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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縣關于糧食安全責任制相關文件精神,做好市政府對我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的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2019年度*****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內容
根據長治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認真開展2019年度長治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長糧安考核字〔2019〕2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長縣政辦發〔2016〕61號)要求,結合我市糧食安全新形勢、新任務,本著“簡便易行、務實管用”的原則,2019年度我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內容為增強糧食可持續生產能力等6個方面14個重點考核事項45項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同時取消“定性評價考核指標”。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評分。2019年12月20日前,承擔考核任務的各牽頭部門要按照《2019年度*****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評分表》(附件1)確定的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要求,完成對2019年度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自評打分和總結報告,備齊自評打分依據的文件資料,并按照《自評材料上報要求》(附件2)上報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查報告要全面客觀反映考核年度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的情況,總結成績,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部門要對自查自評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二)部門抽查。2018年1月1日前,領導小組根據各牽頭部門的自評報告和部門評審意見,確定抽查對象,組成聯合抽查小組進行實地考核,并形成抽查考核報告。
(三)綜合評價。2018年1月10日前,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部門自查評分和抽查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結果運用建議報領導小組審議。
(四)考核通報。考核結果經縣政府審定后,由領導小組向各部門及單位通報,同時,抄送縣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部門及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考核工作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我市糧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復雜性,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責任意識,深刻認識和領會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實質要求,端正考核態度,突出工作實績,杜絕形式主義,務求達到考核工作和業務工作融合促進的效果。要切實加強對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部署,確保糧食安全責任制年度考核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要圍繞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全面客觀真實反映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根據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關于評選20*年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的通知》(教學〔20*〕8號)精神,為切實做好今年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嚴格按文件要求搞好自查自評。各市、各高校要依據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教學〔20*〕8號通知要求,對照評估的各項指標,抓緊做好自查自評工作,并形成自查報告。自查報告應包括本單位自查自評的組織實施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措施等。
二、做好標兵單位的評審和考核工作。對申報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的,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聘請專家進行集中評審;對已獲得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稱號的(名單見附件),自獲得標兵單位榮譽稱號起兩年內,參照當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標準,實施年度考核制度。經考核合格的,繼續保留其榮譽稱號,頒發獎牌,并給予適當獎勵。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標兵單位榮譽稱號。
標兵單位免評期滿即從獲得標兵單位稱號的第三年起,正常申報參評先進集體。
三、把握重點,按時報送相關材料。各市、各高校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在全面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申報競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聘請專家進行集中評審。各單位申報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材料,要緊緊圍繞評估標準的各項指標,有針對性地準備材料,并要突出重點。其它相關輔助材料可列清單,不報原始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標兵單位申報和考核材料:(1)學校自查自評報告;(2)《*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評估自評得分表》;(3)《*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登記表》(表內主要事跡1000字左右);(4)對照評估標準整理一套簡要的原始支撐材料。
2.市申報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材料:(1)市自查自評報告;(2)《*省市、縣(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評估自評得分表》;(3)《*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申報表》(表內主要事跡1000字左右);(4)本市及所屬一個縣(區)與評估標準各項指標相對應的原始支撐材料(材料大致在6個標準文件盒以內)。
一、目標考評內容和標準
2014年度目標考評內容和標準,機關科室及直屬單位按照《意見》和目標責任書要求進行;水務站按照《意見》、市局《2014年度水務站工作目標綜合考核細則》文件和目標責任書要求進行。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2014年度水務系統目標考評工作從2014年12月23日開始,到2014年1月5日結束。
考評工作采取定性評議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自我評估與民主測評相結合,綜合考核與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六好”爭先創優活動以及星級基層站所創建等項目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具體程序為:
(一)自我考評。各單位(科室)應在個人年度工作小結和本單位(科室)年度工作總結的基礎上,進行民主測評。單位(科室)負責人和水務站主要崗位工作人員的個人工作小結,須包括作風和廉政建設內容。單位自評要求分別為:
1、局機關科室及直屬單位按照《意見》和目標責任書內容,完成單位(科室)年度工作總結和自評項目,并將單位(科室)2014年度工作總結、2014年度工作計劃(一式兩份,A4紙張打印件)、自評項目表(水務局網站下載,填報時須經局分管領導簽字確認)以及機關工作人員、事業人員年度考核表等材料,于12月27日前報送局人事科)。
2、水務站按照《意見》、目標責任書對照考評細則,完成綜合考核材料(水務局網站下載,填報時須經局掛鉤聯系點領導簽字確認)各項目的填寫,并將綜合考核材料(一式兩份)連同水務站2014年度工作總結、2014年度工作計劃(一式兩份,A4紙張打印件)以及事業人員年度考核表等材料,于12月27日前報送局水管處。機關工作人員和事業人員年度考核表另發。
(二)述職述廉測評。市局召開年度述職述廉報告會,并組織局中層以上干部對單位和科室進行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