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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全市統計“五五”普法考核驗收工作
2010年是國家開展“五五”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年。“五五”普法規劃的實踐執行情況,實現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國家統計局已將2010年確定為普法工作“考核驗收年”,并擬于下半年組織開展普法檢查驗收工作。
為迎接國家統計局對我市統計“五五”普法考核驗收,同時為推出本市普法宣傳工作的創新典型和經驗,為下一步開展全市法制宣傳總結評比工作奠定基礎,考核驗收工作擬分三步進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統計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考核驗收辦法并征集意見;4月中旬印發考核驗收工作方案、考核驗收辦法以及相關文件;4月下旬,進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評:5月上旬,各區縣按照考核驗收辦法完成對本地區普法工作自查自評,上報自查自評表和自查自評報告。
全市驗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對各區縣普法考核驗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驗收結果及工作報告。
全市普法考核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普法骨干、規模以上報表單位和經濟普查對象(規模以下報表單位為主)不同層面開展普法學習、考試及注冊情況。其中,以組織開展規模以上報表單位普法學習、考試及注冊情況為考核驗收重點。
考核驗收采取填報自查自評表、上報報告材料、聽取工作匯報、實物實據檢查、審閱檔案資料、組織評估和測評等方式。
2010年是《統計法》修改,《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即將頒布施行,地方法規要做修改準備的關鍵一年。法制宣傳工作應緊緊把握統計法律法規修改、審議、出臺等重要時機積極展開,大力宣傳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的修改進程、動向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參與情況和觀點,要自下而上組織各種類型座談會、研討會,積極發動、廣泛參與立法、修法工作,結合實際,提出有價值的立法、修法建議,使統計立法、修法過程成為統計普法、學法的過程。
法制宣傳工作要著力抓好宣傳作品稿件的采編發和網上普法陣地欄目的定期維護,欄目內容做到保證數量、注重質量、講求時效。
結合統計法及相關法規出臺,及時組織全社會及系統全體人員學習、培訓。
(三)結合“12.1”地方法規施行15周年紀念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12.8”《統計法》頒布日自主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周活動
一要充分利用現有普法宣傳陣地和辦公區場所,播放統計法制宣傳用語、懸掛宣傳橫幅、擺放宣傳展板增強宣傳效果,營造宣傳氣氛。
二要緊緊抓住統計年定報布置會、統計業務培訓會的有利時機,播放普法宣傳片;開展會前講法、學法活動,增強報表單位統計人員依法統計意識。
三要積極組織開展送法進社區、到企業、下鄉村、上街頭宣傳活動,擴大統計法的社會影響力和社會公眾的知曉度。
四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優勢,通過組織座談、演講,舉辦講座、論壇、展覽等宣傳形式,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11月初,下達開展全市統計普法宣傳周活動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區縣及開發區局隊上報宣傳周活動方案。
二、總體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全年及各階段工作任務、目標
按照《全市統計法制工作要點》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安排,各區縣及開發區局隊要結合本局隊中心工作,對2010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出具體安排,明確全年及各階段工作任務和目標。4月底前,以局隊文件形式上報本年度法制宣傳工作計劃。
(二)創新統計普法宣傳方式和載體,擴大宣傳影響,提高普法效果
2010年,國家統計局擬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創新作品征集和評選活動,屆時,市局、總隊將組織各區縣及開發區局隊積極參加。要求各區縣及開發區局隊圍繞統計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傳效果、擴大普法宣傳影響為宗旨,積極創新統計普法宣傳方式和載體。
一、主要工作和目標
(一)做好統計“五五”普法迎檢工作
2009年是普法工作“考核驗收年”,市局、總隊和區有關部門對我區統計“五五”普法考核驗收,東城局、隊將按市、區有關考核規定充分準備,認真開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評,按時上報自查自評表和自查自評報告,迎接驗收。
(二)圍繞統計立法、修法工作大力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宣傳
2009年是《統計法》修改,《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即將頒布施行,地方法規要做修改準備的關鍵一年。法制宣傳工作應緊緊把握統計法律法規修改、審議、出臺等重要時機積極展開,大力宣傳統計法律法規。結合統計法及相關法規出臺,及時組織東城統計系統及廣大統計從業人員學習、培訓。
(三)創新普法宣傳方式
結合“*”地方法規施行15周年紀念日、“*”全國法制宣傳日、“*”《統計法》頒布日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周活動。2009年要開展多種形式的統計普法宣傳活動,不斷創新統計法宣傳教育的形式和載體,在全區掀起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的新。
1、充分利用各種傳媒,廣泛宣傳統計法和統計工作
東城區統計法制宣傳要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創新宣傳方式,廣泛宣傳統計法和統計工作,結合東城區實際情況,繼續利用報刊、網站等載體開辟統計法宣傳專題欄目,在欄目中,以普法問答、法律講堂、在線咨詢等多種形式進一步為普法宣傳開辟廣泛的渠道。
2、積極開展統計普法“三進”活動,擴大宣傳面
結合東城統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統計普法“三進”活動,打造宣傳品牌,擴大統計普法宣傳面。
(1)進社區
組織街道統計所普法力量,設立社區普法宣傳員,印制普法宣傳材料,設立統計法宣傳牌、宣傳櫥窗、標語,并現場開展統計法咨詢、展覽、資料發放等活動,并在現場進行試卷答疑等趣味活動,贈送精美禮品,為現場宣傳工作增添亮點,提高宣傳普及率。
(2)進黨校
要積極與區法制辦、區黨校、行政學院聯系協調,爭取把《統計法》和統計業務知識列入黨校學習課程,促進領導干部對統計法制的培訓學習。
(3)進功能區
配合功能區統計工作,創建“十分鐘統計普法課堂”,送法進功能區,加大我區三個功能區內統計單位的普法力度,營造功能區企業依法統計的良好統計工作氛圍。
3、借助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和統計活動,開展普法宣傳
以統計從業資格人員為契合點,通過統計從業資格培訓、繼續教育培訓、大型普查、專題調查培訓等,對基層統計人員系統地進行統計法律知識培訓教育。通過各種活動特別是配合各種調查工作開展普法宣傳。
4、加強統計法制宣傳稿件的撰寫
強化宣傳意識,抓好統計法制工作信息和普法宣傳稿件的撰寫工作,在數量上和質量上有所突破,并對日常普法宣傳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明確需求,善于發現亮點,查找不足,提高宣傳稿件的采登率。
二、保障措施
1、制定年度宣傳計劃,明確全年及各階段工作任務、目標
按照局隊《2009年統計法制工作計劃》和全市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劃要求,制定年度宣傳計劃,明確全年及各階段工作任務和目標。
2、加強學習和管理
在普法宣傳工作中,作為執法者和宣教者,首先要加強自身的學習和管理,要想在工作中做到有問必答、有疑必解,必須要主動學習,積極參加市、區有關部門舉辦的法律知識等培訓活動,不斷的充實自己,提自身業務水平。
一、強化統計依法行政
1.圍繞貫徹市政府《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市局、總隊《關于加強依法統計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學習,強化全市政府統計系統依法行政和依法統計意識。組織全市政府統計系統法規、執法工作人員系統學習《行政強制法》,掌握《行政強制法》的主要原則,具體內容和程序規定,研究統計部門貫徹《行政強制法》的具體問題和解決對策。
落實并完善行政調解機制,組織市和區縣局隊法規工作人員學習研討市局、總隊《行政調解工作制度(試行)》,在實際工作中積極探索和運用調解方式化解矛盾和糾紛,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不斷完善工作制度,促進和諧統計建設。
2.以新修訂《統計法》為基礎,結合《統計法實施條例》出臺情況,全面修訂市局、總隊行政執法責任制,重新梳理、確認兩個行政主體的法定職責,執法依據和工作流程,相關部門據此調整本部門工作職責并分解落實至各崗位,進一步調整、補充、修改、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配套制度,將政府統計部門的對外管理職權、執法職權全部納入責任制,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對外公開。
推動區縣局隊修訂行政執法責任制,厘清執法主體、職責和依據,全系統形成能夠反映市和區縣兩級政府統計部門權力運行過程的行政執法責任制體系,各單位要按照行政執法責任制確認的職責依法嚴格履職。
3.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及相關文件要求,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進一步精簡行政許可事項的建議。
加強統計從業資格認定權限委托區縣后的監督管理,完善管理制度,采取網絡監控、實地檢查、書面檢查等多種形式,對區縣實施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開展監督。整合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網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網,改進從業資格網絡審批系統,優化審批程序。研究從業資格考試與資格認定兩項工作的整合,提升服務質量,提高辦事效能。研究將全市具有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納入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依法認定涉外調查機構資格和審批涉外社會調查項目,確保認定和審批符合法定條件,加強對涉外調查機構和調查項目的監管。與相關部門溝通協作,開展對涉外調查活動的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開展涉外調查活動的行為。依法核發和管理統計調查證,確保政府統計調查行為合法規范。
4.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市和區縣局隊要嚴格落實行政處罰案件“三審制”。建立統計執法檢查人員資格管理網絡管理系統,對市和區縣專兼職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實行動態化、規范化管理,為即將開展的本市統計執法檢查證批量換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建立并完善外部監督機制,加強對統計執法效果的社會評議和監督,促進政府統計部門查找問題,改進工作。積極受理復議申請,暢通訴求渠道。
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審查機制,規范審查程序。市局、總隊各單位起草的統計規范性文件,必須經法規部門審查后印發,對其中實施于全市的重要文件按照要求向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切實保證統計規范性文件內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對市局、總隊對外簽署的各項合同文件認真開展合法性和規范性審查,發揮市局、總隊常年法律顧問輔助和支持決策的作用,不斷提升依法決策水平。
二、深入開展地方立法研究
5.在2011年地方統計立法意向課題研究和相關立法需求調研的基礎上,針對梳理出的各類問題,在全市政府統計系統、政府相關部門和相關調查對象等不同層面進一步開展專題性調研,研討不同問題的解決對策,深入挖掘立法需求與空間。加強與其他省(區、市)修法意向、內容與進展的情況溝通,借鑒經驗,從實際出發,從法規制度建設層面提出應對意見。
6.加強與上級立法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組織與國家統計局、市政府法制辦、市人大財經委等相關立法部門的座談,邀請法制辦與人大主管領導以及對口部門,結合當前形勢解讀本市對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工作模式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要求,深入分析立法需求調研搜集的主要問題,研究通過立法解決的方式,為地方統計立法工作提供指導性意見。
7.根據新修訂統計法律法規,結合統計執法實踐,研究修訂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解決新統計法律規范提高罰款處罰額度后導致自由裁量權擴大,需要對處罰裁量權重新調整、合理設定并予以規范的問題,從制度設計層面抑制和減少行政處罰行為的隨意性,注重體現統計立法精神,體現“合理行政”理念。
三、推進統計“六五”普法
8.組織落實全市統計“六五”普法規劃,各區縣要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市局、總隊組織完成對全市政府統計系統以及市直報單位普法教育骨干培訓工作;各區縣統計局、調查隊負責組織完成對本轄區各部門、各單位普法骨干培訓工作。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普法骨干人員的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發揮其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在完成對市級和區縣級普法骨干培訓的基礎上,以普法骨干為帶頭人,全面推進全市各調查單位普法工作的有效開展,重點組織完成對全市規模以上調查單位的普法學習、注冊和考試工作。
9.在統一使用國家統計局編印的普法教材基礎上,市局、總隊根據新統計法律法規的主要內容,組織編印《新統計法200問》、制作普法動漫宣傳光盤等補充教材。各區縣局調查隊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制作富有創意的普法補充教材和其它形式的學習宣傳材料。要充分利用網上普法宣傳陣地,借助網絡信息化優勢,提供普法教材和答卷,完成普法學習任務,實現普法工作的低成本和高效益。
10.結合新《統計法實施條例》等法規規章出臺,廣泛深入開展依法統計宣傳。通過集中宣講、培訓、討論、座談、發放宣傳材料、擺放展板、媒體宣傳等形式,堅持面向各級領導抓“四進”(進領導干部在線學習平臺、進黨校、進區縣政府常務會議以及局隊班子理論中心組);面向調查對象抓“四結合”(與布置年定報工作結合、與工作指導和執法檢查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結合、與網報平臺宣傳結合);面向社會抓契機(大型統計調查、定期數據、住戶調查和專項調查、重要法律法規頒布日、法制宣傳日以及法律“六進”)等,帶動“六五”普法工作,掀起統計普法宣傳,努力營造依法統計氛圍,形成富有實效的“滲透式”普法宣傳。
11.各區縣要圍繞“誠信統計”建設主題,廣泛組織開展不同形式的主題活動,創建有地區特色的“誠信統計”品牌,樹立鼓勵守法與懲治違法并重的工作理念,正面引導社會以及調查單位關注統計、理解統計、支持統計、配合統計以及自覺遵守統計法的意識。
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總結推廣開展“誠信統計”工作的社會效果和經驗,建立健全富有實效的“誠信統計”培育管理機制,完善工作模式和工作程序,積極開展“誠信統計”宣傳,有效發揮“誠信統計”在構建和諧統計關系,維護良好統計秩序的積極作用。市局、總隊要加強對各區縣開展“誠信統計”建設工作的調研,適時組織各區縣“誠信統計”建設工作交流,及時總結經驗,研究全市“誠信統計”機制的建立健全,提出建設“誠信統計”工作的指導性意見。
四、完善統計行政執法
12.2012年全系統要完成對5000家單位的執法檢查,其中常規檢查1930家,督導檢查3070家;全部檢查單位中以調查隊名義執法檢查600家。
常規執法檢查的對象主要為上年督導檢查發現數據質量存在問題的單位、有遲報現象的單位、統計基礎工作較差的單位以及歷年未進行執法檢查且規模較大的單位;督導檢查的對象主要為新增單位和近年來未進行過執法檢查的單位。繼續開展對遲報、拒報統計資料違法行為的查處,進一步降低統計報表遲報率,強化調查對象自覺報送統計資料的意識。
13.市和區縣局隊采取日常檢查和區縣互查相結合,事先督導與事后督導相結合,統計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檢查等形式,圍繞統計中心工作,選取與全市或各區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行業、調查對象或統計指標開展重點、專項執法檢查。2012年4-6月份,組織全市集中執法檢查380家,采取區縣一對一互查方式,其中,城區互查30家,遠郊區縣互查20家。
進一步提高事先督導在督導檢查中的比重,把問題解決在填報階段,確保年報數據質量;年報上報結束后進行事后督導,檢查定報填報情況,提高源頭數據質量。與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提高部門統計工作的規范性和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配合部門巡查工作,開展對部門統計數據的質量檢查;加強對各級地方性統計調查項目的檢查,嚴肅查處非法調查項目。
14.轉變執法理念,強化執法服務意識,從執法管理向執法服務轉變,從事后處理向事前服務轉變,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切實把保護合法、服務守法與制裁違法相結合。落實國家統計局倡導的法律事務告知制度,進一步完善對統計調查對象的一封信等服務模式。加強對調查單位填報統計數據的指導和幫助,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的共性,結合案例,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強化行政指導,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嚴格、規范的前提下,注重疏堵結合,切實落實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幫助調查對象及時糾正錯誤,充分發揮執法的警誡和教育功能。市和區縣局隊要整合調查對象的守法和違法信息,建立兩級信用評價體系。
建立并完善政府統計部門和調查對象間溝通交流機制,推廣對被檢查單位的回訪制度,對上年度出現較大差錯或統計基礎工作較弱的單位開展定期回訪,了解整改情況,組織有針對性的調研和指導,幫助其改進并完善統計工作。定期組織基層統計人員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了解基層統計工作的困難,幫助調查對象更好地開展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