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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英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現代警察制度的國家,警察預防和控制犯罪、打擊犯罪的雙重職能持續了100多年,其間先后發生了四次警務革命,警察體制經歷了從非職業化到專職化,從依附到獨立,從傳統到現代化的歷史演進,改革目標則經歷了從預防為主到打擊犯罪再到回歸社會作用的螺旋上升的過程。自二十世紀末開始,受到犯罪率不斷上升、公眾安全感不斷下降的挑戰,英國警方開始探討新的警務模式,啟動了新一輪的警務改革,把第四次警務革命不斷推向深入,并對世界警務建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二、英國新一輪警務改革的介紹
(一)英國新一輪警務改革的背景
1.社會背景———現實的巨大壓力。其時,英國的警務實踐主要面臨三大挑戰:一是如何有效地打擊有組織犯罪特別是跨國有組織犯罪、國際恐怖主義和高科技犯罪。這是一個帶有普遍性、國際性、形勢嚴峻的課題,需要各地警察部門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協調合作,尋求有效的警務工作模式。二是如何與海關、移民局等其他機構和人員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關系。隨著當前犯罪的復雜化、職業化、有組織化,單憑警察部門一家已經難以有效應對,需要與其他部門通力合作。三是如何贏得公眾對警察的信任。隨著都市的國際化,國內、國外人員流動加大,社區成員結構復雜,不同階層的人員對警務服務有不同的要求。這就需要加強與社區的緊密合作,增加執法的透明度,建立有效的責任機制,與公眾重新建立良好的互動合作關系。這三個挑戰相互聯系,沒有與社區公眾和政府其他部門的良好合作,就不可能有效打擊有組織犯罪,因此必須綜合平衡地去解決它們。而傳統的警務模式已經不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必須進行改革。
此外,1966年英國警察為8.6萬人,1981年為11萬人,1991年則上升到14萬人,二十五年內英國全國警察人數上升了61%。而警察是公務人員,靠公眾納稅養活,公眾平均年收入的24%要交稅。警察人數上升加重了納稅人的負擔,引起公眾的不滿和指責。在警察數量增加的同時,英國犯罪率同樣處于上升較快的狀態。1967年發案120萬起,1977年發案240萬起,到1992年增至559萬起,二十五年上升了兩倍多。警力與犯罪同步增長的現象使人們對警察的工作表現提出很多疑問,公眾對警察的信任度也隨之大幅下降,1982年36%的公眾認為警察表現“非常好”,到1992年該指標降至21%。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起,英國警方明顯感到其相對匱乏的警務資源和日益嚴峻的犯罪形勢之間出現的需求鴻溝日漸明顯,雖然政府加大了對警力和經費的投入,但相對這一犯罪高潮仍是杯水車薪。時任英格蘭銀行副行長、新公共管理的著名倡導者霍華德·戴維斯認為,警察展示了“一個糟糕制度的所有特征,這一制度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2.理論背景———新公共管理理論的興起和實踐。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主導西方公共行政領域近一個世紀之久的官僚行政模式,遭受到越來越嚴峻的挑戰,其僵化、刻板的科層體制越來越不能適應迅速變化的社會和經濟生活。官僚組織面對政府財政危機、機構日趨龐大臃腫、效率低下、公眾對政府能力失去信心的不利局面,自身已無法解決政府所面對的日益嚴重的問題和困難。在此背景下,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起,一種新的管理方法在英美兩國公共部門中實踐,并迅速擴展到西方各國。這種管理主義的方法引起了公共部門巨大的變革,掀起了公共管理領域新的范式轉化。這種新的管理方法一般被稱為:新公共管理、管理主義、以市場為導向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范式、企業化政府等。它是以自利人為假設,以公共選擇理論、人理論以及交易成本理論為理論基礎,以傳統的管理主義和新泰勒主義為基點發展而來的,其核心在于強調大規模使用私營部門的管理哲學和技術,主張公共部門引入市場機制,強調顧客導向和結果導向的行政風格。其在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政府與公民的關系等方面都有與官僚行政不同的定位。
新型的公共管理首先在英國掀起了浪潮。1979年,保守黨撒切爾政府上臺執政后,英國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是大幅度壓縮財政開支、減少通貨膨脹、刺激經濟增長和提高就業,并且大規模推行私有化政策,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為此,英國政府發動了轟轟烈烈的政府改革,強調政府管理中的3E(Economy,Efectiveness,Efficiency),即成本、效率、效益。到1980年,大洋洲的澳大利亞特別是新西蘭也廣泛采納了新公共管理的方法。而后,它擴展到整個歐洲大陸。與此同時,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設立了公共管理委員會和秘書處,用來推廣公共管理的新實踐。到1990年的時候,新公共管理已成為美國克林頓政府的主要政策之一??肆诸D和副總統戈爾發動了全國績效評估運動并簽署了政府績效和結果法案。
作為新公共管理的發源地,英國同樣率先使用這一理論對警察制度進行了改革。1993年,英國內政部發表《警察改革白皮書》,在很大程度上關注的就是通過引進社會、市場方法來提高警察的工作效率。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面對警務工作中不斷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為及時調整警察工作思路,采取新的警務模式,以更有效地提高對付犯罪活動的能力,英國政府加快了警務改革研究與實踐的步伐。首先,由首相政策研究辦公室和內政部聯合就“警務改革”課題進行研究,推出了《希伊調查》(1993年)和《波森調查》(1995年)等研究報告。其次,采取了一系列警務改革措施,包括啟動“打擊危害社會治安行為”計劃,保護被害人和證人戰略,戰略,刑事司法制度改革,重振安全鄰里社區戰略,“十項承諾”,建立新的快速反應機制,強調工作的靈活性,加強與公眾的溝通與合作,加強對警察的培訓等,引導警察進入一種以服務理念為基石的警務新秩序。再次,加緊改革立法,繼《警察改革白皮書》后,英國政府又先后制定公布了《警察和治安法庭法》(1994)、《警察法》(1996)、《犯罪與無秩序法》(1999)、《警察改革法》(2002)等一系列有關警察改革的法律法規,將警察機構的改革大刀闊斧地擺上議事日程。這是自1964年以來英國警察行政管理方面立法上的最大變革,它深刻改變了英國警察工作的性質,使之走向一種警務新秩序,明確要求警察部門與當地機構合作,并且要求警務服務必須實現最大價值。
為了有效應對挑戰,滿足社會與政府對警務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英國警方積極轉變觀念,提出四項原則,以此來統一指導和推進警務改革實踐:一是統一警務標準。英格蘭和威爾士共有43個警察局、318個基層警察單位、14萬名警察。各警察局彼此之間在警務標準上差異較大,有必要進行統一。二是增加靈活性。世界處于變化之中,警察的組織機構也應該做適應性變革,需要不斷提高其適應新形勢要求的能力。三是強調選擇性。警務服務必須以人為本,必須從社區的實際需要出發,滿足不同階層人員的要求,而不能由警察部門自己想當然、自行其是。四是明確責任機制,實行警務公開,接受公眾的監督。為了貫徹上述四個原則,英國警察部門制定了六個目標:一是以普通民眾為警務活動關注的重點。即把社區群眾是否滿意作為衡量警務工作好壞的根本標準,努力提升公眾對警察的信心。二是引入“警務大家庭”概念。三是實現警用裝備和警務理念的現代化。四是解決技術性問題。這里包括五個內容:對反社會、影響他人生活但又不構成犯罪的行為,可以訴諸法院,予以制止;引入機動車車牌自動識別系統;推廣DNA技術;采用國家犯罪情報模式;確定優先警務的領域,對重點治安問題和存在嚴重問題的地區進行重點治理。五是成立警務標準機構。六是改進選拔警察局長的標準和方法。在這些原則和目標的指導下,英國警方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1.設立專門的警務標準機構。1999年,英國內政部決定在中央層面設立直屬的專門警務標準機構,負責統一全國警務標準,促使全國的警務工作更加有效、一致。該機構每兩周對基層警察單位的表現進行評估,及時報告內政大臣。其工作有三類:一是直接參與警察部門的績效考評,提供指導性意見。二是如果發現基層警察單位的績效不好,可以派顧問或者協調人員幫助其整改。三是如果整改仍不見成效,內政部將直接派員參與整改。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制定全國統一的警務工作績效管理考核辦法,統一考核標準。以犯罪率、破案率、公眾安全感、如何服務百姓、公眾滿意度、合理利用資源等考核指標為基礎,每月對各警察機構進行績效考核??己酥饕腥齻€內容:一是績效衡量,主要是評價收集的數據信息,比如統計發案率與破案率、評價服務質量等;二是績效監督,主要是分析收集的數據信息,比如分析犯罪的發展趨勢、嚴重程度等;三是績效管理,即將信息運用到管理之中。考核結果在警察機關內部公布,每年對社會公布一次。為防止被考評單位提供的信息數據不真實,內政部專門規定:凡弄虛作假,輕者丟掉職位,重者要承擔法律責任。
2.積極推行國家犯罪情報模式。為提高信息資源共享,加強地區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情報溝通,協調彼此之間的行動,英國警方開始探討新的警務模式,逐步將情報主導警務作為一項全新的警務模式在全國確立。這一模式具有三個特點:一是建立了覆蓋全國的情報機構網絡。除在內務部成立專門機構外,各地方警察機構也成立了相應的機構,統一負責各級的警務情報的收集、分析和應用工作。二是建立了情報工作的質量標準體系。從情報工作的收集、分析和應用三個環節入手,健全制度,確保情報工作的質量。從情報來源、人群、責任人、機制、培訓等方面入手,針對全國和地方的治安形勢、犯罪趨勢等確立工作目標。地方每月都要根據情報進行一次分析,確定本地突出的治安問題和重點打擊對象,及時調整工作部署,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三是資源配置合理,形成合力。從上至下,職責任務明確,分級收集,按需使用;在情報的管理上,所有的情報都要進行評估,未經評估不得使用,把情報工作置于各項警務工作的首位。3.變革警務活動主體結構。二十世紀末,英國警察的觀念仍比較保守、封閉,認為警務工作只能由警察來實施,現在這種觀念已經有所變化。其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為了有效地打擊有組織犯罪,必須加強不同部門之間的合作;二是為了節省公共開支,提高公共資源的使用效率,必須控制警察隊伍的規模與數量,非執法活動轉由文職人員和社區輔警等承擔;三是為了有效應對專業技術領域中出現的高新技術問題?,F在,英國正在極力推廣“警務大家庭”觀念。在這種觀念下,從事警務活動的人員主要有五類:一是警察需要宣誓,享有逮捕等警察權力。二是特別警察,具有與警察一樣的權力,但是不領取薪金,每星期自愿工作幾小時。三是社區警務支持官員,不享有警察的權力,也不接受警察專業訓練,身著警察制服在路面執勤,處理輕微案件,遇到重大案件及時報警。引入該制度的原因是,其薪水少于警察,而且能滿足公眾期望街面上能夠不斷見到警察、增加安全感的要求。四是文職人員,對警察提供輔助、支持作用,不享有警察權力,但可以參與警務活動,比如犯罪現場取證、拍照等。這類人員的比例不斷上升。比如,在倫敦大都市警察局,警察1.5萬人,文職人員1.5萬人。有些助理警察局長已經由文職人員來擔任,更有學者提出將來警察局長也可以考慮由文職人員擔任。五是保安力量,英國警察局正在努力推進服務提供者選擇工作,警察活動不再由警察部門壟斷,允許其他組織向社會公眾提供某些警察服務。
4.進一步深化社區警務建設。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警察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通信手段有了很大提高,并開始向城區集中,以便更有效地震懾和打擊犯罪。但犯罪率不降反升,警民關系也不融洽。為此,英國警方開始推行社區警務計劃,即警察重返社區的計劃,試圖通過增加步巡以改善警民關系,在兼顧加強司法預防和社會預防的同時,著力強化情景預防,對犯罪實行由多機構參與的、有廣泛群眾基礎的治安防范,讓警察回到民眾之中、深入到社區,預防和控制犯罪,直接為民眾服務。社區警務包括以下步驟:第一,界定社區的范圍,了解該社區的犯罪程度以及導致動亂的各種跡象。第二,召開社區公眾會議,并邀請有關社會組織的代表參加,通過社區公眾會議產生社區與警察咨詢協商委員會。第三,建立咨詢協商委員會。第四,為社區警務培訓警官和分配警力資源。這次警務改革在打擊犯罪和促進警察隊伍建設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有許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探索和試驗。例如,社區警務在實施了多年后,犯罪上升的趨勢并沒有根本改變,在實踐操作方面也不容易把握。進入新世紀,英國警方曾花費數月時間在警察、政客和民眾間就警察的職責問題進行調查,結論為:一是預防和減少犯罪,二是調查犯罪、收集證據,三是保護公共安全,以及為公眾提供協助和援助。但在實際警務活動中,英國警察更重視第二項職責的履行,而此項工作不是普通民眾關心或能夠直接感受到的問題。由于在社區和街面上很少看到著裝警察,遇到困難得不到警察的幫助,無法建立起良好的警民關系,公眾的安全感和對警察的信任度在不斷下降。由此,英國在社區警務工作基礎上,于2001年開始了近二十年來最大的警務改革研究和試點工作———鄰里警務。其重點:一是如何將警察派往合適的社區,即警察熟悉被派往社區的情況,能夠開展預防犯罪工作;二是選擇若干個治安狀況差、刑事案件高發的社區為試點,加強街面巡邏,解決治安問題;三是加大與社區民眾溝通,處理社區內諸如機動車亂停亂放、建筑物亂涂畫、不良青少年聚集吵鬧等反社會行為,提升社區民眾的安全感和生活質量,贏得民眾的信任。鄰里警務計劃實施后,警察通過深入社區了解情況,盡可能滿足公眾的需要,拓寬了維護治安、打擊犯罪的渠道,提高了社區公眾對警察工作的滿意度。
5.加強對新類型犯罪的處置。隨著科學技術特別是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涉及網上犯罪、高科技犯罪的案件迅速增加。比如,1998年涉嫌網上戀童癖犯罪的英國人為9人,2002年猛增到7000人。2004年被逮捕人數為3537人,對4112人實施了搜查措施,123人被判有罪,被調查的電腦數量為1.02萬臺,涉嫌此類犯罪的人員有教師、律師、法官、警察等。利用網絡技術封堵銀行和企業營業網站進行敲詐勒索的案件、盜用銀行卡或信用卡密碼信息等犯罪也有逐漸增長的趨勢,而且多數涉及跨國、跨區域犯罪。英國政府為加強對這種新類型犯罪的打擊力度,在國家犯罪總局中專門設立了打擊網上戀童癖犯罪處和打擊高科技犯罪處。為了更加有力地打擊嚴重犯罪和有組織犯罪,整合公共資源,促進合作,提高機構工作效率,英國準備近期將國家犯罪情報局、國家犯罪總局、移民局和海關緝私處等四個部門重組,合并為一個機構。通過上述措施,英國警方有效防范和打擊了各類新型犯罪,網上犯罪和高科技案件的上升速度得到了遏制。
三、英國警務改革對我國警務改革的啟示
當前,我國公安警務改革正處于緊要關頭。一方面,我國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盡管目前社會局勢總體穩定,但也存在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我國社會政治穩定正進入刑事案件高發期,對敵斗爭復雜期,人民內部矛盾凸顯期,日漸繁重的工作任務與日漸緊張的警力、經費、裝備之間存在著巨大的不對稱。另一方面,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完善,我國政治體制也進入了深刻變革階段,政府職能全面轉型,形成于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我國公安機關的警務運作觀念、模式都需要進行改革,以適應新的工作任務要求。
正如一些學者所說,警察作為人類發展到一定階段所共有的社會現象,既有一定的歷史延續性,也存在著國與國之間的橫向關系。因此,盡管英國與我國的社會制度、國情、治安狀況不同,但其百余年的警務革命對我國警務改革不無啟示,雖然由于制度、觀念以及財力、物力等方面的原因,我們不能簡單照搬他們的做法,但可以立足現有條件,揚長避短,全面深入研究分析英國新一輪警務改革,將其經驗本土化,與世界警務改革保持同步,走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安工作發展之路,積極適應不斷變化發展的國際國內形勢,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縱觀英國警務改革,有幾點啟示值得我們深思。
(一)明確新時期公安自身職能定位
在我國傳統的警察理念中,警察的社會治安控制能力被人為神化,人們將之視作全能專家或精英群體,警察也自認為只有把所有的社會治安事務都管起來,才算得上是一個負責任的組織,并因此對有關社會治安的一切事務實行大包大攬,在實際工作中,往往管了很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在這種警察全能觀念的指導下,警察組織對所有的社會治安事務必然會實行高度集中、全方位的管理,因而不得不建立龐大的機構體系,疲于應付各種非警務工作。警務組織的工作任務逐漸偏離警察的職業功能,全社會的服務功能有向警務機關集中的趨勢。警察擁有的職業權力往往被政府其他部門借用于與警察業務不相干的征收稅費、計劃生育、房屋拆遷、市容整頓以及配合工商、煙草、醫藥等部門聯合執法。加之警務機關不切實際地打出“有困難找警察”的口號,并對此大力渲染,無形中群眾認為警察成了包醫百病的靈丹妙藥:鄰里不和、夫妻吵架等瑣事,群眾不找居委會調解而找警察解決;欠債糾紛不找法院裁量也找警察;甚至許多人都不知道解決司法糾紛有專門機構,只找警察。警察處理起來左右為難疲于奔命,對于一些事情也根本無法處理。這種耗時、費力的工作牽制了公安機關用于社會治安控防的大量警力。權力的濫用,反過來又助長警察的特權思想,使他們對如何運用自己手中的權力缺乏清醒的認識,這種現象勢必造成警察與群眾對立的不和諧音符。
筆者認為,應該參照英國警方的做法,重新評估警察組織的服務職能,首先從理論上正本清源,徹底轉變警察治安權力獨攬的舊理念,從小政府、大社會的理念出發,在科學而合理地區分社區治安諸參與主體職責、義務的基礎上轉變職能,改變過去那種統包統攬的治安行政管理方式,建立起規模小、職能集中、機構精干的“小警察”,有效打擊和預防犯罪,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切實擔負起公安機關鞏固共產黨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
(二)確立警力無增長改善的總體思路
1976年,英國警務理論學家約翰·安德遜在他的著作《從人力資源到觀念的轉變》中提出了“無增長改善論”,即警察機關在不增加人員編制、器材裝備的前提下改善與提高警力。這種新的警學理論要點包括:第一,警察所需要的人力資源遠遠超出了社會經濟能力所能允許的范圍。大幅度提高警察開支負擔龐大的警察隊伍是無益的、危險的。第二,警察現代化應偏離強調提高警察比例、高度裝備現代化的模式。第三,社區警務是在警務現代化之后警務改革的必然方向。第四,警務改革的方向是返璞歸真,現代化的警察應在傳統警務思想中吸取精華。
這一理論對于目前警力矛盾突出的我國警務改革而言,無疑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意義。我們在根據自身實際有序增加警力和裝備的同時更要從警力無增長改善的總體思路出發:改革現有警察的配置結構,從根本上改變不合理的“倒金字塔”結構,精簡機關,把警力最大限度地向一線實戰部門傾斜,并將職責重疊、交叉部門進行撤并,明確職責,減少內耗,使民警人盡其才,各顯其能;打破各警種各自為戰的局面,向多警種合作要警力,強調在統一的處置意圖和計劃下,各警種之間、各部門之間,密切配合,互相支援,真正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整體作戰優勢,力求最佳的警務效益;開展社區警務,優化執法環境,努力改善警民關系,愛護警察形象,取得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延伸現有警力,以社會人力資源為警力的后備,以公眾千百雙眼睛與耳朵作為警察的眼睛與耳朵,真正實現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強化對現有警員的教育培訓,以質量勝數量,解決公安民警“說不過、跑不過、打不過”的問題,真正發揮現有警力的作用,用好現有警力。
(三)引入警務經濟理論
警務經濟理論是在經濟學的視野下研究各類警務問題并尋求相關警務策略的新興邊緣交叉學科理論,即以經濟學的視角來解決警務活動中的各種經濟矛盾,從而分析和認識警務效益最大化的問題。其中,無論是警務供求關系分析、警務成本收益分析、警務策略分析還是警務市場理論分析,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目的,即在紛繁復雜的社會條件制約下,所有警務職能部門在分配警務資源、制定警務處置措施、進行警務績效評價等方面利用警務經濟理論獲得最優策略,從而解決警務活動中的種種矛盾,實現警務資源的合理配置并獲得警務效益的最大化。
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影響,我國警務活動的決策落實往往以行政命令代替科學經濟規律,致使警務部門存在諸多不經濟、低效率、高成本、高浪費的現象,有關部門在調配警力的時候,往往沒有考慮到警力成本的問題,在市容整治、工商執法甚至是歌星演唱會等商業活動中調用警力參與,憑空增加了警務負擔。因此,必須樹立警務資源的概念和意識,認識到警務資源作為人類基本安全秩序所需要的資源之一,同樣面臨稀缺性的困境。在警務決策和落實的過程中,要在顧及社會公平正義的前提下,考慮警務成本,注意進行成本———收益分析,將警力調動到維護社會治安最急需的部位。同時,積極豐富警務主體結構,如非必須出警,應調用社會資源參與市容整治、商業活動保衛等非正常警務活動,降低警力負擔。
(四)強化情報信息主導警務的理念
建國以來,我國先后經歷了五次刑事案件發案高峰,前四次刑事發案總量約50萬至80多萬起,第五次刑事發案高峰刑事發案總量從80萬起左右迅速增長至450萬起左右。相比之下,我國警力的增長遠遠跟不上犯罪的迅猛增長,現在1名警察要處理的警務工作量約為原來的10倍,在此情況下,原先以專業化分工為基礎、以警察專業知識為核心資源、依靠警察體力勞動開展警務工作、強調根據穩定社會治安形勢的需要配置警察數量的專業化警務模式已經無法滿足當前警務工作的需要。
在這個歷史背景下,只有積極轉變現有警務模式,從警務效益出發,積極吸收英國警務改革的經驗,逐步確立情報主導警務模式,通過積極主動地收集違法犯罪信息,及時掌握社會面的治安動態,做到案件未發,情報先行,主動出擊,先發制敵。其實,警務工作從來都沒有離開過情報信息,建國初期我國就有警務跟著警情走的觀點,這里的“警情”指的就是警務工作中的情報信息。只是,我們原來的情報信息工作是局部的、單一的專項工作,而情報主導警務模式強調的是建立在現代信息科學技術之上的,更加廣泛、更加系統、更加規范、更加有序、高度共享的情報信息工作,即通過整合和優化情報信息工作的內容、系統、流程、體制等,實現情報信息功能的最大化,以此支持和引導警務決策,提高警務工作效率,實現進一步控制和減少犯罪的目標。它與傳統警務的最大區別在于,以問題為中心,注意時刻反饋階段性效果,注重對犯罪的預防,對形勢和事件的判斷以數據為基礎,強調單位和部門整體的行為效果,以整體績效進行管理,強調各部門之間的協同,整合各種資源發揮整體效能。這就需要把警務工作的重心轉移到情報信息工作中來,實現信息流與工作流合二為一,引導警務工作、觀念、體制和機制的調整,乃至警察個體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的根本轉變。近年來,北京、上海、浙江、江蘇等省市在警務改革中,已經積極整合各方面信息資源,構筑統一的“大情報”平臺,并以此為依托,構建綜合指揮決策機制,以情報信息有效指導警務運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今后,要進一步加強研究,嘗試構建社會穩定形勢評估動態指標體系,構筑相關數學模型,借助信息技術進一步提高情報信息對實戰的指導效用。
(五)深化公安信息化建設
應該看到,情報信息主導警務戰略的實質是信息警務,這就要求我國警方必須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有效整合信息資源,提升信息對警務的引導能力。1998年,為適應我國現代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動態管理和打擊犯罪的需要,實現科技強警,增強公安系統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協調作戰、打擊犯罪的能力,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偵查破案水平,公安部提出建設“金盾工程”。幾年來,“金盾工程”建設在基礎平臺搭建、應用系統開發建設、數據采集、實戰應用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下一步,要以深化應用為主線,進一步加大信息資源整合的力度,進一步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全面提升公安信息應用工作的水平。
這里要注意一點,公安信息化是由靜態警務向動態警務轉變、由被動型警務向主動型警務轉變的一場深刻革命,不僅是技術的進步、方式的改變,更重要的是運行機制的創新,要通過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推動公安工作機制產生變化(也就是引起流程重組、機制優化)。我國警方要建立現代警務機制,而現代警務機制要以信息化作為支撐,因此,必須將信息化建設和機制建設工作相互結合,實現兩者的有機統一和共同發展。
(六)推進公安現代警務機制建設
正如前面提到的,要實現警力無增長改善,除了強化情報信息主導警務理念、開展信息化建設之外,更要進一步優化現代警務機制建設,提高警務綜合運作效率。建立現代警務機制,是提高公安機關駕馭社會治安局勢能力的客觀需要,也是當今世界警務發展的潮流。現代警務機制是與傳統警務機制相對而言的,是在現代經濟社會和法律制度條件下,以提高公安工作整體效能為目的、以相應的科學原理為指導建立起來的一系列科學規范的警務制度和集約高效的運作模式。
近幾年來,我國公安機關緊緊圍繞建立現代警務機制這一主線,堅持以科學的理念、創新的思路、發展的辦法,對形成于計劃經濟年代的傳統警務機制進行了一系列大刀闊斧的改革,在完善指揮體系、強化情報信息、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改革基層勤務制度等方面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指揮有力、配置科學、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現代警務機制,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會效果。但作為開始階段,這項工作還遠遠不夠,關鍵還要做好幾方面工作:一是進一步強化機制落實,要真正將機制落實到實際工作中,而不是掛在墻上、說在嘴上、強調在會上。二是要進一步推進警務標準化建設,將各項警務工作規范化、流程化、標準化,從而形成一系列菜單式的操作指南,便于民警學習貫徹。三是進一步優化績效考核。建立以績效考評為主要內容的激勵機制,用一定的科學標準去評估民警個體的績效,并將評估結果作為民警提升、晉級、加薪、獎勵的依據。開展崗位競爭,促使每一個民警產生壓力和動力,由此推動公安機關內部警力合理、有序流動,形成合理的結構組合,進一步激發民警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警力資源處于最佳狀態。
(七)深化社區警務建設
社區警務是西方第四次警務革命的產物,是歐美國家在警察專業化和警務裝備現代化之后,面對日益增長的犯罪進行的返璞歸真、追求傳統的改革,它是當今世界各國廣泛流行的一種主流警務思潮和新一輪警務改革的探索模式。但正如一些英國警務專家說的,社區警務其實是我國公安“群防群治”工作理念的進一步發展。目前,我國的社區警務建設也取得了相當的成績,社區警務室的建立范圍不斷擴大,民警下社區、民警包社區制度逐步完善和健全,既密切了警民關系又維護了社區和整個社會的安定,實現了群防群治的目的。下一步,要進一步優化警力資源配置,將警力進一步向基層下沉,進一步深化社區警民和諧關系建設,將警務活動滲透到社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社區組織和社區公眾的密切配合之下,加強基層治安工作建設,建立健全基層治安管理制度,加強治安保護、調解以及治安聯防等群眾性組織的建設,并開展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要貫徹執行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運用政治、經濟、行政、法律、文化、教育、技術等多種手段,積極發揮基層群眾力量,建立起融打、防、教、管、改為一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絡。
(八)豐富警務主體結構
目前,產生警力不足矛盾的原因,既有財政保障和編制不足的問題,又有形勢發展、任務增加的問題,還有警力配置不合理、現有警力效能沒有充分發揮等問題。而要有效緩解警力不足的矛盾,除了提高警力使用效率、優化警務運作之外,還要積極豐富警務主體結構,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文職、社會保安力量,將警力從眾多非警務工作之中解脫出來。在現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保安、聯防等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機制,嘗試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充分發揮其在社會治安防控和安全保衛等工作中的作用,尤其在重大活動安全保衛工作中要進一步提升保安人員的參與程度,從而將有限的警力投入到更為需要的地方,進一步提高警力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