級新農村建設專項資金審計已在進行。并加強對補助資金到村后的使用審計,市農業局已明確要求各縣(市、區)農經站把撥付到村的項目資金使用列入年度審計計劃,對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建設項目實行重點專項審計,依法查處侵占、挪用新農村建設資金的違法違紀行為。
下階段,我辦將認真貫徹本次匯報會精神,按照反腐倡廉建設責任分工要求,進一步強化對“三農”工作決策部署執行和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保障新農村建設的全面、快速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