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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
我院從事護理管理工作的護理部主任、干事、科護士長、護士長共57名。均為女性,年齡25~54歲,大專以上學歷者22名,占38.59%,初級職稱37名,中級職稱18名,高級職稱2名,各占64.91%、31.58%、3.51%,其從事護理工作和管理工作時間。
1.2方法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的內容,采用自設問卷的方法進行調查。問卷包括:兩個法規系統學習的時間、途徑和掌握法規的情況,對開展法律知識教育的意見、建議,護理立法的方向等3部分共22項,以無記名方式單選或多選形式填寫。本次發放問卷57份,回收57份,回收率100%。
2結果
2.1掌握兩個法規的情況
根據兩個法規的具體內容,設置了8項問題。主要問題有兩個法規各是由誰頒布的、醫護人員因嚴重醫療事故是否會追究刑事責任、出現醫療糾紛后如何處理、護士的工作職責和義務、哪些人員不能獨立執業等。其中,有30名能準確回答所有問題,有27名回答不正確。
2.2對當前法律知識教育的看法和建議
48名護理管理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感到明顯缺乏法律知識,遇有法律糾紛不知如何處理。有43名認為近來護理糾紛增多與未對管理人員開展規范化培訓有關,有56名認為在基礎教育中應增設護理法學課程,有50名認為目前在繼續教育中開展法律知識培訓是提高護理人員法律意識的主要途徑。有56名希望了解病人的權利和義務、護士的權利和義務、護患之間存在哪些法律責任、護患糾紛的處理程序、哪些記錄資料在護患糾紛中起著重要的證據作用。有56名希望加快護理法規立法工作,使護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54名希望了解有哪些醫療責任保險,以保障護理人員自身的合法權益。
3討論
3.1應在護理基礎教育中增加法律知識培訓的力度
通過調查,有98.24%的管理者認為在基礎教育中應增設“與職業有關的法律”這門課程。目前,我國護理基礎教育中,中專教育法學課程設置32學時,占全部學時2.91%;大專教育設置為32學時,占總學時1.68%;本科教育設置為36學時,占全部學時1.07%。主要講授《法律基礎知識》,沒有與職業有關的法律知識培訓內容。德國護理基礎教育中設有《與職業有關的法律》、《公民法》兩門法學課程,總共140學時,占全部理論課學時的5%左右。[1]為此,我認為現階段護理基礎教育中應增設法學課程,講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醫療事故處理辦法》、《醫療責任保險法》等法律條款。課程設置為60~120學時,中專、大專、本科教育的學時數應有所區別。《法律基礎知識》宜在第1學年講授,《與職業有關的法律》宜在接觸職業相關課程后的第2年、第3年講授。
3.2盡快制訂與護理工作有關的法律
隨著護理任務與業務的不斷擴展,也引發出了許多與護士有關的法律問題。護理工作與人的健康生命休戚相關,護患關系是建立在自愿、平等關系上的一種民事法律關系。醫護人員的行為準則應以病人的最佳利益為基礎,但在價值多元化的今天,何謂病人最佳利益,很難做出判斷,這給日常護理行為增加了很大難度。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完整的護理法規,因此,我認為應盡快制訂《護士執業法》,從護理的任務、職業標準、教育、行政管理體制、文件書寫標準、權利和義務、意外責任保險、夜班職責與特點、執業注冊的要求、如何處罰無執照者等方面做詳盡的規定。通常在護理糾紛中,護理專家從以下幾方面來判定護理人員的行為是否存在過失:一是護理人員是否有責任護理這個病人,二是護理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三是病人軀體及精神創傷的性質和程度如何,四是差錯、事故與損傷是否構成直接或間接的因果關系。護理人員承擔了較大的法律責任,隨著社會的進步,醫護人員有告之病人實情,尊重病人意愿的義務。各級醫療、護理人員必須重視護理文件書寫的準確性、及時性。衛生行政部門也應對需要存放病案中的護理文件,做出具體的書寫規定。另外,護理管理者要重視護士的福利、待遇、責任、意外保險等方面的立法。醫療服務行業屬于高技術、高風險的行業,醫護人員常暴露于多種危險之中,可以出現各種職業傷害。在英國,所有雇主必須遵守1974年通過的保健安全法和1994年保健規定關于有害物質控制的條例(包括病人血液、體液中的細菌和病毒)。[2]隨著我國人民法律意識的增強,護理管理人員也必須重視這方面的立法,以保護護理人員合法權益。建立護理法規的功能主要有3個:一是在護理病人方面,確立何者為合法的護理行為;二是分清護理人員與其他專業人員應負的責任;三是使護理人員在法律下擔起應負的責任,協助維持護理專業的標準。[3]
3.3將法制教育納入繼續教育規范化培訓中
我國現有護士124萬人,大多數人員在基礎教育中很少接受法律知識教育,而目前法律糾紛增多,多數護理人員認為有必要在繼續教育中進行規范化培訓,這也是提高護理人員法律意識的主要途徑。因此,我認為每名護理人員每年必須接受法律知識培訓4~8學時,護理管理人員每年接受法律知識培訓考核8~16學時。培訓和考核的主要內容為護理行為的主體資格、護患雙方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護理行為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民事糾紛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仲裁、監護人的順序和責任、醫療糾紛處理的程序、護理人員倫理規則等。培訓的形式可采用案例分析、專家授課。各級醫院護理管理部門要建立起護患糾紛的討論制度,每季度組織1次,使護理人員從具體案例中獲得經驗和教訓。應將護理法律知識的考核納入護士執業注冊和再注冊的考試、考核內容,增強護士執業的自律行為和依法做護士的意識。
3.4盡快完善醫院各項管理制度
面對社會、文化的變革,護理專業人員必須深思并探討適應改革的策略。隨著人們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我國各家醫院沿用幾十年一貫制傳統的規章制度已大大脫離了時展要求,因此,我們必須盡快完善醫院的管理制度,如陪護制度必須從病人利益、從醫院利益出發,不要盲目降低陪住率;要明確陪護人的資格和法律責任,陪護人應當實施陪護的責任,病人家屬所請的陪護人要由病人監護人進行監護權的委托等。再如當各種通知單送達病人或病人家屬時,最好有第三人在場,并且要求接收者簽署詳細的姓名、身份、身份證號碼送達時間等。
總之,未來護理事業的發展,要通過護理法律、倫理來規范護理人員的行為,保障人民的健康,提高護理人員專業水平和地位,必須重視護理管理人員法律知識的培訓,強化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