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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體現中國傳統醫療特色的中醫院,和綜合性醫院一樣面臨著醫患糾紛的苦況與窘境。而與綜合醫院相比,中醫院由于中醫藥診斷和治療方法的局限性以及一些中醫藥理論發展的滯后性使得中醫院的醫療糾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1]。通過搜集湖北省某三甲中醫院近6年來的醫療糾紛資料,探討中醫院醫療糾紛發生的特殊原因,并尋找對策降低糾紛發生率。
1資料來源與方法
1.1資料來源2007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間醫院醫患辦公室記錄并已處理的233起投訴案例。其中,抽取3起案例作為典型案例,抽取標準為由患者首次投訴至醫患辦公室,并經法院判決或調處解決的案例。典型案例收集內容包括患者口述,工作人員詳細記錄的文字材料;門診、住院病歷、處方、實驗室檢測和輔助檢查結果;法院判決詞或調解書。典型案例訪談對象及人數為患者及患者家屬,共計6人;經治醫生、科主任及相關醫務人員,共計10人;醫患辦公室工作人員及負責人共4人;律師、法院審判員及庭長共8人。
1.2研究方法經審核,233例案例資料均記錄完整,為有效資料。將案例中的投訴地點、投訴時間、被投訴人、投訴事由、處理結果等數據錄入Excel表格,并應用SPSS13.0對數據進行描述性分析;總結案例的發生、發展、變化、升級和結果,然后進行歸納分析。同時,將訪談筆記和典型案例資料收集內容作為解釋現象的參考依據,并對典型案例分析后的結果進行分類,總結出案例所反映的內容,與233例資料統計分析結果進行比較,挖掘其內在聯系與不同。
2結果
2.1醫療糾紛分布情況醫院六年的醫療糾紛的時間分布趨勢如圖1所示,發生次數最多的年份為2008年,此后呈逐年降低趨勢,2011年發生次數最少,2012年有所反彈。在地點分布上,住院部出現醫療糾紛的次數最多,發生糾紛數占總糾紛數量的81.55%。在190起住院部發生的投訴案例中,除有1起是在住院部收費處發生之外,其余住院部189起案例中,手術科室比非手術科室的糾紛發生率要高,手術科室占63.49%,骨科、婦產科和外科等手術科室,以及脾胃病科、腫瘤科、針灸科和心病科等非手術科室是最易引發糾紛的科室。此外,被投訴人員中,最易產生糾紛的人員為醫生,見表1。
2.2醫療糾紛產生原因對醫療投訴案例中記載的投訴事由進行歸納總結,發現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包含醫方、患方和第三方原因,見表2。
2.3醫療糾紛原因典型案例分析
2.3.1案例1。某女,32歲,因畏寒、月經不調來院就診,在長達一年半的治療中,醫生共為其開具154劑中藥飲片,每劑含尋骨風20克,后患者以中草藥尋骨風超出了常規使用劑量,導致其患上慢性腎炎、慢性腎衰(尿毒癥期)為由,將醫院告上法庭。對本案例的相關人員訪談,醫患雙方各執一詞。患方認為根據《中藥大辭典》和《中華臨床中藥學》記載:尋骨風使用劑量應為9-15克,而接診醫生的用藥量明顯超過了規定劑量,且尋骨風的主要成份馬兜鈴酸的毒副作用會導致腎衰竭。因此,是醫方濫用中草藥物的行為導致了其病情的惡化。主診醫師則認為,自己的診療行為并無過錯,尋骨風的使用是根據患者風濕性關節炎的病情開具的藥物,而且依據其多年的行醫經驗,未聽說尋骨風會引發腎病的不良反應報道。而法院認為,在患者有小便異常的情況下,接診醫生未作血、尿常規、腎功能等相關實驗室檢查,負有監測不到位的過失責任,但患者的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為自身疾病自然轉歸所致,故醫院與患者應各負50%的責任。
2.3.2案例2。某女,26歲,因停經來院就診,接診醫生開了紅花逍遙膠囊,患者服藥六盒后仍不見效,到其他醫院作B超檢查,發現宮內早孕6周,遂與醫院發生醫療爭議。對本案例的相關人員訪談,患者認為接診醫生在未對其作任何抽血化驗、尿檢及B超檢查的情況下,僅憑其自述月經不調就輕易下診斷,開具舒肝理氣活血的藥物,此藥為孕婦禁用,會對胚胎造成影響。醫生的錯誤診療行為導致其進行人流手術,因此,醫院應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主診醫生則稱,根據中醫“望聞問切”和患者自述病情判斷患者系月經不調,未給患者開具檢查是因為患者稱其經濟困難,不愿意做相關的臨床檢查。調解此糾紛的管理者卻認為,醫生未按診療規范接診患者,而不應以患者不愿配合檢查為由,僅憑行醫經驗而無實驗室數據支撐就草率診斷,因此,醫生應為自己的不當診療行為負責,給予患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2.3.3案例3。某男,19歲,因慢性乙型肝炎在醫院門診就治,4年來一直服用中藥對癥治療,半年前患者突發腹痛,經B超檢查發現肝臟有腫瘤,該患者后經醫治無效后死亡,患者家屬無法接受這一事實,遂發生醫患糾紛。在糾紛調解中,患方堅持認為,長達4年的治療中,接診醫生從未為其做B超檢查,如若早日發現肝部有腫瘤,可及時對癥治療,因此,患者死亡系醫院貽誤病情所致。經治醫生辯稱,患者家境貧窮,且長期在外打工,每次均由其家屬代取藥。另外,肝癌早期無明顯癥狀,且難以被B超檢查發現,因此患者死亡系其本身疾病轉歸所致,而并非醫院漏診。調查人員認為,接診醫生對患者的疾病轉歸風險性認識不足,且未做到對患者的“望聞問切”,因此醫生負有一定責任。
3討論
本次研究結果顯示,中醫院醫療糾紛發生情況和引發糾紛的醫方成因中的部分原因與綜合性醫院存在共性,普遍表現為:住院部糾紛發生率高于門診和急診[2],醫生因服務態度、語言溝通和醫德醫風問題[3]成為最易被投訴的人員。但中醫院的醫療糾紛成因也有其獨特性。
3.1醫方成因特點233例醫療糾紛原因分析結果顯示,由醫方原因引起的頻次為145。其中,中醫診療的局限性和不規范性這一中醫特色較為明顯的原因出現頻次較多,主要表現在以下4個方面。
3.1.1中醫診斷無實驗室檢查數據支撐。中醫學理論體系是一種“關系本體”,雖然它可以很好地告訴你“是什么”,但還不能很好地從生物學的角度解釋“為什么”[4]。然而,由于歷史原因,中醫證的診斷缺乏客觀化的標準,讓人難以把握。[5]在3起典型案例之中,醫生的診斷都缺乏相應的臨床檢驗數據支持,更多的是依靠“望聞問切”以及長期以來積累的臨床經驗來為患者作出診斷。這樣的診斷流程使得在3起醫療糾紛的鑒定結果中,醫生不可避免的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3.1.2對中藥毒副作用認識不準確。根據藥監部門的通報、醫學研究文獻和專業網站資料的顯示,中藥本身的毒性及用法、用量不當,中藥、中西藥配伍應用不當以及劑型和給藥途徑的改變[7],均會造成人體肝、腎及神經功能損傷或致癌等。案例1中,臨床醫務人員在使用中藥時,未對藥物副作用進行追蹤觀察研究,只靠醫生診治經驗使用藥物。因而在使用藥物出現副作用時,醫生無法出具客觀療效評價的有效證據,這便成為醫患雙方爭議的焦點所在。
3.1.3對疾病的轉歸及風險防范認識能力不足。在典型案例3中,根據流行病學及實驗研究資料表明:乙型肝炎與肝癌關系最密切。作為長期從事肝病專業診療工作的醫務人員應對該病的風險存在一定的預見性,從而在診療活動中進行適當的早期干預和密切的觀察追蹤,以延緩疾病的轉歸。但案例3中,醫務人員忽視了這一點,從而產生醫療糾紛。
3.1.4中醫適宜技術不良反應。推拿、針灸、熱敷等引起的不良事件已被世界廣泛關注。如最能體現中醫特色的針灸會引起暈針、滯針、斷針、燙傷、過敏以及引起一些嚴重的并發癥,如急性感染,出血和內臟、神經組織的直接損傷等不良事件。這也使得在醫療糾紛發生地點分布中,針灸科成為糾紛較多科室的原因所在。
3.2患方成因特點從引發醫療糾紛的患方成因來看,本次研究由患方原因引起的醫療糾紛頻次為91,其中首要原因是患者對中醫療效將信將疑,頻次高達42。很多患者在疾病困擾、求治西醫無果的情況下,認為中醫在慢性病和疑難雜癥的治療上效果較好,中醫療法在中國有著優良傳統,老中醫經驗豐富[11],或權衡中西醫醫療收費標準后,認為中醫價格低廉,而選擇到中醫院就治。案例2、3中患者經濟條件均比較緊張,選擇求治中醫,以減少檢查費用的開支。患者的另一特點是對中醫療效期望值過高,研究結果中這一原因出現的頻次為34。有些患者盲目崇拜中醫,但忽略了中醫的局限性、特殊性及風險性,一旦中醫療效低于預期,便會將責任完全推給醫務人員。
4結論
①醫療機構需強化醫務人員將中醫辨證論治、整體調和的行醫模式與西醫實驗室檢驗數據相結合的理念,以規范化與標準化的中醫療效評價體系來消除患者對中醫的疑慮,這樣才能將醫患爭議降到最低。②醫療機構有針對性的對住院部醫師進行中醫診療規范與中醫適宜技術等培訓,同時對醫療糾紛頻發的重點科室加強管理,提高醫務人員的糾紛防范意識。③在基礎研究領域,采用現代科技手段對方劑配伍、中藥的毒副作用進行科學詮釋,在臨床研究領域,制定并推行符合中醫診療特點的臨床路徑,完善中醫診療流程,盡可能減少導致醫療糾紛發生的隱患。④利用中醫文化優勢,加強宣傳與溝通,提高廣大群眾對中藥、治未病及適宜技術等的認知水平。
作者:唐莉 陶紅兵 張汝檸 單位: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醫藥衛生管理學院 湖北省中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