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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4號令)、《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省、州國土資源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及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指示,以“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為原則,結合我縣地質災害分布規律、形成特點、主要誘因及危險程度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全縣地質災害現狀
(一)地質災害分布特征縣地處西部高山峽谷區,境內山高坡陡,峽谷深切,地勢險峻,地層復雜,地質構造發育,降雨集中,屬地質災害易發、高發地區,是我省乃至全國地質災害重點縣之一。地質災害涉及全縣15個鄉鎮181個行政村,具有點多、面廣、災種齊全、規模大、爆發頻率高和治理難度大等特點。為此,國家、省、州國土資源部門高度重視我縣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省地質環境監測站和成礦所分別于2003年、2005年前后兩次對我縣地質災害隱患進行了全方位的調查與區劃工作。2014年“11.22”康定地震后,我縣邀請專家對本縣地質災害情況進行了詳細補充區劃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全縣共有地災隱患點為731處,受威脅人口達41000多人。
(二)地質災害危害近年來,我縣地質災害頻發,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并嚴重威脅到廣大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2014年,全縣共發生較大規模的地質災害25起(其中崩塌11起,滑坡5起,泥石流9起),小規模地質災害176起。由于應急體系建立完善,監測預警和撤離避讓及時,我縣成功實現章谷鎮磨子溝村老黨校堡堡滑坡、索斷橋危巖崩塌、東谷鄉二卡子泥石流、半扇門鄉火龍溝泥石流6起重大地質災害臨災或提前避險,成功避險2700余人,避免了重大人員傷亡。特別是東谷鄉“8.9”特大泥石流發生前及時準確判斷險情,果斷組織1521人迅速撤離,成功實現直接受威脅的651人無一人傷亡。受到中央、省、州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的充分肯定,贏得了老百姓的贊賞。
二、2015年氣象氣候趨勢預測及對策建議
(一)氣候總趨勢預計年平均氣溫正常。其中,今年冬季正常;明年春季正常;夏季正常略偏低;秋季正常略偏高。年總降水量正常。其中,今年冬季偏少,明年春季偏多,夏季正常,秋季偏少,今冬明春林區和草原高火險天氣頻繁。明年春季有春旱,盛夏有伏旱,雨季始終期正常,汛期有洪澇。初夏及初秋有連陰雨。另外,5~9月冰雹、雷電及短時強降水天氣頻繁。
(二)主要災害性天氣趨勢預測1.高火險天氣:12月中旬和下旬、1月上旬和下旬、2月前半月、3月上旬、4月上旬后期~中旬前期林區和草原,分別有易著火、蔓延的高火險天氣出現。2.干旱:春季(3~4月)有輕~中度春旱;盛夏(7~8月)有輕度伏旱。春旱接近常年,較2013年偏輕;伏旱較常年和2013年略偏重。3.雨季開始期:在5月下旬,與多年平均開始期相比較正常。4.暴雨洪澇:汛期暴雨、洪澇總次數較常年略偏多,與2013年接近。有重澇。6月中旬、6月下旬、7月上旬、9月下旬分別有較明顯的暴雨、洪澇天氣過程出現。5.初夏及初秋連陰雨:5月下旬、6月中旬~下旬,8月下旬及9月下旬分別有連陰雨。6.雨季結束期:在9月下旬~10月上旬,與多年平均結束期相比較正常。
三、對策建議
1.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形勢嚴峻,建議有關部門提前安排部署好防火滅火工作,在“防”字上狠下功夫,盡力避免森林草原火災發生。
2.牧區及畜牧部門要備足牧民防寒保暖物資及牲畜越冬度春的飼料和防治疫病的藥物,嚴防可能出現的雪災、凍害。
3.交通運輸部門及相關從業人員冬春季要注意預防降雪、道路積雪和結冰,夏季要防范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
4.汛期以暴雨、洪澇及短時強降水為主的災害性天氣易引發山洪、泥石流、塌方及滑坡等災害,且此類災害局地性和突發性都很強,防御難度很大,建議一定要將此作為重點加以防范,同時要充分應用近年來的成功經驗,確保公眾生命財產安全。5.2014年干旱、冰雹、雷暴和霜凍也時有發生,建議采取人工增雨抗旱、人工防雹消雹和科學的防雷電、防霜凍技術,最大限度減輕其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和危害。
四、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一)重點防范時期我縣地質災害的發生受降雨的影響十分明顯,除一些小規模的崩塌和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發生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時間分布規律不明顯外,地質災害大多發生在汛期(5~10月)。每年汛期當降雨時間較長并伴有連續大暴雨時,各類地質災害發生概率較大,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發生率明顯增大,并表現出較強的同發性和滯后性。因此全縣地質災害的防范以汛期(5~10月)作為重點防范期。
(二)重點防范區域水電開發區、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和礦山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防范區域。
(三)重點防范對象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各鄉鎮,特別是學校、醫院、廠礦、企業等人口集中地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
(四)重點防范災種泥石流、崩塌等突發性強、成災快、防范難度大、危害性大的災種。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成立機構,高度重視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機構和領導是關鍵。為更好地進行地質災害防治,明確防治責任,確保領導有力,特成立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縣級各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和完善行政“一把手”負責制和重要地質災害專人負責制,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在人員、設備等方面給予保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預算,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本地質災害防御預案,將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監測、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具體負責人。各部門和各鄉鎮要進一步細化預案,完善“兩卡”發放。
(三)加強宣傳,健全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大力宣傳普及地質災害識別、監測、預報和避讓知識,增強群眾防災、減災、救災意識和全社會防御地質災害的主動性、自覺性。健全縣、鄉(鎮)、村、組、監測人五級群測群防體系,確保汛期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及時,監測方法得當,組織避險措施得力,險情信息反饋及時。
(四)完善制度,增強應急反映能力進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險情巡視制和災情速報制。各鄉鎮、各部門、企業要落實主要領導帶班,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地的單位、鄉(鎮)、村社要安排專人值班,對危險點要設立警示標志,切實加強監測,特別是危及到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時,要及時做好人員疏散和財產轉移。
(五)嚴格實行汛期值班制汛期值班從4月15開始,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辦與縣防汛辦實行汛期聯合值班制,總帶班領導為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龍德育。聯合值班充分利用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和省、州、縣氣象臺開展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成果,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信息等工作。
(六)落實措施,杜絕人為誘發地質災害凡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嚴禁進行采礦、伐木、采石、取土等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堅持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加大對人為誘發地質災害行為的處罰力度。積極開展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制止一切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行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七)配合協作,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國土資源、氣象、水利、救災、交通等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職責,切實做好本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并密切配合,通力協作,互通情報,及時掌握雨情、水情、災情。要加強地質災害治理,根據災情規模、類型、性質、穩定狀況及危險程度作好防治工程設計,搞好排水、支檔、排導、清淤工程治理,確保安全渡汛。
六、工作職責
我縣地質災害防治點多、面廣、戰線長,各相關部門要在上級防災指揮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按照縣防災工作的實際、部門工作職責和中央、省、州關于對防災搶險工作的要求,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及時對地質災害險情進行預報預警,對地質災害災情有效處置,確保防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本預案對各部門工作職責明確如下:
(一)縣級聯系鄉領導及聯系單位職責聯系鄉領導及聯系單位必須在汛期前督促聯系鄉鎮,做好預案編制、兩卡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汛期值班等有關工作;在災情發生后,要指導鄉鎮做好應急搶險和災后重建等工作。
(二)縣級機關職責縣委宣傳部:把握搶險救災應急宣傳工作導向;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宣傳部門做好有關宣傳工作。政府辦:加強領導,負責協調各單位,組織搶險救災,后勤保障工作等。水電開發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水電開發企業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督促和落實。發改局和安監局:重點做好工業企業、礦山開采等生產活動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教育局:重點做好學校及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公安局:及時組織力量,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做好災區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的穩定。民政局:積極組織、檢查、監督各類救災物資的到位、使用情況,一旦發生災情,立即趕赴災區調查,上報災情,并及時組織救災,管理分配救災款物,監督使用,確保災區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穩定。國土局:加強全縣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編制,檢查、督促各鄉鎮對防災預案、防災責任人及監測責任人的落實情況;協同各相關單位,共同進行地質災害防治;負責收集地質災害相關資料,如發生險情,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并組織搶險救災。住建局:重點做好市政設施及周邊地質安全隱患防治工作。交通局:重點做好公路沿線及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汛期應做好交通要道的監測,出現險情及時通報,同時主動全力搶護,確保公路安全暢通,對防汛搶險物資要優先搶運不得延誤,水毀公路要采取措施盡快修復。水務局:重點做好河道、水利設施及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和因洪水引發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對影響行洪安全的河道進行清障,加強對水毀工程的修復;因地質災害堵塞河道,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排洪搶險,防止洪水災情的出現。農牧科技局:若出現災情,及時統計土地損失情況,加強災后重建,組織種子、農藥等農業生產物資,盡快恢復災區農業生產。林業局:按國家有關政策,做好森林資源的保護,防止濫砍濫伐,加強退耕還林的檢查。加強災后自然生態環境的建設和保護,恢復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衛計局:成立醫療救治小分隊,充分儲備必備藥品,一旦發生災情,應立即趕赴現場救治受災群眾,并做必要的災區防疫工作。扶貧移民局:要重點做好移民遷建區、移民遷建設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氣象局:加強雨情監測,及時分析,預測中長期天氣發展趨勢,做好中、長期氣象預測預報,及時提供暴雨、較大強度的持續降雨資料,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科學依據。人武部和武警中隊:做好各類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一旦出現險情、災情,要按照防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充分發揮抗災搶險的主力軍作用。各部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雙向互動機制,重要信息、突發事件要及時通報,快速反應,實現防災信息與部門工作間的充分銜接,以確保防災效益最大化。
(三)工程建設項目業主及施工單位職責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從事各類生產和建設活動,應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誘發地質災害。對易發區內的建設工程活動,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確保不因人為因素誘發地質災害。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應禁止開采、伐木、削坡、取石、取土、堆放渣石等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在危險區邊界應設立警示標記。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必須將棄渣、棄土、棄石及時清運,不得隨意沿溝沿坡堆放,避免人為誘發地質災害。因工程建設或礦山開采等誘發的地質災害,實行“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
(四)各鄉鎮職責1.落實監測責任人加強預警預報各鄉鎮對本轄區內地質災害要劃分出危險區、較危險區、較穩定區,圈出重點危險區和重要地質災害區,在汛期對本鄉(鎮)危險區、較危險區進行重點監測,對轄區內所有災害點進行監測,設立監測點,落實專人負責,并簽定監測責任書落實責任。各鄉(鎮)黨委政府“一把手”,尤其是包村干部要掌握地質災害點的分布、類型、規模、活動周期、成因及主要誘發因素,并對其活動趨勢、危險程度做出初步評價、預測,監測人員應做好汛期地質災害的監測記錄,定期向鄉(鎮)政府匯報,發現險情應及時向上級匯報。鄉(鎮)政府在收到天氣預報信息時,應及時傳達到各災害點,做好防災準備。2.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落實責任堅決落實地質災害防災的各項制度。認真落實了汛期值班、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應急調查等地質災害防災制度。汛期,鄉(鎮)、村、組、監測人四級均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要保持24小時暢通,確保防災指令和災情信息及時上傳下達。3.加強宣傳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各鄉(鎮)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常識的宣傳,結合地質災害宣傳月,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的普及宣傳,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地質災害防災、識災、避災的廣泛宣傳,提高全民對地質環境的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防災、救災、減災能力,切實落實報警、搶險人員和受災人員的疏散工作。進一步落實預警信號及撤離路線,將預警信號、搶險措施、避險疏散路線等地質災害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要讓村民明白卡內基本內容,確保避險疏散措施及路線簡便可行,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基本保障,變被動救災為主動防災。若出現險情,應及時向上級反映,請求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技術指導,確定地質災害險情發展趨勢及危害性,提出針對性的防治建議,更好地進行地質災害防治。4.完善機構組織做好搶險救援安置當前全縣各鄉(鎮)、村及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和健全防災機構、組織建立應急搶險隊伍,隨時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做到來之能戰,戰之能勝;我縣地質災害嚴重,一旦發生大規模地質災害,安置工作難度極大,各鄉(鎮)可視其具體情況,在民政部門的協助下共同做好災民的轉移安置工作。
七、責任追究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縣委、縣政府將進一步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追究力度。各鄉(鎮)及相關單位、部門如果出現以下行為,將嚴格追究責任:
(一)“漏測漏報”、責任人員不落實、險情或災情出現后反應不迅速等玩忽職守,工作不得力的;
(二)未按照規定和時限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御預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縣年度地質災害防御預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履行有關義務的;
(三)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或者擅自地質災害預報的;
(四)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瀆職行為的;
(五)縣級聯系領導和聯系單位在地質災害發生前和發生后督促和協調指導不力,造成危害的??h委、縣政府將組織有關單位對全縣汛期地質災害防御情況進行巡查檢查,并對值班制度落實、地質災害防治開展等情況進行適時通報。
八、預案的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