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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會計處理;可比性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簡稱EPC)興起于20世紀70年代,是一種基于市場的節能新機制。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將合同能源管理定義為: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近年來,隨著國家加快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相關政府部門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企業的扶持力度,國內節能服務行業市場規模迅速擴大,眾多節能服務公司進入資本市場,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會計核算問題日益引起社會公眾和投資者的廣泛關注。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較為特殊,具有多種運營模式,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融資租賃型、混合型等不同類型。目前,《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指南、講解、解釋等尚未就其會計處理進行明確規范,會計實務中存在多種核算模式,各種會計處理方法差異較大、對會計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具有較強的依賴性,給會計信息可比性和資本市場穩健發展帶來較大挑戰。本文將以一家擬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掛牌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作為典型案例,針對其會計核算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以期拋磚引玉。
一、案例背景
某節能服務公司(乙方)擬在新三板掛牌,其于2014年9月與某鋼鐵公司(甲方)簽訂“燒結廠燒結余熱利用工程項目合同”,合同約定:1.甲方提供項目建設場地、余熱資源及各類接入點,乙方負責余熱發電項目投資、設計、建設、運行管理等服務。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三臺燒結環冷機各設一套余熱鍋爐裝置、一套汽輪發電機組(即“三爐一機”),并設置一個主廠房。2.該項目在建造、運行和轉讓(BOT)的基礎上實施,項目建設及投資風險由乙方承擔,余熱發電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以收益分享的方式實現收益。3.新建余熱電廠建設期1年,運行期8年。合作期內乙方擁有該項目形成的動產、不動產的一切權益(不含土地);合作期滿項目相關資產的所有權無償轉讓給甲方。4.項目運行期內,雙方按協議價格就共同確認的當期實際產出的電量計算本期款項,由乙方提供電費增值稅發票,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二、案例解析
1.觀點一:認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定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之混合銷售業務進行核算。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企業提供節能設備、負責安裝并提供售后服務,其實質類似于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節能設備并提供后續節能服務的混合銷售;由于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能夠區分且能夠單獨計量,因此銷售節能設備應作為銷售商品核算,提供節能服務按照提供勞務核算。2.觀點二:認為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規定參照BOT項目處理方式進行會計處理,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及《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準則核算。項目合同明確規定“該項目在建造、運行和轉讓(BOT)的基礎上實施”,節能服務公司需要履行“建造—經營—轉移”的完整過程,具有明顯的BOT特征,類似于《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規定的企業采用建設經營移交方式(BOT)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業務。交易合同對節能服務公司的經濟影響也與典型的BOT合同一致,二者僅存在法律形式差異。因此在建造期間,節能服務公司應當就其提供的建造服務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確認相關收入和成本;在運營期內,節能服務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確認與后續經營服務相關的收入。3.觀點三:認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進行核算。從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模式分析,節能服務公司的主要經營活動包括建造活動和發電運營。由于乙方本身并非一家發電企業,實質為一家專門從事節能環保和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余熱發電項目的主要利潤來源于公司在節能技術和能源管理領域的專長和經驗;公司實際主要為客戶建造余熱發電裝置,并以與余熱發電量掛鉤的變動對價作為建造合同對價。因此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的相關規定進行核算。本案例中,合同總價款取決于未來8年運營期的實際發電量,由于時間跨度較長,預期經濟利益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項目建設階段建造合同的結果無法可靠估計。因此不能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需要根據《建造合同》準則第25條的規定判斷成本是否可以收回,分別作出相應會計處理: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予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合同費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合同費用,不確認合同收入。4.認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中的融資租賃進行核算。根據合同安排,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系節能服務公司按用能企業的要求建造一項特定的固定資產,建設的資產及設施具有專用性,僅供用能企業使用,履行該協議依賴于上述特定資產;該項目合同期為9年,合同期內資產所有權仍歸節能服務公司,用能企業擁有使用權,且未來收益不能合理確定。因此可以確定該項協議包含租賃業務。運營期滿后項目資產無償轉讓給甲方,可以合理推測乙方在運營期內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的價款實質已經相當于相關資產的公允價值,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中“租賃資產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承租人(用能企業)”關于融資租賃的確認標準。因此,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本質上屬于融資租賃,與租賃資產相關的風險報酬已經全部轉移給承租人(甲方),而乙方通過收取節能經濟利益作為租金以回收相關投資價款,應當按照租賃準則中融資租賃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討論與分析
對比上述不同會計處理,均能將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商業實質與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相結合進行分析,都具有事實依據和一定的合理性。由于節能服務公司從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是提供節能服務解決方案,具有多元化、綜合性,與一般混合銷售業務、建造合同業務、BOT業務以及融資租賃業務存在顯著區別,需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從而得出較為合理、公允的會計處理結果。1.關于“觀點一”,根據項目合同規定,節能工程項目在建設結束、完成安裝、試運行成功且驗收合格后,項目資產的所有權仍歸屬節能服務公司(乙方),項目資產的所有權并未實質發生轉移。節能服務公司是否能夠收回投資并取得合理利潤取決于節能項目未來能否創造節能效益,而且節能效益的具體金額取決于項目資產未來實際的發電量,未來實際的發電量具有不確定性,導致收入金額不能可靠計量。因此上述交易不符合混合銷售的收入確認條件,不能按“觀點一”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準則進行會計處理。2.關于“觀點二”,《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的通知》(財會[2008]11號)規定,企業采用建設經營移交方式(BOT)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業務,涉及的BOT業務應當同時滿足三項條件:(1)合同授予方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或政府授權進行招標的企業。(2)合同投資方為按照有關程序取得該特許經營權合同的企業。合同投資方按照規定設立項目公司進行項目建設和運營。項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關基礎設施的權利以外,在基礎設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間內負責提供后續經營服務。(3)特許經營權合同中對所建造基礎設施的質量標準、工期、開始經營后提供服務的對象、收費標準及后續調整作出約定,同時在合同期滿,合同投資方負有將有關基礎設施移交給合同授予方的義務,并對基礎設施在移交時的性能、狀態等作出明確規定。前述項目合同確有規定“該項目在建造、運行和轉讓(BOT)的基礎上實施”,但BOT業務的合同授予方必須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或政府授權進行招標的企業,本案例中交易雙方皆非“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或政府授權進行招標的企業”,也未設立單獨的項目公司,建造的標的資產也非公共基礎設施;BOT項目建成后項目公司僅取得特許經營權,并不擁有標的資產的所有權,而本合同管理業務中不存在上述特許權。因此,根據經濟實質重于法律形式原則,上述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不能按照“觀點二”參照BOT業務進行會計處理。3.關于“觀點三”,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具有多種運營模式,節能服務企業分享的節能效益可以是變動對價,以運營期內的實際產出為基礎進行確定,如本案例所示;也可以是固定對價,比如根據資產建設完成后甲乙雙方共同進行一個月測試確定月度節能收益且在運行期內月度節能收益保持不變。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核算的爭議主要集中于節能服務企業是“自建資產并提供給客戶使用”還是“為客戶建造資產并提供后續運營服務”,根據前述分析,后者缺乏充足的理論依據和現實可行性,因為在建設階段很難對建造合同的結果做出合理估計,甚至難以確保可以收回成本,而且這種處理模式涉及大量的會計估計和職業判斷,將為相關會計核算和審計鑒證帶來極大挑戰,難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此外,《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一項或數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資產而訂立的合同。一般來說,判斷企業的一項交易是否適用《建造合同》的主要標準為:當買方可以在相關業務開始前指定專業結構元素的設計和/或在建設過程中可以指定重大的結構性變化,則該類業務合同通常情況下應當適用《建造合同》準則,如房地產建造合同。本案例中,用能單位(甲方)只能選擇節能服務公司(乙方)所指定的設計選項,僅有有限的能力影響所建造資產的設計,且指定設計相對基本設計僅有輕微變化,因此該類業務合同也不應適用《建造合同》準則。4.關于“觀點四”,該合同能源管理交易依賴于特定資產(即主廠房、三爐一機等節能設備以及依附于該設備的專有技術等),且節能服務公司授予用能企業對建造的節能資產使用的控制權,符合IFRS體系下的IFRIC4關于《確定一項交易安排中是否包含租賃》所規定的判斷一項交易安排中是否包含租賃成份的判斷指引,因此該交易可以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在該交易中,所有的租金都是根據各租賃期的實際發電量計算的或有租金,且租賃結束后資產無償轉讓給甲方,因此乙方能否獲取報酬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即與租賃資產相關的風險仍由乙方承擔,并未實質上轉移給承租人(甲方),而且乙方無法對合同期間可獲得的節能收益作出合理估計,不能將上述交易認定為融資租賃。因此不能依照“觀點四”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中的融資租賃進行會計處理。
(二)會計處理建議
綜上,本文建議將案例企業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視為節能服務公司自行建造長期資產并為客戶提供后續勞務進行會計處理。在合同期內,項目資產的所有權歸屬于節能服務公司(乙方),且由乙方負責余熱發電項目投資、設計、建設、運行管理等活動,乙方視為自行建設項目資產,確認為自身的固定資產,并提供給甲方使用;項目在運營期內,根據雙方事先確定的協議價格就共同確認的當期實際產出電量計算各期節能收益,按照《收入》準則確認電費收入;項目合同期滿,節能服務公司向用能企業無償轉讓項目資產,視同節能服務公司處置固定資產進行會計處理。具體會計處理如下:(1)項目資產的會計處理建設期內,節能服務公司按照建造成本確認在建工程成本。在項目資產經驗收合格后,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在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結轉為固定資產并開始計提折舊。(2)節能收益的會計處理運營期內,節能服務公司根據雙方事先確定的協議價格就共同確認的當期實際產出電量計算各期節能收益,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確認當期電費收入。(3)項目資產處置的會計處理項目合同期滿,節能服務公司向用能企業無償轉讓項目資產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視同節能服務公司處置固定資產進行會計處理。
三、小結
1 電子檔案管理與傳統檔案管理的區別
電子檔案管理,就是通過計算機等手段來記錄文件內容并且保存管理。記錄過程簡單易操作,不會用到筆墨等辦公用品,并通過網絡進行永久保存。與傳統的檔案管理方式相比,電子檔案管理有如下特點:
1.1 在時間上
電子檔案管理和紙質檔案管理存在著一定的差異,體現在采用電子檔案管理的方式可以做到在記錄的同時歸檔,或者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在滿足檔案管理部門要求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網絡把文件發送給管理的機構并進行歸檔,這一點,可以節省送檔案,打印檔案等不必要的時間,為人們的工作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傳統的紙質檔案管理方式略顯麻煩,它需要提前設定計劃或者安排時間,以便相關部門把文件資料集中歸檔,并且需要特定部門進行回收和處理。這一過程既浪費時間,又浪費人力物力。
1.2 在方式上
二者的歸檔方式具有一些差異。電子檔案的管理,需要掌握一定的信息技術操作的能力,并且會操作相關的軟件。操作過程為:工作人員通過相關的管理軟件,在各個檔案上粘貼標簽,每一份檔案都有單獨的編號,以便歸檔。這樣的過程操作起來比較繁瑣。而紙質檔案管理比較簡單,開證明就可以辦理。
1.3 在存儲方面
電子存儲方式和紙質的管理方式也存在差異。電子檔案是在計算機或者網絡上存儲,但計算機或者網絡易出現故障,或者電子數據會出現紕漏,不利于檔案的保存。因此,現在的電子檔案管理有所改進,一般情況下要進行備份,還要對文件的具體格式進行轉換,操作完成后才進行統一的保存。而傳統的紙質檔案管理只需要保存好紙質的資料,使之不受損壞即可,但是對環境的要求會比較高,需要干燥安全的環境,因此更加困難。
1.4 在管理的方法方面
電子檔案管理的方式比較復雜,需要對待管理的檔案進行分類,并需要對資料進行編目,在接受文件的第一時間,工作人員需要給每一份檔案一個唯一的編號,同時還有給出相應的類別號、檔案號、文件號,以便在使用時能夠方便查找。這樣,在查找使用時,就可以通過專業的檢索工具進行電腦檢索。
1.5 在查詢使用方面
電子檔案管理和傳統的檔案管理也存在一定的差異。電子檔案管理可以在計算機上操作,無需固定地點和時間,但需要注冊用戶的個人信息,在使用時通過個人帳號和密碼才能夠登陸查詢或使用所需檔案文件。而傳統的檔案管理則需要向相關部門進行申請,并且有工作人員幫忙查找才能使用檔案,這個過程效率比較低,浪費時間。
2 電子檔案管理的優點和缺點
2.1 電子檔案管理的優點
用計算機或網絡進行電子檔案管理這種方式,最大的優點就是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無論是在保存方式上,還是在查詢使用方面,都節省了寶貴的時間,尤其是在傳輸方面,電子檔案管理通過網絡進行傳輸,省去了打印,發送等步驟,節省了時間,同時省去了不必要的花費,現如今隨著專業管理軟件的開發和不斷完善,使電子檔案的管理變得更加方便和規范。
采取計算機信息技術這種形式進行檔案管理,不僅提高效率,也對環境保護作出了一些貢獻。首先就是采用網絡的形式進行檔案管理,節省了紙張,這一點不僅節省了資金,同時也減少了對樹木的砍伐,保護了樹木和環境,其次是這種方式可以減少筆墨和辦公用品的使用,再一次節省開支,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費。
2.2 電子檔案管理的缺點
使用這種方式進行檔案管理,除了以上我們例舉的幾個優點之外,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幾點:
1.立法不夠完善,雖然我國法律部門已經制定了一些關于檔案管理方面的法律章程,但不健全的法律實施環境也給電子檔案管理帶來了許多挑戰,受法律保護范圍不夠明確,法律實施困難,破壞性大等問題仍然存在,這需要我們在此領域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2.計算機等電子信息技術的不安全性也給電子檔案管理帶來了不安全性,這體現在計算機易出現漏洞或中毒的情況,一旦計算機發生硬盤損壞現象則不利于檔案的保存。因此,這需要我們在技術上進一步的完善,我們需要加強電子備份,運用云技術等新興技術手段進行保存,并且還要通過加設密碼,定期清理消毒,安裝殺毒軟件等方式進行維護。
3.用于管理電子檔案的存儲設備容易發生過期、老化或亟待更新等問題,長時間保存或許會出現無法讀取等嚴重后果。這就需要相關的工作人員定期維修更新,并且備份保存。
4.對于工作人員的技能要求較高,因為電子檔案管理需要工作人員具有熟練的操作技能,這就需要工作人員有專業的技術儲備以及長期的工作經驗。因此需要長期鍛煉或進行技術培訓。
3 可采取的措施
(1)根據電子檔案的存儲特點和方式,進行科學的計劃安排,確定傳輸時間,并在年內進行信息匯總處理,及時增加新的信息。
(2)由于電子檔案的信息處理都是通過計算機等設備完成的,所以應招募合格的信息操作人員,并及時進行培訓。
(3)保管時應注意環境條件,電子檔案的保存需要適度的環境,保存檔案的設備需要防塵,防磁,防劃。工作人員也應對存儲設備維修更新技術有一定的了解,以便能夠及時處理設備的突發狀況,保證檔案的安全。
(4)健全電子檔案查詢使用的相關制度,設立實名制,并進行權限限制,確保使用者通過身份進行實名登陸,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關鍵詞:傳統檔案管理;電子檔案管理;對比分析
紙質資料是傳統檔案管理存儲的主要內容,其存在形式多種多樣,如文字、圖表等,并且具有一定的保存價值。硬盤和計算機光盤是電子檔案管理的主要存儲介質。電子圖表、電子信件和電子文書是電子檔案的主要表現形式。與傳統的紙質檔案不同的是,通過利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不僅實現了檔案的存儲,還實現了資料的傳送和處理。
當前,信息化、多元化成為時展的主題,對于檔案管理的質量和效率,人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傳統檔案管理無法滿足這一需求。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傳統檔案的特點,決定了它的不可替代性。同時,電子檔案管理因其便捷性、高效性等特征,同現代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電子檔案管理必然是檔案管理的發展趨勢。
1 電子檔案管理與傳統檔案管理的特性分析
1.1 電子檔案管理與傳統檔案管理的共性
首先,無論是傳統檔案管理還是電子檔案管理,兩者的基本原理是共通的,電子檔案是傳統檔案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電子檔案管理在傳統檔案管理的基礎上,對其進行優化和整合,并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與傳統檔案相比,電子檔案管理無論在管理方式上,還是在管理質量以及技術水平上,都明顯優于前者。但這一點并不否定兩者基本原理上的共通性。
其次,電子檔案并不能孤立地存在,同傳統檔案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傳統檔案所管理的信息,具有很大的真實性,屬于社會實踐數據。電子檔案管理,由于受到網絡安全、計算機信息安全等潛在隱患的影響,其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需要傳統的檔案資料來加以保證。
最后,電子檔案的信息量,隨著傳統檔案的出現而逐漸擴大。電子檔案是基于信息技術而建立的,大容量正是其優勢之一。各種各樣的檔案信息,都可以存儲為電子檔案,同時還使資源的共享成為可能。由于電子檔案是依托計算機技術而存在的,因此在調用所需資料時,十分便利。此外,利用電子檔案的記錄,在需要查看實體的傳統檔案時,可以很方便地調出,直接獲取所需的資料和信息。
1.2 電子檔案與傳統檔案管理上的差異
1.2.1 管理方式不同
電子檔案實現了檔案的一級管理,這是由電子檔案的本質特征所決定的,這一點同傳統檔案存在很大的區別。在傳統檔案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非常大,在管理檔案時,首先需要確定和填寫檔案的類型以及日期,然后根據類型的不同選擇適當的存儲位置。在電子檔案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員對于接受到的文件,可以及時確定檔案的檔案號,接下來采取相應的主題來標注檔案的類型,檔案號具有唯一性,整個操作過程有著很高的效率。
1.2.2 保管方式不同
電子檔案存儲的載體是硬盤和電子光盤,在長期的存儲和使用過程中,硬盤和光盤會逐漸老化,同時由于計算機和現代技術的不斷更新,載體的老化將導致檔案信息的失真,檔案的正確性和可靠性降低。傳統的檔案管理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檔案信息丟失的問題,并且具有紙質備份。同時,由于無需網絡的參與,因此不會受到病毒入侵的威脅。
1.2.3 歸檔方式不同
可重復性和可逆性是電子檔案不同于傳統檔案的特性。管理人員修改檔案信息時,并不會留下修改的痕跡,人們雖然不再為最初檔案歸類失誤而煩惱,而且可以及時更正錯誤信息,但是卻提高了電子檔案內容失真的可能性。與之不同的是,在傳統的檔案管理工作中,在進行歸檔操作時,同類檔案之間的聯系較強,擺放檔案時,也是按照科學的順序來分類的。檔案管理人員依照相應的程序來進行歸檔操作,因此操作的痕跡將會被保留下來。這一點保證了檔案的真實性與原始性,彌補電子檔案管理的不足。
2 電子檔案管理的利與弊
2.1 電子檔案管理的優點
2.1.1 電子檔案管理的出現,有利于綠色環保事業的開展
無紙化的辦公模式是電子檔案管理的一個特色,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紙質文件的使用數量。制造紙張的原材料是樹木,檔案管理所需的紙張少了,所需的樹木也會隨之減少,因此有效改善了樹木砍伐的狀況,保護森林資源。此外,筆墨、訂書釘、曲別針等工具是紙質文件的必備工具,隨著紙質文件數量的減少,對于這些工具的需求也必然有所降低。
2.1.2 電子檔案管理提高了傳統檔案管理的效率
檔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即檔案的歸檔、存儲和查詢。傳統檔案管理模式下,這些工作所需的時間較多,因此檔案管理工作的效率也受到了影響。而電子檔案管理模式下,檔案歸檔、存儲、查詢的時間明顯縮短,管理效率獲得提升。數據傳輸是電子檔案管理所采取的主要方式,既方便了資料的傳遞和共享,又提高了檔案信息管理和查詢的時效性,并且不需要張貼和打印文件。
2.2 電子檔案管理的弊端
信息載體的老化和變質現象,是電子檔案管理工作中不得不面對的難題,因此必須加強電子檔案的安全備份工作,防止因信息載體變質老化而導致的無法讀取資料的問題。目前,云技術是一種較為常用和有效的保護方式。
電子檔案管理的操作程序較為復雜,這就對檔案管理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為了確保電子檔案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應加強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黑客攻擊和病毒這些潛在的復雜網絡風險,在電子檔案的數據傳輸和共享過程中,威脅著數據信息的安全,因此應做好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利用多種方式保護好電子檔案資料,如檔案加密、網絡防火墻等等。
雖然我國的檔案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且國家也出臺了相應的電子檔案管理法規,但是一些具體的細則仍不夠完善,相關部門應該推出相應的電子檔案管理辦法,為檔案管理的發展保駕護航。
3 結束語
電子檔案管理模式較傳統檔案管理來說,在很多方面都有了提升,最為直觀的表現就是檔案管理的效率得到提高,電子檔案管理方式的出現有利于環保事業的開展。傳統檔案管理具有其不可替代的優勢,電子檔案管理與傳統檔案管理兩者有著很多的共性,在現階段和將來的一段時間內,電子檔案管理還不能完全代替傳統檔案管理,相關人員應該在進行傳統檔案管理時,良好的融入電子檔案管理的優勢,提高檔案管理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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