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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流動性覆蓋率;高流動性資產;凈現金流出
中圖分類號:F832.33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5)05-0054-04
全球金融危機過后,巴塞爾委員會在2008年和2010年相繼出臺了《穩健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與監管原則》和《流動性風險計量、標準和監測的國際框架》,針對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及監管框架做了明確規定和要求,并首次提出了全球統一的流動性風險定量監管體系。2013年1月,巴塞爾委員會公布《第三版巴塞爾協議:流動性覆蓋率和流動性風險監測標準》,對2010年公布的流動性覆蓋率標準進行了修訂完善。澳大利亞作為首批實施巴塞爾協議監管的國家,于2014年11月審定了最終版的《Australia Prudential Standard APS210: Liquidity》(以下簡稱“APS210”),于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一、APS210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的主要要求
(一)總體要求
澳大利亞審慎監督管理局(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以下簡稱“金管局”)根據存款機構的規模及復雜程度從流動性風險角度分為適用流動性覆蓋率(LCR)監管標準的機構和最低流動性要求監管的機構。對于滿足LCR監管的存款機構(ADI:Authorized Deposit-taking Institution),LCR監管指標的設定是基于各自的壓力情景測試,即要定期分貨幣流動性情況進行情景分析及壓力測試,并根據壓力測試結果制定并調整應急資金計劃。
流動性覆蓋率。即要保證存款機構在嚴重的流動性壓力情景下有足夠的無擔保的高流動性資產及時變現以滿足30個工作日的流動性需求。對澳洲當地的存款機構來說,必須要滿足100%的比例;對在澳的外資存款機構來說,必須滿足40%的比例要求。但具體對高流動性資產的認定及取得渠道來說,當地銀行及在澳的外資銀行的要求與口徑是不同的。
危機情景測試。實施LCR管理的存款機構必須要在特定危機假設情景下證實有足夠的本外幣流動性,滿足至少5個工作日的債務支出要求。假設的情景必須事先得到金管局的認可方可進行測試。對在澳的外資存款機構,金管局特別規定,必須分為對當地業務經營出現的危機情景及對全球業務經營出現的危機情景分別進行測試,外資存款機構必須同時覆蓋此兩種情景下的至少5個工作日的債務支出要求。
持續經營情景測試。為證明存款機構具有在正常的經營條件下履行其支付義務的能力,在至少15個月內在持續經營情景下的赤字不能超過存款機構正常的融資能力。即在金管局認可的假定情景下,存款機構至少能夠持續經營15個月以上。
(二)APS210關于LCR管理的主要內容
LCR計量口徑為高流動性資產(HQLA)與未來30天之內的現金凈流出之比,即要求商業銀行僅依靠自身的優質流動性資產就可以滿足在嚴重壓力環境下未來30天的流動性需求。
LCR=HQLA/未來30天凈現金流出
未來30天凈現金流出=現金流出量總額-現金流入量總額與75%的現金流出量總額的較小值
為防止存款機構以擴大現金流入量來抵減凈現金流出量,減項要求為現金流入量總額與75%的現金流出量總額的較小值,也就是說,未來30天凈現金流出量至少為25%的現金流出總額。
同時,對在澳外資存款機構在此指標上的口徑作了明確界定:
1. 對于在澳的外資存款機構來說,LCR必須為40%以上。對有不同幣種資產的銀行鼓勵分貨幣管理,即主要貨幣的LCR不低于40%。但不同幣種之間在充分評估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允許有一定程度的幣種錯配。
2. 澳幣的HQLA只包括第一層次的高流動性資產,即只包括存放央行現金、國債及洲政府債券,與之前版本口徑最大的不同是去掉了金融債券。同時規定美元、人民幣等外幣的HQLA應滿足貨幣母國對高流動性資產的監管要求。
3. 在澳的外資銀行LCR計量中不包括中資銀行向當地央行做回購的流動性支持(CLF)。
4. LCR需逐日計量并滿足。總行流動性支持算做第16天的現金流入。
二、LCR對不同業務品種的計量特點
(一)突出了存款的核心位置
LCR模型對存款機構的存款來源從不同維度進行了細化分類,并針對不同的分類分別制定了不同的現金流出比率。對LCR正向影響順序為:零售存款及中小企業存款、有業務關系(清算、存管、現金管理)的運營存款、無業務關系(清算、存管、現金管理)的金融機構存款。同時,存款的分類為多維度交叉分類。
1. 穩定性分類。存款的穩定性分類在LCR考慮的特定壓力情景下尤為重要,因此針對不能提前提取的存款、提前支取通知期限超過30天的或者是提前支取的違約金非常高以致大大超出利息的支出,分別制訂不同的現金流出比率。如對于穩定性較差的零售類存款,實行評分制:
單筆存款余額大于任何政府擔保的限額,如不存在此限額,則每筆超過25萬澳元,得2分;
存款如果為網上存款,得2分;
沒有與客戶建立客戶關系的,得1分;
存款是高利率驅動的,得1分;
以上匯總得分如為0―2分的,現金流出比率為10%;如果得分在3分及以上的,現金流出比率為25%。
2. 主體屬性分類。按存款主體分為零售客戶、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其他非金融機構,按不同主體行為特點及不同類別和期限存款制訂不同的現金流出比率。
(二)充分考慮衍生金融工具對現金流的影響
LCR模型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影響給予了充分的重視,對由此產生的現金流入及流出分別按100%的比率計入。只有滿足一定條件的衍生交易,如與同一交易對手,業務發生在30日之內;簽訂master netting agreement或者外匯交易客戶端或平盤端交易在同一天的,才可以用一定凈現金流出量計入LCR。
(三)現金流測算涵蓋表內外項目
除包含所有的表內資產及負債產生的現金流外,也包括信用及流動性承諾、貿易融資、保函和信用證、債券回購、結構性產品及基金項下的非合同性義務及其他或有負債。
對貿易融資項下產生的或有負債,按照最近12個月期間平均的月度凈流出量計算。
對非貿易融資項下的保函和信用證,按照最近12個月期間月平均凈現金流出量的50%計算。
對在澳洲境內債券市場上的債券回購,對短期債券按10%、長期債券按5%或者經金管局同意的現金流出比率折算。
對結構性產品和管理基金下的非合同性的義務,按5%的現金流出比率折算。
關聯經銷商或做市商的發行者,金管局逐一與存款機構協商討論后決定。
其他非合同性的或有融資負債,由金管局逐一與存款機構協商討論后決定。
三、LCR實施對商業銀行管理方式的影響及應對
在國內,利率市場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存款保險制度的逐步建立、利率市場化和互聯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等都會對商業銀行存款造成很大壓力,不可避免地推動負債成本的上升;同時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銀行的資產端也受到很大的挑戰。除此之外,目前國內銀行對資產與負債的管理缺乏科學的定量分析,在這種背景下,LCR的實施將對現有銀行經營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戰。商業銀行應增強主動調整結構意識,提高表內外項目的精細化管理程度,并提前謀劃,通過各種配套管理工具將經營導向層層傳遞。具體說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增強資產負債結構主動調整意識
從資產總量上看,LCR監管標準中嚴格的優質流動性資產的定義在實際操作中意味著銀行有效資產的縮水,從而影響到銀行的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銀行通過吸收存款來彌補資金缺口的壓力增大,這將使區域存款市場份額的競爭程度和分支機構設立的難度大大提高。同時,為滿足LCR要求,銀行必須改變資產負債的期限結構,增加長期債務的比重,從而支付更高的期限風險溢價成本,或在存款市場上付出更高的溢價爭攬存款,這都將削弱銀行的盈利能力。當然,資金的構成將最終取決于各機構的自身狀況和未來的市場條件。此外,LCR流動性資產定義中政府債券要優于銀行持有的部分其他資產,因此銀行為達到LCR要求,將增加持有政府債券比重,從而導致銀行在經營中面臨更多的政治風險和系統風險。與此同時,隨著業務發展,根據流動性管理政策要求,必須持有更多的高流動性資產,導致這部分資產的機會成本逐步提高,銀行將不得不面臨流動性風險管理和整體盈利能力的兩難選擇,迫使存款機構不得不在資產負債配置和盈利模式上進行深刻變革。
(二)提高商業銀行資產與負債項目的精細化管理程度
巴塞爾協議Ⅲ主要是圍繞著資本充足率與流動性管理兩大目標制訂的。而這兩大目標的基礎是對資產和負債及表外項目的精細化管理,范圍上涵蓋了所有表內外業務品種,管理方式是逐日監測。這就要求銀行要對所有的資產負債項目區分不同的幣種、業務類型、交易對手、金額等,多維度進行計量、規劃、監測,同時,綜合運用多種資產負債管理工具,如設定限額、壓力測試、衍生金融工具等,結合市場流動性狀況,對不同現金流比率的項目,通過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及經濟資本等工具,將流動性管理要求及導向有效地傳遞到每條業務線及營銷人員。
(三)提前規劃,在合理的利潤目標前提下盡力降低凈現金流出量
由于LCR為逐日監測管理,因此不能根據當日的LCR結果來決定高流動性資產的購買。因為高流動性資產指在壓力狀態下能夠隨時變現的資產,因此收益率較低。同樣籌資成本的資金如購買高流動性資產須承擔高額的機會成本。且當一段時間內凈現金流出波動幅度較大時,頻繁地買入賣出高流動性資產只會徙增交易成本。因此首先應做好資產與負債項目的預測規劃工作。要在資產與負債整個生命周期的LCR現狀基礎上,根據各項資產業務發展計劃,合理規劃籌資業務的開展,包括期限、幣種、金額等要素,以提前主動地采取措施減少未來現金流錯配,如對大金額業務到期日盡量匹配、做遠期業務動態調整、調整起息日和到期日等。在合理的收益目標前提下,通過提前規劃盡力降低凈現金流出量。
(四)探索高流動資產的有效管理方式
對于一定時期的凈現金流出必須滿足至少30天內的支付需求,就要有一定比例的高流動資產來支持,這是LCR模型的核心所在。而持有可隨時變現的非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包括或準級債券、企業債)越多,尤其是信用等級高的債券越多,收益率會越低,資金機會成本就會越高。因為流動性強的資產的收益率通常是非常低的,如目前美元國債一年期收益率是0.22%,但同期限的籌資成本在1.15%左右,因此會形成一定的資金損失,除非大幅度期限錯配,而大幅度期限錯配又會面臨利率風險。另外,基于澳洲實際,有可能當地滿足一級流動性資產定義的政府及地方政府債券數量有限,并且監管當局會設定一個持有量比例為合理區間。因此無限制購買政府及地方政府債券也面臨操作上的困難。所以,要將高流動性資產的機會成本降到最低,就要首先根據一段時期(如一年)的凈現金流出狀況,確定高流動性資產購買量的最高點和最低點。然后按最低點數量買入高流動性資產,不足的部分用回購/逆回購來滿足。或者在金融債或企業債多余的情況下,與交易對手在ISDA協議下做互換,互換債券的處置權及資產的所有權、收益權都不受影響,確保銀行在壓力情景下可隨時變現,滿足現金流出的需要。
(五)銀行的配套措施要適時調整
LCR的實施增加了銀行的經營成本和流動性管理成本,對傳統業務定價過程中的資金成本加點的定價方式形成了較大沖擊。銀行在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時必須要考慮銀行的流動性成本,針對各業務單位的流動性敞口,按照核定的流動性價格收取流動性收益或支付流動性成本。也就是說,要通過FTP使流動性成本(或收益)與每一筆存貸款業務、同業拆借和債券投資直接相關,并直接影響到部門的考核結果,從而使流動性管理的思想深入到每一名營銷人員和相關部門。
(六)按照LCR計量要求及時調整銀行的經營導向
1. 加強客戶存款特別是有業務關系的客戶存款的吸收。深入研究穩存增存的策略,尤其加大長期的、穩定的資金來源客戶的營銷力度。在存款客戶營銷策略方面,應著力在提高服務效率、提供配套產品及服務、增強客戶對銀行的黏性上下功夫,而不能單純靠提高利率來爭攬存款。同時,對潛在目標客戶進行分層,根據不同層級客戶群提供個性化服務方式。
2. 適度發展同業業務。在危機發生時期,同業機構會共同面臨流動性短缺這一難題,極易因某一同業機構違約觸發系統性風險。這意味著銀行如過度發展該業務,特別是用短期負債來支撐長期資產,會導致現金流出量大幅增加,需要更多的優質流動性儲備資產去覆蓋現金流出,導致銀行資產收益下降。這對當前中資跨國銀行的部分境外機構靠在同業拆借市場上借短貸長的業務模式形成較大沖擊。
3. 加大長期資金的籌措,降低資金錯配程度。長期資金籌措方式有客戶存款、票據發行和同業市場拆借等。要綜合比較不同產品、不同貨幣、不同渠道、不同發行方式的成本收益,根據市場情況,實現籌資產品、幣種、渠道的多樣化,以分散風險、實現籌資組合風險回報最大化。
4. 控制低效表外業務的開展。由于各項或有負債也納入現金流出管理,同時也占用經濟資本,因此要清理各項無效低效的信用承諾或流動性承諾。如對已簽合同未提款的貸款承諾,一是可依據提款進度在簽訂合同時將大合同分拆為小合同簽訂;二是對已過期的承諾進行及時清理;三是根據提款節奏合理確定貸款合同簽訂時間。
5. 在不能完全對沖風險的情況下,盡量減少復雜結構性金融產品的發展。LCR充分考慮了衍生金融工具對現金流的影響,對相關現金流均給予了100%的比率。從滿足LCR角度考慮,擁有較大比重的衍生品交易和證券化活動的銀行,如不能在同一時間內完全對沖風險,在計算現金流入時應被賦予較高的現金流出比例,以降低相應的流動性風險。
6. 申請總部流動性額度支持,提升現金流入。根據APS210定義,在澳外資存款機構總部承諾的有具體金額的流動性支持額度可作為第16天的現金流入項,但一般會收取一定費用,銀行應根據各自的現金流情況,決定流動性支持的額度和期限。
參考文獻:
[1]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2014.Australia Prudential Standard APS210[S]:Liquidity,11.
[2]巴曙松,朱元倩.巴塞爾資本協議Ⅲ研究[M].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年.
《框架》主要內容
《框架》制定的主要目標是增加全球銀行體系的高流動性資產儲備水平(流動性緩沖,Liquidity buffer),提高銀行業借短貸長的期限轉換成本,降低資產負債表期限不匹配程度,減少流動性危機發生的可能性和沖擊力,實現流動性風險計量的全球一致性。
《框架》主要內容分為三個部分,首先,提出了將被銀行業采用的流動性風險暴露計量方法,即兩個監管標準。其次,介紹了可供監管當局監測單個機構流動性風險的常用手段,即四個監測工具。最后,討論了監管標準和監測工具的應用問題,即四個方面問題。
監管標準
委員會提出兩個流動性風險監管標準,意在達到相對獨立且相互補充的目標。第一個目標是通過確保機構擁有足夠的優質流動性資源來提高應對短期流動性風險的能力,制定了“流動性覆蓋率”。第二個目標是讓銀行運用更加穩定、持久和結構化的融資渠道來提高其在較長時期內應對流動性風險的能力,防止銀行在市場繁榮、流動性充裕時期過度依賴批發性融資,制定了“凈穩定資金比率”。
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用來確定在監管部門設定的短期嚴重壓力情景下,銀行所持有的無變現障礙的、優質的流動性資產的數量,以便應對此種情景下的資金凈流出。設定的壓力情景包括了單個機構和整個系統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機中遭受沖擊的情況。具體包括:機構的公共信用評級顯著下降;部分零售存款流失;無擔保批發融資流失(如對公存款流失);擔保融資顯著縮減(如同業回購交易);對衍生品交易提出抵押品追加要求;對表外契約性與非契約性風險暴露(含已承諾授信額度和流動性便利)提出高額提款要求等。
分子項目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指無變現障礙、優質的流動性資產儲備。該儲備的基本特點是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低,易于定價,與高風險資產關聯性低,且在廣泛認可的發達交易所市場掛牌;市場特點是活躍并且有一定規模的市場,低市場集中度,向安全投資轉移(Flight to quality)等。委員會目前正在對高流動性資產的狹義定義(僅包括優質流動性資產,包括現金、央行準備金、級債券等)和廣義定義(包括附加流動性資產,即把一部分優質的公司債券和擔保債券也包含在高流動性儲備之內)進行測算,將根據評估情況確定最終指標口徑與監管標準。
其中,優質流動性資產給以100%的轉換系數,附加流動性資產中非金融機構公司債券和非自發的資產擔保債券(Covered bond)評級為AA或更高的給以80%的轉換系數,其余項為60%的轉換系數。
分母項目未來30日的資金凈流出量為未來30天資金流出減去未來30天資金流入的凈額。
對于未來30天內資金流出項,包括零售存款流出、無擔保批發資金流出(如中小企業存款、公司存款、同業存款、類存款、衍生品現金支付等)、擔保資金流出(如債券到期和正回購)、附加要求(如衍生品估值和抵押品、證券化產品在流動性壓力情況下發生的資金流出)以及其他資金流出(如授信及流動性便利、保函、信用證等表外資產和或有項目資金流出)。以上各產品、業務在計算公式中,按照工具或融資的類型、交易對手、穩定性、是否業務往來、是否擔保等屬性給予不同的系數,最后加總得到未來30天資金流出評估值。
對于未來30天內的資金流入項,包括完全履約的風險暴露未償余額所產生的契約性現金流入(如貸款本金和利息流入),到期的逆回購現金流入、其他機構對銀行承諾的信貸額度、同業存款等,除類債券擔保逆回購外,其余系數均為100%。
凈穩定資金比率。凈穩定資金比率主要用于確保各項資產和業務融資,至少具有與它們流動性風險狀況相匹配的滿足最低限額的穩定資金來源。
該標準要求銀行在持續的壓力情景下,仍然有穩定的資金來源用來持續經營和生存1年以上(目前監管要求大于100%),具體情景包括:因大量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或操作風險暴露所造成的清償或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被任何一家全國范圍內認可的評級公司調低了債務評級、交易對手信用評級或存款評級;某一事件使人們對銀行的聲譽或信用度產生懷疑等。
凈穩定資金比率旨在促進銀行使用更長期的結構性資金來源以支持資產負債表內、表外風險暴露和資本市場業務活動。巴塞爾委員會給定了具體的測算模板和參數,主要資產、負債及調整系數如表1:
兩個指標的比較。(1)監管目標不同。流動性覆蓋率重在強化對銀行短期流動性風險狀況的監控,時間窗口設定為30天,確保銀行在設定的嚴重壓力情景下,能將無障礙且優質的資產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凈穩定資金比率目的是促進銀行業資產和業務融資更趨中長期化,作為流動性覆蓋率指標的一個補充,鼓勵銀行通過結構調整減少短期融資的期限錯配、增加長期穩定資金來源,時間窗口設定為一年。(2)分析角度差異。流動性覆蓋率是從現金流量表的角度進行分析,衡量30天凈現金流量缺口的覆蓋程度;凈穩定資金比率是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進行分析,考察一年內銀行保證權益類和負債類項目的流動性支持資產類業務的發展。
監測工具
根據巴塞爾委員會2009年的一個調查,全球的監管當局運用了超過25種不同的監測方法和概念。為了更具一致性,委員會列舉了下述四種監測工具。
合同期限錯配:將表內外所有項目中參照合同約定的現金流入與流出,按到期日對應列入指定的時間段(如7天,3個月等)。例如我國銀監會開展的定期流動性期限缺口監測就屬于這一監測工具。
融資集中度:主要是批發性融資集中度分析,分析因素包括重要的交易對手、融資工具和交易幣種,重要性的定義是單一交易對手、工具和幣種比重占銀行總負債的1%以上。例如單一客戶存款集中度分析、單一交易對手大額可轉讓存單占比等。
可用的無變現障礙資產:衡量銀行有多少無變現障礙的資產可以當作擔保融資的抵押物,從市場上或從央行提供的融資便利中融資。例如流動性風險管理中對于分層次流動性體系儲備的設置與監控。
與市場有關的監測工具:運用以市場為基礎的數據作為對上述計量方法的有價值的補充,主要包括市場整體信息、金融行業信息和特定銀行的信息。
應用問題
《框架》討論了一些與標準和監測工具應用有關的問題,包括銀行計算及報告頻率、應用范圍、幣種結構,以及將標準和監測工具向公眾披露的程度等。
《框架》對銀行業的影響
對全球銀行業的影響
在各國政府的積極救市措施下,全球經濟逐漸復蘇,金融市場也恢復了流動性。流動性監管標準是比較嚴格的監管要求,再考慮其他監管調整(如資本定義、會計標準、行業稅收等)和當地監管機構的新要求,累積的監管效應可能制約銀行業的社會資源配置功能,影響經濟的復蘇,引發金融市場的波動。
一是對全球金融市場的影響。一方面,為了滿足流動性監管標準,銀行會更加傾向于購買指標中提到的優質流動性資產,由于市場深度和供求關系,將導致這些資產的溢價,這種“羊群效應”將提高銀行持有優質流動性資產的成本。另一方面,由于銀行業須將更多的資金投入優質流動性資產,導致市場上其他類別債券的流動性降低,會出現政策“擠出效應”,發行主體融資可能出現問題,或以較高的成本融入資金。
二是對銀行經營效益的影響。一方面,為提高并保持充足的流動性,銀行必須擁有較高的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并相應地調整資產負債表結構,使得銀行的經營資金中,有一部分需要沉淀為收益率較低的資產。另一方面,為保證較高的凈穩定資金比率,銀行要盡量擁有期限較長的負債,開展期限較短的資產業務,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成本,降低了資產收益,對銀行的整體業績將產生較大影響。
三是對宏觀經濟層面的影響。特別是在利率市場化的國家,銀行在滿足流動性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為保持穩定的ROE,必定相應提高貸款定價,提高了實體經濟中資金使用成本,將產生第二輪政策效應,可能對經濟復蘇產生負面影響。
四是對投資者信心的影響。在經歷了金融危機之后,廣大投資者對銀行業信息可謂風聲鶴唳,兩個監管指標的披露必須考慮對投資者信心的影響,投資者廣泛接受其內在含義需要過程,并且投資者通過片面了解的定量數據可能會帶來對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的誤判。因此,需要謹慎決定關于這兩個包含前瞻性情景預測的壓力測試指標的披露,建議可以成為監管機構的管理數據,仍然披露市場接受程度高的成熟監管指標,如存貸比、流動性比例等。
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
巴塞爾委員會為應對本輪金融危機而制定的流動性風險全球統一定量監管標準,更多地會影響危機中心的銀行和金融體系。中西方銀行業由于宏觀經濟因素和市場環境不同,業務種類和產品特點差異,特別是資產負債結構差異較大,從流動性監管標準定量測算結果來看,中國銀行業應相對有利。
資產負債的差異可從以下兩個方面分析:一是靜態分析,中國銀行業多以被動負債(存款)為主,平均值在80%左右,如工行2009年的存款占負債總額約90%,西方大型銀行則比例較低,普遍在50%左右;西方銀行業在危機前更多地以主動負債(如同業拆借、大額定期存單、證券回購協議、發行債券等)為主。二是動態分析,當某一風險因素影響貨幣市場系統性風險時,市場流動性會在瞬間消失,即出現所謂的懸崖效應(Cliff effect),西方銀行業受到的沖擊較大。
巴塞爾委員會對全球金融危機,特別是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應對是及時的、有效的。建立全球統一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標準和監控體系,是必要的,更是必然的。新框架提出的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資金比率兩個流動性監管國際標準,有助于提升銀行應對短期流動性壓力,降低資產負債的流動性錯配,推動銀行業回歸傳統的穩健核心經營模式。并且,新框架體現了前瞻性的風險監管理念,有助于滿足動態監管的要求,有利于進一步提高監管水平和監管效率,實現監管模式與方法的與時俱進。
Auction Facility,TAF)短期內為市場緊急注入了1354億美金的資金,才使得恐慌的市場情緒得以暫時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堅定地推行從緊貨幣政策使最猛烈的貨幣政策工具――存款準備金達到創紀錄的17.5%,此舉使各商業銀行過剩的流動性驟然消失,流動性風險的威脅日益嚴重。
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解讀
商業銀行的產生源于對資金流動性的管理,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逐漸派生出其他各類業務。即使是在金融業高度發達的今天,流動性仍然是保持商業銀行順利運行的血液。銀行的流動性是指銀行能夠在特定時間內,以合理的成本籌集相關資金來滿足客戶當前或未來一段時間資金需求的能力。銀行的流動性包括三個關鍵的要素:資金數量、獲得資金的成本以及獲得資金的時間。流動性風險則是指,不能滿足流動性要求給銀行經營所帶來的風險。
歸納起來,流動性風險主要是四種情況:第一,銀行經營活動正常,金融市場整體運行穩定,只是單個銀行短期頭寸的缺乏帶來的流動性危機;第二,銀行經營面臨短期危機,例如個別銀行的壞帳突然增加,或突發的操作風險等;第三,銀行長期陷入經營危機,不斷惡化的營業虧損使得銀行面臨倒閉風險;第四,整個銀行業面臨流動性風險,特別是金融危機突然爆發。由此可見,流動性風險實際上是關系銀行正常經營的最為直接的一道屏障。以上歸納的流動性風險除了第一種情況以外,其他都涉及到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乃至操作風險等問題。雖然由其他風險誘發的流動性危機,其風險根源應該主要歸于初始的風險類別。但進行流動性管理時,必須將其他風險可能導致的流動性危機納入到流動性整體管理框架之中。
當前,新巴塞爾協定對于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管理都提出了指引,但對于流動性風險的管理卻沒有明確的要求。主要原因是因為不同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特點并部相同,不同規模、不同經營模式的商業銀行在流動性管理方面存在著極大的差異。例如,大銀行在金融市場獲得流動性的能力強,其流動性管理自然會更多地倚重批發性資產拆入;而小銀行受制于融資難度,自然要更注重資產方的流動性管理。同時,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模塊實際上也是一個相對復雜的系統,整個管理模式的開發、維護、升級和運行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其成本也并不是所有商業銀行都能夠輕易承受的。所以國外更多的中小銀行往往主動地持有充足的流動性,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現流動性危機。因此,國外中小銀行也往往成為了同業市場上的資金凈拆出方,而大銀行往往成為了資金的凈拆入方。
而在我國,商業銀行的同質性仍然較強,大銀行依靠網絡優勢吸取大量資金,因此就成為了同業拆借市場的重要資金提供者,其他商業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和外資銀行則成為資金的凈拆入方。2007年中國火爆的股市行情使得同業資金市場出現了一些變化,國有商業銀行以外的其他商業銀行也成為了資金市場的供給方,其資金拆借由2006年的凈拆入46896億元變為2007年凈拆出的18720億元。其他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的凈拆入額分別增長了51%和169%。這表明,一方面商業銀行仍然是我國金融體系流動性管理的核心,另一方面,資金往來的增強,將使得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與銀行體系以外金融活動保持著更加緊密的聯系。
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衡量
傳統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理論先后出現過:商業貸款理論、資產變現理論、預期收入理論和負債管理理論。這些風險考量和管理的方法都產生于當時特定的金融環境,直到今日,資產流動性和負債流動性管理策略仍然是十分核心的管理手段。但即使不同銀行根據自身經營的特點,在流動性管理上對資產和負債方面側重有所不同,現代的商業銀行還是普遍采用了資產負債流動性綜合管理的模式。
基本的流動性風險衡量方法主要是選取一些靜態比例指標來考核銀行的流動性狀況,例如,流動性比率、本外幣的超額準備金率、本外幣的存貸款比例、非核心負債的依存度以及本外幣的流動性缺口比率等。這些考核指標簡單明了、數據匯總容易,因此迄今為止一直是商業銀行開展流動性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標。
但隨著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手段的不斷創新,更多的動態化手段也被引進到了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模式中來。凈流動性資產管理法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手段。銀行可以將現有的資產劃分為流動性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其中流動性資產包括已同業拆出的資金、短期公債、不會展期的貸款或是可證券化的貸款等。負債同樣也將劃分為穩定性負債和非穩定負債,穩定的負債包括活期存款的沉淀、定期存款、資本票據和股本。對現有資產和負債進行分類后,將穩定性負債超出非流動資產的部分定義為凈流動性資產(見圖1)。凈流動性資產越高,表明銀行的流動性更為充裕。如果凈流動性資產為負,則表明銀行存在這流動性缺口。
如果希望對流動性進行動態化管理,銀行還必須對未來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預測。如果銀行未來資產的增加量(主要是滿足一些貸款義務)大于未來存款的增加量,則銀行還存在著潛在的流動性需求。如果當前的凈流動性資產仍不能滿足未來的流動性需求,則銀行還要尋求其他途經,以彌補潛在的流動性缺口。
國際大銀行進行流動性測算的另一個常有手段就是“現金流量法”。該方法采取財務現金流的基本分析思路,更為明確地體現出了流動性的實質,并同時強調了現金流量的實際性和潛在性。
在實際發生的現金流量分析中,未來一段時期內即將到期的負債、固定的貸款承諾(承諾以確定投放的部分)、尚未到期負債需支付的利息和各類存款確定性的流出(主要是存款的季節性變動和其他可預測的波動)將形成確定的現金流出。而同時,即將到期的資產(主要是即將到期且不展期的貸款和到期債券)和尚未到期資產所產生的利息將構成實際性現金流入。如果實際現金流出大于實際現金流入,則銀行在未來將面臨流動性缺口。
但銀行在實際資金流動的基礎上,還存在潛在性的現金流量。可變現的未到期資產(主要是各類債券、可證券化的貸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達成的融資額度,這些都是銀行潛在現金流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將預測時期適當延長,計劃的存款增加量也可以被視為潛在的現金流入量。而與此同時,銀行還將面臨潛在的現金流出,例如,未固定的貸款承諾(貸款承諾中尚未動用的部分),存款的潛在流出,表外活動的凈流出(表外活動可能帶來的凈資金流動)。如果測算期相應延長,同樣要包括新增貸款計劃所帶來的現金流出。
如果實際發生的現金流量存在流出缺口,但這一缺口能夠被潛在的現金流入所彌補,則銀行的流動性風險則仍處于可控制范圍內。如果實際現金流與潛在性現金流合計仍出現缺口,則商業銀行必須就各項資金流動逐個分析,并采取相關措施,以避免流動性危機的爆發。
在流動性的測算方法中,凈流動性資產法和現金流量法都注重了未來的潛在流動性風險問題,但二者還是具有明顯的差異。一方面,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的凈流動性資產法是基于存量的分析,而現金流量法則完全是對流量的考察,現金的同一流動方向中可以同時包含資產和負債項;另一方面,凈流動性資產法仍然是表內分析,而現金流量法則包括了表內、表外的所有資金流動。隨著金融體系的不斷發展,銀行的表外業務將對整個銀行運營產生深遠的影響,因此而產生的各種現金流動必然會成為商業銀行現金管理的重要方面。例如,隨著各種清算、委托貸款和未固定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的擴展,勢必會對商業銀行的現金流動造成重要影響。
在以上介紹的兩種流動性風險測算法中,流動性缺口十分依賴于對未來資金流動的估計。濾波趨勢估計是比較常見和基礎的方法,例如,對于核心存款或穩定性負債的估計。但其他資產出售、從市場的籌資等方式則可能面臨市場風險等諸多不確定性。并且,銀行突發性的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也會預計的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事實上,國際先進銀行對于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都建有一套相對成熟的管理體系,VAR等風險測度手段已得到了廣泛的運用。將流動性管理中的現金流估計與其他風險管理模型對接起來,已經成為當前加強流動性管理的有效手段。例如,潛在的現金流入中,可變現的未到期資產就可以結合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的定價來估算未來的現金流入量。流動性風險測算必須要成為整個銀行風險管理體系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
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一般實施統一歸總原則,分支機構的流動性性管理必須納入到整個銀行的統一管理框架下。無論是哪一級營業機構的流動性問題,都將被視為是整個銀行的流動性風險。
商業銀行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一般包括四個組成部分:風險委員會、最高管理層、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與職能部門。
董事會下設的風險委員會負責審議、批準全行流動性風險的基本政策與管理框架,以保證全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協調一致。
最高管理層負責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組織實施,
負責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派,確保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在本行內部得到統一遵守;在獲得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授權后啟動應急方案。
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負責審議流動性風險管理方法、量化標準、風險限額(包括各項流動性指標的限額、缺口限額);負責定期評價銀行的整體流動性狀況。
流動性風險的職能部門包括資產負債管理部、市場部和清算中心。資產負債管理部負責擬定流動性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制定流動性風險衡量標準和分析方法,監測各項流動性指標和限額的執行情況;市場部負責根據資產負債管理部的授權,在全球市場及國內市場上進行資金拆借和證券買賣等業務,以幫助流動性日常管理的實現;清算中心負責銀行整體資金劃撥及市場交易的清算工作。銀行各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向資產負債管理部預報大額資金收付情況。
銀行流動性管理策略可以從資產和負債兩個方面來實現。資產流動性管理策略包括:資產多元化;提高資產的可變現能力;維持適量的高流動性資產。負債流動性管理策略包括:保持負債的穩定性,提高核心存款在負債中的比重;與同業、中央銀行等保持密切的聯系,以便在需要時能有效地獲得資金。另外,隨著表外業務的擴展,表外業務所帶來的流動性變化也必須納入到銀行整體流動性管理框架中。
銀行流動性管理可分為正常經營環境下的管理和應對特殊情況下的應急措施。前者主要通過定期更新的管理政策指引、流動性指標管理、流動性缺口管理、頭寸管理、銀行內部資金往來管理、流動性資產組合管理和融資指導原則等手段,確保銀行業務的正常開展,同時把銀行整體流動性調控到適當的水平之上;后者主要通過預警指標、應急方案、融資能力測試等手段,達到及時發現和化解風險的目的。
流動性預警和應急方案是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一般包括三個方面:預警信號、應急計劃實施和壓力測試。
預警信號主要有:頭寸持續低于預先測算的安全值;銀行在同業市場的融資能力下降,拆借成本上升;銀行聲譽突然惡化,預見有恐慌性的擠提情況出現;支付系統無法正常運行。
當銀行遭遇流動性危機時,首先要對其原因進行周密分析。對于技術性的(如資金調撥不到位、資金安排失當)、季節性的或者局部的情況,可不啟動應急方案;如果確信當前流動性緊張狀況是由于對銀行的信心出現危機,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要緊急向管理層、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風險政策委員會報告,建議啟動應急方案,并協調有關部門加以實施。應急計劃主要包括:通過媒體公布銀行真實情況,盡快穩定和恢復公眾對銀行的信心;加大銀行系統內資金調度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在系統內調劑資金余缺,及時劃撥資金;增加在同業市場上的資金融入;向中央銀行申請借款;停止債券購買,出售現券籌集資金;在最大程度保護客戶關系的原則,逐步停止貸款投放,貸款保護順序是零售貸款、核心公司貸款、一般公司貸款。
壓力測試要求銀行在未出現危機時,測試各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融資方案。這其中情景分析(Scenar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