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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迅速貫徹落實國家人口計生委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全省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全市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母嬰保健法》和《國家計生委、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決定》,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嚴厲打擊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堅決遏制出生人口中性別比升高的勢頭,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趨向平衡,為全鎮經濟社會科學跨越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促進禁止“兩非”行為相關法律法規更加深入人心,相關部門責任、區域協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各項監管制度進一步規范和落實,重點管理單位綜合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兩非”行為得到清理和依法處理,長效治理工作機制得到健全,從而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
三、工作重點
(一)開展專項行動。我鎮采取自查自糾與明查暗訪相結合,對人口計生服務機構、各類醫療保健和終止妊娠藥品銷售、使用單位進行清理整治行動。重點對象是:
1、未落實B超和流引產準入制、責任制、出生實名登記制、責任過錯追究制的醫療衛生、婦幼保健和人口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及其人員;
2、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或非法購置、使用B超及染色體檢測等設備未備案,無證擅自開展B超、流引產執業項目的民營醫院、個體診所及個人;
3、溺、棄女嬰責任人;
4、組織、介紹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
5、符合法定條件妊娠14周以上的婦女,擅自實行終止妊娠手術或者自報新生兒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證明的;
6、非法銷售、使用終止妊娠藥品的單位和個人。
(二)明確重點單位。這次專項行動檢查的重點單位是:
全鎮的個體診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藥品批發零售企業、藥店等;
(三)實行專項考核。專項行動其間,鎮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重點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對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不力,工作效果較差的,責令說明原因,限期整改。專項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年度綜合獎的依據之一。
四、工作步驟
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共分五個階段進行。具體工作安排和要求是:
(一)全面部署階段(2014年9月底之前)
1、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全國、全省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成立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長馬志剛,副組長周萍、陳余民,成員由計生、衛生、司法、綜治辦、婦聯、民政、工商、公安、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鎮計生辦,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2、充分運用廣播及宣傳陣地,集中宣傳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母嬰保健法》,國家人口計生委等4部委和省人大“兩禁止”規定;宣傳保持性別平衡的重要性和“兩非”行為的危害性;宣傳自覺抵制“兩非”行為的典型事跡;曝光“兩非”典型案件,通報有關機構和人員受到處罰的情況,形成強大的輿論聲勢,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依法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3、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建立有獎舉報制度。通過在戶外張貼通告等形式,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監督和舉報“兩非”行為。舉報信箱設在鎮計生辦大門及兩個社區辦公點,由計生辦派專人負責舉服受理工作,如舉報情況屬實,除按省、市規定予以獎勵外,鎮政府還將安排資金另行獎勵。
4、舉辦B超、婦產從業人員、藥品零售單位負責人、人口計生醫技人員培訓班,集中學習“兩禁止”等法律法規,交流執行“兩禁止”規定情況,進行職業道德警示教育,逐人撰寫履職情況報告,逐一簽訂拒絕“兩非”行為承諾書。
(二)集中自查階段(2014年10月份)
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計生、衛生、派出所等部門組織開展專項行動自查整治工作。
1、自查內容。(1)調查核實2008年以來出生人口及性別比個案信息,人口計生、衛生、公安3部門出生人數及性別比誤差數和原因。(2)調查登記全鎮各計生服務機構、醫療保健機構、民營醫院、個性診所、藥品批發及零售企業、藥店等B超準入、流引產準入、設備數量和質量、藥品數量和使用等情況,重新逐項登記造冊,建立檔案,統一管理,實行全程監控。
2、自點。衛生、人口計生部門對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有關制度執行情況;各類醫療保健、人口計生服務機構落實憑證、定點引流產手術情況;終止妊娠藥品銷售、使用單位落實規章制度情況;相關部門落實出生、引產、死產嬰兒統計報告、登記規定情況;各類醫療保健、人口計生服務機構落實B超管理、孕情檢查報告制度情況;人口計生、衛生、公安、藥監、婦聯等部門聯合查處“兩非”案件情況以及建立信息共享、目標責任考評等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情況。
3、自查要求。由鎮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國家、省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小組辦公室有關要求制定目錄和表格且形成報告中,并于2014年10月底報送市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小組辦公室。
(三)聯合督查階段(2014年11月)
鎮領導小組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聯合督查組。督點為:
1、明查。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領導重視、相關部門職責落實情況;部門(區域)協作、信息共享、目標責任考評等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和落實情況;各類醫療保健、人口計生服務機構和終止妊娠藥品銷售、使用單位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兩非”案件查處情況;醫療、藥品銷售音準、人員準入管理情況;衛生、人口計生部門B超管理情況;藥品零售部門對終止妊娠藥品銷售、使用單位管理情況。
2、暗訪。組織專門人員對使用B超、引產、接產醫技人員和民營醫院、個體診所、藥店進行暗訪。
(四)整改規范階段(2014年1月)
1、認真查處案件。對自查和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舉報線索進行分類,依法規范處理。對涉及的公立醫療保健機構和人口計生服務機構,一經查實,依法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主管人員給予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對涉及的非公立醫療保健機構、個體行醫人員,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及相關醫療器械,從重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機構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機構,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對非法行醫人員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及相關醫療器械,并從重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現任對有“兩非”行為的行醫人員,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資格)直至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規銷售終止妊娠藥物的機構和責任人員,從重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規范監管制度。針對突出問題,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一是源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加強孕情監測與隨訪服務、B超使用管理、懷孕14周以上終止妊娠手術報批、定點憑證流產、出生、引產、死產嬰兒統計報告、終止妊娠藥物銷售和使用等制度。二是聯席會議制度。每月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建立性別比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從而完善綜合治理領導工作機制。三是信息共享制度。進一步完善出生實名登記、《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戶籍登記管理、孕情信息管理通報會商制度。四是性別比綜合治理目標責任管理制度。鎮政府下發考核工作意見,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綜合治理不力、治理目標不達標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五)總結評估階段(2014年3月)
認真總結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形成總結報告,于2014年2月底報送市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辦公室,做好迎接國家、省檢查評估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