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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確辦刊宗旨、穩固讀者群
突出辦刊特色,創建名牌期刊首先,期刊的采編人員要對稿件進行甄別和選擇,從源頭上保證科技信息的準確、有效。借助專家庫這一優勢資源,先期優化選擇,縮小農民的選擇范圍。根據辦刊宗旨、農業產業調整和重點領域的變化,調整報道重點,有針對性地確定階段性的辦刊目標。根據科技的進步、經濟發展的多樣性和政策的傾斜與調整來策劃選題,從而增強刊發文章的指導性、時效性和多樣性,及時、準確地報道農業生產的實用技術。其次,農業期刊要確定刊物的類別,是學術還是科普期刊。學術期刊要增強自身的推廣作用,與科普類期刊實現有針對性的鏈接,把農業科技發展的新成果第一時間介紹給農民,配合科技工作者做好農技推廣工作。再次,期刊要確定自己的讀者群,不同的讀者群有不同的期刊需求。要建立自己的讀者群,積極接受讀者反饋的建議,使讀者成為期刊的共建者,不斷整合編者、作者與讀者的智慧,增強期刊的凝聚力和辦刊水平。此外,期刊還要開辟專欄,創建名牌期刊。名刊名欄是期刊吸引作者和讀者的核心競爭力。一方面可以吸引學術水平較高、經驗豐富的專家學者、一線農藝師為期刊撰寫文章,形成穩定、有序的作者群;另一方面,設置專欄有助于不同學者展開學術討論,使期刊的內容更加豐富、信息編排更為緊密集中,從而吸引更多的讀者去訂閱期刊,真正實現期刊作為信息媒介服務“三農”,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的目的。
2加強與農林院校和農業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縮短發稿時間,及時最新的農業科技成果以農業期刊為信息交流平臺,加強與各高校和農業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減少重復性的研究,同時,縮短發文時間,這就要求期刊要拓展稿源,建立穩定的作者群,從優質的作品中選編刊發。編輯也要樹立時間意識,加大編審力度,把研究的最新成果第一時間出去,實現農業科技服務農民的目的。
培養高效的復合型人才當今社會是信息的時代,網絡刊物,手機閱讀已經成為未來期刊發展的方向,農業期刊也不例外。中國期刊網和萬方數據資源庫已經收錄了各類學術期刊所發表的論文以及各高校優秀的碩博士論文,極大地滿足了農業科技者瀏覽、學習、交流的需求。隨著網絡在農村的普及,建立“農業數字期刊群”實現農業期刊的免費瀏覽是未來發展的趨勢。期刊要想長足發展,實現服務“三農”的目標,除了要有穩定的作者群提供優質的稿件外,還需要業務水平高,綜合能力強的復合型人才。編輯人員要熟練掌握、應用多媒體等網絡技術,通過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編輯人員的綜合素質,充分發揮人才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的作用。
4加強政府財政支持力度
提高期刊的辦刊水平政府要加大對農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工業、服務業對農業的反哺力度,逐步提高農技推廣在農業總產值中所占的比重,依靠政策積極有效地促進農業期刊的發展。
5建立過刊贈送制度
延伸期刊的讀者群,增加傳播手段期刊是連續性的出版物,期刊社每期刊印都有剩余,部分期刊積壓形成過刊。可以把這些過刊免費發放到農民手中,繼續發揮作用。此外,農業類期刊有著自己固定的讀者群和作者群。期刊可以合理利用這一資源,把作為作者的農業科技工作者和作為讀者的農民有效連接在一起,定期組織專家赴實地進行農業考察技術推廣,將科技信息的供體和受體聯系起來,形成良性的科技生態鏈,鞏固期刊的科技紐帶作用。
二結語
(一)財政支農投入不足
1.財政支出中支農投入的比例趨于下降
2.國家財政性支農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遠低于農業GDP在整個GDP中的比重
3.國家財政性支農支出中農業、農民的直接受益份額偏少
從總量上看,國家財政支農投入不足;進一步對國家財政支農投入的結構進行分析,僅有的這些財政支農資金也并未全部用于農業、農村和農民。首先,當前預算內財政支農支出包括:支援農村生產支出、農林水氣象等部門事業費支出、農業基本建設、農業科技三項費用、農村救濟等項,其中的“農林水氣象等部門事業費”支出占財政支農支出的比重超過三分之一,這些資金主要用于各級農口行政事業單位事業經費開支,名義上屬于支農支出但實際上大部分卻流向了城市。其次,一些財政支農項目支出,如:江海堤防、南水北調、防洪防汛等,其受益對象包括城市和農村、工業和農業,但支出卻全部列在支農資金中。再次,目前我國財政支農支出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扶持農業科技推廣、產業化、鄉鎮企業、農產品流通等來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這種模式雖然有針對性強、效率高、便于管理等優點,但實際操作中,大量資金卻因此流向了科研院所、工業企業、農業管理部門(七站八所)等,農業、農民直接收益的份額很少。另外,財政支農補貼對象和環節也存在錯位。我國長期以來對農業實施財政支持的重點是糧棉大宗農產品的生產與流通,基本的政策措施是通過價格手段和財政補貼方式來調節農產品供求關系,并保障農民收入增長。但現有的政策執行機制一方面使政府陷入永無止境財政補貼“黑洞”,每年僅糧食企業的虧損就有上千億元,另一方面使政府的農業政策效應難以實現,大量財政補貼的受益者是龐大臃腫的農產品(糧棉)流通部門,農民的受益非常有限。
(二)農村公共產品提供不足
從微觀上講,國家財政對農民的分配就是農民享受到的公共產品。從這個角度看,農民承受的非國民待遇更為明顯。實際上,我國的公共產品供給體制一直未將農村的公共產品供給完全納入制度內考慮。現行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制仍然是人民公社時期制度外公共產品供給體制的延續。這種極不完善的制度外供給體制造成了我國目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格局的三大問題:一般的公共產品供給總量不足、最基本的社會保障缺失及農民為享受僅有的公共產品付出的代價極不合理。
1.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總量不足
2.農村社會保障缺失
在社會保障方面,城市里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三條保障線”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在農村,長期以來一直施行的是以土地代社保的政策,但一方面由于我國人多地少的特點,決定了這一制度的保障程度極低,僅僅是基本解決了農村人口的溫飽問題;另一方面,這一制度在設計上并未將農村人口的生、老、病、死等考慮進去。而就是這樣一種低水平、不完全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在實際執行中仍然難以得到充分的保障。由于現行農村土地名義上屬集體所有,但由于集體利益的實際代表者的缺位,所有權歸屬不清,侵占農民土地的事件層出不窮。同時,近年來國家通過減持部分國有資產來彌補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資金缺口,而我國強大的工業化體系的建立是通過長期掠取農業剩余來完成的,這部分國有資產的積累僅僅用于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對農民也是極不公平的。
3.農民為公共產品付出的代價不合理
二、調整財政分配格局,促進“三農”問題解決
黨的十六大確立了新世紀前二十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我國的基本國情決定了實現這個目標的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為此,今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更多地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另一方面,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正在建立公共財政體系。公共財政更加突出的是財政的公共性,即財政活動是為了滿足全社會每個公民的公共需要,為整個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調節收入與財富的分配,使之符合社會公平或公正的目標[5].在這樣的背景下,及時調整國民收入分配,加大財政對“三農”的支持顯然是勢在必行。
(一)加大財政支農力度,從根本上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
財政分配是國民收入分配的集中體現,財政支持是對“三農”最直接的支持。要扭轉國民收入和財政資金分配中輕視農業、農村、農民的局面,最關鍵的是要盡快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穩定增加財政支農投入。
1.確保財政支農投入的穩定增長
必須充分認識到,農業生產的根本特點和農產品的特殊性質決定了農業是存在市場失靈的經濟領域。而在公共財政的框架下,財政支出的界定就是以市場是否失靈為依據,財政支農支出應該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家財力的增強而穩定增長。不僅如此,為了體現“三農”的優先位置,還必須使財政支農支出的增長速度超過財政其它支出的增長速度。
2.拓展支農資金來源渠道
除了直接投入,財政還要積極發揮資金的引導作用,以拓寬農業投資渠道,增辟新的農業投資來源。政府可以通過貼息、擔保、政策優惠等方式以及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收益”的原則,引導并刺激銀行信貸資金、外資、民資、工商資本投入農業,提高農業投資的吸引力。政府要制造一個政策環境,明確政府鼓勵投資的領域,如生產經營性領域、應用科學領域中的競爭性項目,列出具體目錄和補貼、優惠、獎勵的辦法等,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農業領域。
3.明確支農投入的重點
在財政支農資金有限的情況下,資金投向應該是農業和農村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具體來說,支農的重點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加大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因為它是農業穩定發展、高效運轉的重要物質保證;二是加大農業科研的投入,因為它是增加農業科技含量、提高農業競爭力的手段,也是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三是支持涉農服務體系的建設,因為它是實現農業生產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信息化的基礎和平臺。
4.改革支農資金投入方式
為了使農民能夠真正享受到政府的支持,財政支農資金要盡量減少間接的和對中間環節的補貼,積極探索對農民直接支持的各種有效補貼辦法,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以收入補貼、生產補貼、救補貼為主要方式的財政支農資金直接補貼模式。
(二)改變公共產品供給體制中的農村歧視,追求社會公平
公共財政制度的目標之一就是追求社會公平,而我國目前的公共產品供給體制恰恰沒有給農民及其子女與城鎮居民一樣的國民待遇。因此,實現公平,關鍵是建設農村的公共財政體系,使不同地區、不同階層的公民可享受到大體相同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
1.通過改革現行的財政體制,從制度上解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問題
無論是公共產品供給的不足,還是農民支付的成本過高,都與政府財權事權不對稱有關。因此,必須改革現行的財政體制,全面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改變公共產品供給的農村歧視,這其實也是為工農協調發展奠定財政基礎。一要完善分稅制財政體制。根據中央與地方收入的變化情況,適當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范圍,在提高中央財政收入比重、增強中央財政宏觀調控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同時,兼顧縣、鄉級財政收入狀況;改革省以下的財政體制,逐步將地方稅種進行分類,合理劃分地方各級財政收入的范圍,確保鄉鎮一級有穩定的財政收入。二是各級政府的財權與事權要相互適應。凡屬全國性的農村公共產品,由中央政府供給;凡屬地方性的公共產品,由地方政府承擔,地方各級政府間的財權與事權也要明確劃分,并保證相應的經費來源。三是建立規范透明的轉移支付制度。轉移支付的作用就是使財政體制具有平衡地區間提供基礎性公共服務的能力。目前我國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是建立在基數法分配的基礎上的,不利于有效調節地區間財力分配不公和公共服務水平的差距。另外,專項補助透明度不高,存在很大的隨意性。必須在重新劃分收入的基礎上,建立起以因素法為基礎的科學、規范的,以平衡各地人均財力為重點的轉移支付制度。
2.建立起與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相適應的基本的社會保障制度
應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原則,通過財政分配的適當傾斜,加快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城鎮居民、進城打工的農民以及離土不離鄉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其社會保障資金由國家、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負擔;純農戶的社會保障資金可以采取國家、個人共同負擔的模式,但國家負擔的比例應該比城市要適當高一點。考慮到農村生活水平與城市的差距,對農村人口的保障的標準可以比城市低一些,但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醫療保險必須盡快建立起來。
3.統一城鄉稅制
改變農民享受公共產品的不公平,另一個應該采取的舉措是統一城鄉稅制,取消農業稅,建立一個全國范圍內公平一致的稅制體系。統一城鄉稅制可以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征收農產品增值稅。農產品增值稅對農業生產者來說,可以通過價格將稅收的實際負擔轉嫁給消費者,并將農業生產過程中投入的生產資料所含的增值額得到部分抵扣,提高初級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對農產品加工企業來說,可以以17%的稅率抵扣進項稅額,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從而提高農業加工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對農產品征收增值稅,只對進入流通環節的農產品征收,不進入流通環節的農產品一律免收。由于當前農村主要以一家一戶的小農生產為主,對這些小農戶征收增值稅數量較小、稅源分散、征收成本很大,因此對面廣量大的小農經營免于征收,同時對他們購買的農用生產資料也不實行抵扣。而種養大戶或農業企業,賬目規范的,應當征收增值稅,同時也允許他們對所購買的農用生產資料進行抵扣。二是征收農民個人所得稅。對農民承包經營所得扣除一定的費用標準后,征收個人所得稅。由于目前農業承包經營的所得相當低下,所以絕大多數承包經營的農民將不負擔個人所得稅,不會因此增加負擔。只有少數特種種植、養殖,收入高出費用扣除標準的農民才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調節農村行業差別和農產收入懸殊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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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三農”問題;城鄉差距;財政支農政策
Abstract:Financialsupportforagriculturepolicyhasbecometheimportantmeasureofalleviatingruralissuesconcerning“agriculture,countrysideandfarmers”.However,urban-ruralincomegap,consumptiongap,thegapbetweenpropertyandthegapbetweenpublicserviceareveryprominent.Thereasonsincludemarketandsystemtwoaspects.
Keywords:ruralissuesconcerning“agriculture,countrysideandfarmers”;thegapbetweenurbanandruralareas;financialsupportforagriculturepolicy
國家實施財政支農、惠農政策以來,我國“三農”問題加重、升級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城鄉差距擴大的趨勢明顯減緩,但“三農”問題的運行趨勢還沒有根本扭轉,“三農”問題仍很突出。本文擬從國家實施的財政支農政策入手,對“三農”問題現狀與特征的原因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一、城鄉居民收入、消費與財產比較
十六大以來,我國農民的人均收入增長較快,每年均超過6%,但城鄉收入差距并沒有縮小,且絕對差距數越來越大,處于高位徘徊狀態。收入決定消費,城鄉收入差距大且高位運行導致城鄉居民消費差距大的現狀也沒有根本轉變。依據國家統計局2006年統計年鑒上的數據,我國農村居民生活水平落后城鎮居民生活幾乎一個等級,而且這種差距仍看不出有縮小的趨勢。目前,對城鄉居民家庭財產情況尚無準確統計,但從居民儲蓄存款余額來看,城鄉之間的差距相當大,財產差距擴大從另一方面說明了城市收入的差距問題。近年來,在中央一系列強有力政策措施的促進下,農村的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有了很大發展。但由于以往的欠賬太多,農村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農村中小學教育質量低、農民缺醫少藥等問題仍比較突出。目前,約2.8億農民的飲水不安全,1億多農戶急需解決燒飯、取暖的燃料問題。2005年,農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僅7.7年,5.04億農村勞動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68%,小學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不識字及識字很少的還占6.87%。2006年,我國平均每千人有病床2.34張,但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每千人有病床3.67張,農村只有0.76張;城市每張病床平均擁有8.8萬元的醫療設備,農村僅有1.1萬元。城鄉文化事業方面的差距則更為明顯。
上述幾個方面的差距狀態集中到一點,便是城鄉差距、城鄉居民生存權、甚至發展權的差距仍然很大,處在高位徘徊狀態。
二、原因分析:財政支農角度的透視
毫無疑問題,十六大以來的財政支農政策是緩解“三農”問題的重要政策保障。但是,當前的財政支農政策與“三農”解決問題的實際需求相差甚遠,政策的實施所產生的積極效應還不能完會消化二元體制(制度)及其市場等因素對“三農”的侵蝕。
1.財政支農規模偏小。國際經驗表明,財政支農政策對促進農業增長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它不僅構成農業投入的主要來源,而且對一些公共農業基礎建設來說,甚至是唯一的來源。十六大以來,財政支農力度與以前相比,力度明顯加大,但是財政支農規模偏小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我國這樣一個農民收入不高、私人農業投資有限的發展中國家,目前的財政支農規模是不足以擔當農民收入快速增長的重任。
2.財政支農結構偏差降低了支農資金效率。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對農業的發展、特別對未來農業的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盡管十六大以來,我國加大了對農業固定資產的投資力度,投資結構進一步優化,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額平均每年增長16.45%,但是農業固定資產的年增長率波動較大,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例較低,這與我國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很不相稱。另外,“直補”是財政支農政策的最重要工具之一,我國當前“直補”所占財政支農資金的比重很低,“直補”對農民增收的作用并不顯著。不僅如此,由于當前財政支農政策的運行、管理和監督機制不完善,大量支農資金、特別是間接補貼資金容易漏損,使支農資金難以起到支持農業、農民的作用。
3.財政支農的監管制度不健全。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紀檢監察制度,有關部門也圍繞工作需要制定出臺相關監管措施,如財政部制定實施了《財政農業專項資金管理規則》、農業部實施了《農業部財政項目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為規范支農惠農政策監管有章可依奠定了一定的基礎。但在具體政策層面上,對政策實施全程監管的制度不配套,尤其是對支農資金的監管,表現在立項撥付環節上,難以有效地監督計劃或負責資金安排分配的權利部門,嚴格按照規定的投資方向、重點和內容進行立項和分配撥付資金。在支農資金使用環節,難以及時發現擅自改變項目計劃和未按上級批準的要求執行,甚至擠占挪用、串用、虛列支農資金、套取騙取財政支農資金侵害農民利益等問題。在支農資金管理環節,由于支農資金因立項不準、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設計不合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損失浪費、效益低下,甚至損害農民利益等問題和進行有效責任追究。缺乏健全監督制度的政策執行,難以保證政策的全面高效落實。據報道,國家審計署在對8省(區)2004年至2006年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資金審計中,查出虛報冒領挪用滯留等違規問題資金1.3億元等事例,可以說政策執行不夠公開、透明是重要的誘因。
三、結論與政策建議
1.加大支農惠農力度。目前,我國支農資金從絕對數上講提高很快,但支農資金的比重僅占國家財政收入的8%左右,占農業GDP的10%左右。因此,在加大中央財政支農力度的同時,應建立地方各級財政增加支農投入的機制。隨著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的不斷加大,地方“吃飯”問題得到基本解決以后,地方財政應有空間進一步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所以,要在進一步完善財政體制的基礎上,明確中央和地方的支農責任,共同增加農業投入,逐步形成以中央為主體、地方為重要補充的中央與地方共同的財政支農投入機制。2.優化支農惠農結構。當前,有限的支農惠農資金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就其原因,與國家的支農惠農政策安排存在一些問題有關,使資金的投向結構不盡合理。首先,“直補”資金比例偏低,這對農民增收的貢獻不大。其次,支農資金分配上應突出支持糧食生產。如進一步加大良種補貼、農機補貼、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和測土配方施肥的投入規模。應支持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支持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做到因地制宜、科學規劃,不盲目照搬,不大拆大建。根據現有的經濟實力,集中力量重點支持農村道路、農村能源(沼氣)和農村安全飲水等基礎設施建設,盡快改變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
3.進一步規范支農資金監督機制,加強支農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提高支農資金使用效率。一是要加強制度建設。在健全現有財政支農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完善各項資金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理財。二是要加強支農資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通過開展經常性自查、重點檢查等活動,及時發現資金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認真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覺接受審計、監察、紀檢等部門的審計、監督,對核實的問題及時加以糾正,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要強化外部監督,積極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增加資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農民監督意識,積極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檢查作用,實行政務公開、事務公開、財務公開,定期向群眾公布收支情況。四是要加強隊伍建設。隨著政府支農政策的不斷出臺和強化,支農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的任務越來越重,要求也越來越高。改變目前大多數縣從事財政支農管理的力量比較薄弱局面,加強基層農財隊伍建設,適當充實力量。同時加強培訓,不斷提高業務能力、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財政支農管理工作能夠上升到一個新的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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