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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業污染防治成功實現重點突破
火電等行業環保指標達到世界先進水平。2011年,環保部新修訂的《火電廠大氣污染排放標準》,增加了對汞排放濃度的要求,提高了對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該標準已達到世界最嚴格水平。2012年,全國火電機組供電標準煤耗326克/千瓦時,比2011年降低3克/千瓦時,低于美國和澳大利亞,達到世界先進水平。截至2012年底,煙氣脫硫機組占煤電機組的比例達到90%,比美國高35%;煤電二氧化硫排放績效值由2005年的6.4克/千瓦時下降至2012年的2.26克/千瓦時,優于美國2010年煤電二氧化硫為2.9克/千瓦時的排放績效。重點地區企業環保走在全國前列。2010年,國務院《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明確珠三角、長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區域,重點加強火電、鋼鐵、有色、石化、水泥、化工企業污染防治。2013年,國務院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通過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推行激勵性節能減排新機制,倒逼產業轉型升級,控制環境污染。為改善北京的大氣污染狀況,在完成首鋼搬遷的基礎上,北京市確定2014年將重點調整退出石灰、石材、建筑陶瓷、鑄造、鍛造、印染等12個工業污染行業,原定于年底實現調整退出300家污染企業的目標,將提前在10月底前實現。企業大氣污染防治受到高度重視。針對我國日益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國務院提出在重點地區實施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2011年以來,環境保護部在新的重點行業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均增設了特別排放限值。2013年,環境保護部下發《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進一步明確六大重點行業新建企業、現有企業實施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2013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任務共涉及19個行業,其中11個行業以大氣污染物排放為主。
1.2企業污染防治基本制度不斷完善
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日趨完善,企業環境許可管理不斷加強。1998年,國務院頒布《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立法規格。2001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2003年,《環境影響評價法》正式實施,成為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發展歷史上一個新的里程碑。隨著企業環保政策環評、規劃環評、后評價制度的試點和建立,企業環境全過程管理不斷完善??偭靠刂浦贫然窘ⅲ廴疚餃p排力度不斷加大。2002年,國務院批復《關于兩控區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計劃》,開始加強二氧化硫治理。2007年,國務院以《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啟動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的總量控制。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在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總量控制的基礎上,將氮氧化物和氨氮納入總量控制范圍。2012年,全國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1294萬噸、再生水日利用能力301萬噸;脫硝機組總裝機容量達到2.26億千瓦,占火電裝機容量的比例提高到27.6%;綜合脫硫效率從85%提高到90%以上;8630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完善污水和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設施。聯防聯控機制初步建立,區域環境污染防治實現突破。面對我國日趨嚴重的環境空氣污染,單靠各城市自身力量、各自為政的環境管理方式已難以有效應對。2010年,國務院《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三大區域的空氣污染防治目標和任務。隨后,環保部等部門聯合《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2013年,國務院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建立重點區域聯防聯控機制,涉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三區十群”19個?。▍^、市)4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對位于重點控制區城市主城區的企業限期治理后仍不能達標的,應限產限排或關停,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1.3引導性環境保護機制作用明顯
循環經濟推動企業實現低排放或零排放。2005年,國務院下發《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200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循環經濟促進法》,明確建設生態工業園區,推動企業間的資源循環利用。截至2009年1月,在33個規劃的國家級生態工業示范園區中,3個園區已正式得到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的命名。遼寧、江蘇兩省和貴州貴陽、山東日照、河南義馬、陜西韓城等先后開展循環經濟省市建設試點工作,促進資源型的傳統加工業向生態化的發展方向和方式轉型,逐步構建生態經濟省市。海南、黑龍江、吉林、福建、山東、安徽等省也結合當地特點,以循環經濟為理念,編制了生態省建設規劃。清潔生產確保企業生產過程整體預防策略。2002年,《清潔生產促進法》正式頒布。200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環保總局聯合《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制定《關于印發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程序規定的通知》。根據統計的數據,從清潔生產審核來看:2008年,各?。▍^、市)公布了應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2789家重點企業名單;通過清潔生產審核提出方案54630個,已經實施48831個;實施清潔生產方案投入資金總計173.1億元;實施清潔生產方案累計削減化學需氧量7.3萬噸、二氧化硫32.2萬噸,節水15.2億噸、節電43.1億度,取得經濟效益102.2億元。環境標志認證為企業跨越綠色壁壘提供支持。2003年,環境保護部環境認證中心成立。2005年,認證中心已經與韓國、日本和澳大利亞簽署了環境標志互認協議,并加入美國、加拿大、德國等20多個國家組成的全球環境標志網及瑞典、加拿大、丹麥等6個國家組成的全球環境產品聲明網。這表明中國環境標志作為“綠色通行證”已在國際貿易中開始發揮作用。2006年,國家環??偩趾拓斦柯摵稀蛾P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同時中國第一張《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目前,已8期清單,并有1600多家企業、35000多種型號的產品通過了中國環境標志認證,涉及產值近2000多億元,中國環境標志認證企業數量與產品數量居世界前列。
2當前我國企業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
企業污染排放量大且影響范圍廣,嚴重制約著城市、農村和區域、流域、海域的環境質量。導致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行業和企業環境管理力量和主動性不足。強化和完善重點企業特別是排放量大、環境風險高的企業的環境責任是企業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企業污染防治量化管理有待加強。我國快速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使得污染問題在過去近30年內集中出現,導致環境質量顯著惡化。我國傳統的污染防治體系中基本上都是圍繞工業污染源而展開,但一直沒有確定企業重點源,導致工業源的底數長期不清,使得企業污染防治一直停留在條塊分割的定性管理層面。2010年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顯示,全國共有157.6萬家工業源、289.9萬家農業源、144.6萬家生活源。據統計,“十一五”期間,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占二氧化硫總排放量的85.7%,工業煙塵占煙塵總量的75.5%,2006—2009年,工業氮氧化物占氮氧化物總量的76.1%。行業環境保護削弱的局面尚未恢復。在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基礎上,2001年國家正式撤銷國家冶金、建材工業局、有色工業局等9個國家局,成立了煤炭、鋼鐵工業協會等10個協會分別管理其他200多個協會。與此同時,各原國家局內環境保護辦公室也普遍撤銷,各協會對本行業企業的環境保護職能受到削弱,加之環保系統沒能建立相應的專業行業機構,對企業環境保護缺乏有效管理,導致企業環境保護的行業管理能力大幅下降,至今仍沒有完全恢復。企業承擔環境責任主動性仍偏弱。當前我國消費者由于受經濟發展階段的制約,主要關注的是產品對生命健康的影響,而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則關注不夠,對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是否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以及產品廢棄過程中是否會破壞環境則考慮甚少。同時,我國對企業違規行為缺乏相應的處罰措施,企業環境責任強調不足。在這種經濟背景下,許多企業對于承擔環境責任的主動性偏弱,處于被動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階段,沒有將環境責任范圍向產品整個生命周期擴展的主動性。
3建立以企業環保為主體的污染防治體系
在豐富和完善環境重點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上,以企業環境保護為核心的污染防治體系,在要求企業依法合規履行環境責任的同時,應通過建立和完善企業環境責任體系,采取環境經濟政策促進企業污染防治,提高企業的主動性和自愿性。國外經驗表明,環境經濟政策對企業污染防治積極性的調節作用明顯,環境稅費等經濟政策關系企業污染防治的成效。
3.1推動企業自愿主動承擔環境責任
建立企業環境責任領跑者制度。制定《全國企業環境責任發展戰略和行動計劃》,立足政府、企業和社會三位一體的總體布局,確定國家總體目標,明確重點任務、保障措施、能力建設等內容,提供資金保障,建立監督跟蹤與評價機制,確保行動效果。建立“國家企業環境責任中心”,鼓勵社會組織的廣泛參與企業環境責任,增強知識創新及管理創新的活力。重點推進國有企業環境責任體系。加快國有企業環境責任辦法的制定,明確國有企業環境責任的具體內容、承擔責任的方式和程序。加強政府對國有企業承擔環境責任的引導,為推行、引導國有企業承擔環境責任,創建良好的外部環境。改善國有企業承擔環境責任的內部環境與制度,為推進國有企業承擔環境責任營造良好的內部環境。構建國有企業環境責任管理體系,規范企業環境責任行為。建立國有企業環境責任專門機構,推動國有企業環境責任制度的建設和實施。重視中國海外企業環境責任建設。在企業環境責任領域加強與國際社會的合作,積極參與國際企業環境責任治理,引入重要的國際環境責任標準,借鑒優秀國際企業環境責任的成功案例。分享中國企業海外援助中的環境保護經驗,彰顯發展中大國的國際責任,塑造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典范。加強中國海外企業的環境責任建設,為中國企業走出去奠定基礎,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3.2建立環境保護重點企業管理制度
出臺《環境保護重點企業管理條例》。完善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為核心的環境許可的管理制度,公布重點企業名單,開展環境許可定期檢驗。進一步修訂《環境信息公開辦法》,擴大信息獲取渠道;對企業環境信息披露進行監管,加強企業信息公開的獎懲措施。制定企業環境責任報告的標準并組織開展認證。根據行業特征,制定相應的行業報告規范,鼓勵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審計和認證業務,確保公眾獲取真實的企業環境信息。建立行業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建立各行業環境保護管理中心,提高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的素質,組織開展專業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臺帳;建立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制度;促進清潔生產示范、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上市環保核查、限期治理、停產整治等環境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實行環境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構建良好的制度環境,發揮司法體系執法效力,促使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強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提高企業環境違法成本,保護公民環境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將生態環境損害與公民損害列入賠償范圍。建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機制,合理鑒定、測算生態環境損害范圍和程度,為落實環境責任提供有力支撐。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推動環境公益訴訟發展。
3.3強化企業污染防治的經濟激勵政策
及早開征環境稅。開展環境稅費改革,逐步試點開征燃料稅、汽車排放稅、消費稅等環境稅。開展綠色能源稅收,對燃料征收二氧化碳稅、二氧化硫稅、電力稅,通過征稅促使能源消費水平下降,促進能源技術革新。強化環境價格政策。推進資源價格改革,包括水、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供熱、土地等價格。落實污染者收費的政策,包括完善排污收費制度、提高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推進垃圾處理收費;促進資源回收利用,包括鼓勵資源再利用、發展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燒、生產使用再生水、抑制過度包裝等。完善排污交易制度。制定企業排污交易管理辦法,構建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的環境管理制度體系。搭建排污權有償使用、排污收費和環境稅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協調財政、稅收、發改等部門,完善部門間政策制定和實施的協調合作機制。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價格的測算方法,科學計算污染物收費標準。
作者:任洪巖單位:作者系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