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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實踐觀哲學的視域里,就全部的社會生活而言,實踐其實就一種客觀的人的社會存在方式,或者說是一種社會存在方式。中國哲學始終以實踐觀的態度看待全部社會生活,通過溝通人道和天道,以天道論證和服務人道,并以天人合一為根據,不斷謀求改變人的社會存在方式的形態表現出來。
關鍵詞:實踐觀哲學;視域;存在方式;倫理實踐
西方哲學發源于以海洋、漁獵為基礎的開放的商業文明,
因此西方哲學處處體現出征服自然、崇尚科學、追求更為激進的生活方式。中國哲學發源于以農耕為基礎、相對封閉的農業文明,處處體現出了人們改變現實的生活現狀、生存方式的強烈要求,重實用的實踐觀是中國哲學的一貫特征。在整個中國哲學的發展過程中,以一貫之著兩個重要的概念,即“天道”和“人道”的概念。“人道”包含王霸之道、圣人之道和平常人的生存之道,是對人的存在方式的概括和總結。天道則是適應人道而探求的最高根據,是折射人道的一面鏡子,它的實踐觀特征體現在對“人道”,即現實生活的適應性、實用性上。“天道”的不斷變化除了對自然、社會認識變化的因素外,更主要的是為適應“人道”變化而變化的,最終目的是通過合理的倫理實踐改變或維持人的社會存在方式。
一、中國哲學的實踐觀源頭
一般都認為先秦諸子哲學是中國哲學的源頭活水。就哲學的理論形態來講,這樣說是對的。但任何思想都有一個緣起和傳承的過程,哲學歸根結底都是生活和生產實踐的概括和總結。早在上古時期,人們就從各種自然現象中為改變自己的存在方式尋求根據,以印正自己的生產實踐和生存方式。例如:太陽中有黑子,就有日中金鳥三足,日載金鳥的傳說;月亮中有陰影,就有玉兔、蟾蜍和桂樹的傳說;有滄海桑田的變化就有精衛填海的傳說。這些傳說其實都是人們對生活實踐依據的追尋。其樸素原型仍然是現實的生活和生產現象的折射,只是當時特定生產力狀況使得其中融合了樸素的崇拜、信仰與美好的愿望。燧人氏發明人工取火、有巢氏發明筑木為巢、伏羲氏發明漁獵技術、陶唐氏發明制陶技術、神農氏發現種植谷物技術、軒轅氏發明槽車技術以及后來治水平土的思想等等。這每一
種傳說故事都直接來源于生活和生產實踐。雖然上古時期的
生產力極端低下,實踐活動具有狹隘性和有限性,先民們不得不借助于想象、信仰和圖騰崇拜的眼光去看世界。但是中國哲學最深刻根源和萌芽依然是原始農耕文明的生活和生產實踐,是在對與農業文明緊密聯系的生活和生產實踐的不斷總結、升華、演變和發展過程中產生的。相比古希臘哲學的愛智慧,尚思辨、求知識、求真理的理性智慧而言,中國哲學的起源更具實踐智慧的特點。
二、先秦兩漢哲學的實踐觀態度
在儒家那里,“天道”是指一種冥冥中的必然性的安排,天命具有它的超越性與絕對性。儒家認為“天生德于予”,就是說人之所以有道德是因為天的賦予。于是“人道”從“天道”那兒找到了根據,“人道”與“天道”自然的聯系起來。這樣,人間的倫理實踐也就在天那兒找到了合理的根據。由于春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的調整轉型時期,這一時期被儒家認為是完善的上古之禮受到破壞而瓦解的時期,而上古之禮其實就是圍繞著倫理秩序具體化而展開的道德實踐,是維護奴隸制下穩定的農耕社會的一種社會存秩序和存在方式。既然德受命于天,那么就要修德以配天,于是儒家要求人按照天意修身,修身的標準就是儒家所說的“仁”,從而達到內圣的目的來配天德。而“仁”并不能自然而然恢復禮,仍然要通過實踐才能恢復以“禮”為核心的社會秩序。齊家治國平天下,達到“內圣外王”的境界,實現“死而后已”的存在價值。儒家的人格理想志在以天道之禮為根據,以仁為主要的手段,以兼濟天下,改變禮崩樂壞的現實存在方式為目的,建立一種儒家認為符合天道的、天人合一的社會存在方式的道德實踐。
道家雖然表面倡導無為,實際仍然有自己的道德理想和所
追求的社會存在方式,只不過是想在另一種境界中、通過另一種途徑來實現而已,即為“無為而無不為”。老子說:“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無名之樸,夫亦將無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在道家那里,天道就是自然。以無為特點的天道自然是一種本真的狀態,即是道。道作為最高的原則是客觀的,清楚的,但是要能說清楚就失去了道的本真。因此道就是無為。只有無為而為,才能做到天人合一。實踐中要遵循道的最高原則,就是要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既然道的本真是無,那么道家就主張一種一切以“無”為依據和原則,以無而為、無為而治、沒有任何禮約束的、屬于人和自然一體的、本真的人的社會存在方式,即無的最終境界。這種人和自然、社會和諧的存在方式才是道家所追求的。其實我們可以看出道家的無為其實并不是不做不為,而是想通過一種順其自然的社會實踐方式,最終建立一種返璞歸真的理想社會,建立一種道家認為天、地、人、道和社會和諧,天人合一的社會存在方式。
兩漢時期為了適應大一統的要求,出現了董仲舒的天道思想。在董仲舒那里,天是最高的絕對范疇,是宇宙的最高權威。董仲舒認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他說“百神之君,王者之尊也”。唯天子受命于天,而天下受命于天子。這樣,董仲舒就溝通了天道,君王與人之間的關系。既然“天道”不變,“王道”就不變,“王道”不變“人道”也就不變。要想做到天人合一,就要受命于天和天子。在日常的倫理實踐中,
“天道”的具體化就是人間三綱五常,按照封建的綱常行事,就是依“天道”行事,就具有最高的合法性。通過這樣的論說,董仲舒想建立一種適應大一統的,應天、忠君、合禮的社會生活存在方式。
三、魏晉玄學的實踐觀態度
魏晉玄學的有無之辨看起來是對哲學本體的懷疑與追問,其實是因為兩漢以來人道的衰敗,政權交替頻繁,世事變化無常,個人生死難測,社會秩序崩潰瓦解,有識之士期望重新恢復合理的社會秩序進行的一種反思。由于當時玄學家們稍有不慎就會身首異處,惹來殺身之禍,因此它們常感到人生無常、生命的脆弱,對紛亂無規則的社會生活方式無所適從,在對生存與死亡的困惑中,大多數的玄學家就選擇了以“無”為本的瀟灑境界。他們在老子、莊子的思想典籍中找到了自認為合理的思想淵源,于是產生了對有無的追問和爭辯以及“獨化”之說。這些都是玄學家們對人的存在方式和黑暗社會現實的一種反思,其根本目的是要透過紛亂的世俗,試圖重新建立明教與自然“天道”的關系,在實踐中為“人道”的重構尋求必須遵循的最高根據,建立相對穩定、和諧的社會存生方式。竹林玄學家們認為應越明教而任自然,主張回歸老莊的無為境界,超越儒家的倫理實踐。而正始玄學家們兼通儒道,認為明教出于自然,主張回歸綱常道德倫理實踐。只是迫于當時的混亂局面,玄學家們的思想并沒有得以實踐,但中國哲學的實踐觀特征并新晨
沒改變。無論是有無之爭還是“獨化”之說,并沒有對封建的倫理道德實踐提出根本的質疑,目的還是從根本上為倫理道德實踐服務。尊崇“獨化”論的郭象說“夫圣人雖在廟堂之上,然其心則無異于山林之間”。可見,玄學并不是一味的追求玄遠和出俗,只是迫于黑暗無序的社會現實,企圖以另一種態度改變人的存在方式,為其尋找合理的“天道”思想淵源,并以此為根據,謀求實現他們認為符合“天道”的一種穩定有序的社會存在方式。
四、宋明理學的實踐觀態度
宋明理學一改玄學的風格,重新恢復了儒學的正統地位,在理學那里,天道思想逐步演化成了永恒的“天理”和“人心”兩個基本范疇。理是宋明理學的最高根據,并建立了以理為基礎的龐大體系,指導人們的道德實踐,改變人現實的存在方式。根據天理學說,萬事萬物雖然變化不居,但每個事物都是理的一種表現的形式。人的實踐不過是在探索體現“天道”的天理。人的實踐行為實質是在窮理,方法是通過格物。這樣人通過格物就溝通了“天道”與“人道”。不過天理終究是為公的,而人的行為終究不能窮盡天理,因為人性是自私的、有限的。因此要做到天人合一,就要存天之理而滅人之欲,通過封建倫理道德實踐,最終建立一個天人合一的社會。
在心學那里,“天道”便是人心,人心是最高的原則,心外無物,心外無理。這樣很自然的溝通了“天道”與“人道”的聯系,達到了天人的統一。人心的最高實踐準則是良知。既然心外無理,那么人心便是符合天道的最高原則,是人實踐的依據,可是人心除了具有與天道合一的良知外,還有私欲。私欲遮蔽了良知使得良知不能顯現出來,因此人要做到天人合一,就要去尋求肇始于人心的實踐原則,就要求理于人心,挖掘心中已有的良知。良知是人人心中都有的,并且生而有之,也就是說人人都有指導自己實踐的內心的最高原則。只要向內心求索,通過格物以致良知的方法就能激發它,然后按照內心的良知,也就是封建的倫理道德去進行社會實踐,實現人的價值。
由此可以看出,宋明理學中,無論是“理學”還是“心學”,它們的根本的作用都是一樣的,都是通過溝通“天道”與“人道”,使天人統一,為人道尋求合理依據,建立一種符合“天道”的社會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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