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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社區):
為了全面摸清我鎮項目建設情況,真實準確地反映我鎮鎮域經濟面貌,為實現我鎮創爭目標打下堅實基礎,特制定如下項目建設統計實施方案。
一、項目建設統計調查的范圍
凡在我鎮區域內從2010年1月1日起,新建、改建、擴建、續建的工業項目、農業項目、三產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是這次調查的范圍。
二、項目建設統計調查的主體
鎮統計站組織實施項目建設統計調查,全面指導各村(居、社區)及項目單位的統計業務;對收集的統計調查資料進行分類、歸檔并建立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各單位文書具體負責所轄區域項目建設統計調查任務。項目建設單位統計人員應積極配合,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統計資料。
三、項目建設統計調查的要求
結合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鎮政府將按行政區域劃分對各單位定期開展項目建設統率調查。在每年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分別進行為期一周的統計調查。對當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的項目建設進行全面調查統計。為了突出重點,實行工業園建設項目確定專人負責按月實施統計調查,并及時上報。村(居、社區)實行有項目及時上報與定期調查相結合。
四、項目建設統計調查的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項目建設統計工作的領導,鎮成立了“花崗鎮項目建設統計工作領導組”,鎮長程潭同志任組長,分管副鎮長桂斌同志任副組長,程光陽、賀向東、胡冠宇為成員,各村(居、社區)文書及項目單位統計員為具體責任人。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統計任務,確保做到“不重、不漏、不瞞”。
五、項目建設統計調查的獎懲
為了確保這次項目建設統計工作質量,保證所有調查項目不重、不漏、不瞞,鎮政府將這次項目統計調查工作作為年度評比表彰的重要依據。對在統計調查工作中拒不配合、提供虛假偽造的統計資料的單位或個人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