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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SN/CP—AHGL-010
1 目的
使生產作業中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全面、有效的整改,提高安全本質程度,實現生產安全,確保生產正常進行。
2 適用范圍
3 職責
3.1總經理負責批準和簽發隱患排查整改制度;按照《雙重預防機制》要求認真貫徹執行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對重大隱患組織制定措施,保障整改資金到位,使隱患得到及時全面整改。
3.2 生產安全科負責組織修訂、審核隱患排查整改制度;檢查督導各部門車間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開展情況;負責隱患排查體系平臺的運行管理。
3.3生產安全科負責公司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臺帳。
3.4各部門車間
3.4.1及時將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傳達給各部門車間全體員工。
3.4.2認真貫徹執行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3.4.3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隱患整改與監控全面負責。
3.4.4在日常生產管理中,定期組織進行安全、設備檢查,對所查出的隱患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協調、組織人員解決處理。
4 管理要求
4.1隱患分級
根據隱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難度及其可能導致事故后果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4.1.1 一般事故隱患
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1.2重大事故隱患
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無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2 隱患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基礎管理類隱患和生產現場類隱患。
4.2.1 基礎管理類隱患
以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判定為基礎管理類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資質證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生產投入;應急管理;相關方安全管理;基礎管理其他方面等。
4.2.2 生產現場類隱患
主要包括設備設施;場所環境;從業人員操作行為;消防及應急設施;供配電設施;現場其他方面等。
4.3 組織實施
4.3.1 排查類型
4.3.1.1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負責人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
4.3.1.2綜合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排查。
4.3.1.3專業或專項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工藝、設備、電氣、自控儀表、建筑結構、消防等分別進行的專業排查;根據行業特點進行的專項隱患排查。
4.3.1.4季節性排查是指根據季節特點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靜電等為重點;夏季以防雷暴、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等為重點;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等為重點;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等為重點。
4.3.1.5節假日隱患排查主要是指節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排查,特別對節日期間各級管理人員、檢修隊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及物資的落實情況等進行重點排查;
4.3.1.6專家診斷性檢查是指技術力量不足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欠缺的企業委托安全生產專家排查隱患;
4.3.1.7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或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排查。
4.3.2 排查周期
4.3.2.1根據風險點特性及危險源確定隱患排查周期包括:每班一次、每日一次、每周一次、每旬一次、每月一次、每季一次等。隱患排查周期可根據安全形勢的變化、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等情況適當增加。
4.3.2.2公司進行隱患排查的周期應滿足:
a)日常隱患排查包括崗位人員、班組長進行班前、班中不間斷安全檢查等內容;
b)綜合患排查應由總經理組織,至少每月組織一次;
c)專業或專項隱患排查應由工藝、設備、電氣、儀表等專業技術人員或相關部門,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
d)季節患排查應根據季節性特點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安全科至少每季節組織開展一次;
e)節假日隱患排查安全科應在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組織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f)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項隱患排查: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4.3.3 組織級別
公司根據自身組織架構確定不同的排查組織級別和頻次。排查組織級別包括公司級、專業級、車間級、班組級、崗位級。
4.3.3.1日常隱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為班組級、崗位級;
4.3.3.2綜合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為公司級、部門級;
4.3.3.3專業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為部門級,按照專業類別劃分;
4.3.3.4季節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為部門級、班組級;
4.3.3.5節假日隱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為公司級、部門級。
4.4 隱患治理
隱患治理實行分級治理、分類實施、重點處理、動態處理、綜合處理的原則。分級治理主要包括崗位、班組糾正、車間治理、專業治理、公司治理等。
隱患治理應做到方法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有效、責任到人、按時完成。
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后極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保養和監測監控,防止事故發生。
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的要求進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4.4.1 治理流程
4.4.1.1 通報隱患信息。在每次隱患排查結束后,將隱患名稱、隱患等級、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通報。
4.4.1.2 下發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記錄。隱患排查組織部門制發整改記錄,應對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措施建議、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4.4.1.3 實施隱患治理。隱患整改單位在實施隱患治理前應當對隱患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并時限要求實施隱患治理。
4.4.1.4 治理情況反饋。隱患治理后,應根據隱患級別組織相關人員對治理情況進行驗收,實現閉環管理。
4.4.1.5 驗收單位根據隱患整改單位反饋的整改信息,對隱患整改效果組織驗收。
4.4.2 一般隱患治理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根據隱患治理的分級,由各級(公司、車間、班組等)負責人負責組織整改,整改情況要安全科進行確認,安全科要負責復查驗收閉環。
4.4.3 重大隱患治理
經判定或評估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應當及時組織評估,并編制事故隱患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書應當包括事故隱患的類別、影響范圍和風險程度以及對事故隱患的監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議等內容。
重大事故隱患由總經理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 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d) 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e) 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f) 防止整改期間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應當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或者委托依法設立的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管理服務的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4.4.4 隱患治理驗收
隱患治理完成后,應根據隱患級別組織相關人員對治理情況進行驗收,實現閉環管理。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應當組織對治理情況進行復查評估。
5 隱患排查獎勵與處罰
5.1獎勵
為充分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建議的積極性,使公司隱患排查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產動態管理水平,及時發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中的缺陷,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安全科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建議按月進行評估,反映事實經查符合規定,根據隱患危害程度、范圍和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相應獎勵:
5.1.1在隱患排查中積極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事故發生;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認定為一般事故隱患的,給予15—200元或等價的獎勵,認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給予200—500元或等價的獎勵。
5.1.2員工獎勵申請由所在部門提出,經安全科認定,并出具獎勵意見后,經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后發放。
5.1.3為搶救國家及公司財產和處理事故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200—1000元或等價的獎勵。
5.1.4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給予一次性獎勵500元。
5.1.5安全科每季度進行獎勵匯總,按公司財務制度報銷獎勵。
5.2 處罰
5.2.1本制度執行情況列入各車間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先進評比項目。
5.2.2隱患排查系統管理系統中已經錄入的隱患問題,應及時確認并落實整改,若超出整改期限一周,狀態欄仍顯示本單位下發責任或進行隱患的確認,不及時在網站填寫隱患排查任務,不落實整改閉合,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次,對負責人罰款50元/次,并將納入季度安全考核。
5.2.3對違反本辦法或執行本辦法不力,安全檢查組織不力、不積極配合安全檢查的,由安全管理部門提請安全生產委員會對有關責任人不按規定開展隱患排查、不落實整改閉合,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次。
5.2.4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不積極制止違章違紀現象者、不認真檢查者、徇私舞弊者,由安全管理部門提請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5.2.5對拒絕接受、阻撓檢查或無故不按整改意見按期整改的各責任單位人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次。
5.2.6對于現場檢查發現的隱患及問題項未整改,違反操作規程、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力等未造成各類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按《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細則》處罰。
5.2.7責任人因下列情形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除按規定罰款外,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5.2.7.1挪用、擅自拆除、停用安全、消防、環保設施的。
5.2.7.2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5.2.7.3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5.2.7.4過失引起重大火災或蓄意縱火的。
5.2.7.5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串通)、遲報或阻擾事故救援,貽誤事故搶救,造成危害的。
5.2.7.6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采取威逼、脅迫、恐嚇等手段,強制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的,或故意掩蓋事故隱患,組織他人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
6 附則
6.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6.2本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和解釋由安全科負責。
7 記錄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治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避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7〕第16號令),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有可能產生的各類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范圍包括客運管理、貨運物流管理、汽車維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設管理、防火防爆、職業健康、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等。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3.2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關部門按照安全生產職責,對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實施排查治理和綜合監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負責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和重大隱患治理計劃的收集、整理、送批、上報,并對各部門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3.5各職能部門負責涉及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隱患治理。
3.6財務科負責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經費使用進行監督。
3.7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關領導報告。
4.工作程序
4.1 隱患治理的范圍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隱患可能涉及:
a)可能導致客貨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安全隱患。
b) 可能造成員工傷亡、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安全隱患。
c) 可能導致事故的設施、設備隱患。
d) 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隱患。
e) 其他危及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
4.2隱患分級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a)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不危及人員傷害,僅對設備、設施和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b)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危及設備設施、道路安全和人員傷害。
4.3 隱患評估
4.3.1公司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范圍,進行隱患排查,對各種安全檢查所查出的隱患進行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由安全隱患部門編寫評估報告和管理方案。對危及人身安全、導致設備、設施事故的本部門無力整改的重大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編寫《隱患評估報告》報送公司安全管理科,提交安委會審定,落實整改措施。
4.3.2隱患評估的內容:
a) 評估報告。
b) 評審意見。
c) 技術結論。
d) 隱患治理方案。
e) 整改進度和責任人。
f) 資金概預算情況。
4.4 隱患治理
4.4.1一般隱患整改
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般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負責實施限期整改,整改結果報安全管理科。
4.4.2重大隱患的治理
4.4.2.1 安全管理科負責編制公司隱患項目治理方案,在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意見,經經理批準對重大隱患治理的立項。
4.4.2.2 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立項后,由隱患治理負責人按照隱患治理方案組織實施。
a) 重大隱患治理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b) 對不能按期完成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加強監護。
4.4.2.3 重大隱患的治理由安全管理科負責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a) 竣工后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由安全管理科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實施驗證,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運營。
b) 報上一級主管部門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審批,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運營。
4.5隱患治理資金管理
隱患治理項目,其治理費用列入生產成本。
4.6隱患治理項目的驗收和考核
4.6.1 隱患治理驗收
a)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管理科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已完成的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實際效果的驗證。
b)一般安全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對已完成的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實際效果的驗證。
5.工作要求
5.1對于重大安全隱患,各部門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在排查出重大安全隱患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5.1.1隱患的現狀及產生原因;
5.1.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5.1.3隱患的治理方案。
5.2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全管理科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5.2.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5.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5.2.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2.4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5.2.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5.2.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5.3安全管理科應當定期組織,確定專人負責,有效利用每月的安全綜合檢查,路檢路查,車輛和駕駛人資質排查和生產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機制,針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4安全管理科的監督檢查人員,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各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5.5各部門應當于每月20日前將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每季末月25日前和每年末月25日前向集團公司安全管理處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
5.6各部門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登記,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定人、定資金、定時間"的三定原則在各自職責分工的范圍內實施監控治理。
5.7各部門在事故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科應當向當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
6.監督管理
6.1公司安全管理科應當指導,監督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6.2安全管理科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通知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安全行業管理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6.3安全管理科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安全管理科發現屬于其他有關行業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6.4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相應責任。
6.5安全管理科應當將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按規定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
7.罰則
7.1各部門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給予處理。
7.2各部門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公司責任追究制度給予處罰。
7.2.1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7.2.2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7.2.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7.2.4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7.2.5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7.2.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7.3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依法給予處罰。
7.4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8.附則
8.1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8.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8.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托安全管理科負責解釋。
9.附錄
附錄1、安全檢查記錄表 CCJ/jl/13
附錄2、安全隱患整改目錄 CCJ/jl/14
附錄3、安全隱患整改記錄表 CCJ/jl/14-1
編寫:劉 剛
二、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5、財務部門負責安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生技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以下情況列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 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其安全資格證書無效的;新職工入廠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氣鋼瓶、電葫蘆、叉車等特種設備未取得合格證、使用證和檢驗檢測過期的。
3、 操作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或未按照操作規程要求作業的;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的。
4、 車床、鋸床、鉆床等機加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護罩、蓋、欄應完備可靠。
(2)防止夾具、卡具松動或脫落的裝置完好。
(3)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要求靈敏可靠。
(4)機床PE連接規范可靠。
(5)機床照明符合要求。
(6)機床電器箱,柜與線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轉部位的楔、銷、鍵,原則上不許突出。
(8)備有清除切屑的專用工具。
5、 液壓機、推制機等鍛、壓機械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沖。
(2)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協調聯鎖。
(3)所有啟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志并易于操作,緊急停止按鈕靈敏、醒目,在規定位置安裝有效。
(4)傳動外露部分的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操作平臺結構合理,不得有嚴重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
(6)機床PE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7)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箱及管路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6、 鍛錘等鍛造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動,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沖裝置靈敏、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
(4)緊固部件無松動。
(5)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機械手、夾鉗、剁刀等輔助工具無裂紋。
7、 液化氣加熱爐、箱式電阻爐等加熱設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爐門升降機構必須完好,鋼絲繩斷絲不準超過規定值,重錘配置適當,外露傳動部分應設防護罩。
(2)爐車鋼絲繩滑輪應完整無損。
(3)爐體的爐墻、爐襯應嚴密,無泄漏。
(4)液化氣爐的氣閥應完好,無松動、無泄漏現象。
(5)液化氣輸送管道應保持暢通,風管及加熱管應無裂紋、無泄漏現象。
(6)熱電偶、測溫儀表、儀器應靈敏可靠、電氣設備接地應完好、正確。
8、 電焊機等焊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3) 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5)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9、 廠內機動車輛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廠內機動車輛應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檢測合格,在檢測周期內使用。
(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10、 車間作業環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標志。
(2)作業區域地面平整,無積水、積油、垃圾雜物、無障礙物和絆腳物;坑、壕、池應設置蓋板或護欄;腳踏板應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產作業點、工作臺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標準,照明燈具完好。
(4)設備設施與墻、柱間以及設備設施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各種操作部位、觀察部位應符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
11、 液化氣鋼瓶儲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現場使用點的液化氣瓶存放量不得超過2瓶;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須對容器進行檢查,確保無泄露。
(2)儲存及使用點應與明火區、高溫區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儲存及使用點應按規定的數量和種類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標識及防火安全標志準確、齊全,且靈敏可靠,消防通道暢通。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車間)、班組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公司安全員。特殊情況或一般情況下能即時排除的安全生產隱患可采用口頭報告的形式報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采取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員,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
五、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1、各部門(車間)、班組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六、獎懲
1、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全員申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程度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