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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一)制定鎮新一輪創建活動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并嚴格執行。把綜治創建工作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并列入綜合責任目標考核。創建領導小組(綜治辦)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辦公會議。鎮與分管領導、村(居)、企業以及各創建成員單位層層簽訂責任狀。
(二)把綜治平安創建專項經費、禁毒、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大調解”工作、刑釋解教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治宣傳和法律援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
(三)專職安保、流動人口協管員、兼職消防隊員、村(居)治保會、調委會人員工資報酬按月發放,落實到位。
二、基層基礎建設
(一)制定“平安村(居)”、“平安學校”、“平安單位”、“平安家庭”“平安醫院”、“無毒無村(居)”、“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區”等系列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并制定考核評比標準和獎懲辦法,經常開展考核評比工作。
(二)建立十戶聯防、警民聯系點、“紅袖標”工程等群防群治工作機制。
(三)認真開展中小學法制教育活動,法制副校長、指導員聘任到位,學校全部有法制宣傳活動室和宣傳欄,并按要求上法制教育課。
三、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社會穩定
(一)健全大調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銜接機制。
(二)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網絡和工作機制,制定和完善處置工作預案,確保不發生不穩定事件、。
(三)建立健全防范和處理等組織和敵對勢力工作網絡,認真落實民族宗教工作責任制,鎮、村兩級簽訂民族宗教責任書。
四、防范控制犯罪水平
(一)把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財政預算。認真落實單位內部安全保衛措施,金融機構、單位財務室保險箱等要害部位,全面落實人防、技防、設施防等防范措施。
(二)全面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按時完成技防鄉鎮建設任務。
(三)加強重點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確保不發生在校生犯罪和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案件。
(四)認真加強公共場所、企業周邊、校園周邊和文化市場秩序整治。確保不出現在省、市、縣有影響的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
五、社會管理創新
(一)落實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加強重點人口管理。積極發揮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完善機制,堅持回訪制度。
(二)禁毒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
一、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1.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加強對原“”人員教育轉化,依法打擊和堅決遏制活動。依法保護正常宗教活動,依法打擊查處利用宗教進行滲透破壞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機要保密工作,杜絕重大問題的發生。
2.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發揮社會管理服務中心(站)在化解矛盾糾紛上的優勢,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扎實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著力提升評估工作的實效性。運用“三網”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涉穩情報信息的日常搜集和處理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調解機制建設。堅持排查化解工作動態化、常態化,落實定期協調交賬會議制度,層層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定期分析研判機制。
3.著力解決進京非正常上訪突出問題。按照上級綜治辦要求,將控制進京非正常訪納入綜治工作考評內容,作為評選綜治先進的重要依據;協助部門定期排名通報進京非正常訪情況,對非正常訪問題突出,相關矛盾長期不能化解的由基層站所、村(居)實行限期整改、黃牌警告或一票否決等處罰。按照“三包一”的要求,切實加大進京非正常訪問題解決和重點人員教育穩控,嚴防脫管失控。
二、深化平安建設
1.深化平安建設。按照深化平安建設進一步開展系列平安創建實施辦法,擴大覆蓋面,提高達標率,實現全鎮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居)、城鄉居民家庭、90%以上的行業達到平安創建標準,解決一批影響基層平安的突出問題。依托社會管理信息平臺,全面規范平安建設動態管理。繼續推進掛點幫扶基層創安工作,擴大幫扶范圍,規范幫扶工作,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2.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始終保持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兩搶一盜”等多發財犯罪和“黃賭毒”違法犯罪依法打擊的高壓態勢,堅持露頭就打,打必有效。依法打擊懲治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涉眾型嚴重經濟犯罪活動,加大命案偵破力度,遏制各類刑事犯罪的高發勢頭,爭創“零命案”鎮,創建一批“零發案”村(居)。
3.全面排查整治社會治安。根據“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什么地方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地方,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的思路,重點整治校園周邊、偏遠農村等復雜區域和治安亂點,努力實現由亂到治、由治到安。
4.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完善幼兒園、學校等重點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強化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切實維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加強交通運輸、消防、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完善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物品和劇毒物品、管制刀具等重點物品的管控機制,嚴防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個人極端暴力事件。
5.嚴密社會治安防范。繼續推進“天網”工程建設,在集鎮啟動“天網”三期工程建設,加快現有視頻監控的升級改造和延伸拓展,實現對主要公共場所、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及周邊區域、治安復雜區域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全覆蓋。整合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金融網點、學校、商場等重點單位內部視頻監控資源,實現資源共享。發展壯大專職巡防員、治安信息員、平安建設志愿者、綜治特派員、專業保安等群防群治隊伍力量,完善經費保障和激勵機制,嚴格培訓、規范管理。
三、發揮“三網”工作體系基礎性作用
1.提升網格化管理水平。把網格管理員隊伍建設作為夯實基層基礎,加強基層工作力量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實抓好,在落實好各村民小組長原有待遇的基礎上,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標準增加農村村組兼職網格管理員的薪酬。完善和落實網格管理員的工作周期、工作重點、工作規范和培訓、管理、考核制度,充分發揮基層網格管理員為職能部門事務、為群眾代辦事宜的“雙代服務”作用。鞏固農村警務,落實“一村一警”、“多格一警”,提高社會治理網格化管理水平。
2.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按照“五統一”要求進一步完善鎮社會管理服務中心建設,繼續抓好村(居)社會管理服務站的規范化建設,使之成為“綜合性管理、網兜式服務”的工作載體,充分發揮“零距離”服務群眾的綜合平臺作用。堅持“摸清情況、發現問題、跟進服務、完善管理”,對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情況,以鎮為單位進行反復梳理,運用“網兜式服務”的方式,借助信息化手段,按照“屬地管理、分級分層、歸口分類、及時解決”的原則,切實解決到位,做到“小事不出村(居)網格,大事不出鎮,難事不出縣”。今年,全鎮1/3的村(居)要高標準完成社會管理服務站規范化建設。
3.推動社會治理基礎信息資源共享和深度應用。堅持社會基礎信息與專業部門信息相結合,促進社會管理信息平臺的常態化、高效化運行。重點圍繞人、地、物、事、組織等基本要素,全面加強對各類信息的實時采集、動態更新,完善社會基礎信息和專業信息數據庫,準確掌握社情民意,及時將群眾反映的訴求,通過信息平臺轉到職能部門,為其跟進服務、完善管理,及時回應群眾期待提供信息支撐。
4.完善實有人口服務管理。對社會基礎信息和專業信息采集進行補錄完善,并隨著人口、房屋、組織等客觀對象的變化而動態更新,確保數據的保真保鮮。充分利用“三網”建設成果,加強精細化管理,完善“以房管人、以證管人、以業管人”等措施。健全完善農村留守老人、婦女、兒童關愛幫扶體系,預防和減少嚴重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案事件發生。
5.推進重點青少年群體和特殊人群專群結合服務管控工作。對有不良行為青少年、閑散青少年、流浪乞討青少年、刑釋青少年、服刑未成年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等重點青少年群體,分類制定具體服務管理措施。針對特殊人群、特定群體重點涉穩對象、重點人員,運用“三網”工作體系,進一步強化與專門職能部門、網格群眾工作緊密銜接,實行雙向聯動,共同做好幫教穩控工作,確保幫教好、穩控住、不出事。運用“三網”體系,進一步完善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人員無縫對接、安置幫教機制,防止發生脫管、漏管和違法犯罪現象。對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進一步細化管控措施,落實管控責任,做到“應送盡送、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應管盡管”。
6.全面實行綜治維穩業務“網絡上辦公”。實現基礎臺賬電子化,重點人口、矛盾糾紛、涉法涉訴、維穩工作等政法、綜治、維穩基礎信息全面實行電子化,錄入平臺,并依托平臺強化日常管理、動態更新。非涉秘的綜治公文、通知實行網絡上收發,建立健全政策法規電子文檔。
四、推進法治建設
1.加強法制宣傳。重點加強領導干部、農民、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民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村(居)、進網格、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強化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大眾傳媒的普法責任,發揮媒體在法制宣傳中的作用。
2.推進依法治理。全面推進法治鎮、民主法治村(居)等創建活動,引導群眾在村(居)社區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開展誠信守法企業創建工作。開展行業、單位依法治理工作,推進依法行政示范單位、依法治校示范、學法用法示范單位和法治中心等創建工作。
五、夯實綜治基層基礎
1.提升基層實力。按照省委組織部等6部廳辦文件要求,配齊配強鎮綜治專干和村(居)綜治工作室專職主任,落實基層綜治干部崗位津貼。落實省里確定的標準,將綜治工作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并足額撥付。采取分層級辦班等多種形式,對綜治干部進行全員培訓,提高廣大綜治干部的理論水平和實務操作能力,提高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本領。
2.推進社會治理(平安建設)項目化建設。建設并運用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基地、社區矯正監管中心、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康復中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艾滋病違法犯罪人員關押場所等重點項目,落實對特殊人群的服務和管理措施。
(一)組織開展各類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綜治宣傳周、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拓展安全教育手段和范圍,推進安全教育陣地、實踐基地、網絡平臺和信息員隊伍建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通訊等,加強學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會宣傳,宣傳普及安全知識,營造保障學生安全的家庭和社會良好氛圍。
(二)推進安全教育課程建設。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全面實施公共安全教育課程,建立工作保障和推進機制,促進安全教育課程、課時、教師、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實”。確保每周有一節安全教育課,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為安全教育周。建立考核評價體系,落實教師安全教育職責,提高教師安全教育水平。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研內容之中,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師資培訓,加強課程資源和教學教研課題研究,探索信息化條件下安全教育教學新模式,強化學校安全隱患臺帳網絡管理平臺建設。組織督查調研,總結、交流和推廣教育教學成果,舉辦優質特色課程觀摩評比活動,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課程的實施水平。
(三)強化崗位安全培訓。認真學習教育部《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貫徹落實各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培訓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有計劃組織學校安全管理人員、學校負責人、安保人員參加崗位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四)加強應急疏散演練。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全面落實應急疏散演練制度,將安全演練納入學校常規管理,中小學校、幼兒園每學期至少要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做到教職員工、學生全覆蓋。采取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學生喜聞樂見的方式,促進應急疏散演練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系,有效組織防地震、防火災、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園傷害等系列演練活動,提高師生避險、逃生技能和自護自救能力。
二、深化平安創建,構建安全文化
(五)深化平安校園創建。鞏固提升“平安學校”創建成果,持續深化等級平安校園創建,提升平安校園管理水平。制定新的平安校園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創建目標、任務,建立平安創建組織保障、責任追究和考評獎勵機制,不斷創新創建載體,豐富創建內涵,強化創建措施,增強創建實效,提高平安校園創建知曉率、參與率、滿意率。
(六)創建校園安全文化。開展校園安全文化建設活動,制定建設辦法與標準,培育2所校園安全文化創建示范校。堅持學校安全文化建設與平安校園創建緊密結合,重點夯實校園安全物質文化、構建校園安全制度文化、培養學生安全行為文化。會同有關部門,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減災等安全示范學校建設活動。
三、推進管理創新,提升能力水平
(七)加強安全防控機制建設。嚴格執行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和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國家標準GB/T29315-2012《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等文件規定,不斷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投入,將“三防”建設納入學校標準化建設。努力構建新型校園安防體系,加強重點要害部位視頻監控、消控、報警等技防設施規范化建設,實現全覆蓋和“人機互動”。積極應對和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預警、應急救援、善后處置預案,推動落實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完善校園安全警示標志設置。主動協調配合綜治、公安等部門開展“護校安園”行動,加強校園及周邊地區巡邏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制度。
(八)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聯動機制,健全完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臺帳制度、報備制度和掛牌督辦制度,做到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推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規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時總結推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驗,教育局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各學校必須每月進行1次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治。
(九)強化組織保障和隊伍建設。按照國務院《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配齊配強綜治安全管理干部,重點加強全市學校特別是民辦學校安全管理機構建設,每所中小學、村完小、幼兒園按上級文件規定要配齊配強專職保安人員和專職門衛,加大安保經費投入,配齊裝備器械,落實工資待遇,加強教育培訓,改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充分調動綜治安全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十)強化信息報送和檔案管理。切實履行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職責,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規定,杜絕遲報、瞞報、不實報現象的發生。建立安全工作記事和分析制度,加強安全數據檔案管理,做好相關數據統計、報送、分析、建檔工作,規范檔案材料的收集、分類、整理、成冊、入柜管理。
四、突出工作重點,構建長效機制
(十一)有效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強宣傳引導,開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在學校門口醒目位置設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學前最后一節課下課前5分鐘,開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持續開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優質課征集評選活動,充分利用當地新聞媒體,通過家訪、《告家長一封信》、手機短信等形式,向學生及家長學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責任意識。推動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聯防聯控機制,主動提請當地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及村(居)和社區,廣泛深入地開展重點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減速帶、隔離帶、防護欄等設施,努力降低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發生率。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深入開展“清剿火患”行動,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條件、隱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強化消防安全“標準化”、“戶籍化”管理和火災風險評估。明確學生宿舍、實驗室、圖書室、食堂餐廳等重點部位、重點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設立單位消防工作機構,配備專(兼)職崗位人員,加強防火巡查和應急疏散演練,開展消防安全優質課征集評選活動。全面提升學校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提高火災高危和消防重點單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十三)強化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規范衛生操作規程。健全完善食堂衛生許可證、健康證、食堂配送、索證、登記與食品留樣、記錄等管理制度。采取聯合行動,定點采購、食品督查、督辦及整治力度,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校園周邊無證經營飲食攤點衛生安全整治,嚴把“五大關”,確保五個100%,即:嚴把培訓關,確保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嚴查食品采購進貨關,確保定點采購率100%;嚴把食堂辦證關,確保食堂辦證率100%;嚴把隱患排查整改關,確保排查問題整治率100%;嚴把事故責任追究關,確保事故責任處置率100%。大力杜絕學生食物、飲水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市師生飲食健康、安全。
(十四)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認真貫徹落實省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精神,充分發揮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及辦公室的作用,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交通秩序、文化娛樂場所、食品市場、網絡詐騙和“打非治違”、“護校安園”等專項整治行動,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堅持前端管理、源頭防范,實現預知預警、預防預控,主動提請當地黨委、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強化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障礙患者、刑滿釋放人員、有性格缺陷行為的偏執人員和重點上訪人員的排查、救治、幫扶、管控,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經常開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繳行動,有效預防和控制侵害學生及學生打架斗毆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發生。
(十五)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建立領導干部定期接訪制度,及時調處、解決不穩定、不安全隱患及突出問題,依法處置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健全完善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訴求表達和權益保障機制,引導師生依法逐級反映訴求,及時排查、分析、研判教育系統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建立預警機制,加強學校、班級綜治安全信息員隊伍建設。強化學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網絡安全教育,防止網絡詐騙和傳銷。加強問題學生和教職工的思想引導、心理疏導、行為管控和臺賬管理,及時排查化解可能發生的師生矛盾糾紛。
五、強化督導檢查,嚴格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