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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執行以崗位結構工資為主體的保密工資制度。本制度中未公開的和明確要求保密的部分內容,全體員工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章
第三條
固定工資:
一、基礎工資:根據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為基礎核定。
二、年功工資:根據檔案工資核定。
三、公司年功工資:根據員工來凌云股份公司工作的時間,按照本企工齡每滿一年增長一定額度。
公司年功工資連續增長到一定數額后成為固定工資項。
四、崗位工資:根據崗位職責、工作難度及任職要求等因素,確定崗位職級及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
崗位工資是工資結構中重要的構成項目,在崗享受,換崗調整,離崗取消。
五、技能工資:根據不同崗位對勞動技能的要求,對具備相應勞動技能水平(比如獲得職業資格、職稱、通過技能鑒定獲得技能證書等)的員工確定的工資。
六、學歷工資:全日制社會統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畢業生,享受學歷工資。
學歷工資又分為本科畢業生、本科雙學位畢業生和碩士畢業生等幾個不同的標準。
七、福利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的影響,對員工的各項基本生活支出(包括副食、肉類、糧食、衛生費、交通費等)實行福利補貼。
第四條
浮動工資:
一、獎金:獎金是對員工超額勞動或優異工作業績實行的獎勵。
獎金一般按月核發。
二、效益工資:根據公司的整體效益確定的按月支付的浮動工資項目。
三、年終獎:在公司超額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并取得較好的年度效益的情況下,結合員工全年的績效考核情況,為員工發放年終獎。
四、加班加點工資:因工作需要經用人單位批準,支付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勞動報酬。
加班加點工資要按照規定進行管理和發放。
第五條
津貼:
一、班組長津貼:生產一線的生產班組和輔助生產班組的班組長,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班組長津貼。
二、保健津貼:從事接毒接害和特別臟、苦、累、險作業崗位的員工享受保健津貼。
保健津貼根據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按照接毒接害的級別確定不同標準按月發放。
三、黨群津貼(兼職黨群工作崗位津貼):兼職黨支部書記、分工會主席、團總支(副)書記、團支部書記等黨群工作崗位的員工享受黨群津貼。
在本部兼職的,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任職人員名單和標準按季度發放。在駐外公司兼職的,由所在單位發放。
第六條
公司福利:
一、誤餐補貼:公司在崗員工享受誤餐補助,按月發放。
二、防暑降溫費:公司為夏天高溫條件下工作的在崗員工提供諸如冰水、防中暑藥品、茶葉等防暑降溫物品,也可以直接發放防暑降溫費用。
三、取暖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地處長江以北的冬天需采暖防寒的單位的員工,享受取暖補貼費用。
四、其他福利。
第七條
社會保險:
公司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福利政策,按規定為員工辦理以下各項社會保險福利:
1、養老保險;
2、失業保險;
3、醫療保險;
4、工傷保險;
5、生育保險;
6、住房公積金。
以上六項中,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由公司全額繳納,其余四項由公司和員工共同繳納。繳納比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工資管理
第八條
工資標準管理:
一、辦公室負責員工工資標準的設計和調整工作。
二、各分(子)公司的員工工資標準應當報公司備案。
三、本部員工工資標準的調整程序:
1、公司提出調整草案報辦公室審核。
2、辦公室對各單位的工資調整草案進行匯總、審核、調整以后,制定本部員工的工資調整方案報公司領導審批。
3、辦公室負責進行工資標準的調整、會簽、備案和新標準通知。
4、個別員工的工資標準確定或調整,由公司負責人提出參考意見,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和員工具體情況審核調整以后下達新工資標準。關鍵崗位員工和中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標準,還須報公司領導審批。
四、工資標準調整時,遇到以下情況可以不上調工資標準:
1、新調入的員工來公司工作不滿一年的。
2、上年度缺勤時間累計超過兩月以上的。
3、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損失并受到過處罰的。
4、上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的。
五、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員工的工資計發到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日,其工資應當在辦理完工作交接的同時支付。
第九條
工資的結算與支付:
一、工資結算依據:
1、員工工資執行日薪月結制,月制度工作時間為20.83天,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
2、員工當月的工資結算依據上月的考勤,員工出勤按實際天數統計(包含國家規定的節、假日)。
3、新招聘員工,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工資支付時間:
一般情況下,員工工資于每月20日-25日支付。如遇特殊情況,財務審計部履行提前書面通知責任后,可在當月之內提前或者延后支付。
三、工資支付方式:
1、工資由財務部門按規定核定、結算,銀行,特殊情況下以現金形式發放。
2、隨工資發放同時扣除的費用項目:
⑴、員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福利費用應由個人繳納的部分。
⑵、缺勤扣發工資。
⑶、個人所得稅。
⑷、其他法律規定或公司規定的扣除項目。
四、工資的追索權:
1、員工調出、辭職、辭退、退休或去世的,本人或其家屬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請,索要應付未付的工資。
2、因各種原因造成員工工資超額支付的,當事人應立即歸還超額部分,否則公司在下一個支薪日直接扣除超額部分。
五、各種假別的工資扣減標準:
1、事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2、病假:
⑴、短期病假期間,扣發30%工資。
⑵、進入醫療期的工資,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80%的標準發放。
⑶、醫療期滿在等待處理結果之前,參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生活費。
3、工傷: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產假:女員工休產假、男員工休護理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5、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6、其他扣發工資的情況:
7、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損害公司榮譽的,公司有權從工資中扣除員工應向公司繳納的賠償、補償等費用。
第四章
工資保密管理規定
第十條
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度,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是公司級的保密內容。
第十一條
了解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的人員是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故意泄露秘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泄露秘密的,視為失職或不勝任本職工作。
第十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有執行工資保密制度的義務,有不打聽他人工資、不擴散工資保密內容、制止他人泄密等責任。故意竊獲保密內容并向他人擴散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
員工查詢自己的工資,憑工資存折或工資卡,先到財務部門查詢是否屬于登記、核算或發放錯誤。發放沒有錯誤仍有疑問的,再到人力資源部查詢工資標準。工資主管人員有權回避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等保密內容。
第十四條
財務部在不違反工資保密制度的條件下,每年向員工發放1個月的工資明細打印紙條。
第五章
保險及福利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要按照規定及時足額上繳派駐人員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
第十六條
公司要按照規定為派駐人員以外的其他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第十七條
員工繳費工資標準的調整,由辦公室根據有關要求制定調整辦法,報公司領導審批以后,組織實施調整。
第十八條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和整體效益水平,為員工發放各項福利。
第六章
附則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一、總則
(一)通過有效的薪酬管理,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穩定員工隊伍。
(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激勵員工成長,提高后勤服務集團管理水平。
(三)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崗位的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有章可循。
二、制定依據 (一)依據集團的歷史、現狀和未來戰略發展定位的需要;(二)依據同行業、同地區、同等職位的薪酬福利水平;(三)依據員工付出勞動量的大小;(四)依據職務的高低;(五)依據技術與訓練水平的高低;(六)依據工作的復雜程度;(七)依據年齡與工齡;(八)依據勞動力和人才市場的供求狀況。 三、權責
(一)各部門經理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和決策權。
(二)人力資源部按此制度執行各崗位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三)人力資源部依此制度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四)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集團發展需要,及時對此制度進行修訂。
四、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一)薪資結構: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二)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
(三)績效工資根據各部門各崗位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四)補貼部分,有工齡補貼、學歷補貼、職稱補貼等。
(五)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獎、扣款、獎懲等不屬
基本工資、提成和補貼部分的內容。
(六)特薪人員的年薪部分,結合集團的經營業績和其工作業績給予發放。
(七)年度績效工資的發放1、對于工作未滿半年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2、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3、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記過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4、對于年度累計曠工超過三天(含三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5、對于年度累計請假超過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6、對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績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五、試用期工資
(一)外聘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均為1-2個月。應屆生或其它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根據實際工作業績確定)。
(二)普通員工試用期工資一般不低于貴州省人社廳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轉正定級
(一)一般員工在試用期最后一個月15日前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報直接主管部門審批,其主管部門根據其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確定其是否應轉正,如轉正于當月20日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試用期內員工的工作表現予以審批,于當月25日前報集團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三)所有員工的轉正工作,都必須依以上流程和要求上報人力資源部。
七、薪假的相關規定
(一)請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六種假別。
(二)八種假別中,有薪假為:工傷假、婚假、喪假、共三種假別。
(三)法定節假日包括:春節(7天)、清明(1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端午(1天)、元旦(1天)。
(四)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資按2倍執行。
(五)事假,每月不能超過4天;病假,一次請假不能超過30天,如確實是病情需要,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六)請假手續嚴格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權限報批,在假期未批準卻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八、考勤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工資核算員監督執行,各部門于次月5日前將員工考勤統計匯總,上報人力資源部。
3、員工請事假、病假、休息和離崗前必須填寫“工作交接單”,離崗人員與繼任人員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4、 員工外出前必須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未填寫者按曠工處理。
5、人力資源部將對考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之一。
6、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直至辭退處理。
7、如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后,考勤員、部門負責人將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受到同等處罰。
九、薪資核算及支付
(一)各部門工資管理員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人員增減變動情況、工資發放明細表報人力資源部。
(二)每月10日前人力資源部將工資核算情況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完報學校財務部,每月15日前發放上月工資,以上工資核算時間,請各部門嚴格執行。
(三)從薪酬中直接扣除的款項:
1、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2、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3、與集團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4、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集團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5、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十附則
(一)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后勤服務集團人力資源部。
(二)本制度由后勤服務集團人力資源部制定,經集團領導批準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隨時修訂補充。
(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以前所有與本制度相沖突或違背本制度之處,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為了加強銷售部人員管理和業績促進,使得人員有明確地工作目標。經公司研究決定對銷售部薪酬作出如下調整:
第一條
銷售經理薪酬構成
銷售經理的薪酬構成為基本工資+各項補貼+提成。
基本工資加各項補助(見相關規定)
單車提成:實際交車50元/臺;
裝飾精品:銷售顧問實際提成的50%;
保險提成:按總量3%計算;
貸款提成:按總收費的5%計算:
第二條
銷售顧問薪酬構成
銷售顧問的薪酬構成為基本工資+補貼工資+提成+單項獎勵構成。
基本工資加各項補助(見相關規定)
保險提成(不含交強險):銷售顧問完成率達到50-100%按8%計算,達到50%保率的按4%計算。
精品提成:平均單車裝飾毛利3500元以內,按毛利5%提成;
平均單車裝飾毛利3501元以上,按毛利10%提成;
計算標準:以當月結清車款的客戶計算平均單車精品毛利值。
遇銷售顧問顧客信息重疊的,以實際建檔真實性與及時性,顧客認知進行提成歸屬判斷依據。
貸款提成:按照每臺所收擔保費10%/進行計算。
外擴客戶如果實行成交,每臺單獨給予100.00元的獎勵。
第三條
銷售部內勤薪酬構成
銷售內勤的薪酬構成為基本工資+補貼工資+提成。
基本工資加各項補助(見相關規定)
單車提車:實際交車15元/臺;
銷售內勤必須認真核對銷售相關數據與信息,由于銷售內勤工作疏忽造成信息不詳實、不準確導致銷售障礙的納入當月考核范疇,具體以失誤率計算薪酬百分比。
第四條
銷售顧問級別工資
公司對展廳銷售顧問實行分級管理。
第一款:銷售顧問從高到低分為四級:高級銷售顧問、中級銷售顧問、銷售顧問、銷售助理。高、中級銷售顧問享有不同的激勵,承擔不同的義務。
第二款:公司每季度結束對銷售顧問進行一次級別評定,讓優秀的員工有展示才華贏得組織認可的機會。這樣形成流水不腐、戶樞不蠹的機制,可以讓銷售顧問持續保持積極的心態和戰斗力!
第三款:展廳銷售顧問評級標準:
評定說明:
1、高級顧問:連續三個月完成銷售任務95%或以上的,并且保險完成率在80%或以上的,精品加裝金額達到1.5萬元的。
2、中級顧問:連續三個月完成銷售任務80%的,并且保險完成率在60%的,精品加裝金額達到1萬的。
3、進入公司的銷售助理經過最長三個月的試用期輔導,車輛知識和銷售技巧經過考評通過,已具備獨立接待和把握客戶的能力,經本人申請,可填寫《轉正申請單》,經部門考核通過后轉為銷售顧問。若經過最長三個月的試用期,仍不具備擔任銷售顧問的要求,則辦理離職。
4、若銷售顧問連續三個月銷售業績為展廳最后一名,則將被取消獨立銷售資格,轉為銷售助理,重新學習通過考試后方可轉為銷售顧問。
第四款:各級銷售顧問所能得到的正向激勵和義務:
一、高級銷售顧問:
(一)、高級銷售顧問能得到以下幾方面的正向激勵:
1、工作時佩戴銷售精英胸牌;
2、每月享受300元級別工資。
3、具備擔任銷售助理輔導老師的資格;享受所輔導的單車銷售提成的20%,保險裝飾不計算。
4、在公司宣傳欄及公司網站上公開展示風采。
5、具備學習及管理能力者,有更多晉升管理者的機會。
(二)、高級銷售顧問也有以下的義務:
1、每月分配銷售任務時,級別銷量是銷售顧問的1.2倍。
2、必須盡職完成輔導銷售助理的任務。
二、中級銷售顧問:
(一)、中級銷售顧問能得到以下幾方面的正向激勵:
1、工作時佩戴中級銷售顧問胸牌;
2、每月享受200元級別工資。
3、具備擔任銷售助理輔導老師的資格;享受所輔導的單車銷售提成的20%,保險裝飾不計算。
4、在公司宣傳欄及公司網站上公開展示風采。
5、具備學習及管理能力者有較多晉升管理者的機會。
(二)、中級銷售顧問也有以下的義務:
1、每月分配銷售任務時,級別銷量是銷售顧問的1.1倍。
2、必須盡職完成輔導銷售助理的任務。
三、銷售顧問:
(一)、銷售顧問能得到以下幾方面的正向激勵:
1、
工作時佩戴銷售顧問胸牌。
2、
享受銷售全額提成。
(二)、銷售顧問也有以下的義務:
1、接受展廳下達的每月銷售任務;
2、嚴格執行公司的管理制度;
3、做好關于銷售的一切必要工作。
四、銷售助理:
(一)、銷售助理是指進入公司的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即銷售助理基本工資1200元/月。工作時配戴銷售助理胸牌,在轉為銷售顧問前可接待顧客但不得單獨進行銷售洽談(如產生銷售給予在職銷售顧問提成50%激勵獎金)。
(二)、銷售助理能得到以下幾方面的正向激勵:
1、得到一對一的輔導老師的輔導;
2、參加銷售部組織的銷售培訓;
3、享有底薪及公司提供的午餐等福利。
第五條
銷售部獎懲制度
本條款適用于銷售部全體人員
1、單車任務和提成按照當月實際下達文件執行;
2、SSI月度達到全部100%滿意度的:獎勵現金200元;
3、SSI總評達到低于90%(含)的薪酬按90%計發,以此類推,低于60%的扣罰全部單車提成。
4、如單車實際銷售價格在銷售政策價格內的,單車與裝飾精品提成按實際執行;
5、如單車實際銷售價格低于銷售政策價格的,從裝飾精品毛利中能補平單車差價,則單車提成予以保留;
6、如單車實際銷售價格低于銷售政策價格的,且從裝飾精品毛利中不能補平單車差價,則單車提成不予計算,只計入銷量;
7、公司其他部門人員介紹購買(直接購買提車除外),銷售顧問進行接待、介紹等工作后銷售成功的,銷售顧問提單車的70%,介紹人提單車的30%,介紹人不參與其他提成。
第七條
本管理辦法審核由銷售經理與財務部共同進行,銷售經理與財務經理共同對核算結果負責。
第八條
本辦法于X開始執行,屆時以前所有相關政策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