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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掌握全區環保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推動以主要污染物減排為中心的各項環保工作的落實,按照自治區加強督查工作的要求,擬組織開展全區環保督查行動,特制訂此方案。
一、督查的主要內容
1、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減排工作的通知》(內政發[2008]79號)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2009年減排項目進展情況。
2、全區2009年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和污染防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
3、對重點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調研。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建設情況。
二、時間安排
2009年5月初,大約一周時間。
三、人員安排
督查工作分成4個組,分別由局領導帶隊。
第一組:自治區環保局局長蘇青帶隊。成員:李劍、郝慶文、王樹曉、董英華、張衛東、韋和章、記者1人。督查范圍:烏蘭察布市、錫林郭勒盟、赤峰市。李劍、韋和章負責材料匯總。
聯系人:張衛東 15304716466
第二組:自治區環保局副局長高震風帶隊。成員:趙福全、哈倫、顧永瑞、趙巍峰,記者1人。督查范圍: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趙福全、趙巍峰負責材料匯總。
聯系人:趙巍峰 13704717022
第三組:自治區環保局紀檢組長呂慧卿帶隊。成員:王龍、趙軍、韓西鋼、曹江營、武勤,記者1人。督查范圍:興安盟、通遼市、呼倫貝爾市督查工作。王龍、武勤負責材料匯總。
聯系人: 武 勤 13848112114
第四組:自治區環保局副巡視員杜俊峰帶隊。成員:莫曉蓮、白志峰、張山獅、石俊業,記者1人。督查范圍: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督查工作。莫曉蓮、石俊業負責材料匯總。
聯系人: 石俊業 13314870882
每組返回后,盡快形成督查報告,由局辦公室統一匯總形成我局督查報告上報自治區黨委、政府。
四、督查方法
采取聽匯報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實施。
五、其他事項
1、辦公室負責確定參加人員,擬制方案、通知,協調各盟市做好迎檢準備。
2、監督管理處負責提供重大建設項目清單、環境影響評價有關資料及項目建設情況。
3、污染控制處負責提供各盟市2009年減排項目清單,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項目進展情況。
4、宣教中心負責協調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全市沿江排污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的全面檢查,為摸清長江干流及主要入江河道接納主要污染物的總量,進一步規范直接排入長江干流及其主要入江河道的排污口設置,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檔案,嚴肅查處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促進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
二、組織領導
成立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內容
此次行動的范圍主要為長江干流及其主要入江河道(沿江岸縱深500米范圍內)。
主要工作內容為:
1、檢查直接排入或相當于直接排入(相當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入江河道或溝渠,排污口距長江干流500米以內的排污口)長江干流的工業企業污水排放口、污水處理廠排放口及市政排污口;
2、對長江干流省界斷面和3條主要入江河流(九圩港河、通啟運河、通呂運河)、3個考核斷面水質組織一次同步監測;
3、檢查統計各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噸/日)、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排放濃度和總量;
4、對排污口進行拍照、定位、檢查規范化標識設立情況;
5、統計排入上述排污口的工業企業名稱和數量;
6、對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企業依法查處。
四、工作步驟
這次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分三個步驟實施。
㈠動員部署階段(2月16日—2月18日)
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污染防治、環境監察、環境監測、信息管理和污染源普查等部門共同行動的工作機制,動員組織地方力量,全面完成長江環保執法行動的成員部署工作。
㈡集中行動階段(2月19日—2月28日)
組織轄區內環境監察、監測等部門對檢查范圍內的排污口進行集中檢查,并對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公開處理一批典型案件。
㈢總結分析階段(3月1日—3月2日)
要認真總結本次行動的成效與不足,分析研究檢查數據,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工作報告》,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鞏固成果。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這次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將其作為2009年初推進地方環保基礎工作,集中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周密動員和部署,做到檢查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確保長江環保執法取得實效。
㈡加強協調,整體聯動
這次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加強部門聯動,細化職責分工,各司其職,要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六查一提高”活動、排污收費、自動監測、環境統計等成果,同時要積極爭取同級水利、市政、城建等部門的工作支持,確保任務的完成。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實施重點工作集中突破的總體要求和全縣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遏制污染事故的發生,消除環境安全隱患,以保護飲用水源安全為重點,著力解決一批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努力實現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持續發展,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環境保障。
二、加強領導,建立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各項整治工作順利實施,縣政府決定成立“××縣2009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何玉昆任組長,縣政府辦主任韓家根、縣環保局局長凱富才任副組長,縣發改委主任和山林、縣城建局局長宋華棟、縣司法局局長波鄧子、縣經濟委主任阿慶林、縣安監局局長怒富慶、縣監察局局長青三一、縣工商局副局長(主持工作)龍德金、縣電網公司經理鄧云濤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由環保局局長凱富才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縣城環境的綜合治理
1、完善門前衛生“三包”機制;解決占道經營、亂擺亂放、亂設攤點的相關問題;依法對建筑工地、商業場地等各類噪聲進行整治,遏制噪聲擾民問題。
2、加強縣醫院、各醫療衛生門診醫療固廢物處理情況的監管,確保醫療固廢物集中處置,杜絕亂堆放。
(二)集中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要加強源頭控制,加大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力度。對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依法查處,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
(三)排查中小水電站溢流水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認真開展中小水電專項執法檢查,對縣域內大小水電站的泄洪道進行逐一檢查,徹底排查環境安全隱患。對沒有修建或架設泄洪道,任溢流水隨意流淌,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水電站,必須進行限期治理,未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要對其依法實行停業整頓。
(四)認真開展建筑施工環境執法檢查。城區建筑施工產生的揚塵、噪聲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建筑施工的檢查力度,對未依法申報建筑施工事項和未經批準進行夜間施工的建筑企業要實行嚴厲的處罰,嚴肅查處因施工造成的生態破壞、亂棄廢渣,污染環境等違法行為。
(五)加強石油液化氣項目的監管。對全縣范圍內存在環境風險的加油站及成品油貯存庫、液化氣站限期整改,確保環境安全。
(六)整治垃圾“圍城、圍鄉、圍村”和“占河、占道、占田”的問題。要重點解決公路沿線、城鄉結合部、河道城區段、村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亂排亂堆問題。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5日—6月30日)
研究成立“××縣2009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工作方案。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7月1日—9月30日)
組織有關部門對涉及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問題、建設項目的環境違法問題、環境安全問題進行集中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并將掛牌督辦名單和各項整治情況按期報告州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10日)
認真總結環保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與不足之處,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并于10月25日前將《××縣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送州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幾點要求
(一)切實加強協調配合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的監管職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經濟委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監察局要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司法局要加大環境保護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力度;建設局要加快縣城環境綜合整治;工商局要及時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電網公司要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各部門一定要繼續加強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二)切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監察機關要將貫徹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作為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工作,認真組織實施,要直接查辦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嚴肅追究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違法違紀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不正之風。
(三)切實加大公眾監督力度
要制定和實施環保專項行動的宣傳計劃,要定期公布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深度報道環境安全尤其是飲用水源環境安全形勢,披露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問題,不斷形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宣傳。同時充分發揮3411237環保投訴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積極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營造社會廣泛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