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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確保電力能源供應,推動全縣電力工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行為,保護電力設施安全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調動電力、經發、公安等相關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行動起來,堅決同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行為作斗爭,確保我縣電力設施安全和輸電線路暢通,為構建和諧創造良好的供用電環境。
二、目標任務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把保護電力設施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總體規劃;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深入扎實地開展保護電力設施活動,認真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項措施;積極組織開展專職和群眾性巡護電力設施工作,嚴防本區域內電力設施被盜、破壞案件和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問題發生,有效遏制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案件的發生,確保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為縣域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生活創造良好的供電環境。
三、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經發局、公安局、安監局、住建局、國土資源局、交通局、統計局、物價局、信訪局、工商局、林業局、廣電中心、供電分公司及各鎮(辦)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供電分公司。各鎮(辦)都要成立相應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機構,并扎實開展工作,確保全縣保護電力設施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保護電力設施工作的工作機制。各鎮(辦)和保護電力設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開展保護電力設施工作,并加強對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必須緊密配合,協同作戰,嚴防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案件的發生。進一步強化偵查措施,對破壞、盜竊電力設施的案件快偵快破,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加強對保護電力設施安全防范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時排查和整治不安全因素;依法取締非法收購電力設備的站點,凈化電力設施經營市場;切實加強電力企業治安保衛機構建設,協助公安機關大力查處、打擊各類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案件。對于嚴重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案件,司法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以起到震懾犯罪作用。
(二)強化電力設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進一步完善保護電力設施網絡建設,確保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大力開展企地共建和創安活動,認真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加大對保護電力設施安全的投入,提高技術防范能力和水平;積極組織開展群眾護線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本區域內發生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案件。
(三)把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犯罪列入嚴打整治。斗爭的重要內容和長期任務,常抓不懈。切實總結經驗,加強工作調研,把握斗爭規律,分析犯罪分子的作案特點,凡是電力設施盜竊破壞嚴重的區域,要適時開展專項打擊活動,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遏制違法犯罪活動的蔓延。進一步加強對廢舊金屬收購站點管理檢查,堵塞銷贓渠道。
五、職責分工
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廣,需要各鎮(辦)、各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要各司其職、加強協作。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防止反彈,依法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
各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屬地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組織沿線人民群眾保護電力設施,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分析、檢查本轄區電力設施保護情況,配合司法機關查處非法破壞電力設施的案件,對沿線群眾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有關電力規程的宣傳教育工作,調解和處理專業護線員以及變電站因工作等原因與當地村民發生的矛盾和糾紛。
經發局負責把握好規劃的銜接,配合供電部門做好全縣中長期電網發展規劃編制工作,不僅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要相互結合,專項規劃之間特別是電網發展規劃與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也必須有機統一,形成層次分明、功能清晰、相互配合的規劃體系,發揮綜合效應。
公安局負責依法偵破各類破壞、盜竊電力設施案件。加強對易爆物品的管理監督。加強對廢舊物資收購行業的監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頓物資回收、廢品收購站點,堅決依法取締未經批準設立的非法收購點,依法查處違法、違章超范圍經營的收購點。加大對縣域發生的危害性大、影響惡劣的盜竊、破壞電力設施重點案件的偵查力度,對破壞、盜竊電力設施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公開處理。公布涉電違法犯罪的舉報電話,實施群防群治。
住建局負責把好規劃審批和執行關。編制城鄉規劃要結合電網發展規劃,預留輸變電設施的通道走廊和安全保護區域;新建和擴建項目,凡涉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必須征求當地電力安全管理部門和電力企業的意見。會同供電、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違反電力法律法規的建設項目。
國土資源局負責審查辦理電力設施通道和保護區域土地征(占)用手續以及涉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用地手續;依法查處侵占電力建設用地的違法行為,并將結果報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林業局負責會同電力企業做好電力設施通道、保護區域內樹木修剪、砍伐的協調工作。對影響電力設施安全運行,需要砍伐的林木,依法及時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辦理下發采伐許可通知。同時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內有關林木地征占和涉及電力設施安全建房使用林地的審批工作,并將辦理結果報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嚴格審批新建廢舊物資收購站點,核定經營范圍,確定主體資格。依法對非法收購、出售電力設施專用器材的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罰,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監局負責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開展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工作,監督各鎮(辦)、相關部門、單位履行各自職責。
供電分公司負責組織所屬部門建立和完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網絡,加大資金投入,落實人防技防措施,完善預警機制和應急處置預案,做好電力設施安全防范工作,加強備用電力設施的安全管理,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盜竊、破壞電力設施和偷盜電能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維護電力網設施安全的獎勵制度。在破壞、盜竊電力設施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后,要盡快修復損毀的電力設施和線路,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
交通局負責按照有關電力設施保護的法律法規,在規劃、鄉、村公路項目時,注意避開電力線路保護區,不能危及電力線路的安全。對確因建設需要,需要遷移電力設施的,應按照《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條例》相關規定,與電力管理部門和供電企業聯系,協調解決。
文體廣電局負責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進行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宣傳,開辟專欄或專題對全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做得好的先進事跡進行宣傳報道,同時對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其它相關部門,負責在法律、法規和規定的職責范圍內,認真履行職責,依法保護電力設施。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電力設施保護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各級鎮(辦)、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把保護電力設施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保護電力設施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建立相應的工作目標責任制,進一步調動工作積極性。
(二)加強任務落實。各鎮(辦)和供電管理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具體的實施辦法,明確目標任務,確定工作重點、制定長期和階段性工作計劃及具體實施步驟,分步實施,逐步推進。確保我縣保護電力設施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加強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宣傳車、通告、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電力設施的重要性、危險性和保護電力設施安全的法律法規,并結合危害和破壞電力設施的典型案例,加強對人民群眾進行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教育,要將中小學校作為保護電力設施宣傳的重要陣地,通過組織和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安全用電、科學護電的自覺性,營造保護電力網設施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確保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取得實效,切實保障電力安全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