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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制度建設,不斷提高醫療救助服務水平,有效減輕救助對象醫療費用支出負擔,按照省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和市民政局《關于開展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工作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的原則。
(二)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施救、公開便捷、救急救難、及時有效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
二、目標任務
通過實施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基本建立起資金來源穩定、管理運行規范、救助標準統一、救助程序便捷、信息資源共享、救助效果明顯的城鄉一體化醫療救助格局。
三、救助對象
具有我區戶籍,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對象。
四、救助辦法
救助對象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在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保或新農合)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服務設施目錄范圍內,享受醫療費用報銷“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即救助對象的住院醫療費用在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其余個人承擔費用再按50%的比例給予救助。單次救助金額不超過6500元,每人當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30000元。
五、定點醫療機構范圍
為保證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和信息資源共享,實現與區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機構的有序、有效銜接,確定區醫院、區中醫醫院、區婦幼保健醫院、區胥各莊中西醫結合醫院、胥各莊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區計劃生育服務站、區醫院門診部、區婦幼保健院高莊子社區門診部、區濟康醫院和14所鄉鎮衛生院(共23家)為醫療救助“一站式”試點醫療機構。
六、操作程序
(一)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醫療救助操作程序。
1.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登記時,須向醫療機構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本、低保證或“五保”證等有效證件,由醫療機構與區民政局進行信息核實確認(或聯網信息比對)。出院結算時,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報銷后,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救助資金,救助對象只需支付自負費用。定點醫療機構統一將墊付部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單和醫療救助結算單(注明自付金額和應享受救助金額),達到大病保險額度的需提供大病保險報銷單據一幵報區民政局。區民政局進行審批匯總報區財政局,經區財政局審核后與定點醫療機構按季度結算。2.救助對象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需本人先行墊付相關費用。在省、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憑醫療機構出具的補償單,在其他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憑區新農合辦公室核準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院費用補償單(附住院票據和診斷證明復印件,加蓋新農合審核章),達到大病保險額度的需提供大病保險報銷單據一幵報區民政局。區民政局進行審批匯總(附補償單據、低保證或“五保”證復印件)按季度報區財政局,經區財政局審核后撥付區民政局發放。
(二)城鎮低保對象醫療救助操作程序。
1.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登記時,須向醫療機構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醫保卡、低保證等有效證件,由醫療機構與區民政局進行信息核實確認(或聯網信息比對)。出院結算時,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救助資金,救助對象只需支付自負費用。定點醫療機構統一將墊付的醫療救助單(注明自付金額和應享受救助金額)報區民政局。區民政局進行審批匯總報區財政局,經區財政局審核后與定點醫療機構按季度結算。2.救助對象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需本人先行墊付相關費用。出院后,持住院相關材料到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履行報銷手續,然后將區社會保險事業局核準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結算單(附醫院票據和診斷證明復印件,加蓋醫保審核章)和低保證復印件報區民政局辦理醫療救助。3.救助對象達到大病保險報銷額度的,年底由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報銷、保險機構賠付后,到區民政局辦理醫療救助。
七、特殊救助情形
對受救助的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本人同時又屬重點優撫對象或失獨家庭等特殊人員的,按其相應屬別高的醫療救助補償規定執行。
八、不予救助范圍
1.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列入報銷范圍、不予補償的情形。2.非本年度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3.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低保對象。4.不符合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政策規定,以及市、區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不予救助情況。
九、資金的籌集、管理
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資金通過區財政預算安排。區民政局每年年底提出下年度醫療救助用款計劃,經區政府批準后,納入下年度財政預算。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醫療救助資金專戶,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工作由區民政局具體組織實施,區財政局、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單位密切配合。區民政局要嚴把救助對象審核確認關,及時調整“一站式”服務對象的范圍、救助比例,向定點醫療機構準確提供救助對象信息,幵做好資金申報及發放工作。區財政局負責及時籌集、撥付醫療救助資金,探索建立社會救助資金動態增長機制,幵對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區衛生局負責資助救助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具體工作,制定和落實相關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減免政策,對醫療救助“一站式”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監管,配合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醫療救助的銜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助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具體工作,配合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醫療救助的銜接。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區廣播電視臺、《今日》報社等媒體以及各鄉鎮、胥各莊街道及各村(居)委會要積極做好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的宣傳工作,重點宣傳醫療救助的對象范圍、審批程序、救助標準等,提高群眾對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政策的認識程度,使這項惠民政策廣泛知曉、深入人心。
(三)強化責任,嚴肅紀律。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救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執行醫療救助相關規定,積極墊付資金,控制醫療費用,遵守醫規醫德,為救助對象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凡在工作中出現弄虛作假、小病大醫、徇私舞弊等惡劣行為的,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創新機制,完善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各有關單位和定點醫療機構要提高工作效率,積極搭建醫療救助服務平臺,不斷提高救助服務水平。本方案試行期為201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院結算時間為準),如遇上級新的相關政策性規定,按照新政策標準執行。
十一、本方案由區民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