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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委統一部署,縣委第一巡察組于2020年4月15日至6月5日對鎮所轄14個村居開展了巡察,并于7月14日進行了反饋。為全面落實縣委巡察組整改要求,扎實抓好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對于縣委第一巡察組反饋巡察村居的意見,我鎮黨委高度重視,態度端正,照單全收,將整改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來抓。為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成立以黨委書記王少波同志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一辦七局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整改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紀委書記司燚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與縣委巡查組聯系并做好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期間的日常工作。7月25日,鎮召開黨委會研究相關問題的,班子成員主動認領問題,并就問題整改作了表態發言。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將任務分解細化,明確時間節點、責任領導、牽頭部門和責任人,扎實做好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
二、整改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落實縣委、鄉鎮黨委決策部署有偏差,鄉村振興工作開展不扎實,“三大攻堅戰”落實效果欠佳,執行力有待強化。
1.公共空間治理未抓實。
(1)認識不到位。部分村干部在對待公共空間治理上存在畏難怕事、消極應付現象,導致有些零散集體土地未收回,仍在村民手中。如有的村仍有較多魚塘未收回、高松河沿岸公共空間治理仍有潛力可挖;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7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8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9月底
整改措施:1.召開鎮2020年下半年公共空間治理推進會議,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公共空間治理工作的要求;2.對鎮公共空間治理工作不足進行總結,特別是對羅圩的30畝廢棄水塘未收回和渡口村高松河沿岸公共空間治理不徹底情況,進一步統一思想,壓實責任,強化措施,推動落實,對鎮公共空間治理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2)工作方法不得當。不能有效結合農房改善、殘次林地整治、產業結構調整等工作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積極性,不能有效盤活土地資源。個別村2019年公共空間治理工作全縣排名倒數;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生態環境建設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宣傳力度,著力凝聚齊抓共管、共治共享的濃厚氛圍,使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與參與度;
2.加大督查力度。將公共空間治理納入村級目標考核,每個季度舉行村級公共空間治理現場會,各村相互評分、相互學習、相互競爭,做到有獎有懲、獎懲分明。3.針對凌孟村公共空間治理工作全縣排名倒數情況,我鎮轉變工作思路,把公共空間治理與農房改善、產業結構調整等日常工作結合起來,聯通凌孟村特有的水系,統一打造美麗鄉村,確保2020年公共空間治理工作先進。
(3)治理成效未顯現。有些已收回集體土地效益未體現。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進一步對新治理出的資產資源進行統計匯總,鼓勵村居通過集體經營、發包等手段,充分利用資源資產,提高村集體經濟收入;2.充分發揮村民代表會議作用,讓群眾切實參與進來,根據實際情況最大程度發揮公共空間治理成效。
2.安全生產抓而不緊。
(1)對安全生產重視程度不夠。有的村木材加工廠原材料大量堆積在簡易廠房,廠房年久失修,廠房內無消防設施,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有的村存在電動車在生產車間充電情況;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經濟發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強化村居屬地責任,樹立村級安全紅線意識;2.結合網格化治理,落實村級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明確每村不少于2人的安全員;3.排查村范圍內的企業,明確底數,村干部責任到人,幫扶監管企業安全;4.加強業務培訓和提高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意識;5.建立村級安全工作臺帳,第周排查1次,并做到閉環管理。
(2)對安全隱患排查不全面。有的村在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中僅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對其他安全隱患不懂如何排查;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經濟發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駐片、駐村、鎮工業、安監條線和村級安全員聯運機制,每半月開展1次安全檢查活動;2.建立村級安全員培訓制度;3.制定村級安全工作清單,讓經營者、安全員進行落實。
(3)對隱患整改跟進措施不力。2020年5月12日被縣紀委通報批評的幾處安全隱患,至巡察結束仍有個別隱患未整改到位。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經濟發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強化檢查問題、整改問題、驗收問題閉環機制;2.樹立發現問題是前提,整改到位才能銷號理念;3.對5月21日交辦的問題回頭看,整改不到位的,相關責任問責并限期完成。
3.鄉村振興工作開展不扎實。
(1)信訪穩定存隱患,信訪穩控包保責任制未落實,隱患化解穩控不到位;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政法和社會治理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10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鎮信訪反向積分考核辦法》,加強對包保責任人考核力度;2.定期召開信訪會辦會、匯報會、交辦會,壓實責任;3.定期組織鄉村干部到信訪對象戶家中走訪,了解他們所思、所想、所盼,解決他們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消除信訪積案。
(2)殯葬改革有盲區,移風易俗工作有待加強。部分村主要道路兩旁仍有少數墓穴、墓碑存在,個別村居平墳搬遷搞“一陣風”,有的墳頭平了還留有土堆。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民生事務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殯葬改革、移風易俗宣傳引導等工作;2.對鎮村主要道路兩側進行墓穴、墓碑摸排;3.組織人員對墓穴、墓碑進行平遷。
3.人居環境整治成效不明顯。
(1)農村廁所革命不徹底。截止巡察時,仍有個別村旱廁改造僅完成50%,未達序時進度;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旱廁拆除改廁力度。8月初啟動改廁工作;2。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全鎮改廁率按照縣要求不低于95%。
(2)溝渠水體、重點部位環境治理不到位。如有的村屠宰戶產生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形成污水塘,截至巡察時未治理到位;有的村垃圾站點垃圾外溢;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村居黑臭水體、生產生活污水處理力度。2.對照畜禽養殖以及水務部門要求,對所有村居全覆蓋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3.加大巡察力度,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到位。
(3)環境整治工作落后被通報批評。個別村因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落后,被縣通報批評。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根據上級要求,全面啟動逐村駐組查驗工作。2.持續開展鎮人居環境觀摩評比,對落后村居進行通報整改;3.常態開展人居環境暗訪整改工作。對16個村居人居環境工作逐村驗收銷號,確保整改到位。
5.少數村債務風險較大。
(1)未經審批借債。有的村舉債10萬元,既無村民代表大會決議,也無鄉鎮主要領導審批;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強對村居財務監管,確需負債借款的,須經村民代表表決,報鎮備案;2.逐步消化居委會現有債務,并對居委會財務進行嚴格監管,嚴控新增債務。
(2)村級債務較多。如2019年底有的村欠款50余萬元,有的欠款40余萬元。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強對村財務監管,逐步消化現有債務;2.嚴控新增債務,確需負債借款的,由三資辦核實用途,報鎮備案;3.做好過程的監督,防止違規違紀問題發生。
(二)服務群眾作用發揮不明顯,侵害群眾利益行為依然存在
1.為民辦實事成效有差距。低保申請、復核工作不認真。個別村在《縣城鄉低保申請入戶調查表》《低保復核認定表》中情況填寫不細不實。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民生事務局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強對業務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2.加強對低保經辦人員教育管理;3.端正其工作態度、方式方法,實事求是辦理低保等惠民工作、填寫檔案資料。
2.“四風”問題治而未絕,工作作風需轉變。走訪中發現各村(社區)農家書屋全部上鎖,未起到服務群眾作用。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便民服務中心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各村居安排好值班人員,確保功能室正常開放;2.鎮宣傳辦、紀委辦加強對村部檢查抽查,并進行通報。
3.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
(1)違規購煙;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紀委辦、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做好賬目的入口關,不合格票據不允許入賬;2.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處理到位;3.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增強村干部廉潔自律意識,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2)無依據發放津補貼;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紀委辦、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強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宣傳與落實,增強村干部廉潔自律意識;2.嚴格落實村級財務制度,會計委托中心對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逐條檢查經費支出情況,杜絕此類此現象發生。
(3)違規列支招待費。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紀委辦、紀委辦、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嚴格落實村級財務制度,會計委托中心對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逐條檢查經費支出情況;2.對相關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要求約束言行;3對問題單位處理到位,杜絕此類此現象發生。
4.“三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
(1)越權審批非生產經營性支出、核銷資產;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完善審批手續,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2.對已核銷的資產進行核查;3.對相關人員進行財務管理培訓,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2)未用競爭方式發包工程。部分村(社區)土地平整、道路修建、環境整治等建設工程未通過競爭性手段發包,存在廉潔風險,有的工程未進行招投標,有的工程發包直接指定承建人;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對已進行招標等競爭手段發包,但手續不完善的工程材料進行完善;2.對確實未通過競爭手段、未進行招投標的工程,進行核查整改;3.杜絕工程發包直接指定承建人的現象發生。
(3)集體土地廉價發包。部分村(社區)土地發包價格較低,承包期較長,造成集體資源流失。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黨群工作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針對村集體土地出租價格偏低情況,對崔陳村、渡口村、葛莊居委會、燈塔粗、譚壩村、梨園村和羅圩村等村居不合理合同進行清理;2.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提高村居資源資產利用率,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5.違反財經管理制度。
(1)款項發放無收款人簽章。部分村(社區)發放土地租金、集體經濟收入分紅、招工補貼、雜工費等無收款人簽章;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立刻完善相關手續,確保相關款項落到實處;2.要求李莊村、譚壩村、南運河村和其虎居委會嚴格落實財經管理制度,對照制度,查漏補缺。
(2)部分款項支出無附件,支出明細未說明。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立刻完善相關手續,確保相關款項落到實處;2.要求崔陳村、譚壩村、盧塘村、梨園村、羅圩村、吳集村、渡口村和葛莊居委會嚴格落實財經管理制度,對照制度,查漏補缺。
(三)黨支部統攬全村、推進村民自治、強化民主監督能力不足,黨建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基層黨組織建設弱化
1.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未體現。
(1)“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浮于表面。部分村居對標找差、對照黨章黨規找差距、“三個怎么辦”“四個問一問”查擺問題字跡相同、原因剖析高度雷同,部分黨員干部對應知應會基本常識不夠了解,個別黨員干部無學習筆記或存在代抄現象;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認真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制度化、常態化的要求,定期對村居主題教育開展情況抽查檢查、督促整改落實;2.對于存在問題的村居對照問題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實行銷號制度,明確責任人;3.加大對村居干部應知應會知識的測試,定期組織他們進行討論。
(2)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廉政教育治本作用未彰顯。廉政建設責任制未落地落細。各村(社區)黨支部均未研究制定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政教育工作開展不細不實。各村(社區)黨支部沒有充分利用身邊發生的典型案例,警示黨員干部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未達到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的作用;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紀委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進一步落實制度。出臺相關文件,每年村(社區)年初研究一次廉政建設,并細化廉政教育工作方案;2.加強廉政教育。鎮紀委利用會議培訓、微信推送、案例剖析通報、觀看教育視頻等方式對村居干部開展警示教育。各村部每年警示教育不小于2次;3.加大督查力量。鎮紀委加強對村(社區)廉政建設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的村(社區)通報爆光,并納入年終村居評星定級考核。
(3)村支“兩委”班子凝聚力不強。個別村班子成員不團結;牽頭領導:任冉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10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強村干部思想理論素質培訓,訂立學習計劃,定期開展培訓;2.探索建立村后備干部人才庫,拓寬選人用人視野;3.更加注重培養村干部班子隊伍凝聚力,對確實影響隊伍團結、能力不足的人員堅決予以清退。
(4)“一把手”違反末位表態制度。如有的村研究干部任免事項,由支部書記先表態定調。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村支兩委議事規則”,并組織廣大村組干部學習;2.對違反末尾表態的村居談話提醒,限期整改,同時建立長效機制,對違反制度的提醒談話。
2.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陣地管理不到位。
(1)主觀上對意識形態工作認識“一頭霧水”,不愿抓,各村(社區)黨支部均未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專題會議研究,未形成意識形態工作任務清單、責任清單;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群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常態組織對村組干部進行意識形態工作業務培訓;2.村居結合實際,制定意識形態工作方案,形成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每半年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做到有會議記錄;3.制定理論學習方案計劃,組織村委一班人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理論學習,做到有方案計劃,有筆記。
(2)客觀上對抓意識形態工作“束手無策”,不會抓,各村(社區)黨支部對宗教侵蝕群眾思想陣地警惕性不高,抵御宗教和其他非法組織對信仰侵蝕的措施不具體。相關村(社區)對轄區內教堂產權、教職人員、信教人員底數等信息掌握不清,對宗教場所“四進”情況檢查不認真。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群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鎮村組織開展《省宗教事務條例》學習;2.各村居每月開展一次私設聚會點或非法組織排查;3.各村居每月開展一次黨員信教情況排查;4.有宗教場所的5個村居8月1日前開展一次宗教情況排查,同時,每月開展一次“四進”工作;5.加強對村居檢查推進。
3.黨支部領導責任落實不夠。
(1)村民代表大會未定期召開。未制定村規民約,村財務收支、村集體土地使用等重大事項未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決策;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會同各村居完善制定《村規民約》、《村支兩委議事規則》組織學習《村民代表大會制度》;2.定期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提前安排相關議題并征求大家意見;3.建立健全各村小村監事會,著力監督村委會各項工作落實,認真開展村級重大事項討論。
(2)“小村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不到位。未對決策決議執行、“三務”公開、“三資”管理、重大事項等情況進行監督,履職主要通過列席村組干部會議,調解村民矛盾,且工作開展無記錄;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完善建立小村監事會相關制度,充實各村小村監事會成員;2.督促小村監事會規范化管理村級事務,切實保障小村監事會對村務的監督權。
(3)“三務”公開重形式輕實效。個別村“三務”公開工作浮于表面;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鎮村居黨建定期巡查制度》,認真落實監督檢查;2.加強對三務公開審核部門業務培訓力度;3.每月對公開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1)村會計異地委派存在形式主義。各村(社區)委派會計只負責委派村理財及報賬,不參與委派村行政業務工作,其主要工作仍在原村,監督管理形同虛設。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嚴格要求葛莊居委會、其虎居委會、居委會、南運河村、燈塔村、譚壩村、盧塘村、梨園村、凌孟村、羅圩村、吳集村、渡口村、崔陳村和李莊村執行會計異地委派制度,并對其進行有效監管;2.明確會計異地委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規范村級財務,防范財務違規違紀行為發生;3.對異地委派的會計進行工作考核,要求其參與委派村其他業務工作。
4.組織人事制度執行不嚴格。
(1)干部隊伍年齡結構不合理。個別村村干部年齡超60周歲;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10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著力優化村干部隊伍,對超齡人員堅決清退,做好人員安撫工作和保障村務正常運行;2.加大后備干部人才庫的建立,注重從退伍軍人、新村干、致富能人中選配后備干部。
(2)擅自聘用村干部。部分村(社區)干部任用隨意,未經鎮黨委審批;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強對各村干部職數的核定;2.加強對村干部隊伍監管,對違反干部任用的予以嚴肅處理。
(3)違內組織制度。有的村干部在預備黨員期間被確定為支委委員。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定期組織各村對《黨支部工作條例》的學習;2.加強對各村支部委員會選舉的監督把關,對違反組織制度堅決嚴肅處理。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縣委第一巡察組于2020年4月15日至6月5日對鎮所轄14個村居開展了巡察,并于7月14日進行了反饋。為全面落實縣委巡察組整改要求,扎實抓好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對于縣委第一巡察組反饋巡察村居的意見,我鎮黨委高度重視,態度端正,照單全收,將整改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來抓。為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成立以黨委書記王少波同志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一辦七局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整改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紀委書記司燚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與縣委巡查組聯系并做好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期間的日常工作。7月25日,鎮召開黨委會研究相關問題的,班子成員主動認領問題,并就問題整改作了表態發言。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將任務分解細化,明確時間節點、責任領導、牽頭部門和責任人,扎實做好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
二、整改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落實縣委、鄉鎮黨委決策部署有偏差,鄉村振興工作開展不扎實,“三大攻堅戰”落實效果欠佳,執行力有待強化。
1.公共空間治理未抓實。
(1)認識不到位。部分村干部在對待公共空間治理上存在畏難怕事、消極應付現象,導致有些零散集體土地未收回,仍在村民手中。如有的村仍有較多魚塘未收回、高松河沿岸公共空間治理仍有潛力可挖;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7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8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9月底
整改措施:1.召開鎮2020年下半年公共空間治理推進會議,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公共空間治理工作的要求;2.對鎮公共空間治理工作不足進行總結,特別是對羅圩的30畝廢棄水塘未收回和渡口村高松河沿岸公共空間治理不徹底情況,進一步統一思想,壓實責任,強化措施,推動落實,對鎮公共空間治理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2)工作方法不得當。不能有效結合農房改善、殘次林地整治、產業結構調整等工作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積極性,不能有效盤活土地資源。個別村2019年公共空間治理工作全縣排名倒數;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生態環境建設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宣傳力度,著力凝聚齊抓共管、共治共享的濃厚氛圍,使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與參與度;
2.加大督查力度。將公共空間治理納入村級目標考核,每個季度舉行村級公共空間治理現場會,各村相互評分、相互學習、相互競爭,做到有獎有懲、獎懲分明。3.針對凌孟村公共空間治理工作全縣排名倒數情況,我鎮轉變工作思路,把公共空間治理與農房改善、產業結構調整等日常工作結合起來,聯通凌孟村特有的水系,統一打造美麗鄉村,確保2020年公共空間治理工作先進。
(3)治理成效未顯現。有些已收回集體土地效益未體現。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進一步對新治理出的資產資源進行統計匯總,鼓勵村居通過集體經營、發包等手段,充分利用資源資產,提高村集體經濟收入;2.充分發揮村民代表會議作用,讓群眾切實參與進來,根據實際情況最大程度發揮公共空間治理成效。
2.安全生產抓而不緊。
(1)對安全生產重視程度不夠。有的村木材加工廠原材料大量堆積在簡易廠房,廠房年久失修,廠房內無消防設施,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有的村存在電動車在生產車間充電情況;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經濟發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強化村居屬地責任,樹立村級安全紅線意識;2.結合網格化治理,落實村級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明確每村不少于2人的安全員;3.排查村范圍內的企業,明確底數,村干部責任到人,幫扶監管企業安全;4.加強業務培訓和提高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意識;5.建立村級安全工作臺帳,第周排查1次,并做到閉環管理。
(2)對安全隱患排查不全面。有的村在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中僅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對其他安全隱患不懂如何排查;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經濟發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駐片、駐村、鎮工業、安監條線和村級安全員聯運機制,每半月開展1次安全檢查活動;2.建立村級安全員培訓制度;3.制定村級安全工作清單,讓經營者、安全員進行落實。
(3)對隱患整改跟進措施不力。2020年5月12日被縣紀委通報批評的幾處安全隱患,至巡察結束仍有個別隱患未整改到位。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經濟發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強化檢查問題、整改問題、驗收問題閉環機制;2.樹立發現問題是前提,整改到位才能銷號理念;3.對5月21日交辦的問題回頭看,整改不到位的,相關責任問責并限期完成。
3.鄉村振興工作開展不扎實。
(1)信訪穩定存隱患,信訪穩控包保責任制未落實,隱患化解穩控不到位;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政法和社會治理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10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鎮信訪反向積分考核辦法》,加強對包保責任人考核力度;2.定期召開信訪會辦會、匯報會、交辦會,壓實責任;3.定期組織鄉村干部到信訪對象戶家中走訪,了解他們所思、所想、所盼,解決他們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消除信訪積案。
(2)殯葬改革有盲區,移風易俗工作有待加強。部分村主要道路兩旁仍有少數墓穴、墓碑存在,個別村居平墳搬遷搞“一陣風”,有的墳頭平了還留有土堆。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民生事務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殯葬改革、移風易俗宣傳引導等工作;2.對鎮村主要道路兩側進行墓穴、墓碑摸排;3.組織人員對墓穴、墓碑進行平遷。
3.人居環境整治成效不明顯。
(1)農村廁所革命不徹底。截止巡察時,仍有個別村旱廁改造僅完成50%,未達序時進度;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旱廁拆除改廁力度。8月初啟動改廁工作;2。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全鎮改廁率按照縣要求不低于95%。
(2)溝渠水體、重點部位環境治理不到位。如有的村屠宰戶產生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形成污水塘,截至巡察時未治理到位;有的村垃圾站點垃圾外溢;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村居黑臭水體、生產生活污水處理力度。2.對照畜禽養殖以及水務部門要求,對所有村居全覆蓋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3.加大巡察力度,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到位。
(3)環境整治工作落后被通報批評。個別村因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落后,被縣通報批評。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根據上級要求,全面啟動逐村駐組查驗工作。2.持續開展鎮人居環境觀摩評比,對落后村居進行通報整改;3.常態開展人居環境暗訪整改工作。對16個村居人居環境工作逐村驗收銷號,確保整改到位。
5.少數村債務風險較大。
(1)未經審批借債。有的村舉債10萬元,既無村民代表大會決議,也無鄉鎮主要領導審批;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強對村居財務監管,確需負債借款的,須經村民代表表決,報鎮備案;2.逐步消化居委會現有債務,并對居委會財務進行嚴格監管,嚴控新增債務。
(2)村級債務較多。如2019年底有的村欠款50余萬元,有的欠款40余萬元。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強對村財務監管,逐步消化現有債務;2.嚴控新增債務,確需負債借款的,由三資辦核實用途,報鎮備案;3.做好過程的監督,防止違規違紀問題發生。
(二)服務群眾作用發揮不明顯,侵害群眾利益行為依然存在
1.為民辦實事成效有差距。低保申請、復核工作不認真。個別村在《縣城鄉低保申請入戶調查表》《低保復核認定表》中情況填寫不細不實。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民生事務局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強對業務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2.加強對低保經辦人員教育管理;3.端正其工作態度、方式方法,實事求是辦理低保等惠民工作、填寫檔案資料。
2.“四風”問題治而未絕,工作作風需轉變。走訪中發現各村(社區)農家書屋全部上鎖,未起到服務群眾作用。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便民服務中心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各村居安排好值班人員,確保功能室正常開放;2.鎮宣傳辦、紀委辦加強對村部檢查抽查,并進行通報。
3.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
(1)違規購煙;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紀委辦、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做好賬目的入口關,不合格票據不允許入賬;2.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處理到位;3.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增強村干部廉潔自律意識,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2)無依據發放津補貼;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紀委辦、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強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宣傳與落實,增強村干部廉潔自律意識;2.嚴格落實村級財務制度,會計委托中心對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逐條檢查經費支出情況,杜絕此類此現象發生。
(3)違規列支招待費。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紀委辦、紀委辦、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嚴格落實村級財務制度,會計委托中心對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逐條檢查經費支出情況;2.對相關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要求約束言行;3對問題單位處理到位,杜絕此類此現象發生。
4.“三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
(1)越權審批非生產經營性支出、核銷資產;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完善審批手續,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2.對已核銷的資產進行核查;3.對相關人員進行財務管理培訓,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2)未用競爭方式發包工程。部分村(社區)土地平整、道路修建、環境整治等建設工程未通過競爭性手段發包,存在廉潔風險,有的工程未進行招投標,有的工程發包直接指定承建人;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對已進行招標等競爭手段發包,但手續不完善的工程材料進行完善;2.對確實未通過競爭手段、未進行招投標的工程,進行核查整改;3.杜絕工程發包直接指定承建人的現象發生。
(3)集體土地廉價發包。部分村(社區)土地發包價格較低,承包期較長,造成集體資源流失。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黨群工作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針對村集體土地出租價格偏低情況,對崔陳村、渡口村、葛莊居委會、燈塔粗、譚壩村、梨園村和羅圩村等村居不合理合同進行清理;2.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提高村居資源資產利用率,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5.違反財經管理制度。
(1)款項發放無收款人簽章。部分村(社區)發放土地租金、集體經濟收入分紅、招工補貼、雜工費等無收款人簽章;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立刻完善相關手續,確保相關款項落到實處;2.要求李莊村、譚壩村、南運河村和其虎居委會嚴格落實財經管理制度,對照制度,查漏補缺。
(2)部分款項支出無附件,支出明細未說明。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立刻完善相關手續,確保相關款項落到實處;2.要求崔陳村、譚壩村、盧塘村、梨園村、羅圩村、吳集村、渡口村和葛莊居委會嚴格落實財經管理制度,對照制度,查漏補缺。
(三)黨支部統攬全村、推進村民自治、強化民主監督能力不足,黨建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基層黨組織建設弱化
1.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未體現。
(1)“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浮于表面。部分村居對標找差、對照黨章黨規找差距、“三個怎么辦”“四個問一問”查擺問題字跡相同、原因剖析高度雷同,部分黨員干部對應知應會基本常識不夠了解,個別黨員干部無學習筆記或存在代抄現象;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認真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制度化、常態化的要求,定期對村居主題教育開展情況抽查檢查、督促整改落實;2.對于存在問題的村居對照問題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實行銷號制度,明確責任人;3.加大對村居干部應知應會知識的測試,定期組織他們進行討論。
(2)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廉政教育治本作用未彰顯。廉政建設責任制未落地落細。各村(社區)黨支部均未研究制定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政教育工作開展不細不實。各村(社區)黨支部沒有充分利用身邊發生的典型案例,警示黨員干部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未達到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的作用;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紀委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進一步落實制度。出臺相關文件,每年村(社區)年初研究一次廉政建設,并細化廉政教育工作方案;2.加強廉政教育。鎮紀委利用會議培訓、微信推送、案例剖析通報、觀看教育視頻等方式對村居干部開展警示教育。各村部每年警示教育不小于2次;3.加大督查力量。鎮紀委加強對村(社區)廉政建設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的村(社區)通報爆光,并納入年終村居評星定級考核。
(3)村支“兩委”班子凝聚力不強。個別村班子成員不團結;牽頭領導:任冉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10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強村干部思想理論素質培訓,訂立學習計劃,定期開展培訓;2.探索建立村后備干部人才庫,拓寬選人用人視野;3.更加注重培養村干部班子隊伍凝聚力,對確實影響隊伍團結、能力不足的人員堅決予以清退。
(4)“一把手”違反末位表態制度。如有的村研究干部任免事項,由支部書記先表態定調。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村支兩委議事規則”,并組織廣大村組干部學習;2.對違反末尾表態的村居談話提醒,限期整改,同時建立長效機制,對違反制度的提醒談話。
2.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陣地管理不到位。
(1)主觀上對意識形態工作認識“一頭霧水”,不愿抓,各村(社區)黨支部均未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專題會議研究,未形成意識形態工作任務清單、責任清單;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群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常態組織對村組干部進行意識形態工作業務培訓;2.村居結合實際,制定意識形態工作方案,形成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每半年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做到有會議記錄;3.制定理論學習方案計劃,組織村委一班人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理論學習,做到有方案計劃,有筆記。
(2)客觀上對抓意識形態工作“束手無策”,不會抓,各村(社區)黨支部對宗教侵蝕群眾思想陣地警惕性不高,抵御宗教和其他非法組織對信仰侵蝕的措施不具體。相關村(社區)對轄區內教堂產權、教職人員、信教人員底數等信息掌握不清,對宗教場所“四進”情況檢查不認真。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群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鎮村組織開展《省宗教事務條例》學習;2.各村居每月開展一次私設聚會點或非法組織排查;3.各村居每月開展一次黨員信教情況排查;4.有宗教場所的5個村居8月1日前開展一次宗教情況排查,同時,每月開展一次“四進”工作;5.加強對村居檢查推進。
3.黨支部領導責任落實不夠。
(1)村民代表大會未定期召開。未制定村規民約,村財務收支、村集體土地使用等重大事項未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決策;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會同各村居完善制定《村規民約》、《村支兩委議事規則》組織學習《村民代表大會制度》;2.定期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提前安排相關議題并征求大家意見;3.建立健全各村小村監事會,著力監督村委會各項工作落實,認真開展村級重大事項討論。
(2)“小村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不到位。未對決策決議執行、“三務”公開、“三資”管理、重大事項等情況進行監督,履職主要通過列席村組干部會議,調解村民矛盾,且工作開展無記錄;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完善建立小村監事會相關制度,充實各村小村監事會成員;2.督促小村監事會規范化管理村級事務,切實保障小村監事會對村務的監督權。
(3)“三務”公開重形式輕實效。個別村“三務”公開工作浮于表面;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8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9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鎮村居黨建定期巡查制度》,認真落實監督檢查;2.加強對三務公開審核部門業務培訓力度;3.每月對公開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1)村會計異地委派存在形式主義。各村(社區)委派會計只負責委派村理財及報賬,不參與委派村行政業務工作,其主要工作仍在原村,監督管理形同虛設。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農村工作局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嚴格要求葛莊居委會、其虎居委會、居委會、南運河村、燈塔村、譚壩村、盧塘村、梨園村、凌孟村、羅圩村、吳集村、渡口村、崔陳村和李莊村執行會計異地委派制度,并對其進行有效監管;2.明確會計異地委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規范村級財務,防范財務違規違紀行為發生;3.對異地委派的會計進行工作考核,要求其參與委派村其他業務工作。
4.組織人事制度執行不嚴格。
(1)干部隊伍年齡結構不合理。個別村村干部年齡超60周歲;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10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1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著力優化村干部隊伍,對超齡人員堅決清退,做好人員安撫工作和保障村務正常運行;2.加大后備干部人才庫的建立,注重從退伍軍人、新村干、致富能人中選配后備干部。
(2)擅自聘用村干部。部分村(社區)干部任用隨意,未經鎮黨委審批;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強對各村干部職數的核定;2.加強對村干部隊伍監管,對違反干部任用的予以嚴肅處理。
(3)違內組織制度。有的村干部在預備黨員期間被確定為支委委員。
牽頭領導:
牽頭科室:黨建辦
參與部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時限:9月底
取得明顯成效時限:10月底
整改落實到位時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定期組織各村對《黨支部工作條例》的學習;2.加強對各村支部委員會選舉的監督把關,對違反組織制度堅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