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外語教學法論文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語法翻譯法是中世紀歐洲人教希臘語、拉丁語等死語言的教學法,到了十八世紀,歐洲的學校雖然開設了現代外語課,但仍然沿用語法翻譯法,當時語言學的研究對象基本上還是書面語。人們學習外語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閱讀外語資料和文獻。德國語言學家奧朗多弗等學者總結了過去運用語法翻譯法的實踐經驗,并在當時機械語言學、心理學的影響下,給語法翻譯法以理論上的解釋,使語法翻譯法成為一種科學的外語教學法體系。語法翻譯法是為培養閱讀能力服務的教學法,其教學過程是先分析語法,然后把外語譯成本族語,主張兩種語言機械對比和逐詞逐句直譯,在教學實踐中把翻譯當成教學目的,又當成教學手段。語法翻譯法重視閱讀、翻譯能力的培養和語法知識的傳授,忽視語言技能的培養,語音、詞匯、語法與課文閱讀教學脫節。
二、直接法
直接法是十九世紀下半葉始于西歐的外語教學改革運動的產物,是古典語法翻譯法的對立面。德國外語教育家菲埃托是最早提出直接法的教學法構想的先驅人物。十九世紀語音學的建立和發展為直接法提供了語音教學的科學基礎,直接法主張采用口語材料作為教學內容,強調模仿,主張用教兒童學習本族語言的方法,“通過說話學說話”的方法來學習外語,教學過程是一句話一句話聽、模仿、反復練習,直到養成語言習慣。教學中只用外語講述,廣泛利用手勢、動作、表情、實物、圖畫等直觀手段,要求外語與思想直接聯系,絕對不使用本族語,即完全不借助于翻譯,語法降到完全不重要的地位。直接法是在教活語言,特別是在培養口語能力方面,取得顯著的成績。直接法比起古典語法翻譯法是教學法史上一大進步,成為以后的聽說法、視聽法、功能法等現代改革派的發端,但它是完全針對語法翻譯法的弊端提出的,本身難免有它的局限性和片面性的地方,對母語在外語教學中的作用,只看到消極的一面,而沒有看到或充分估計到它的積極的一面,只看到和只強調幼兒學母語和已掌握了母語的人學習外語之間的共同規律,而對兩者之間的差別未曾注意到或沒有充分估計到,因此采用了基本相同的方法來解決兩種有一定區別的語言學習問題,在教學中偏重經驗、感性認識,而對人的自覺性估計不足,對文學的修養不夠注意,對許多語言現象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三、聽說法
聽說法產生于第二世界大戰爆發后的美國。外語教學家弗里斯根據結構主義語言學理論批判了語法翻譯法,倡導了口語法(OralApproach),也有的教學法家稱之為聽說法。弗里斯嚴格區別method和approach的概念。他認為method是指教學方式、方法和教學技巧,而approach則是指達到教學目的的途徑、路子和理論,由此可見聽說法或口語法是一種目的在于掌握口語的教學法體系。聽說法根據結構主義語言學"語言是言語,不是文字"、"語言是結構模式的體系"的理論,提出以口語為中心,以句型或結構為綱的聽說教學法的主張,教材用會話形式表述,強調模仿、強記固定短語并大量重復,極其重視語音的正確,尤其強調語調訓練,廣泛利用對比法、在對比分析母語與外語的基礎上學習外語的難點,并在教學中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聽說法把語言結構分析的研究成果運用到外語教學中,使教材的編寫和教學過程的安排具有科學的依據。這對提高外語教學的效果,加速外語教學的過程無疑是非常重要的貢獻和進步。但聽說法過分重視機械性訓練,忽視語言規則的指導作用,過分重視語言的結構形式,忽視語言和內容和意義,存在流于“造作”的語言傾向。
四、視聽法
視聽法于五十年代首創于法國,是當時法國對外國成年人進行短期速成教學的一種方法。視聽法首先由古布里納于一九五四年提出,視聽法主張廣泛利用幻燈、電影等電化教學設備組織聽說操練,把聽覺形象和視覺形象結合起來。視聽法主張聽說訓練必須同一定情景結合,在某一情景基礎上進行,因此,這種教學法又叫作情景法。視聽法發揚了直接法聽說法的長處,在教學中廣泛使用聲、光電的現代化教學技術設備,使語言與形象緊密結合,在情景中整體感知外語的聲音和結構。視聽結合的方法比單純依靠聽覺或視覺來理解、記憶和儲存的語言材料要多得多。視覺形象為學生提供形象思維的條件,促使學生自然和牢固地掌握外語。聽覺形象有助于養成正確的語音、語調、節奏及遣詞、造句的能力和習慣。
視聽法的缺點是過于重視語言形式,忽視交際能力的培養,過分強調整體結構,忽視語言分析、講解和訓練。
關鍵詞:語法翻譯交際法
從中世紀的歐洲人學希臘文和拉丁文所產生語法翻譯法起,在外語教學方法上已經歷了語法翻譯法(腳mmar一ranslationmethod)、直接法(directme小od)、聽說法(theaudio一lin只ualmethod)、認知法(theeo即itiveapproach)、交際法(theeommunieativeapproach)、功能法(thefunctional即講oach)的演變。在現階段筆者認為,高校的外語教學應從語法翻譯和交際法兩項入手,提高外語教學質量。
語法翻譯法是用本族語講解,強調語法的作用,強調對詞匯和語法規則的記憶和背誦,側重對原文的理解和翻譯。其長處在于利用文法和學生的理解力著重閱讀,著重使用原文,提高外語教學的效果。筆者認為這是比較適合有思考力的外語學習,者的方法。丹麥語言學家OttoJes沐rson在他的《為什么母語學得這么好》的文章中曾對學語言的嬰幼兒和成人作了一番比較研究,得出的結果是:在孩子這方面無論孩子有多愚笨,對語言都有一個完全的掌握,而在成人那方面,無論成人在其它方面的天賦有多高,大多數情況下,對語言的掌握,都是漏洞百出而且不正確的。如果從這個結果看,我們似乎應采用直接法,也就是以口語材料作為教學內容,強調模仿,主張用教兒童本族語的方法,模仿、反復練習,直到養成語音習慣。講述中只用外語加手勢、實物、圖畫等直觀手法。但直接法恰恰忽略了人的理解力的不同,兒童語言和成人語言的不同。一個兒童頭腦的“知識”含量是絕對比不得成人的,成人由于長期思考習慣的養成,已難以象兒童一樣運用直接法,因此,針對成人的教學法與針對兒童的教學法不應相同。
對于學外語的成人來講,使閱讀理解成為自己知識結構的一部分是一個更重要的目的,而語法翻譯法恰恰給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成人提供了一個廣闊的研究空間。成人可以利用學到的語法知識,對原文進行深入的理解。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主謂賓的結構來分析一個較難理解的句子,這時候,就會發現面前的句子似乎一下子變得清晰起來,理解的難度減弱了。可是,我們光能理解是不夠的,還要進行書面或口頭形式的交流。因此,必須培養由漢語再翻譯成外語的能力,才可以說對外語有了初步的掌握。應用語音學家H·G·Widdowson在談到“語法”和“學會”時說:“對學習者而言,欲知曉語意,則應知曉語法在單詞與語境之間所起的作用(what15erueialforleamerstoknow15氣how腳nunarfunetionsinallianeewithwordsandeontextsfortheaehievementofmeaning)。”由此可見,語法翻譯法忽視了語教學,忽視了語音和語調的教學,過分強調翻譯而不利于學生交際能力的培養。
交際法產生于本世紀六十年代。它主要是在社會語言學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既要求語言形式和使用規則,還要求學會具體運用,使用真實的語言材料。比如說新聞報導、廣告、通知、表格、新聞廣播、電話談話等生活中常見的材料。因此,交際法可以彌補語法翻譯法所帶來的口語練習方面的不足,我們也可以盡可能地利用直觀教學帶來的各種好處,列如:活躍課堂氣氛,提高學生的興趣,讓學生所學與他們每日的活動息息相關。而更加重要的是,我們可以讓學生學會在各種交際中的語音,知道怎樣去說,說什么,這恰好迎合了J·A·Fishman等提出的社會語言學的任務“誰在什么場合用什么樣的語言對誰講話(從小。SpeaksWhatla眼u眼etowhomandwhere)。”所謂交際能力正如MiehaelGanale在其文章((從交際能力到交際語言法(FromCommunieativeeompetencetoeonununicativeLa雌u職eped眼。盯)》中所說,是“知識和技巧:在交際能力的運用過程中,知識指的是人們對語音和交際語音運用的其它層面的自覺和非自覺的認識;技巧指的是人們在真正的交流中對這種知識運用的程度有多高。”可見交際法的最終目標是在什么場合說什么話的實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它要以人們的知識積累作為基礎。同時,我們在學習中還要分清語言和語言知識的內涵,語言內涵是指能夠與不同語言的人進行簡單的交流,那么你已經掌握了這種語言的某種法門;而語言知識則不同,語言知識是指系統的規則,這規則可以使一句話聽起來語序正確,合乎這種語言的特點。因而,對大學生來講,僅僅靠淺層次的交際是無法在語言的掌握和運用方面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的,只有掌握了包括語法翻譯的語言知識,才能弄懂深層次的交際內容。
綜上所述,在外語教學中,應采取博采眾長的態度,既讓學生對語言能夠流利地運用,使之成為有效的交際手段;又要讓學生懂得語法翻譯的知識,在不斷的理解領悟中去體會語言的更深層次的作用。為此,教師在教授一、二年級學生時除了正常的教材,還應讓他們多讀些各個領域的原著,以適應不同語體的特點,這個階段也是詞匯量積累和擴大的過程,但這個過程是以語法翻譯為基礎的,其目的就是讓他們嘗試地進行部分運用;在三、四年級時可以利用視聽手段讓學生自發地學習在各種交際場合中的語言運用,提高聽說能力,使其對語言的掌握從穩健中走向靈活。
關鍵詞:語法翻譯交際法
從中世紀的歐洲人學希臘文和拉丁文所產生語法翻譯法起,在外語教學方法上已經歷了語法翻譯法(腳mmar一ranslationmethod)、直接法(directme小od)、聽說法(theaudio一lin只ualmethod)、認知法(theeo即itiveapproach)、交際法(theeommunieativeapproach)、功能法(thefunctional即講oach)的演變。在現階段筆者認為,高校的外語教學應從語法翻譯和交際法兩項入手,提高外語教學質量。
語法翻譯法是用本族語講解,強調語法的作用,強調對詞匯和語法規則的記憶和背誦,側重對原文的理解和翻譯。其長處在于利用文法和學生的理解力著重閱讀,著重使用原文,提高外語教學的效果。筆者認為這是比較適合有思考力的外語學習,者的方法。丹麥語言學家OttoJes沐rson在他的《為什么母語學得這么好》的文章中曾對學語言的嬰幼兒和成人作了一番比較研究,得出的結果是:在孩子這方面無論孩子有多愚笨,對語言都有一個完全的掌握,而在成人那方面,無論成人在其它方面的天賦有多高,大多數情況下,對語言的掌握,都是漏洞百出而且不正確的。如果從這個結果看,我們似乎應采用直接法,也就是以口語材料作為教學內容,強調模仿,主張用教兒童本族語的方法,模仿、反復練習,直到養成語音習慣。講述中只用外語加手勢、實物、圖畫等直觀手法。但直接法恰恰忽略了人的理解力的不同,兒童語言和成人語言的不同。一個兒童頭腦的“知識”含量是絕對比不得成人的,成人由于長期思考習慣的養成,已難以象兒童一樣運用直接法,因此,針對成人的教學法與針對兒童的教學法不應相同。
對于學外語的成人來講,使閱讀理解成為自己知識結構的一部分是一個更重要的目的,而語法翻譯法恰恰給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成人提供了一個廣闊的研究空間。成人可以利用學到的語法知識,對原文進行深入的理解。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主謂賓的結構來分析一個較難理解的句子,這時候,就會發現面前的句子似乎一下子變得清晰起來,理解的難度減弱了。可是,我們光能理解是不夠的,還要進行書面或口頭形式的交流。因此,必須培養由漢語再翻譯成外語的能力,才可以說對外語有了初步的掌握。應用語音學家H·G·Widdowson在談到“語法”和“學會”時說:“對學習者而言,欲知曉語意,則應知曉語法在單詞與語境之間所起的作用(what15erueialforleamerstoknow15氣how腳nunarfunetionsinallianeewithwordsandeontextsfortheaehievementofmeaning)。”由此可見,語法翻譯法忽視了語教學,忽視了語音和語調的教學,過分強調翻譯而不利于學生交際能力的培養。
交際法產生于本世紀六十年代。它主要是在社會語言學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既要求語言形式和使用規則,還要求學會具體運用,使用真實的語言材料。比如說新聞報導、廣告、通知、表格、新聞廣播、電話談話等生活中常見的材料。因此,交際法可以彌補語法翻譯法所帶來的口語練習方面的不足,我們也可以盡可能地利用直觀教學帶來的各種好處,列如:活躍課堂氣氛,提高學生的興趣,讓學生所學與他們每日的活動息息相關。而更加重要的是,我們可以讓學生學會在各種交際中的語音,知道怎樣去說,說什么,這恰好迎合了J·A·Fishman等提出的社會語言學的任務“誰在什么場合用什么樣的語言對誰講話(從小。SpeaksWhatla眼u眼etowhomandwhere)。”所謂交際能力正如MiehaelGanale在其文章((從交際能力到交際語言法(FromCommunieativeeompetencetoeonununicativeLa雌u職eped眼。盯)》中所說,是“知識和技巧:在交際能力的運用過程中,知識指的是人們對語音和交際語音運用的其它層面的自覺和非自覺的認識;技巧指的是人們在真正的交流中對這種知識運用的程度有多高。”可見交際法的最終目標是在什么場合說什么話的實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它要以人們的知識積累作為基礎。同時,我們在學習中還要分清語言和語言知識的內涵,語言內涵是指能夠與不同語言的人進行簡單的交流,那么你已經掌握了這種語言的某種法門;而語言知識則不同,語言知識是指系統的規則,這規則可以使一句話聽起來語序正確,合乎這種語言的特點。因而,對大學生來講,僅僅靠淺層次的交際是無法在語言的掌握和運用方面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的,只有掌握了包括語法翻譯的語言知識,才能弄懂深層次的交際內容。
綜上所述,在外語教學中,應采取博采眾長的態度,既讓學生對語言能夠流利地運用,使之成為有效的交際手段;又要讓學生懂得語法翻譯的知識,在不斷的理解領悟中去體會語言的更深層次的作用。為此,教師在教授一、二年級學生時除了正常的教材,還應讓他們多讀些各個領域的原著,以適應不同語體的特點,這個階段也是詞匯量積累和擴大的過程,但這個過程是以語法翻譯為基礎的,其目的就是讓他們嘗試地進行部分運用;在三、四年級時可以利用視聽手段讓學生自發地學習在各種交際場合中的語言運用,提高聽說能力,使其對語言的掌握從穩健中走向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