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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制定方案,落實了目標責任。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到獸藥專項整治工作對促進養殖業穩定健康發展,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的重要意義。做到了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統籌協調和周密部署;分管領導具體抓,并精心組織、嚴格督察;職能科室具體組織實施,為獸藥專項整治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制定方案、明確部署:提前制定了《關于印發〈20__年食品安全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__一體〔20__〕14號)文,明確了獸藥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管重點,并要求嚴格執法、務求實效,切實做到了有工作部署,有整治重點,確保了落實到位。
(三)納入目標、落實責任:將獸藥專項整治工作納入了目標管理。明確了區一體局有關科室、中心、大隊根據自身行業特點和職權范圍自行開展專項整治;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并協助有關科室、中心開展專項整治執法檢查;農業綜合管理服務中心負責獸藥等農資違法行為的執法監管;各涉農街辦負責本轄區內的獸藥等農資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和執法監管,并協助配合好區一體局有關中心和執法大隊開展聯合專項整治執法檢查。區一體化工作局對其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切實加強了各層次目標管理,做到了任務明確、確保了各司其職、履職到位。
二、切實加強了宣傳、學習。
(一)結合上半年開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 等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工作及元旦、春節、“五.一”、“端午”等節日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廣泛宣傳了開展獸藥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及獸藥等農資識假辨假常識,并引導群眾索取購買農資的票據,進一步提高了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
(二)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宣傳”等活動,采取在街口、場鎮設立宣傳咨詢點、張貼宣傳標語,散發宣傳資料,展示宣傳展板,現場咨詢等形式,積極組織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__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新頒布農業法律法規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食品衛生法》、《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獸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的宣傳、普及,使其能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上半年共開展集中性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5次以上;共設立宣傳咨詢點5;懸掛宣傳橫幅5幅次;張貼宣傳標語、掛圖100余幅次;散發宣傳資料5000余份;制作、展示宣傳展板5塊;接受群眾咨詢100余人次。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知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新頒布農業法律法規及與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密切相關的農業法律法規基本內容和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普及了獸藥科學、安全使用知識及識假辨假常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獸藥等農資生產經營者的法制意識及農民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在全社會形成了自覺抵制和打擊制假售假活動的良好氛圍,收到了較好的宣傳實效。
三、突出整治重點,嚴格執法檢查,強化了獸藥質量安全監管。
堅持專項檢查與綜合治理相結合,交叉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法規宣傳與執法檢查相結合的工作方式,重點加強獸藥經營秩序治理、獸藥使用管理、獸用生物制品監管等獸藥經營、使用環節的專項整治工作,把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抓出實效。
(一)加強了對重點企業的監督檢查。
組織了對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基本情況的摸底調查,對現已未生產及新增生產、經營企業在《農資生產經營單位名冊》中進行了注明及補充。經調查全區我區農業投入品生產企業7個(全部為飼料生產企業),無獸藥生產企業;獸藥經營網點4個(其中2個兼營飼料)。經對全區范圍內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的調查、核實工作,切實加強了對我區獸藥生產、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為確定此次獸藥專項工作的監管重點奠定了基礎。
(二)加強了對獸藥經營秩序治理。
對照《獸藥管理條例》、《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農業部第193號公告)、《公布首批〈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農業部公告第560號)、農業部公布的《假獸藥清單》、《獸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及公告,對“曾巴士獸藥飼料經營部”等4個獸藥(2個兼營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經營網點開展了專項治理行動,檢查覆蓋率達到了100%。一是對照《獸藥管理條例
》、《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農業部第193號公告)、《公布首批〈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農業部公告第560號)等禁用獸藥公告,對金剛烷胺、利巴韋林等禁用獸藥進行了拉網式專項整治。整治檢查中未發現經營禁用獸藥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對照農業部公布的《假獸藥清單》及20__年以來被通報的假劣獸藥(包括非法企業生產的假獸藥、合法企業生產的套用文號產品等假劣獸藥),對抗生素類、驅蟲類、解熱鎮痛類藥物的片劑、粉劑、散劑、預混劑、注射劑等獸藥(漁藥)品種進行了專項整治。整治檢查中未發現無證經營獸藥、經營無產品批準文號獸藥、假劣獸藥、過期失效獸藥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按照《獸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對照獸藥國家標準和農業部核準的標簽樣本,加強了對獸藥標簽和說明書的專項整治,以規范了獸藥標簽及說明書標注行為。整治檢查中未發現標簽成分不明、擅自修改獸藥標簽或說明書及改變組方、規格、用法用量、夸大療效等獸藥標簽違規產品。四是對照《獸藥管理條例》,對非法改變獸藥標準產品及拆零銷售原料藥進行了專項整治。整治檢查中未發現拆零銷售原料藥及添加獸藥標準以外藥物成分的產品。五是對照《公布首批〈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農業部公告第560號),切實加強了對非法獸藥產品及進口獸藥產品的專項整治。整治檢查中未發現獸藥標準已被廢止且其產品已超過市場流通期的非法獸藥產品及未取得《進口獸藥注冊證書》或未辦理《進口獸藥通關單》或未按規定完成批簽發手續的非法進口獸藥產品。(三)加強了獸藥使用管理。定期(每月1-2次)對動物養殖場(戶)、獸醫醫療機構、寵物醫院等獸藥使用單位的開展了專項整治,檢查覆蓋率達到了50%以上。整治檢查中未發現在養殖過程中使用禁用、假劣、過期失效、非法添加違禁物質的獸藥產品及人藥獸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結合專項檢查開展了獸藥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術指導,要求其健全獸藥使用制度,完善養殖用藥記錄,執行休藥期規定,提高養殖用藥水平。同時,做好了專項整治檢查記錄。
(四)加強了對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等獸用生物制品的監管工作。
按照《獸用生物制品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重點對經營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藍耳病、豬瘟疫苗等重大動物疫病防制用生物制品進行了專項整治。整治檢查中未發現有非法經營無產品批準文號及無質量標準的疫苗、走私進口疫苗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加大了違法案件查辦力度。
(一)繼續鞏固、完善農業投入品打假舉報、投訴網絡建設。健全了投訴舉報處理程序和“聞報必動、有訴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投訴舉報查處機制。并積極爭取經費,做好投訴舉報獎勵工作,鼓勵社會各方面參與農資打假工作的積極性。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深入分析和準確把握當前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突出重點、帶動全面、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把畜產品安全整治與振興畜牧產業結合起來、把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結合起來、把行業監管與企業自律結合起來,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畜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嚴厲打擊違法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質的不法行為,維護畜產品生產經營正常秩序,確保全市畜產品質量和大人民群眾食用畜禽動物產品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頓,使畜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畜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明顯提高,監管責任落實,監管效能明顯提高,畜產品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食用畜產品切實得到保障。
三、整頓重點
(一)加強畜產品生產環節的整頓。3月8日前,各地要對牲畜養殖場(戶)開展“瘦肉精”重點抽測工作。對牲畜養殖場(戶)抽檢比例不得低于30%。一是認真開展養豬、禽等規模養殖場的清理整頓,嚴禁在養殖源頭違法添加“瘦肉精”、“蘇丹紅”等違禁物質;堅持科學養殖,嚴格執行休藥期制規定,嚴禁休藥期未過的畜禽出欄銷售;加強獸用生物制品管理,嚴禁使用無批準文號、試用期的生物制品;嚴禁使用無批準文號、過期失效、假冒偽劣飼料獸藥產品。二是加強奶牛養殖場(戶)的清理整頓,嚴禁在飼喂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合物,嚴歷打擊在生鮮乳生產銷售過程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合物的不法行為;三是大力推行標準化養殖,改善養殖環境,積極鼓勵業主開展“一品一標”認證建設,努力提高無公害畜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四是認真開展“黃曲霉”清查治理。要對所有飼料生產企業、所有規模養殖場原料購進、儲存的產品等環境進行一次排查,發現霉變飼料,要嚴厲查處。五是認真開展奶牛養殖場(戶、小區)清理整治。一要對本轄區奶牛養殖戶進行普查,實行動態管理,切實掌握養殖數量、規模、日產奶量、主要供銷渠道等基本信息和動態;二要對奶牛養殖場(戶)的飼料、獸藥等投入品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飼料中是否含有黃曲霉毒素等有毒有害和污染物質,督促養殖場(戶)落實投入品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養殖檔案和記錄,防止不合格飼料進入養殖環節;三要嚴格“兩病”監測,切實加強奶牛病疫的免疫和布病、結核的監測,進一步完善奶牛養殖環境消毒措施,嚴格執行休藥期和棄奶期制度;四要加強“三聚氰胺”監測,各地要加強奶牛養殖戶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的清理整治力度,做到發現一起,嚴處一起。
(二)加強屠宰加工環節的整頓。一是要嚴格檢疫值班,確保人員在崗在位,切實履行職責。二是同步檢疫制度要落實,人員要到位。三是嚴格持證上崗,每個屠宰場、肉食品加工企業不得少于兩個駐場檢疫人員,駐場檢疫人員必須經培訓取得取得檢疫執法資格后方可上崗。四是駐廠檢疫人員要嚴格查證驗物,對證物不符的嚴禁進入屠宰加工環節。五是督促屠宰加工企業做好“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自檢工作,要建立自檢制度,屠宰加工企業每調進屠宰加工一批生豬,必須進行瘦肉精專項檢測,檢測數量不得少于調入數的3%,同時,要做好自檢記錄,保證足夠用的試劑卡,企業要保證內檢人員的必備工作條件。六是嚴格“瘦肉精”抽檢。屠宰加工企業完成自檢工作后,駐廠檢疫人員按照省局的統一要求抽檢比例,隨機進行“瘦肉精”抽檢,抽檢數按每進入屠宰加工環節的批次進行抽檢,抽檢的原始記錄表跟企業的自檢文書和按每批次檢測的檢測報告統一裝訂,保存在駐廠檢疫室內,以備后查。七是嚴厲打擊屠宰加工病、死、染疫動物的不法行為,發現一起,嚴處一起。
(三)加流通環節整治。一是規范建站。各區市縣要按照《農業部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管理辦法》和《農業部關于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標準化建設的通知》以及全市統一規范要求,切實加強公路動物檢查站建設,配備相應的檢測設備和必要的辦公設施。二是嚴格履職。3個省際間公路動物檢查站對進入我市的牲畜,嚴格抽檢比例,每車必檢(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項),對查出陽性的,立即報告,不得延報、瞞報、謊報,要當場按規范要求封樣,送省畜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實驗室確認。
(四)加強養殖投入品市場整頓。
1.嚴格飼料行業監管。嚴格行業準入制度,從源頭上保障飼料安全。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和《飼料生產企業審查辦法》的規定嚴把準入關。鼓勵和支持大中型飼料企業發展,限制和淘汰作坊式飼料生產,達不到飼料企業設立條件的不予上報審批;生產條件發生改變達不到要求或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注銷或注銷生產資格。對連續兩次檢測不合格的飼料添加劑和預混料,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注銷產品批準文號。進一步規范飼料經營市場和假冒偽劣查處力度,以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制度、質量管理制度、產品購銷臺帳以及技術人員考核上崗等為主要內容,進一步規范飼料經營行為,積極探索推進飼料連鎖經營和相對集中經營以及加入產業化合作模式經營等方式,形成區市縣建立相對集中經營區,鄉鎮建立連鎖的經營體系,確保飼料的質量安全,嚴厲打擊經營假冒偽劣、過期失效、“三無產品”等嚴重影響畜產品質量安全的行為,嚴禁不合格飼料在市場上流通。對國家和省抽檢不合格飼料生產企業,要依法查處整改,對生產、經營、使用飼料中檢測出違禁藥品和牛羊飼料中使用動物源性飼料的企業及養殖場(戶),堅持“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責任人和企業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堅決糾正只查不處或以整改檢討代替處罰、以罰代法等行為。
2.強化獸藥監管。組織開展獸藥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經營禁用藥品、非GMP企業產品、非法獸用生物制品和走私進品獸用生物制品的不法行為,嚴厲查處過期失效、假冒偽劣、“三無產品”,及時開展獸藥和獸藥標簽說明書清理工作,進一步加快獸藥經營企業GSP認證工作,強化以建立健全購銷臺帳和索證索票制度為主要內容的獸藥市場整治規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局成立由副調研員任組長,相關科室站負責人為成員的畜產品消費安全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畜產品安全消費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等工作。各區市縣局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股室站共同參與的工作體系,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切實抓好組織實施。市局將加大督導力度,對各區市縣專項整治落實情況、重點環節治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整治時間、內容、效果三落實。
(二)泛宣傳,提高認識。各區市縣局要泛《食品安全法》、《動物防疫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發放《健康養殖明白紙》、張貼《嚴禁在畜禽養殖環節添加違禁物質公告》。通過泛宣傳,提高大經營業主守法經營意識,杜絕違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合物質、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產品等行為;提高大養殖業主自覺防范和抵制影響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禁用飼料獸藥產品、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產品,杜絕在生產源頭添加“瘦肉精”、“蘇丹紅”、三聚氰胺等違禁藥成分,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
(三)密切協作,增強合力。牢固樹立大局觀念,積極與工商、商務、質檢、公安、衛生等部門搞好協同配合,自覺把畜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作為共同的責任和任務,加強協同合作,整合監管資源,完善協調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內部協作的綜合整頓局面。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幸福為核心,以科學監管、保障安全為主線,以完善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為重點,堅持“重在源頭、重在治本、重在規范、重在引導”原則,進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深入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進一步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負主責、社會各個方面共同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讓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二、目標任務
(一)加強制度建設,明確監管職責,完善獎懲機制,初步建立起政府總負責、部門各負其責、行業自律規范、群眾廣泛參與、企業守法經營的全方位、立體式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二)全區完成食品類實驗室檢驗3500批次以上,蔬菜農藥殘留抽樣年平均合格率95%以上,生豬及肉制品“瘦肉精”檢測合格率100%,大宗水產品違禁藥物殘留抽樣合格率98%以上,豆制品市場抽檢年平均合格率達80%以上,生產加工食品省級監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綜合食品安全合格率96%以上。
(三)完成市下達的生豬屠宰場整合任務,按市要求開展部分農貿市場(蔬菜)、大賣場、連鎖超市(天惠超市)、重點團體采購企業肉類蔬菜溯源體系建設,并建立肉類蔬菜流通質量監控體系。
(四)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種植占食用農產品種植面積的70%以上。
(五)全區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實施食品準入管理和信用分類管理,食品進貨查驗率達90%以上。其中,豆制品進貨查驗率達95%以上,乳制品進貨查驗率達100%。
(六)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中型餐飲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達100%。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文件要求,有效落實地方政府、監管部門、食品生產經營者三方責任,進一步構建完善“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1、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區政府對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轄區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各鎮、街道根據區政府明確的職責要求,負責領導協調轄區內的食品安全工作。區、鎮(街道)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科學發展觀的考核內容;將食品安全經費保障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計劃安排。區、鎮(街道)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機構建設,加強對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充分發揮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統籌協調、議事決策和監督考核的功能,不斷完善各項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的議事規則和工作機制,提高綜合協調的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鎮(街道)食品安全辦公室要明確專人專崗負責本轄區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村、社區要設立食品安全協管員,建立全覆蓋、無縫隙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2、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根據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明確政府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職責并建立責任制的意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監管責任。區各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分管環節和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各鎮、街道要強化屬地責任,發揮地方優勢,強化對本地區食品相關行業的統籌管理。根據上級有關管理部門的規定,進一步明確食品小作坊的屬地管理原則和部門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對小作坊的管理。
3、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探索實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在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單位推進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建設,強化企業對其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食品安全狀況的主動控制,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檔案等各項制度。相關部門應督促食品生產、流通、餐飲單位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組織開展相應的培訓及考核。健全食品各生產經營單位在進貨索證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規范制度,并督促其認真組織落實。組織食品各生產經營單位對外承諾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項制度舉措,加強自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食品行業協會建設,支持和鼓勵食品行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守法規、講誠信”活動。行業協會等組織應加強對行業內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規范生產、合法經營的約束管理。
(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
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以專項整治、信用建設、社會監督為重點,提升監管實效,有力推動食品安全各項工作。
1、完善強有力的專項整治體系。突出城市社區、城鄉結合部和邊遠村鎮等重點區域,針對各類制售假劣食品場所及違法行為,保持最強有力的專項整治高壓態勢,定期排查摸底,做到發現苗頭立即整治取締,重點開展以下專項整治:一是生豬屠宰專項整治。根據全市統一部署,開展生豬屠宰點整治,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害豬和非法交易病死病害豬肉等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病害豬肉和“注水肉”等行為,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產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二是豆制品專項整治。對全區范圍豆制品加工小作坊進行集中整治,對不符合生產要求、無證無照的豆制品加工作坊堅決予以關停取締。進一步規范豆制品市場,加強豆制品市場、使用單位管理,嚴格落實送貨單銷售、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打擊豆制品流通過程中的“以次充好”等行為,同時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及經營者按有關標準新建、擴建豆制品規模化企業,“放心豆制品”及其供應點覆蓋全區市場。三是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示管理,實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報告制度。整治超過標準限量和使用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違法行為。四是農業投入品整治行動。規范農資產品生產經營行為,重點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獸藥、飼料添加劑和違法在農獸藥、飼料添加劑中添加禁止使用成分的行為。查禁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鱗、久效鱗、磷胺等高毒農藥和在食用農產品生產中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的行為。五是開展制售假劣食品場所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集中力量,突出農村鄉鎮、城市社區、城鄉結合部及租住戶、閑置房等重點區域和重點場所,在轄區內進行全面摸底、逐戶排查,及時清除食品安全隱患,充分發揮基層和群眾作用,認真梳理各類舉報投訴,排查“苗頭性”問題,嚴厲查處、有力打擊制售假劣食品窩點及行為。
2、完善企業食品安全信用體系。以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遵紀守法意識為核心,以分級分類監管為杠桿,構建真實、有效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信息公示等各項制度,大力推進食品行業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一是及時更新信息數據庫。按照《市食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等的規定,進一步完善各相關領域信用評定標準及規范,及時更新(信用)信息數據庫。進一步完善全區各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企業電子檔案,及時組織更新食品企業基本信息、分等評級信息及動態監管信息。二是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制度。通過網絡、平面媒體等渠道依法及時組織開展的對各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信息。采取多種形式,對農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等與老百姓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食品單位進行食品安全分級(水平)公示。三是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監管。組織對各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食品(質量)安全信用等級評定,并以企業信用水平及生產經營狀況為依據,在各食品環節推行分級分類監管工作。
3、完善人人參與的社會監督體系。堅持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原則,強化社會監督。一是拓寬監督渠道。建設完善舉報投訴電話、網站、論壇等舉報信息處理平臺,發動廣大群眾和知情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出臺舉報獎勵制度,落實舉報獎勵基金,對提供重要線索的舉報人給予必要的現金獎勵。二是發展群眾監督隊伍。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熱心群眾為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通過開展相應的業務培訓、配備必要的硬件,組織群眾監督員對身邊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通報。三是及時處置投訴舉報。建立舉報投訴處理制度,逐步實現食品安全舉報投訴“一站式”受理,確保有關部門認真處理食品安全各類舉報投訴,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苗頭性”問題,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復,確保案件調查處理、及時反饋達到100%,投訴案件辦結率達到95%以上。
(三)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評價體系。
不斷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通過考核使食品安全各方責任得到有效落實、使食品安全各項工作得到有力推進。
1、細化考核評價內容。根據全區實際,出臺《區2011年食品安全責任考核細則》,加強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考核評價應突出有效落實各級政府及監管部門責任、切實提升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能力和投入保障能力,強化對理順地方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方面的考核;突出有效規范地區食品安全秩序、加大對制售假劣食品場所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對加大食品安全監管整治力度的考核;突出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街道)”創建工作,推動食品安全示范引領作用走向基層;突出不斷提升本地食品安全水平和社會群眾滿意度,強化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長效機制的考核。
2、細化考核評價方法。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政府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職責并建立責任制的意見》為基礎,落實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強化對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履職工作的考核評價。考核做到“四個結合”,即: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食品安全抽檢考核與工作考核相結合;政府綜合考核與監管部門條線考核相結合;政府考核與人民群眾客觀評價相結合。對食品安全管理部門的考核實施“月履職、季考評、年考核”的動態考核辦法,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專家、社區群眾、輿論媒體等對部門履職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加強各級政府對各監管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運用聯席會議、約談函告、履職報告、督導檢查、評價考核等多種方式和手段,督促各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3、明確考核評價獎懲機制。堅持對各地各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的有獎有懲,集中力量抓好“食品安全行動年”各項重點工作的推進和食品安全各項職責的落實。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保證金管理辦法》,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保證金制度,加大對各地區、各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力度。同時,要嚴肅追究在處理群眾舉報投訴、開展案件調查、打擊制售假劣食品窩點及違法行為等方面失職、瀆職行為的責任。對因主觀原因導致等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對社會及形象造成嚴重影響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部門及負責人責任。
四、時間安排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我區“食品安全行動年”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第一階段:調研部署階段(1月-3月底)。
對全區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進行安排部署,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按照我區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完善工作機構,制定具體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動。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環節部門于3月底前將本地區、本部門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工作方案報區食安委辦公室。
(二)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4月-11月底)。
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按照本單位“食品安全行動年”工作方案要求,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區政府擇機將派出督查組進行督導檢查。
(三)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2月)。
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對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進行認真總結,并及時將總結報告報區食藥安委辦公室。區政府將組織有關人員組成驗收檢查組,對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開展行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全區“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區“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也要成立活動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環節“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緊密結合自身實際,切實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標,建立管理責任機制,確保組織到位、責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立足食品安全長效管理,將食品安全管理費用納入預算。區食藥安委要統籌安排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考核獎勵等專項經費,加強對經費的績效管理,定期組織對各地各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進行績效考核,確保資金合理、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