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企業廉政工作計劃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1 “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在實踐中的現狀和困境
改革開放以來,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各個職業院校,對于如何落實“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培養模式進行了形式多樣的探索和實踐,但是受歷史、社會、經濟、文化和政治等因素制約,職業教育培養高素質實用人才的功能還是沒有被充分發揮出來,雖然我國的體制轉軌和產業轉型亟須提升勞動者素質和培育新式技能作為支持,以及愈來愈嚴峻的就業壓力和勞動力市場上技能人才的匱乏,要求職業教育承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是當前職業教育還遠遠未能滿足現實需求。目前各職業院校在“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辦學實踐中,仍處于百花齊放的探索階段,在探索實踐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各職業院校也遇到了下面的普遍問題:
1.1 政府出臺的法律政策不配套,校企合作缺少良好的合作環境。政府在發展職業教育中肩負著重要的職責,從政府的職能、所擁有的行政權力和其特殊的地位來看,政府在職業教育培訓模式推行中應當起到主導、領航作用,從而推進“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模式不斷完善。但是我國“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尚處于發展初級階段,市場經濟條件又不成熟,所以政府無論是在政策法律的支持,還是在財政、科研支持,遠遠沒有適應“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新模式的發展要求。
1.2 校企合作缺乏行之有效的合作運行機制。“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基礎是現代市場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以學生崗位能力培養為本位,發揮政府在職業教育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同時發揮職業教育傳統主體――職業院校和新興主體――企業的積極性,政府、企業、職業院校三方聯動,共同促進職業教育質量的提高,但是我國正處于新舊經濟體制的交替時期,統一協調的“校企合作”管理體制還未形成,造成“校企合作”這個職業培養模式運行機制沒有形成,阻礙了校企合作的深入發展。“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培養模式進一步深化發展的最大障礙在于缺乏適合我國國情的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合作運行機制。
1.3 利益考量和合作熱情不同,導致合作水平不高。“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事關職業院校的生存和畢業學生的出路,學校往往熱情較高,主動尋找合作企業;而企業出于經營成本和管理壓力的考慮,對職業培訓的積極性并不高,加上校企之間的利益關系沒有法律和制度的剛性約束,無法形成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因此這種培訓模式遇到的最大困難是企業沒積極性。事實上現在大多數地區企業和學校仍然是“兩張皮”,學校“孤軍奮戰”,難以實現培訓目標。李棟學先生認為,“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培養模式根據結合的程度,可分為三種結合方式即緊密結合型,部分結合型和結而不合型,根據我國目前“校企合作”水平來看,應是處于部分結合型或結而不合型。由于利益考量不同,合作熱情不同,導致校企合作,學校一頭熱,合作水平還處于較低層次。
2 比較成熟完善的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
德國是經濟發達、工業化程度非常高的國家,德國制造的產品以其性能優異,質量上乘而聞名,小到手表刀具,大到貴重精密儀器,機器設備都享有盛譽。這不僅因為德國人嚴謹認真的工作態度,還要歸功于它特有的職業教育模式,即“雙元制”,對國家經濟發展的貢獻。“雙元制”模式成功實現了學校與企業,理論與實訓的整合,使學校和企業實現了雙贏,學校借機得到了發展,而企業也借機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技術人才。由于各國政治、經濟、文化、工業化進程及職業教育的發展水平各異,職業教育培養模式經過長期的錘煉也各有了各自的特殊性,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培養模式。由于我國的國情與德國不同,我國職業教育與德國職業教育相比存在較大差異,我們不能完全照搬,但是通過與成熟的“雙元制”進行對比,找到我們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縮短我國職業教育與先進國家的距離,依然是十分有益和必要的。
2.1 德國走出了一條符合國情的職業教育發展模式。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的形成和發展是社會經濟發展和科學進步的產物,是通過幾百年的職業教育實踐逐步形成的。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中的“一元”企業培訓,其雛形可追溯到中世紀的同業工會對師傅的培養,后來工業革命和第二次技術革命的推動下,工業迅速發展,機器的廣泛使用,于是1938年7月6日公布了“帝國學校義務教育法”。該法強制規定了職業學校的教育要作為企業培訓的必修課,從而第一次在全德國范圍內從法律上規定了企業和學校合作的這種雙元制培訓模式,正式實行普遍的義務職業教育制度。二戰后德國成為戰敗國,經濟崩潰,人民失業,為盡快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急需從初級到高級的各種技術人才。另一方面社會上又有大批失業工人,因不具備基本技能和知識而難以找到工作,轉換工作和殘障人員就業也需要進行崗位培訓,從而促使“雙元制”長足發展,形成具有德國特色的職業教育培養模式。
“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中教育機構與企業聯合舉辦職業教育,企業和學校、教師與企業培訓人共同培訓學生,學生同時具有雙重身份,旨在最大限度地利用學校和企業的條件和優勢,強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從而培養既具有專業理論知識,又具有專業技術和技能以及解決職業實際問題能力的高素質技術人才。“雙元制”具有以下幾個要素:①兩個培訓主體,即企業和職業學校;②兩種教學內容:在企業傳授職業技能和與之相關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經驗,在職業學校傳授專業理論知識和普通文化知識;③兩種實施方式:企業遵循聯邦職教所制定的培訓條例來培訓,職業學校遵循所在文教部頒布的教學計劃組織教學;④兩種教師:企業培訓的實訓教師(是企業的雇員)和職業學校的理論教師(屬于國家公務員);⑤兩類考試:針對企業培訓的技能考試和針對職業學校的專業理論的資格考試;⑥兩類證書:考試證書、培訓證和畢業證;⑦兩種經費來源:在企業的培訓費完全由企業承擔,職業學校的經費則由國家和州政府負擔。可見德國的“雙元制”職業教育在整體的培養目標上是合二為一的,但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又是一分為二的,表現出明顯的雙元屬性的特征。正是因為“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符合德國的國情,培養了一大批高素質技術工人和管理人才,為德國經濟恢復和迅速騰飛作出了重大貢獻,因此“雙元制”被譽為戰后德國經濟騰飛和制造業領先世界的“秘密武器”
2.2 德國政府積極介入,發揮了職業教育的主導作用。二戰后,德國政府在職業教育的發展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①制定并實施一系列的職業教育法規,如1969年的《職業教育法》,以及適用全德國的職業教育法律:《職業教育促進法》、《勞動促進法》、《青年勞動保護法》、《企業法手工業條例》、《實訓教師資格條例》等,還有370多種國家承認的培訓職業的培訓條例,使得整個經濟界的各行各業都有法可依,實現了用法律手段來管理職業教育;②實行有利于職業教育發展的政策,如職業義務教育政策,職業教訓促進政策和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用政策手段來推進職業教育;③制定有利于職業發展的制度,如企業雇傭制度,企業用工制度和企業工資制度,用制度的手段促進職業教育;④開展雙元制職業教育的科學研究,每項職業教育方針政策都是以科學的研究成果為依據,每次重大改革都建立在認真細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之上,用科學的手段來發展職業教育。90年代以后,“雙元制”出現了一些質疑的聲音,但是德國政府一方面不動對“雙元制”職業教育的支持,強調要繼承那些在職業教育的管理運行以及教學理論與方法上已被多年實踐證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不拒絕對“雙元制”職業教育的批評,改革過于僵化的教育觀念,過時的管理模式和規定,使“雙元制”更加符合時代的要求。因此德國的社會經濟發展不能不歸功于“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而德國“雙元制”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又不能不歸功于德國政府的堅定不移的支持!
2.3 成功調動了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在德國“雙元制”中,職業教育的主體是企業,而不是職業學校。企業把對職業教育的投資作為企業人力資源開發的投資,也即是對企業未來的投資。企業根據自身崗位的需要向社會招錄學生,人們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愛好選擇自己的企業或崗位,在面試和筆試合格的條件下,這些人就成為“雙元制”學生。企業將這些學生派送到與之相對應的職業學校,學校既成了企業的員工,又是學校的學生,可享受企業員工的相應待遇,又要接受企業的監督。企業培訓中有實訓教師,有專門的實訓設備,如一些汽車維修企業,把最新的寶馬、奔馳汽車作為學生實習材料。企業還對學生進行考核評價。處于“雙元制”主體的企業積極參與了招生、培訓、考核和就業,才使“雙元制”順利實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2.4 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形成了政府職校企業三方聯動合作機制。“雙元制”被譽為戰后德國經濟騰飛和制造業領先世界的“秘密武器”。其核心優勢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雙元制”是一種面向社會兩極需求的職業教育機制,也就是“一極”以企業用人需求為引導,一極“以受教育者為中心,從而形成很好的兩極信息的均衡對稱,大大縮短了用人單位與育人單位之間的差距”;第二,政府、企業、學校齊心協力共同打造“雙元制”。政府給予立法保障和財政支持,企業能夠把為學生提供學習和實訓條件視為企業倫理和企業提升競爭力的“企業自身行為”,而學校則堅定地以培養學生實際動手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為教育目標,以實踐教育為主體,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正由于德國的政府、企業、學校三方聯動機制的有效運行,促進了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的發展,造就了德國經濟的輝煌。
3 德國職業培訓模式給我們的啟示
3.1 “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是符合我國國情的職業教育發展模式。盡管這些年來,我國職業教育改革取得了不少成績,但存在的問題仍不少,其中一條就是沒有找到一條符合我國國情的職業教育制度,沒有把以崗位能力培養為核心的“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制度作為根本的改革方向。我國的“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與德國“雙元制”,美國的“合作教育”,英國的“工讀交替式”,日本的“產學合作”,雖然稱謂上不盡相同,但都屬于合作教育的范疇,合作教育這一概念已經不是某個國家的一種教育培養模式,而是具有世界意義的一次教育政策或教育形式。“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既是符合時展要求的選擇,也是我國多年探索的最成熟的職業教育模式。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職業教育模式,是遵循教育規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需要;是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有效促進學生就業的需要;是幫助學生,特別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需要;是關系到建設有中國特色職業教育的一個帶有方向性的關鍵問題。“(《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的落實,對于解決職業教育的招生問題、教學質量問題以及就業問題起著至關重要的決定作用,對于提高我國的產品質量,促進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變、提高企業競爭力,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確實有必要盡快加以完善推廣。
3.2 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是推動“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發展的動力。政府所擁有的職能和行政權力,決定了它在職業教育發展中的領導地位和主導作用。德國“雙元制”的成功,離不開德國政府的行政力量來啟動和推進,職業教育領域的諸多矛盾也需要政府運用行政權力來處理和協調。沒有相應的教育法律、政策,沒有相應的制度、科學研究作為支撐,這種模式是根本運作不起來的。在我國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政府的積極介入密不可分:政府是部分職業教育的舉辦者;政府是職業教育政策方針的制定者;政府是職業教育的宏觀調控者;政府是職業教育資金提供者。如果沒有政府的積極介入發揮職業教育主導作用,職業教育是發展不起來。我國政府為加快職業教育的步伐加快,一直在堅持不懈地努力,在體制改革、政策研究、法律支持和財政經費撥款等方面都做出巨大努力,使得職業教育不斷發展:1997年頒布《職業教育法》;2005年3月教育部首次強調“大力提倡工學結合、半工半讀職業教育模式”;當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中,明確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讀制度;2006年3月,教育部專門下發《教育部關于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意見》,7個月后決定在107所中等職業學校先期試點等等。雖然如此,政府在法律政策的配套,明確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的義務,財政資金的鼓勵性支持,校企合作具體運行模式的科學研究,“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的教學質量檢驗標準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努力。政府只有這樣深層介入,發揮主導作用,“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才能真正為振興國家經濟發揮巨大作用。
3.3 調動企業參與積極性,是推動“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發展的關鍵因素。讓現代企業積極參與職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德國“雙元制”的成功,關鍵在于企業積極參與到職業教育中來。處于“雙元制”主體的企業積極參與了招生、培訓、考核和就業,才使“雙元制”順利實施,并取得良好效果。我國目前職業教育的主體不是企業,而是職業學校,但是在“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職業教育模式的推動下,企業越來越廣泛地參與了職業教育的過程,成為職業教育新的主體。當前我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不高,主要原因在于“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還不完善:法律政策不配套,沒有形成完備的工種準入制度,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激勵機制不完善(如減免稅收優惠,財政補助等),也沒有出臺相關法律讓企業承擔職教義務。雖然我國國情與德國不同,在原有的模式下,職業教育主體還是職業學校,但必須設法調動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積極參與到其中各個環節,“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才可能取得成功。
3.4 形成政府、職校、企業聯動合作機制,是推動“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成功運行的決定因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職業教育必須以學生崗位能力培養為本位,以就業為導向,發揮政府在職業教育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同時發揮職業教育傳統主體--職業院校和新興主體――企業的積極性,形成政府、職校、企業三方聯動合作機制,才能促進“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的成功運行,因而是推動這種教育模式成功運行的決定因素。政府、企業、職業院校三者的關系可以通過下面的圖形表示:
政府:處于職業教育的主導地位。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的職責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統一協調政府各部門的利益和行動;對工學結合培養模式進行領導和規劃,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建立“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發展的專項基金制度;為工學結合培養模式提供適宜、寬松的政策、資金和社會環境;對有利于“校企合作”深化發展的法律政策進行科學研究。政府不參與具體的校企合作過程,但是對規范市場行為、明確職業培訓舊主體――職業院校和職業教育新主體――企業的權利和義務、職業教育發展方向和目的、職業教育的政策法律、職業教育發展的科學研究要起到主導作用。
學校:以市場為基礎、以學生能力培養為本位進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實踐操作,操作的核心是制定具體的培養方案,包括培養目標、培養規格、模式類型、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師資配備、課程設置、課程編排、評價考核、體現學校和企業雙主體的結合,企業教師和學校教師雙師資的結合,課堂與現場雙場所的結合,課堂學習和現場學習雙過程的結合。按企業要求培養有創新精神、高素質的勞動者。
企業:以行業和企業未來發展規劃對人才需求,積極參與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培養目標、培養規格和評價考核標準的制定以及招生工作;為職業學生工作實習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條件;培養合格的企業職業教師;把職業教育作為企業未來人力資本的投資,為進一步發展打下基礎。
行業協會:是“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的有益參與者,由它來制定與行業、崗位有關的工種準入標準、崗位技術標準等,為校企合作職業教育模式教學質量提供檢測標準。
4 結束語
總之,無論是從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還是從我國幾十年的探索實踐來看,發展職業教育只有從國情出發,緊緊圍繞市場需要這個中心,發揮政府、企業、職業院校三方各自職責和積極性,構建政府、職校、企業三方聯動機制,才能推進“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職業教育模式的深化發展。
相信中國的職業教育一定會走出一片廣闊的天地!
參考文獻
[1] 錢民輝.職業與教育社會發展研究[M]. 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99,63-67
[2] 鄭向榮.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的歷史、內涵、特點及問題 [J]. 理工高教研究,2003,(6 )
[3] 朱保華.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及其啟示[J],產業與科技論壇 ,2006,(3 )
[4] 黃日強,何小明 .德國政府在發展職業教育中的主導作用 [J].世界之窗,2006(10)
[5] 李棟學.工學結合的動因分析及其有效實施[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06,(10)
[6] 馬連華.做實“工學結合”是加快高素質勞動者培養的必經之路[J].教育與職業,2006,(35)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局廉政建設工作,有效地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作用,推動本局全面建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區市國稅局有關規定,結合我局稅收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廉政建設工作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切實管好自己的人。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局全體干部、職工廉政建設工作的各個方面。
第二章廉政建設工作機構設置
第四條縣局成立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由縣局正、副局長、監察專職干部、辦公室主任、人教科長組成,主要職責是:
一、傳達各級有關廉政建設方面的文件、指示,制定本局廉政工作計劃,對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檢查考核;
二、組織進行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
三、及時監督、檢查稅務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和法規制度情況;
四、組織縣局科以上領導干部簽訂廉政責任書;
五、對稅務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和違反廉政工作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五條縣局成立服務質量監察小組,人員由主管副局長、監察專職干部、辦公室主任、特邀監察員和內部兼職監察員組成,主要職責是:
一、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配合縣局做好廉政建設、職業道德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深入企業走訪了解稅務人員執行稅收政策、法規和廉政情況,征詢企業對稅務人員的意見和要求,并向縣局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三、負責監督檢查縣局干部職工的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和工作紀律情況;
四、實施組織納稅業戶進行行風評議活動。
第三章廉政教育
第六條縣局每月結合政治學習,對全體人員進行一次廉政教育。
第七條廉政教育的內容要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縣局工作實際進行。
第八條廉政教育要注重實效,保證人員、時間效果“三落實”。參課人數到95以上,參考人員達到100以上,優秀率達到80以上,縣局每半年對各部門廉政教育筆記檢查一次。
第四章廉政建設工作制度
第九條廉政會議制度。主要包括縣局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會、監察小組會、特邀監察員和兼職監察員座談匯報會、民主生活會等。
一、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督察小組會議。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由縣局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和督察小組人員參加。主要內容:研究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部署和總結交流工作經驗,表彰先進;審議縣局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制度、辦法;檢查各部門執行廉政建設規定和職業道德建設情況;對縣局各部門廉政建設工作和行風進行評議;研究解決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座談、匯報會議。半年或一年召開一次。主要內容:匯報、座談分局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執行稅收法規和廉政規定的情況;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縣局廉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民主生活會議。各科室每季度,縣局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主要內容: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合理化建議;自查自糾遵章守紀情況;評議廉潔自律執行情況。
第十條廉政工作報告制度。每年兩次,由監察專職干部負責收集、總結縣局半年或全年廉政工作情況。縣局各部門在每年六月十五日、十二月十五日前將本部門廉政工作情況局面報監察專職干部。監察室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日前將縣局廉政工作總結上報市國稅局監察室。
第十一條廉政建設責任制度。每年年初,縣局局長與副局長,局長、副局長與其主管科科長、主任層層簽訂《廉政責任書》。科室領導與本部門干部、職工簽訂《廉政保證書》。
第十二條建立《干部廉政檔案》制度。縣局為全體干部、職工建立廉政檔案,由監察專職干部負責按季度將每個干部(職工)的廉潔自律、違法違紀、職業道德和好人好事情況詳細填寫記載。
第十三條舉報走訪制度。縣局專設舉報電話1部;舉報意見箱1個;每月向企業發入《意見征詢單》、《納稅人評議卡》一次;每半年走訪納稅戶1次;自覺接受企業的監督。
第十四條“廉政日”制度。每月的25日為縣局“廉政日”,其內容:一是由縣局局長和監察專職干部負責接待群眾投拆、來訪、舉報等;二是各部門進行廉政建設工作總結、教育、個人自查自糾、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表揚廉政方面的的好人好事,填寫《干部廉政檔案》等。
第十五條服務質量評議制度。在控管企業和體稅務干部中每季度進行一次,由監察小組組織實施。主要對稅務人員在執行稅法法規、勤政廉潔、遵紀守法、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投票評議。將政策制度公開,辦稅過程公開,服務標準公開,處罰結果公開,把監督權直接交給納稅人,將評議結果公布于眾,并按規定及時考核、獎勵、通報。
第十六內部審計制度。縣局每半年對有關科室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對稅款入庫、發票銷售、企業逾期申報、違章處罰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審計的結果必須在有關會議上反饋并向全體干部公開。
第五章考核與獎懲
開發區食藥監分局行風建設先進典型事跡材料
在開發區的正確領導下,按照黨風廉政和政風行風建設工作部署,扎實開展廉政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
一、以完善機制為本,落實工作責任。一是成立糾風工作領導小組,由同志任組長,詹杰同志具體負責糾風工作。二是簽訂廉政承諾書,全體工作人員在“遠離腐敗不做違紀第一人”冊頁上簽字。三是嚴格落實廉政責任,制定糾風工作計劃,全面落實紀工委部署的各項任務。
二、從制度建設入手,筑牢思想防線。一是加強教育,提升黨風廉政意識。多次召開黨風廉政工作專題會議,認真查找崗位風險點。二是落實制度,構筑廉潔自律防線。嚴格落實和完善廉政建設制度,履行“一崗雙責制”和“ab角制”。三是加強監督,規范廉政建設。聘請社會監督員,自覺接受評議和監督,針對崗位風險等級,做到事前有教育、事中有監督、事后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