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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農民工在春節期間都能拿到工資回家過年,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我市社會穩定,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人社[]號)的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集中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
一、專項行動目的、范圍和內容
檢查目的:確保農民工足額拿到工資,高興回家過年,建立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
檢查范圍: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建筑、礦山、道橋施工企業、加工制造、餐飲服務和其它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曾發生過拖欠工資行為的用人單位。
檢查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工資支付規定和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運行情況;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進展情況;工資保障金制度運行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工資后逃匿的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情況等。
二、專項行動的方法和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階段(年月日至日)。各縣、區市直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規定》等法律、法規,通過發放宣傳資料、送法律上門、設立農民工維權告示牌等形式,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氛圍。
(二)自查階段(年月日至日)。各縣、區要求所轄區域檢查范圍內的用人單位對其年月以來工資支付情況認真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明確具體的整改方案,并將自查情況及整改方案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存在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詳細說明拖欠、克扣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及人員招用來源、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體可行的償還計劃。
(三)執法檢查階段(年月日至年月日)。各縣、區要積極協調勞動、建設、公安、國土、交通、工會等職能部門和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及主管行業部門,針對本區域內存在的問題,按照“先大后小、先重后輕、先急后緩”的原則,從速從快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對一些突出問題,要注意掌控事態,防止擴大,引發不良后果。在此階段,市政府將從有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聯合督查組,集中力量對各縣、區及重點行業主管部門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全市集中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順利實施。督導檢查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四)分析總結階段(年月日至月日)。各縣、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對本區域、本行業專項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梳理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建議,并及時將書面總結報市集中清理拖欠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充分認清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政治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有關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切實組織好專項執法檢查。市政府已經成立了承德市集中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縣區專項行動組織工作。
(二)嚴格標準,明確責任。各縣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把精兵強將充實到第一線,按照組織領導到位、責任分解到位、清欠措施到位的“三到位”原則,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是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各縣、區一把手及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是此次專項行動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積極穩妥地處理好本區域、本行業的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二是落實領導包案督辦制度。對重大拖欠工資案件及矛盾、隱患突出的案件,要實行縣、區級領導和市直部門有關部門領導包案責任制,明確責任到人,明確解決問題期限到日;要發揚“釘子”精神,牢牢盯住問題,把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群體性事件。三是要嚴格落實問責制。對縣、區主管領導及行業主管部門領導,不積極履行職責,工作進展緩慢,以及在此次專項行動中,由于工作人員工作不利,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四是要建立完善各項預防拖欠的長效機制。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邊檢查、邊處理、邊分析、邊總結的思路,針對存在的問題,從預防著眼,從源頭著手,研究制定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和減少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三)加強指揮調度,強化部門合作。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此次專項行動的指揮調度,加強部門間的相互配合,協調和處理好各類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充分履行職責,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大監察執法力度,注意掌握全面情況,及時提出工作建議和對策;建設部門要依法查處拖欠工程款、非法轉包、分包工程案件;公安部門負責調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并涉嫌逃匿的案件,協助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秩序,保證執法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司法部門要為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開辟“綠色通道”,簡化辦案程序,縮短辦案時間,加大執行力度;工會組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過三方協調機制,主動開展工作,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層。信訪部門要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導致的群體性上訪事件當作重點問題來處理,注意把握事態,及時化解矛盾,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工作。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合作,形成整體合力,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嚴厲打擊惡意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及惡意討薪行為。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以各種理由拖欠工資,特別是惡意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一是對存在拖欠工資行為的企業用人單位,要依法責令限期支付,對無故拖欠工資數額較大、時間較長,性質惡劣的企業用人單位,要依法按處罰額度上限處罰,對拒不支付的,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要快速辦理。二是對存在惡意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的,各縣、區要按照省政府《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政〔〕號)的規定,依法責令企業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并對有關人員依法予以制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并列入不守法無誠信的“黑名單”,實施重點監管。三是要依法嚴厲打擊惡意討薪行為。對因討薪嚴重影響公共秩序和造成不良后果的農民工當事人,必要時可以由公安部門采取強制措施,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教育,引導廣大農民工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四是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農民工維權工作,要實行一票否決制,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用人單位,取消企業單位參加各類先進評選資格,已獲得先進稱號和受過表彰的企業,各級主管部門要通過必要的程序予以撤消,并把其列入無誠信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對存在拖欠行為的企業法人代表,取消其參選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資格。
(五)加強宣傳,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對此次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進行報道,適時向社會公布企業嚴重違法行為,增強專項行動的透明度,強化企業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通過積極有效的正面宣傳,引導廣大農民工采取正當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合理合法地解決拖欠工資問題。要進一步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和電子信箱,設專人負責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對來人或來電的農民工舉報、投訴案件,必須嚴格登記,做到舉報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果,確保農民工欠薪案件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六)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從現在起,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堅持和完善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周報制度,各縣、區每周向市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對清理拖欠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案件及疑難案件可適時匯報。
1.各縣、區于年月日前將本縣、區專項檢查工作方案、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報承德市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縣、區于年月日前將用人單位自查階段匯總情況(附件二),報市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各縣、區從年月日開始,每周向市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專項執法檢查階段進展情況(附件三)和發生的典型案例,最后一次于年1月日前上報。
4.各縣、區于年月日前將書面總結報市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