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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數據來源及說明本文的數據來源于筆者對吉林、陜西、山東、浙江4個省份農村地區2008年和2012年409戶農戶的可再生能源消費情況的跟蹤調查(如表1所示)。實地調研分別于2009年和2013年進行,調研結合采用多階段抽樣、分層隨機抽樣的方法選取樣本省、縣、鄉鎮、村和農戶。首先,考慮地區代表性和農業發展水平,選取了山東、陜西、吉林、浙江4個省份;其次,每個地區按縣人均收入高、中、低三層各隨機抽取一個縣;然后,每個縣隨機選取了2個鄉,每個鄉隨機選取2個村,每個村隨機選取12戶農戶。第一期共調查576戶農戶,獲得有效問卷570份。第二期追蹤樣本480戶。由于部分農戶對個別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的估計存在困難,兩期調研中各種可再生能源消費量數據均被完整獲得的樣本為409戶,占追蹤樣本的85.2%。根據農戶收入等家庭特征因素的分析發現,跟蹤調查樣本與非有效樣本沒有顯著差異,因此,本研究中409份有效樣本具有較好的代表性。
(二)農村可再生能源生活消費的現狀與發展趨勢根據實地調研數據,中國農村家庭消費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秸稈、薪柴、太陽能和沼氣4種。本文在分析中將可再生能源分為傳統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可再生能源兩大類,其中傳統可再生能源包括直接燃燒的秸稈和薪柴,新型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和沼氣。1.中國農村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呈現下降趨勢,并且消費結構明顯變化。2008年,中國農村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為417.87千克標準煤,2012年下降為349.85千克標準煤,降幅為16.28%(如表2所示)。其中,傳統可再生能源的人均年消費量從408.56千克標準煤下降為323.45千克標準煤,降幅達20.83%。雖然相比2008年,傳統可再生能源在可再生能源消費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其仍以92.45%的比例占據中國農村可再生能源消費的主體地位。傳統可再生能源中,農作物秸稈和薪柴在農村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中占比分別為64.03%和28.43%。2.中國農村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費發展較快,但消費所占比例依然較低。2008年新型能源人均年消費量僅為9.31千克標準煤,2012年上升到26.41千克標準煤,增長將近2倍(如表2所示)。雖然新型可再生能源發展較快,但從消費比例看其發展程度并不高,2012年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占當年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總量的7.55%,不足傳統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的十分之一。此外,當前中國農村新型可再生能源種類相對單一,太陽能占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費的絕大部分,沼氣消費占比不足1%。3.不同地區農村可再生能源的消費差異較大。北方地區傳統可再生能源消費較多,南方地區新型可再生能源發展較快。在2012年4個調研省份中,農村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最大的是吉林(615.74千克標準煤),山東(311.51千克標準煤)、陜西(268.89千克標準煤)次之,浙江最小(206.72千克標準煤),地區排序與2008年完全一致,這可能與中國北方地區冬季氣溫較低、供暖能源需求較大有關。各地區農村可再生能源消費結構也存在較大差異,吉林、山東兩省以秸稈為主要能源(分別占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的93.97%和87.86%),陜西、浙江兩省則以薪柴消費為主(分別占其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的79.42%和61.67%)。2012年浙江省新型可再生能源的消費量為75.57千克標準煤,占其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的36.56%,發展程度遠遠高于其他3個省份,如表3所示。
(三)影響中國農村可再生能源消費的相關因素分析本文進一步對可能影響中國農村可再生能源消費的因素做了統計分析,分析結果表明,農戶可再生能源的消費量與家庭經濟水平、勞動力機會成本、不可再生能源價格、作物耕種面積、到集貿市場的距離、家庭人口特征等因素密切相關,如表4所示。統計結果表明,隨著人均財產水平上升,農戶家庭傳統可再生能源消費量明顯減少,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顯著增加。數據分析結果顯示,當人均財產低于1萬元時,傳統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為418.48千克標準煤,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為4.93千克標準煤;當人均財產水平高于3萬元時,傳統可再生能源人均消費量下降為230.67千克標準煤,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上升為43.92千克標準煤。農業勞動力價格也可能明顯影響農村人均可再生能源消費。研究發現,隨著勞動力價格上升,農戶家庭傳統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逐漸減少,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顯著增加。當勞動力價格低于1000元/月時,傳統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為433.70千克標準煤,新型可再生能源為6千克標準煤;當勞動力價格上升到2000元/月以上時,傳統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下降到286.23千克標準煤,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上升到44.27千克標準煤。電能等替代能源的價格也與可再生能源的人均消費密切相關。表4顯示,電能價格在每度0.55元以下時,傳統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為355.64千克標準煤;當電價高于0.55元時,傳統能源人均年消費量上升至402.17千克標準煤。燃油價格低于7元/千克時,新型能源人均年消費量為6.88千克標準煤;當油價超過到8.5元/千克以上時,新型能源人均年消費量提高到28.78千克標準煤。能源獲取難易程度以及家庭人口特征等因素也可能影響農村可再生能源的消費。表4的統計結果表明,當家庭人均農作物面積從小于1畝增加到3畝以上時,傳統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從218.66千克標準煤上升到608.49千克標準煤,同時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從30.55千克標準煤下降到4.22千克標準煤。傳統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隨村委到集貿市場距離的增加而增加。此外,家庭住家人口規模、勞動力占家庭人口比例、戶主受教育程度、家庭成年務農女性比例等也與可再生能源消費存在明顯相關關系。例如,戶主受教育程度越高,人均傳統可再生能源的消費量呈明顯下降趨勢,而新型可再生能源的消費量呈明顯上升趨勢。
二、模型設計與估計結果
(一)模型設計與變量選擇上述相關性分析結果表明,中國農村家庭生活可再生能源消費可能與農戶家庭經濟水平、勞動力機會成本、獲得能源難易程度、家庭人口特征等因素有關。但是,單因素分析沒有控制其他因素的影響,無法將不同因素對農村地區能源消費的影響分離出來。因此,本文進一步建立計量經濟模型,系統估計不同因素對中國農村地區生活可再生能源消費的影響。已有農村能源消費方面的研究大多采用單期調研數據,并且僅對某一類能源的消費展開分析而沒有考慮到不同類型能源之間的相互替代關系。本研究基于兩期調研的面板數據展開分析,能更有效地控制潛在的遺漏變量所導致的估計偏誤。另外,考慮到不同可再生能源消費之間可能存在相互替代作用,因此,建立不同可再生能源消費的聯立方程模型估計可以提高模型的估計效率[13]。由于現有的計量模型分析工具(如STATA)還難以實現對聯立模型方程的固定效應估計,因此本研究采用隨機效應的聯立模型系統展開估計。模型設計如下Y1it=β10+β11Eit+β12Wit+β13Pit+β14Ait+β15Zit+β16SC+ε1itY2it=β20+β21Eit+β22Wit+β23Pit+β24Ait+β25Zit+β26SC+ε2it!(1)式中,Yit為被解釋變量,表示第t期第i戶農戶某類可再生能源的人均年消費量,1表示傳統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秸稈與薪柴之和),2代表新型可再生能源(太陽能和沼氣);Eit、Wit、Pit、Ait、Zit分別代表家庭經濟水平、勞動力價格、不可再生能源價格、能源可獲得性、家庭人口特征等5類解釋變量;SC表示縣級地區虛變量;β表示待估計參數;εit為誤差項。模型中解釋變量的定義及描述性統計結果如表5所示,其中,2012年財產水平、價格水平等變量利用消費品價格指數調整為2008年的不變價。
(二)模型估計結果與分析回歸結果表明(如表6所示),家庭經濟水平對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費的影響在1%的置信水平上顯著為正,但對傳統可再生能源消費的影響不顯著。人均財產水平每提高1萬元,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增加0.74千克標準煤。勞動力價格對農戶傳統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費的影響顯著,但方向相反。模型估計結果表明,農業勞動力價格每提高1000元/月,傳統可再生能源的人均年消費量下降52.44千克標準煤,而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上升10.82千克標準煤。電能價格對農戶傳統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可再生能源的消費均產生顯著的正向影響,電價每提高0.1元/度,傳統可再生能源的人均年消費量將增加40.54千克標準煤,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也將增加4.50千克標準煤。燃油價格對兩類可再生能源均有正向影響,但不顯著,可能因為燃油主要為生活出行的交通工具所用,與可再生能源做飯供暖的主要用途競爭性不強。村委到最近的集貿市場的距離增大會顯著增加農村居民對可再生能源的消費量。村委到最近集貿市場的距離每增加1公里,農村人均傳統可再生能源的人均年消費將增加3.56千克標準煤,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增加0.62千克標準煤。這可能是因為隨著農戶離集貿市場距離的增加,其獲得替代性商品能源成本提高,農戶因此將減少替代性商品能源的消費并導致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的增加。家庭人口規模也會顯著影響人均農村傳統可再生能源的消費。家庭住家人口每增加1人,傳統生物質能源的人均年消費量下降57.22千克標準煤。另外,戶主的受教育水平、非農工作經歷、家庭中務農女性的比例等也會對可再生能源消費產生影響。例如,戶主受教育程度為小學以下的家庭,其傳統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顯著高于其他家庭。
三、研究結論與政策啟示
本文基于2008年和2012年對中國四省409戶農戶兩期的跟蹤調查數據,分析了中國農村可再生能源消費的數量和結構現狀、發展趨勢及其主要影響因素。研究結果表明:2012年中國農村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費量為349.85千克標準煤,其中傳統可再生能源占92.45%,新型可再生能源占7.55%。與2008年相比,中國農村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呈現下降趨勢,主要是傳統生物質能消費大幅下降,降幅達20.83%。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費增長較快,增加將近2倍。模型估計結果表明,家庭收入水平、農村勞動力成本、不可再生能源的價格、農戶家庭特征是中國農村可再生能源消費的主要影響因素。本文的研究結果表明,隨著未來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和勞動力價格的提高,農村傳統可再生能源消費可能顯著減少,新型可再生能源的消費需求將顯著提高。農戶傳統可再生能源消費的減少可能會導致秸稈等大量露天焚燒,造成更為嚴重的能源浪費以及環境污染問題。為從源頭控制浪費和污染問題,政府應該考慮通過補貼等政策和經濟手段鼓勵作物薪柴和秸稈的回收利用。研究結果也表明,電能等商品性能源與農村的可再生能源消費之間存在較強的替代作用,農村消費者對能源價格反應較為敏感,因此,為了促進太陽能和沼氣等新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政府可以通過增加對新型可再生能源的生產和消費補貼等手段,提高新型可再生能源的競爭性,進而促進農村新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作者:仇煥廣 嚴健標江穎李登旺單位: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農業政策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