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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形態藝術化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城市的發展,人們的對建筑的審美水平也在不斷提升,建筑物在設計過程對建筑形象的要求越來越高,建筑形象指的是建筑物的客觀形象和獨特的審美價值,建筑物會呈現出不同的形態,不同的形態對人的感染力也是不同的。不同特性的建筑對建筑形式的要求也不一樣,例如,學校等辦公類的建筑呈現的應該是比較莊嚴的形象,這類建筑設計過程中,應該采用圖形對稱的方式,給人一種嚴肅和端莊的感覺;游樂場所之類的建筑應該呈現出舒適、輕松的感覺,所以建筑設計上沒有必要采用圖形對稱的方式。建筑物自身具備一定的韻律,正是這些韻律造就建筑物呈現不同的形態美,一個建筑物的藝術效果很大一部分都來自于這些韻律關系形成的協調性和簡潔性。不同建筑之間的韻律能夠賦予整個城市的音樂美,為整個城市注入活力,使整個城市都具有較強的藝術形態,提高城市的文化價值和審美價值。隨著信息時代的來臨,信息技術和科學技術都得到完善和優化,為了使建筑空間更能夠體現出時代的特征,現代建筑師突破了傳統,改變了建筑形式,將繪畫的藝術美充分融合在現代建筑中,現代建筑的藝術也開始走向抽象的表達,建筑形態和空間結構都實現了優化,建筑的審美價值進一步提高。
2綠色建筑
綠色建筑指的是在建筑物施工過程中,最大限度的節約能源,保護生態環境和減少建筑材料對環境的污染,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為人們提供一個健康、舒適的居住空間,實現綠色建筑必須從材料和設計兩方面進行考慮,建筑過程中必須使用環保型建筑材料,施工中避免建筑材料的浪費。環保型建筑材料應該是耐久性好、不散發或很少有害物質,現代建筑工程中環保型建筑材料主要包括:新型建筑物外表保溫隔熱材料、新型墻體材料、裝飾裝修材料和無機非金屬材料等。另一方面,環保型建筑材料在實際運用中要注意節約能源,有一些材料的生命周期很長,所以只要質量沒有遭到破壞的情況下就可以繼續使用下去,在建筑工程中盡可能使用可再生原料制成的材料和可循環使用的建筑材料,最大限度的節約能源,減少污染,走綠色建筑道路。綠色設計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很多建筑設計師都在優化自己的設計方法,保證建筑空間物盡其用,避免建筑空間的浪費。例如,香港一個建筑設計師就在一個30平米的建筑空間中實現了綠色建筑形式,他主要采用的是折疊的方式,房間內所有的空間和家具都是折疊起來的,他可以將墻拉下來當做床,30平米的空間在進行設計之后,實現了對建筑空間利用最大化的目標,這個30平米的建筑空間里有大客廳、大書房、十幾個臥室、大型廚房等,這個案例充分說明建筑設計師已經將綠色建筑的概念納入在自己的設計中,綠色建筑發展的前景很好。另一方面,節能設計應該和可再生能源結合起來,在綠色設計中,應該最大限度的使用被動式能源系統,建筑物不要朝向主風向,盡量減少建筑的負荷,在建筑物中要保證南北通透,兩面通風,采用自然通風和自然采光的方式,最大限度的減少空調等降溫設備的使用,減少空氣中氟利昂和二氧化碳的含量,積極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人們的生活環境質量,這也是未來建筑的主要發展趨勢。
3智能化建筑
建筑智能化也是未來建筑發展趨勢的重要方向,在保護環境和節約能源的情況下,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實現對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發掘,使綠色建筑能夠和智能化建筑有效結合起來。建筑智能化能夠為人們的生活提供較大程度的便捷,能夠充分滿足人滿對生活品質的追求。實現建筑智能化,就必須依據科學技術不斷對建筑材料進行研究,提高建筑材料的性能,使建筑材料能夠滿足建筑智能化的要求,為建筑智能化提供充分的保障。現在已經有一些建筑材料實現了智能化,比如會呼吸的墻體,主要就是說這種建筑材料具有像人一樣的呼吸功能,這種墻體可以自行對居住空間釋放和吸收水汽、熱量,將室內設定在一個合適的生活標準中,為居住者帶來舒適、健康的居住感受。智能化建筑的出現具有重要意義,它能夠推動人類社會的進一步發展,進一步提高建筑設計質量。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發展,建筑智能化也會慢慢出現并得到推廣,推動人類建筑史的發展和進步。
4結束語
2000年3月5日,甲公司向工商銀行申請貸款5500萬元,約定2002年9月22日還款。為擔保貸款,甲公司將其評估值7000萬元(不包括地價款)的一棟大樓抵押給該銀行,并于2000年3月21日到房屋管理局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2000年8月26日,甲公司又以該大樓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向建設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經評估,該土地價值為3500萬元。建設銀行了解到該塊土地是出讓地,土地上的房屋已經抵押并辦理登記,遂決定向甲公司貸款2500萬元,約定2001年9月16日前還清貸款。2000年9月15日雙方到土地局辦理了抵押登記。2001年11月5日,因甲公司屆期未能償還貸款,建設銀行向人民法院要求實現其抵押權,拍賣抵押的土地清償其貸款。審理中對本案房、地分押形成了幾種不同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擔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據此,房、地分押屬于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行為,應當確認兩個抵押合同均無效,抵押權的設立也無效。
第二種觀點認為,擔保法第三十六條兩個“同時抵押”的規定,系法定抵押權的規定:以房屋登記設定抵押權的,當然發生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設定抵押權的效力;以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設定抵押權的,當然發生其附著的房屋同時設定抵押權的效力;兩種情況下均無須對后者進行登記。據此,兩個抵押合同和抵押權的設定都有效,但屬于“一物二押”性質的重復抵押,應以登記時間先后確定抵押權的順位。
上述兩種觀點,有一個共同的理論前提,就是認為我國法律禁止房、地分押。因此,或是認為分押無效,或是曲為解釋,認為“同時抵押”的規定系法定抵押權的規定。兩者共同的缺陷是,均無視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無視經濟生活的現實,對法律的倡導性規范作了剛性的理解和解釋。
筆者認為:上述兩個抵押均有效,但不是重復抵押,而是房、地分押。房、地分押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與我國法律規定的房地一體化原則并不矛盾。理由如下:
一、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與附著于土地的建筑物所有權可以相互分離,但土地使用權與建筑物所有權在主體歸屬上應當保持一致。
這一原則,被稱之為土地使用權與建筑物所有權一體化原則。其原因在于,房屋與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在物理上不能分離,為了維持既存建筑物的完整與經濟價值,“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反之亦然。需要注意的是,此種一體化應是歸屬主體一致意義上的一體化,而不是權利客體附合意義上的一體化。古代羅馬法實行地上物屬于土地的附合原則,建筑物屬于土地的一部分,其所有權應歸屬于土地使用權人。德國繼受羅馬法地上物屬于土地的附合原則,視建筑物為土地的重要成分(德國民法典第94條)。按照物權法物之重要成分不得獨立成為權利標的的原理,物的整體與其重要成分隨同轉移。因此,此之所謂“轉移”既包括轉讓,也包括設定抵押。這是因土地及其附著物被視為同一權利客體所必然具有的法律效果,也就是權利客體附合意義上的一體化必然具有的法律效果,是“一物一物權”原則的體現。
與此不同的是,我國現行法律實行的是土地所有權與附著于土地的建筑物所有權可以相互分離的原則。憲法規定,土地所有權實行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憲法第十條);但同時規定公民個人享有房屋所有權(憲法第十三條)。即法律承認建筑物與土地構成相互獨立的物權客體。并且,我國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制度。這意味著我國現行法律恰恰是通過鼓勵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的分離來實現土地效用的商品化和市場化目標的。作為其法律效果的自然延伸,當然就進一步強化了房屋所有權與土地所有權的分離。因此,現行法律所要求的一體化,不再是土地吸收其附屬建筑物等附著物的“一物一物權”意義上的一體化,而是為了維持土地與其附著的建筑物的完整與經濟價值,實行土地使用權與附著于土地的建筑物所有權在歸屬主體上保持一致的一體化。通俗所謂“房隨地走”、“地隨房走”,就是這種房、地(地上權)應當維持其主體歸屬一致性的一體化原則的形象表達。顯然,在此意義上,房屋與其附著的土地使用權的一體轉讓并不意味著兩者應同時向同一主體抵押。因為只有將房屋視為土地的附合物,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才必然導致其附著的地上建筑物同時抵押;而將建筑物等地上附著物視為土地的附合物,是與我國憲法確認的土地所有權和房屋所有權可以相互分離的財產權制度相沖突的。如果從主體歸屬一致的意義上來看,則土地與其附著的建筑物同時抵押并無邏輯的必然性,也沒有法律和經濟上的必要性,還因目前不動產登記制度的二元并存,徒增實務中的混亂和困擾。
二、現行法律實行土地使用權與其附著的建筑物所有權在歸屬主體上保持一致的一體化原則
意味著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等附著物應當同時轉讓或者隨之轉讓;反之亦然。但在邏輯上,并不能必然推出土地使用權或者建筑物所有權抵押時,也要適用同樣的規則的結論。這是因為:第一,抵押權所支配的是抵押物的交換價值,而非抵押物本身。抵押權的實現,其效果是抵押權人從抵押物拍賣或者變賣的價款中優先受償。無論土地使用權與建筑物所有權同時抵押或者分別抵押,并不妨礙兩者歸屬主體的一致性。分別抵押的,依法向同一主體轉讓,與一并抵押的向同一主體轉讓,其效果并無不同。第二,擔保法第四十條明確禁止流抵押契約,抵押合同訂有流抵押約定的,其約定無效。這就表明,分別抵押并不必然導致土地使用權與其附著的建筑物所有權分別歸屬的結果。對不同物權客體交換價值的分別支配,與其在法律上的統一歸屬,是可以和諧并存的。第三,擔保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抵押合同簽訂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于抵押物。需要拍賣該抵押的房地產時,可以依法將該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物一同拍賣,但對拍賣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這實際上表明,法律所強調的是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同時轉讓(實質是在同一歸屬主體的意義上進行轉讓);而對不同物權客體的交換價值的支配,則是完全可以根據經濟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區分不同的法律事實而相互分離的。超級秘書網
三、現行法律將土地使用權及其附著物的一體化轉讓
延伸到一體設定抵押權,意在維持既存建筑物的完整與經濟價值,簡化權利關系。但轉讓的一體化足以實現這一法律政策目標,將該約束延伸到抵押權的設定,并無法律實益。事實上,由于我國不
動產登記機關不統一,抵押權設立的一體化約束缺乏相應的技術條件,導致經濟生活的現實與這種一體化約束的愿望反差較大。在此情況下,對有關法律規定采取目的解釋方法和邏輯解釋方法,將現行法律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與建筑物所有權一體化原則解釋為僅限于轉讓的一體化,是較為妥當的。據此,有關抵押設定的一體化規定,實際是倡導性法律規范。如果將擔保法第三十六條“應當將……同時抵押”以及其他法律中的類似規定解釋為法定抵押權,則違反文義解釋規則;并且,由于公示方式的缺乏,法定抵押權的解釋也容易導致擔保實踐中的混亂。
信心就是黃金,特別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信心尤為重要。建筑企業要在培育工程總承包能力上下工夫,走科研、設計、投資、施工一體化的工程總承包的路子,搭建一個更高層次的競爭平臺,擺脫在一般房建項目單純施工的低層次競爭局面。圍繞行業發展方向,實施建筑、房地產及特色專業、海外業務、項目投資等多板塊多元化經營,延伸產業鏈條,并向關聯度比較緊密的行業滲透,緊跟政策投資走向,抓住當前國家拉動內需建設的機遇,圍繞國家投資重點,培育新型市場,探索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集中力量承接大項目,進入科技含量高的高端市場。
二、在危機中找先機,把握發展主動權
首先,抓訂單,慎選企業市場。要保證有訂單、保證有現金流、保證生存,這是至關重要的,哪怕是訂單收益低一點也要做,所以必須加大力度抓訂單。這需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重點抓政府訂單、國有企業大訂單和無風險訂單;二是原則上不做貸資、墊資的項目,寧愿效益少一點、也要抓資金好一點、風險小一點的訂單。
其次,抓結算,抓清欠,加強賬款催收,努力增加企業的現金流。清欠的前提條件是抓好工程結算,建筑企業要明確每個項目的結算負責人,哪個時期完成什么內容都要有明確的目標。企業要對清欠工作高度重視,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如果錯過時間,那么對方企業就可能倒閉了,當資產一轉移,錢就回收不過來了。再次,強化風險控制,防范風險。風險的產生會加劇危機的程度,越是在危機出現時,企業越要強化風險的控制,既要注意管理不當造成的風險,又要控制導入式風險。一是提高投資業務的科學決策水平,切實增強企業的抗風險能力。二是防范回款的風險。即我們都履約,對方沒有償付能力、法人隨時可能消失的風險。施工單位應逐一排查,做好財務和法律方面的風險評價,及早應對。三是規避履約的風險。現在的市場行情不是很好,施工企業要在履約的同時規避給企業帶來的不必要風險,即使不履約,也必須以對方的不履約換取己方的有利條件。如對雙方會談的內容形成紀要,完善有關手續,組織相關保證履約案例的學習等規避風險。
三、敢向管理要效益,強化管理挖內潛
建筑企業要全力推進管理的精細化,樹立成本領先的管理理念,構建嚴密高效的成本管理體系;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推進成本精細化管理;要以施工現場管理為龍頭,規范安全質量行為,狠抓成本管理,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一是優化材料采購管理流程,降低采購成本。對于施工企業,可以采用供應鏈的方式進行采購。企業通過招投標的方式與材料供應商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減少供應與需求之間的中間環節,通過向市場要“庫存”。同時,施工單位要注意優化業務流程和施工工藝,降低材料損耗。材料費用開支約占建筑產品成本的60%多,是成本要素控制的重點。正確分析物資管理的各個環節,抓住影響工程成本的重要過程,實施監控,是實現降低工程成本的關鍵。二是確定成本目標,明確目標責任制,多渠道降低成本。一方面,在施工項目成本管理中,要注重過程的控制;另一方面,把成本控制工作做的扎實、細致,落到實處,就必須細分管理單元,將施工項目成本總目標分解為若干細小的成本單元,落實到項目管理的各部門和全體人員,不出現管理的死角。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實施成本考核。建立長效的激勵機制和獎懲措施是施工企業項目成本實施精細化管理的保障措施,也是提高員工積極性、主動性的有效方法,企業應采用科學有效的方法激發員工的內在潛力,使每個人都能施展自己的能力。
四、加大市場開拓多元化之路,形成建筑業的整體合力
進一步加強企業間的溝通聯系,實施強強聯合戰略,創新企業間合作、互補、共贏的機制,在項目上進行戰略聯盟,并積極主動與涉外經營的大企業、大集團合作。努力吸收國際先進項目管理經驗和管理模式,憑借企業自身的業績、管理能力和品牌效應拓展市場,積極培育市場資源、建設、經營新型節能、環保、高新技術等領域項目。盡快建立完善區域化市場開拓、管理模式,主動參與市場競爭。
立足科學發展,優化產業結構,轉變企業發展模式,大力實施相關多元化發展戰略,積極向機場、水利水電、污水處理、環保等相關領域土建市場的開拓。做好在建項目,在建項目中應履行合同、創建名牌、打造企業品牌,利用在建項目結識朋友,開拓市場,鍛煉隊伍。形成擁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集成配套的核心技術優勢,占領行業技術制高點。在經營工作中鞏固強項、突出專業,為向專業化方向發展,逐步形成專、精、特、新等技術和管理特色打下基礎。
五、加大資金回收和融資力度,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
建筑企業要積極尋求銀企合作,解決企業資金問題;開展企業合作,使資金得到有效運用;企業要挖掘內外資源潛力,通過優勢企業上市等辦法,以資本市場化來帶動企業對社會各類資源的整合能力。同時,企業要加強自身管理,挖掘潛力,降低經營成本,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在工程承接環節和合同簽訂環節,將風險化解為零。尤其要增加國際市場的風險防范能力,關注國際時局,實施多區域開發,分散風險。
六、堅持科技創新,實施品牌戰略、人才戰略進一步從過去由人力、物力投入為主的增長方式轉變到以技術投入為主的發展方式,提升企業發展質量。以企業發展需求和市場為導向,增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一是立足在建項目抓好科研攻關、工法開發和專利申報工作,增強企業研發能力和自主知識產權;二是利用、依托大企業或科研院校開展技術創新,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三是繼續擴大科技投入,如推進企業信息化、數字化管理,加強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實現資源共享等,推進科技進步,注重成果轉化,走科技強企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