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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國家法律和政策,對醫院財務收支和有關的經濟活動及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主要任務是:
(一)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資金財產的完整、安全及使用效益;
(三)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執行情況;
(四)基本建設資金的收入和支出;
(五)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進行專案審計;
(六)醫院領導交給的其他審計任務;
二、強化醫院內部審計工作,是衛生系統實現轉機改制,走向市場的客觀要求。
醫院經營的審計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成為經濟活動不可缺少的一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醫院經營必須充分運用審計工作,使資金能合理使用,資源得以合理配置。
(一)圍繞醫院體制改革,更新審計觀念,適應衛生事業發展。
目前,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正處于重大變革的關鍵時期,要保障醫院適應市場求發展,衛生系統內審人員必須更新觀念,積極探索與經濟增長方式相適應的審計內容和方法。
1.制定控制規范,為自查工作提供標準和依據。衛生審計部門通過建立審前自查制度,對醫院或部門在經營業務中易出現的問題和環節,從會計要素的規范、內控制度的合理合規性、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衛生系統規章制度等方面,用表格列示易出現問題的關鍵環節。
2.確定檢查切入點,落實審計結果。內審部門根據被審計單位自查表,進行綜合會審分析,找出自查中沒有涉及和執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列出重點審計的切入點后實施審計。審計結果列入自查與檢查結果對比表中,可為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和環節,查找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提供了直觀的圖式及數據資料。
3.制定考核處罰辦法,保障考核制度的貫徹落實。各被審計單位按自查表的規定自查填報出具自查報告,對自查質量負責。對自檢不認真或隱匿不報單位,結合審計結果,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及經濟責任,確保醫院自查及內審重點檢查制度在組織、制度和執行上得到落實。
4.建立雙向考核制度,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性。內審部門在對各單位進行內部審計時,被審計單位也同時對審計部門的指導監督力度效果進行評判,并進行打分予以量化,從而形成了雙向考核、共同約束的監督機制。
(二)突出對新項目選項、立項工作的審計。
從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技術論證、概預算、資金落實等開工前的各種準備工作到經營管理的每一個環節,內審部門應始終參與,進行有效的審計監督。對經營效果不好的項目進行清查,明確經濟、經營責任;對遺留問題提出處理意見。通過事前審計能參與投資項目的立項、預算和投入產出的計算審核,基本建設資金預算的審核,在參與中運用審計的手段加以審核,對投資、新專科等效益性、風險性、合法性、開支的節約性進行評價預測,提出建設性和決策性意見,幫助醫院決策人把關,達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起到“預警”或“防護”作用。
(三)圍繞經營目標,開展責任審計,促進法人履行職責。
作為行業內部審計,其職能應從有利于開展工作,為醫院改進和加強管理,為醫院提高經濟效益服務。因此,應對醫院經濟責任經營者經營責任、經營權利、經營利益的經濟責任關系的確定、履行、終結全過程的綜合性審計。隨著經營方式的不斷改變,內審監督要把重點轉到評價經營者責任上來。在做法上突出數量、質量、效率、管理、效益、事業發展等項主要指標的審計。在審計中,要注意與被審計的醫院綜合目標責任制考核相結合、帳面檢查與實地調查相結合,堅持以法規和制度為審計標準。對法人經營上的真實性、經營手段上的合法性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審計中發現的違紀問題進行嚴肅處理。同時,直接參與經營決策和改革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做到事前參謀把關,事中考核監督,年終決算審計,使審計監督自始至終貫穿于醫院經營的全過程。例如,醫院的經營結果由審計部門做出審計結論,對各基層單位的指標完成情況和獎懲,實行先審計后兌現,各項經濟指標及獎勵依據以審計結論為主。通過經營責任審計和對醫院經營者的績效考核,能增強經營者責任,約束經營者行為,加強醫院的內部管理,提高醫院經濟效益。
(四)當前加強醫院內審的幾點建議。
要使內審機構真正幫助醫院決策管理層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薄弱點,消除失控點,建立有效監督機制,應做好以下幾點:
1.合理設置內審機構和人員。
(1)內審機構及人員保持相對足夠的獨立于他們所審計的經濟活動之外,以確保內審部門有較高的權威性,保證其對該經濟活動審計的客觀公正性。
(2)要合理分配人員。
不同的審計項目,每個項目中不同的工作對審計人員都提出不同的要求,衛生系統內審人員結構應逐步形成從單一的財會人員向以財務、經濟、工程、機械、法律等專業技術人員為主的結構轉變,既要熟悉所屬單位財務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又要掌握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只有這樣才能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資金運行情況實行全方位的監督檢查,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內審工作的質量。
2.努力提高內審隊伍素質。
注重衛生系統審計人員自身業務水平的培養和提高,抓好政治思想教育、科學文化知識的學習和業務技能的培訓,提高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選調一批政治思想好、業務技術精、工作作風正的人員,充實內審隊伍,使內審人員既能當好“警察”又能當好“參謀”、“醫生”。抓好處室人員的學習、教育、業務培訓工作,組織安排處室人員參加國家審計署、山東審計協會、教育審計學會、濟南市標準定額站舉辦的業務培訓。不斷豐富和更新審計人員業務知識,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理論水平和業務處理能力。
3.強化內審工作的管理。
要發揮審計相關和主管部門積極性,實行分級負責、分類指導、條塊結合的辦法,采取多種形式,加大指導力度。與重點內審機構建立聯系制度,逐步形成面、線、點相結合的指導格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內審工作進行考核,督促各內審機構極有效地開展審計工作。
4.加強醫院經濟責任審計。
從完善管理入手,強化內控評價審計,糾錯防弊,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并從增收節支入手,強化財務收支審計,工程項目審計、經濟效益審計,促進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同時,從提高服務水平入手,圍繞衛生工作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積極主動地開展審計調查,強化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高咨詢服務。
三、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規章制度,是做好審計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根據醫院改革發展的需要,及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結合工作實際,對過去制定的,已不適應現在醫院改革發展需要的規章制度,進行補充、修訂和完善,以適應審計監督和管理服務的需要。
(二)加強和完善黨風廉政制度建設。構筑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促進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不斷深入。
1、完善科學決策制度。認真落實《山東省中醫院紀檢監察組織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暫行辦法》。重點抓好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以學習貫徹為根本,以廉潔從政、廉潔自律為主題,大力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不斷加強黨性修養,自覺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
一、加強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
(一)新醫院財務制度實施的要求
2012年1月,新的《醫院財務制度》正式實施,促使醫院財務管理模式發生很大的調整和變化,對醫院財務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及明細化提出了新的方向。同時,對醫院的內部審計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是醫院管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醫院經濟管理的規范化起到十分重要的監督作用,加強醫院內部審計是順應新財務制度的要求。
(二)保障醫院各項工作的穩定運行
財務管理工作是一個機構組織發展的基礎。醫院財務是醫院運行和發展的基礎,如果財務情況不穩定,會直接影響到醫院各項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所以,財務狀況的穩定性和良好性是決定醫院能否正常運行和發展的重要因素。醫院審計部門是醫院財務穩定運行的保障部門,對醫院各項業務工作穩定開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確保醫院整體管理工作有序化
經濟管理是醫院管理的重要內容,直接影響到醫院整體管理的有序化。同時,醫院內部審計是經濟管理規范化、合理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醫院的整體管理起到一定的基礎保障作用。
(四)有利于保證醫院的經濟效益加強
內部審計可保證醫院經濟管理的公開化和透明化,減少財務的不合理支出,確保醫院賬目的明晰化。內部審計通過審查醫院各項經濟活動的過程,對相關經濟指標進行分析,揭示內部差異,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評價經營業績,總結經濟活動的根本規律,并提出改進措施提升經濟效益。另外,內部審計可對醫院的醫藥資源、醫療器械等接受咨詢,進行監督和檢查,可及時發現醫藥資源、器械管理中的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提出積極的建議和對策,確保這些資產的完整性,并達到增值和保值的目的。
二、目前我國醫院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審計重視度不夠
目前,我國一些醫院存在過度重視醫療技術而輕視醫院的內部審計工作,認為醫院設置內部審計部門主要是滿足醫院評級,應對上級的檢查。內部審計的內容大多數局限在財務收支、一般經濟活動等方面的事后監督,事前和事中審計內容較少,常規審計較多,而專項、重點審計少;傳統審計多,而前瞻性、創造性及績效審計較少;宏觀審計較多,而微觀審計少。很難實現醫院經濟管理的整體監督目標,認為內部審計工作僅僅是為了提高醫院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而進行的。
(二)內部審計制度不健全
近幾年來,我國內部審計協會制定了多項準則和規范,并制定了相關實務指導。但是仍有不少醫院沒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適合自身的、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使得內部審計工作存在很大的隨意性,缺乏對內審人員行為的約束。有的醫院雖制定了內部審計制度體系,但是缺乏全面性、系統性、規范性,可操作性較低,沒有必要的準則和實施細則,使得醫院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工作時,大多依靠以往的經驗來審計和判斷,未嚴格遵循規章制度,法律依據性不高。
(三)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完善
由于醫院對內部審計重視力度不夠,內部審計的工作人員大多是由財務管理等部門臨時選調組成的,雖然具備較強的財務知識和財務技能,但是對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能、內容及程序的認識和了解還不夠充分,缺乏專業的內部審計知識。同時,在一些醫院內部審計未作為一個獨立的部門運行。醫院管理人員認為醫院的內部審計就是財務和會計工作的內容,大多采取合并設立部門,把內部審計部門設置在財務部門或監督部門,無法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四)內部審計人員專業素質不夠高
因醫院等級評審的需要,大多數醫院設置了獨立的審計部門,但是專業審計人員較少,有的醫院只有1~2名審計人員,有的則把財務部門的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共同使用,缺乏專業審計知識、技能和審計的判斷水平,缺乏醫院經營管理相關的理論知識和經驗,尤其缺乏風險管控和信息管理技術,使得醫院內部的審計工作不能達到專業化、合理化及科學化,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三、加強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對策與建議
(一)轉變觀念,提高認識
基于內部審計工作對醫院管理的重要性,應該積極轉變觀念,強化培訓和宣傳,加強對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力度,充分認識到內部審計對醫院管理的現代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意義,并能充分地認識到加強內部審計對醫院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及減少經濟損失和預防財務風險的重要作用。可以借鑒和參考政府審計和獨立審計的準則和規范,并應用先進的信息系統,運用先進的審計方法為醫院內部審計提供服務。筆者所在的醫院,對內部審計工作一直比較重視。1997年起就設立了審計科,當時是財務科的二級科室,隨著醫院的發展、觀念的更新、認識的提高,審計科的工作從單純的財務相關業務的審計延伸到所有經濟活動的審計監督。
(二)健全制度,確保獨立
新時期,隨著我國醫療改革的推進和深化,醫院應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建立和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而規范醫院的內部控制就是醫院內部審計的新職能。內部審計工作應該從醫院的長遠發展和戰略出發,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的運行機制,明確內審機構的職責和權限,使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建立全面的、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比如醫院財務收支審計、審計標準、程序等,并要積極開展事前和事中的審計工作,提高內部審計的效率和質量。按照審計制度和相關的法律規制,確定醫院內部審計的獨立運行,并要科學合理地設立內部審計職能,最終促使醫院內部審計走上規范化的道路。筆者所在的醫院,院領導高度重視內部審計在醫院經濟管理中的作用,2013年審計科獨立。在院領導的支持下,審計科走出去,向泰興市人民醫院、泰州市人民醫院的審計科學習成熟的審計技能、經驗,并重新完善了審計制度,規范了審計程序,逐年制定審計工作計劃、審計工作重點,在全院范圍內有條不紊地開展審計工作。
(三)提升素質,深化工作
一、目標
(一)基本建成覆蓋全鎮、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至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規范管理率達90%。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工作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二)、領導小組分工
趙同志:全面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檔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曾同志: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領導、檢查、協調。
楊同志等:具體負責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全鎮范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范要求,做好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居委會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的專(兼)職人員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并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并做初步篩查工作。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三臺縣民康醫院)和縣疾控中心。
3、收集確診病例資料。衛生院每季度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匯總后上報縣級精神病專業機構。
4、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由縣級及以上專業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癥狀和軀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5、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6、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7、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