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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施風險管理的思路
國務院新出臺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既讓醫務人員看到了我國相關法規走向健全的一面,同時也給醫療機構盡快規范醫療行為,規避醫療風險拉開了“倒計時”。法律本身對醫護、對患者都是要保護其合法權益[1],從既要保護病人權益,又要保護醫護人員的自身利益出發,醫護人員都應主動學好法,用好法。在急診護理工作中,存在著一些高風險的護理行為,我們曾遇到在給一名危重病人吸痰時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而發生糾紛的事例,原因是我們的護士在操作前未向家屬解釋吸痰的必要性,操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也就是未講明吸痰中存在著風險因素。針對這一事例,我們舉一反三,將與急診護理行為有關的高風險操作項目通過識別、評價制訂出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應運于護理管理中,將每項所要進行的護理操作的目的、風險因素告知病人及家屬,這樣做不但可以取得病人及家屬的理解,達到了配合的目的,同時也滿足了病人及家屬知情權的需求,最終的目的是降低了糾紛和投訴的發生率。
2實施風險管理的具體做法
2.1急診護理操作中風險識別和風險評價
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其主要任務是分析、識別急診護理操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我們將近年來在急診護理操作中易發生投訴、糾紛的主要項目進行了調查分析,掌握可能發生風險事件的信息,并對其可能產生的后果進行評價。如:吸痰護理操作中發生意外、易導致投訴或糾紛的發生的后果。諸如此類高風險的護理操作都可能通過風險識別和評價將篩出后進行針對性的風險處理。
2.2制訂風險管理制度
風險處理是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而最重要的是風險預防,即采取積極措施預防風險事件的發生。在運用風險識別
和風險評價對急診護理操作中易發生糾紛,投訴的主要項目調查分析后,制訂出每項操作過程中要遵守的制度和采取的措施。目前已在執行的制度有:褥瘡預防告知,防各種意外告知,吸痰告知,輸注刺激性藥物告知,防自殺病人再自殺告知,約束病人告知等項制度。風險管理制度中的每一個項目都涵蓋了3個基本內容:操作的目的,操作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和注意事項。
2.3組織學習風險管理制度
風險管理制度制訂后,首先要做好思想動員工作,教育全體護士提高對執行風險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使大家統一思想。在此基礎上再組織認真學習各項風險管理制度的內容,采取自學和早提問相結合的方式,在學習一段時間后,以考核的形式驗收,做到人人熟練掌握風險管理制度中的所有內容,為更好的在工作中落實各項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礎。
2.4督導檢查制度落實情況
要使風險管理制度貫穿于急診工作的各個環節過程中,就需要每一個班次,每一位護士認真的落實在工作中。護士長嚴格的督導檢查是保證制度落實的關鍵環節。鑒于急診工作搶救頻繁,工作隨機性強、時間性強的特點,除要求護士長每日跟班檢查督導外,在雙休日、節假日、晚夜間這些薄弱的時間段,也是急診病人就診的高峰時段,堅持護士長和組長值班制把關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對于工作中執行不到位的現象及時指出整改,在每月一次的護士工作例會上講評并與獎懲掛鉤。
3效果和體會
我院急診護理操作中實施風險管理1年多來,取得了護士、病人雙互利的效果,護士風險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也增強了。而病人在獲得護士傳授的風險管理的知識后,對操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有了事先了解。例如,以往護士給病人吸痰時,有時吸痰管中帶有一點血絲,常引起家屬的不滿甚至投訴。風險管理實施后,護士在每次吸痰前有告知意識,主動告知家屬吸痰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處理的措施,通過告知解釋,很快得到家屬的理解和配合,急診護理投訴和糾紛從2000年前年均發生10起,降為年均2起,同時醫療秩序也得到了改善,提高了急診的護理工作質量。急診工作在多次接受上海市明查暗訪中均得到好評。
4討論
4.1實施風險管理的現實意義
風險管理是一種專門的管理經營方法,其基本的內容是通過識別、評價及處理服務或經營項目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以減少或避免機構或部門的經濟損失[2]。美國杜克大學對醫療風險的定義是“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這種損失可以是對病人的傷害,也可以是醫療為此付出索賠的代價,甚至影響到醫院丟失市場份額。醫療風險管理的職責就是將風險化解到最小。風險管理在國外許多大醫院應用研究得較早,而且已建立了完整的醫療風險管理機制,可以有效規避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發生。我國醫院及醫護人員風險意識還不強,對醫療糾紛事先缺乏針對性措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拿出有力的法律證據,以致許多正常的醫療缺陷成為醫療糾紛的起因。因此,全面實施風險管理措施勢在必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實施是一個很好的契機,也將促使我國醫院盡快更新觀念,建立完整的風險管理機制,以保證病人安全,減少醫療糾紛。
4.2實施風險管理,變“家長制”模式為“理解配合”型模式
在急診的醫療護理活動中,存在著許多已知和未知的高風險因素。如何將高風險因素降至最低限度,光靠醫護人員努力還不夠的,還需要病人和家屬的配合才能達到。長期以來,護士在進行護理操作中是以病人服從護士為主的“家長制”模式,如需要給病人吸痰,輸注化療藥物等項操作時,護士更多的是解釋治療的目的,很少給病人及家屬告示所做操作可能出現的問題具有風險性,以及解釋需配合的方法等,往往由于家屬和病人不理解操作中出現的問而引起糾紛或投訴。國際公認的“醫療風險,無處不在”,護理人員在急診護理操作中也承擔了較大的法律責任,在醫療法律、法規逐漸完善的今天,醫護人員有告知病人實情,尊重病人意愿的義務,病人及家屬有知道各項護理操作內容及可能出現問題和承擔風險的權力。風險管理強調的是將護理操作中的高風險因素在護士和病人間透明化,變“家長制”模式為“理解配合”型模式,受益的不僅是病人還有醫護人員,達到了雙方互利的目的。
4.3護士在執行風險管理中的作用
隨著人們文化水平的提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來院就診的病人需要的不僅是藥物、手術,更需要溝通和理解[3]。護士在執行風險管理制度中與病人及家屬溝通、解釋到不到位,直接影響到病人及家屬理解配合的效果。
我們除了組織培訓護士掌握與病人溝通的技巧外,還組織開展“假如我是一名急診病人”的討論活動,要求護士以愛心去做好每一項護理操作,以文明語言規范行為去接待每一位就診者,給病人創造一種溫馨的醫療護理環境。從操作環節上,采取預防糾紛發生的措施,有力的保證了護理安全和服務質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