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藥房問題整改報告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1.藥械市場監管的重點內容:一是加大對掛靠經營、超方式、超范圍經營,以及出租、出借、轉讓許可證,網上銷售藥品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二是對多次被行政處罰,多次變更許可證以及GSP檢查發現問題較多的企業和2014年以來新開辦的藥械經營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和檢查力度;三是進一步開展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等含興奮劑藥品的專項檢查,加強對特殊藥品經營單位的監管。加強對2007年10月1日以后生產的含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的化學藥品、生物制品、中成藥的監督檢查,其包裝標簽或說明書上未標注“運動員慎用”字樣的,從今年5月1日起,一律停止銷售;四是繼續加強麻黃堿管理,重點加強對麻黃堿復方制劑的流向追蹤。貫徹實施即將頒布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加強對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管。
2.日常監督檢查的時間安排:對藥品批發企業、生產企業每季度檢查一次,對藥包材生產企業每半年檢查一次,對藥品零售企業每年檢查一次以上,對重點監管對象隨時檢查。注重將監督檢查工作與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相結合,與繼續開展“全省萬店無假藥”行動相結合,與換發變更藥械經營許可證工作相結合,與GSP認證及其跟蹤檢查相結合,形成完整的監管檔案。
3.加強督促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提出明確、具體的整改要求,監督其限期整改就位,并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企業,移送稽查部門依法查處。
二、繼續加強農村藥品“兩網”建設
1.擴大配送范圍,延伸配送點。加快推進農村及社區藥品供應網絡建設,著力發揮大中型藥品批發企業在藥品直供配送方面的優勢作用,扶持信譽好、服務優的藥品批發企業,通過競爭和招標等形式向農村和社區進行配送。積極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向農村地區延伸。9月底前,確保全區100%的行政村實現藥品配送。充分發揮藥品“兩網”建設在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社區醫療衛生建設中的作用,積極推進基本藥物制度,普及安全用藥、合理用藥知識,力爭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藥品零售網點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使農民得到更大的實惠。
2.鞏固完善監督網絡,發揮專協結合、群防群治作用。根據需要,對我區現有協管員、信息員進行充實、調整,形成一個鎮有協管員、村村有信息員的完整網絡。加強對協管員、信息員的培訓、考核,建立完善的獎勵制度,充分發揮其宣傳藥品安全知識。發現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協助查處涉藥案件等多方面的作用。
3.規范醫療機構的藥房管理,鞏固創建成果。首先是對通過“規范藥房”、“合格藥房”的醫療機構實施不定期的監督檢查,鞏固創建成果。其次是繼續推進社區醫療機構“合格藥房”的創建活動,爭取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通過“合格藥房”驗收。未達到“規范藥房”、“合格藥房”規范要求的醫療機構,必須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由我局會同區衛生行政部門嚴肅查處。
4.積極創建省級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示范縣。根據省、市局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由區政府組織實施創建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通過省級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示范縣驗收。我局承擔日常工作,對創建工作適時進行指導和協調。
三、加強藥械市場監管,促進藥械流通業的健康發展
1.創新監管機制,全面推進藥械經營企業實行遠程監控。積極創造條件,著手構建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計算機遠程監管系統,實現對藥品批發、零售連鎖、零售企業以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購、銷、存等情況的實時監控。在去年對城區藥品經營企業實施遠程監控的基礎上,逐步擴大遠程監控的覆蓋面,今年確保遠程監控覆蓋到全區藥品批發企業、鄉鎮以上藥品零售企業(村級除外)。同時開展對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實施遠程監控的試點工作。
2.嚴把藥械市場準入關,促進現代物流的健康發展。嚴格藥械市場的準入標準,認真執行省局《省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現場檢查驗收標準》等相關許可規定,提高藥品零售企業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準入門檻,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建立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電子檔案,結合許可證換發、變更和日常監管,實行行政審批行為公開,實行網上申報審批、網上監督。在收集企業基本數據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全區藥械經營企業誠信和監督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定,依據“誰誠信,誰發展,誰失信,誰退出”的原測,促進藥械市場的健康發展。
3.抓好GSP認證及其跟蹤檢查,保證認證工作質量。認真做好藥品GSP認證指導工作和GSP認證后跟蹤檢查工作。對轄區內GSP認證滿2年的藥品零售企業實行全面檢查,凡檢查不合格的,責令其進行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查處。
4.加大廣告監管的力度,保持高壓態勢。組織參與省局統一開展的“颶風”行動,集中打擊以公共人物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嚴重虛假違法廣告。對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的違法廣告,逐級上報省局對其采取暫停銷售的措施,對拒絕執行暫停銷售的單位,依法從嚴查處。
四、強化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
1.藥械市場監管的重點內容:一是加大對掛靠經營、超方式、超范圍經營,以及出租、出借、轉讓許可證,網上銷售藥品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二是對多次被行政處罰,多次變更許可證以及GSP檢查發現問題較多的企業和2013年以來新開辦的藥械經營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和檢查力度;三是進一步開展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等含興奮劑藥品的專項檢查,加強對特殊藥品經營單位的監管。加強對2014年10月1日以后生產的含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的化學藥品、生物制品、中成藥的監督檢查,其包裝標簽或說明書上未標注“運動員慎用”字樣的,從今年5月1日起,一律停止銷售;四是繼續加強麻黃堿管理,重點加強對麻黃堿復方制劑的流向追蹤。貫徹實施即將頒布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加強對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管。
2.日常監督檢查的時間安排:對藥品批發企業、生產企業每季度檢查一次,對藥包材生產企業每半年檢查一次,對藥品零售企業每年檢查一次以上,對重點監管對象隨時檢查。注重將監督檢查工作與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相結合,與繼續開展“全省萬店無假藥”行動相結合,與換發變更藥械經營許可證工作相結合,與GSP認證及其跟蹤檢查相結合,形成完整的監管檔案。
3.加強督促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提出明確、具體的整改要求,監督其限期整改就位,并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企業,移送稽查部門依法查處。
二、繼續加強農村藥品“兩網”建設
1.擴大配送范圍,延伸配送點。加快推進農村及社區藥品供應網絡建設,著力發揮大中型藥品批發企業在藥品直供配送方面的優勢作用,扶持信譽好、服務優的藥品批發企業,通過競爭和招標等形式向農村和社區進行配送。積極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向農村地區延伸。9月底前,確保全區100%的行政村實現藥品配送。充分發揮藥品“兩網”建設在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社區醫療衛生建設中的作用,積極推進基本藥物制度,普及安全用藥、合理用藥知識,力爭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藥品零售網點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使農民得到更大的實惠。
2.鞏固完善監督網絡,發揮專協結合、群防群治作用。根據需要,對我區現有協管員、信息員進行充實、調整,形成一個鎮有協管員、村村有信息員的完整網絡。加強對協管員、信息員的培訓、考核,建立完善的獎勵制度,充分發揮其宣傳藥品安全知識。發現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協助查處涉藥案件等多方面的作用。
3.規范醫療機構的藥房管理,鞏固創建成果。首先是對通過“規范藥房”、“合格藥房”的醫療機構實施不定期的監督檢查,鞏固創建成果。其次是繼續推進社區醫療機構“合格藥房”的創建活動,爭取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通過“合格藥房”驗收。未達到“規范藥房”、“合格藥房”規范要求的醫療機構,必須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由我局會同區衛生行政部門嚴肅查處。
4.積極創建省級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示范縣。根據省、市局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由區政府組織實施創建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通過省級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示范縣驗收。我局承擔日常工作,對創建工作適時進行指導和協調。
三、加強藥械市場監管,促進藥械流通業的健康發展
1.創新監管機制,全面推進藥械經營企業實行遠程監控。積極創造條件,著手構建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計算機遠程監管系統,實現對藥品批發、零售連鎖、零售企業以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購、銷、存等情況的實時監控。在去年對城區藥品經營企業實施遠程監控的基礎上,逐步擴大遠程監控的覆蓋面,今年確保遠程監控覆蓋到全區藥品批發企業、鄉鎮以上藥品零售企業(村級除外)。同時開展對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實施遠程監控的試點工作。
2.嚴把藥械市場準入關,促進現代物流的健康發展。嚴格藥械市場的準入標準,認真執行省局《省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現場檢查驗收標準》等相關許可規定,提高藥品零售企業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準入門檻,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建立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電子檔案,結合許可證換發、變更和日常監管,實行行政審批行為公開,實行網上申報審批、網上監督。在收集企業基本數據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全區藥械經營企業誠信和監督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定,依據“誰誠信,誰發展,誰失信,誰退出”的原測,促進藥械市場的健康發展。
3.抓好GSP認證及其跟蹤檢查,保證認證工作質量。認真做好藥品GSP認證指導工作和GSP認證后跟蹤檢查工作。對轄區內GSP認證滿2年的藥品零售企業實行全面檢查,凡檢查不合格的,責令其進行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查處。
4.加大廣告監管的力度,保持高壓態勢。組織參與省局統一開展的“颶風”行動,集中打擊以公共人物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嚴重虛假違法廣告。對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的違法廣告,逐級上報省局對其采取暫停銷售的措施,對拒絕執行暫停銷售的單位,依法從嚴查處。
四、強化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
1.藥械市場監管的重點內容:一是加大對掛靠經營、超方式、超范圍經營,以及出租、出借、轉讓許可證,網上銷售藥品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二是對多次被行政處罰,多次變更許可證以及GSP檢查發現問題較多的企業和2006年以來新開辦的藥械經營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和檢查力度;三是進一步開展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等含興奮劑藥品的專項檢查,加強對特殊藥品經營單位的監管。加強對2007年10月1日以后生產的含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的化學藥品、生物制品、中成藥的監督檢查,其包裝標簽或說明書上未標注“運動員慎用”字樣的,從今年5月1日起,一律停止銷售;四是繼續加強麻黃堿管理,重點加強對麻黃堿復方制劑的流向追蹤。貫徹實施即將頒布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加強對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管。
2.日常監督檢查的時間安排:對藥品批發企業、生產企業每季度檢查一次,對藥包材生產企業每半年檢查一次,對藥品零售企業每年檢查一次以上,對重點監管對象隨時檢查。注重將監督檢查工作與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相結合,與繼續開展“全省萬店無假藥”行動相結合,與換發變更藥械經營許可證工作相結合,與GSP認證及其跟蹤檢查相結合,形成完整的監管檔案。
3.加強督促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提出明確、具體的整改要求,監督其限期整改就位,并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企業,移送稽查部門依法查處。
二、繼續加強農村藥品“兩網”建設
1.擴大配送范圍,延伸配送點。加快推進農村及社區藥品供應網絡建設,著力發揮大中型藥品批發企業在藥品直供配送方面的優勢作用,扶持信譽好、服務優的藥品批發企業,通過競爭和招標等形式向農村和社區進行配送。積極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向農村地區延伸。9月底前,確保全區100%的行政村實現藥品配送。充分發揮藥品“兩網”建設在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社區醫療衛生建設中的作用,積極推進基本藥物制度,普及安全用藥、合理用藥知識,力爭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藥品零售網點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使農民得到更大的實惠。
2.鞏固完善監督網絡,發揮專協結合、群防群治作用。根據需要,對我區現有協管員、信息員進行充實、調整,形成一個鎮有協管員、村村有信息員的完整網絡。加強對協管員、信息員的培訓、考核,建立完善的獎勵制度,充分發揮其宣傳藥品安全知識。發現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協助查處涉藥案件等多方面的作用。
3.規范醫療機構的藥房管理,鞏固創建成果。首先是對通過“規范藥房”、“合格藥房”的醫療機構實施不定期的監督檢查,鞏固創建成果。其次是繼續推進社區醫療機構“合格藥房”的創建活動,爭取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通過“合格藥房”驗收。未達到“規范藥房”、“合格藥房”規范要求的醫療機構,必須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由我局會同區衛生行政部門嚴肅查處。
4.積極創建省級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示范縣。根據省、市局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由區政府組織實施創建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通過省級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示范縣驗收。我局承擔日常工作,對創建工作適時進行指導和協調。
三、加強藥械市場監管,促進藥械流通業的健康發展
1.創新監管機制,全面推進藥械經營企業實行遠程監控。積極創造條件,著手構建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計算機遠程監管系統,實現對藥品批發、零售連鎖、零售企業以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購、銷、存等情況的實時監控。在去年對城區藥品經營企業實施遠程監控的基礎上,逐步擴大遠程監控的覆蓋面,今年確保遠程監控覆蓋到全區藥品批發企業、鄉鎮以上藥品零售企業(村級除外)。同時開展對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實施遠程監控的試點工作。
2.嚴把藥械市場準入關,促進現代物流的健康發展。嚴格藥械市場的準入標準,認真執行省局《省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現場檢查驗收標準》等相關許可規定,提高藥品零售企業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準入門檻,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建立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電子檔案,結合許可證換發、變更和日常監管,實行行政審批行為公開,實行網上申報審批、網上監督。在收集企業基本數據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全區藥械經營企業誠信和監督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定,依據“誰誠信,誰發展,誰失信,誰退出”的原測,促進藥械市場的健康發展。
3.抓好GSP認證及其跟蹤檢查,保證認證工作質量。認真做好藥品GSP認證指導工作和GSP認證后跟蹤檢查工作。對轄區內GSP認證滿2年的藥品零售企業實行全面檢查,凡檢查不合格的,責令其進行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查處。
4.加大廣告監管的力度,保持高壓態勢。組織參與省局統一開展的“颶風”行動,集中打擊以公共人物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嚴重虛假違法廣告。對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的違法廣告,逐級上報省局對其采取暫停銷售的措施,對拒絕執行暫停銷售的單位,依法從嚴查處。
四、強化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