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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城區道路交通和客運市場秩序管理,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確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城區客運市場秩序整治的通告》和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市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統一方案,分頭處置,化整為零,確保穩定,促進和諧”的原則,各鄉鎮(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通過大力加強宣傳教育,切實做好安撫救助,扎實開展專項整治,使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的難點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以維護和保證城區正常交通秩序,為創建全國文明衛生城市做出貢獻。
二、組織領導
區委、區政府成立區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副區長郭薪任組長,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李明雄,副區長李羅絲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公安分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支隊、區財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交通局、區物價局、區信訪局、區政府法制辦、區維穩辦、區殘聯以及白鹿洞鎮政府、許家洞鎮政府、坳上鎮政府、五里牌鎮政府、崗腳鄉政府、馬頭嶺鄉政府、橋口鎮政府、荷葉坪鄉政府、塘溪鄉政府、太平鄉政府、棲鳳渡鎮政府、良田鎮政府、鄧家塘鄉政府,嶺街道辦事處,南塔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執法行動組、穩控組、安撫救助組四個工作小組。執法行動組由郭薪同志負責,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支隊牽頭,公安、交通、法制、宣傳、財政及相關鄉鎮(街道)等單位參加;穩控組由李明雄同志負責,區維穩辦牽頭,信訪、公安、民政、殘聯及相關鄉鎮(街道)等單位參加;安撫救助組由李羅絲同志負責,區殘聯牽頭,民政、勞動、財政、物價及相關鄉鎮(街道)等單位參加。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由陳志兵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驟
依法取締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6月3日前完成調查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階段:宣傳發動,集中整治,從6月3日起開展城區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著重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活動。
四、工作職責
區委宣傳部職責:
1、負責聯系組織新聞媒體開展全角度跟進式的新聞宣傳,大力宣傳黨委和政府對殘疾人的關心和愛護,宣傳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的目的、意義、方式、步驟、要求、進展和成效,正確引導輿論,取得廣大市民的理解,為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工作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2、負責在發生重大事件時,及進啟動新聞應急機制,正確引導輿論。
公安分局職責:
1、負責做好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對無牌無證非法營運的殘疾人車輛予以扣留。
2、負責維護集中整治執法現場秩序,防止殘疾人及其親屬搶車,將被扣留的車輛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停放場所。
3、制定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及時掌握情報信息,對因取締工作而串聯、聚眾、集體上訪、鬧事的骨干分子、重點對象和組織者,要安排專人包干負責、重點管控,對其觸犯法律法規的,一律依法嚴處。
4、負責對妨礙依法取締工作的不法行為進行打擊,當好執法部門工作的堅強后盾。
區交通局職責:
1、負責安排交通運政人員,積極配合做好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集中整治。
2、負責安排專用貨車,將被扣留的車輛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停放點。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支隊職責:
1、負責做好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集中整治工作,對有牌有證非法營運的殘疾人車輛依法扣留。
2、負責維護集中整治執法現場秩序,防止殘疾人及其親屬搶車,協助專用貨車離開現場,將被扣留的車輛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停放點。
區財政局職責:
1、負責對扣留的殘疾人機動營運車進行集中處理,落實專項經費。
2、協同物價部門對回購車輛價格進行評估議定。
區政府法制辦職責:
負責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起草、審核集中整頓的相關文件。
區信訪局職責:
1、負責接待和協調各部門、相關鄉鎮(街道)妥善處理因依法取締工作而引發的殘疾人到省、市兩級黨委、政府的上訪。
2、對于因依法取締工作而引起的上訪人員,要積極宣傳政府《通告》精神,做好疏導工作,對確需安撫救助而未得到安撫救助的,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撫救助工作,力爭使上訪人息訪息訴。
區維穩辦職責:
1、及時掌握情報信息并向相關鄉鎮(街道)予以通報,指導鄉鎮(街道)妥善化解因依法取締工作而引發的不穩定因素。
2、當被查扣殘疾人機動車的殘疾人赴省、市集體上訪或鬧事時,與區信訪局密切配合,做好疏導化解工作。當群體事件發生時,協調區內各方力量,依法做好處置工作。
區民政局職責:
1、負責摸清傷殘退伍軍人從事非法營運的基本情況和底數。
2、核實符合條件但未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殘疾人,將其納入低保范圍。
3、做好整治行動中對被暫扣車輛殘疾人的勸離工作。
4、對在市中心城區從事非法營運的殘疾人,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救助勸返工作。
區殘聯職責:
1、負責摸清全區殘疾人從事非法營運的基本情況和底數。
2、做好殘疾人的推薦就業和困難補助工作。
3、積極參與集中整治行動,安排專人與民政等部門一起做好整治行動中被暫扣車輛殘疾人的勸離現場工作。
4、負責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殘疾人思想勸導工作。
區勞動保障局職責:
負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省殘疾人扶助辦法》有關規定,拿出一定比例的公益性崗位,妥善安置有就業愿望且符合就業條件的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只限1人)就業。
區物價局職責:
協同財政部門對回購車輛價格進行評估議定。
鄉鎮(街道)職責: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和“安撫救助與整治取締結合”的要求,全面負責對本轄區內從事非法營運殘疾人的安撫救助工作以及取締工作中的組織協調工作。
2、要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相應領導小組,明確專門的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專門力量,形成合力,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
3、切實做好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的宣傳教育、安撫救助等工作。將《通告》的宣傳資料發放到從事非法營運的殘疾人手中,并由其簽收,教育其自覺放棄非法營運。不僅要向殘疾人宣傳,還要教育群眾,確保宣傳發動面達到100%,使殘疾人和廣大群眾正確理解依法依規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工作。
4、積極做好被查扣車輛對象的安撫救助工作,切實幫助被查扣車輛的殘疾人解決具體困難。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被查扣車輛的處置工作。
5、明確一名領導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執法行動小組,開展統一的集中整治行動,做到發現一臺、扣留一臺。
6、負責接待處理本轄區內因取締工作而引起的殘疾人上訪鬧事等。
五、救助安撫措施
(一)車輛回購。對殘疾人機動車區別情況,分類處置。在《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城區客運市場秩序整治的通告》布之前(2008年3月28日前)購買的殘疾人機動車,由區政府合理評估后出資回購;之后購買的殘疾人機動車一律不予回購,并堅決禁止其非法營運。具體車輛回購方案另行制定。
(二)落實低保。由區民政局、區殘聯組織對轄區內殘疾人車主家庭城鄉低保情況進行摸底。根據《省殘疾人扶助辦法》有關規定,優先解決其城鄉低保問題。
(三)推薦就業。由殘疾人戶籍所在地政府負責推薦殘疾人車主或其家庭成員到福利企業就業,或到街道社區從事保潔、保綠等公益性工作。安排就業的殘疾人工資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困難救助。由區民政、區殘聯負責對殘疾人車主家庭進行走訪慰問,對殘疾人家庭在就醫、住房等方面的特殊困難,要依據有關政策予以特別救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敏感性很強的工作,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集中整治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抓實。要按照區里的統一部署,做到“政策上統一,行動上同步”,切實做好本轄區內依法取締殘疾人機動車非法營運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認真履行職責,在區政府的統一組織下,分工負責,相互配合,上下聯動,綜合治理,確保整治效果。
(三)依法行政,嚴格問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法行政,認真落實救助安撫政策,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切實加大對各類非法營運查處力度,堅持依法取締各類非法營運。嚴格實行問責制和整治工作例會制。在整治期間的每個周五,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召開工作例會,研究部署整治工作。辦公室要加強督查,對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顯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進行行政問責。
(四)強化調度,暢通信息。區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協調力度,及時調度整治情況。加強信息溝通,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