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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可轉換債券股票組合投資策略
一、影響可轉債投資價值因素
成交量、正股漲跌幅、純債價值、到期收益率、轉股溢價率、純債溢價率、平價低價溢價率、剩余期限、債券余額、轉股價值、主題評級、債券評級、久期以及凸性都可以來分析可轉債債券的投資價值。這里特別突出久期和凸性的影響。久期和凸性可以用來計算該債券在利率風險下的抗風險能力,一般來說一個風險較小的債券擁有較大的凸性和較小的久期。
二、數據分析
下面是2012年8月16日數據(久期,凸性,轉股溢價率,純債溢價率):
(1)石化轉債4.4223.070.14620.0822
(2)工行轉債3.9519.340.02870.1286
(3)中行轉債3.7116.550.21170.0332
(4)國投轉債4.3523.240.18290.1618
(5)國電轉債4.9029.200.12110.224
(6)唐鋼轉債0.320.392.1537-0.006
(7)川投轉債4.5023.860.40050.0888
(8)新鋼轉債0.981.800.5239-0.0108
從轉股溢價率進行可轉債投資規律分析:轉股溢價率=(轉債當前價格-轉換價值)/轉換價值×100%,轉股溢價率一直是可轉債風險重要的衡量標準,更是其產品能在“股”與“債”之間取得優勢的關鍵。如果該指標正值越大,轉股虧損越高。轉債溢價率指純債溢價率和轉股溢價率,純債溢價率昭示轉債價超過純債價值的程度,以提示債性的強弱。假設全部轉債平均轉股溢價率40%,較上期提高3個百分點,轉債市場股性有所下降,債性支撐加強。從到期收益率角度看,目前有唐鋼、中行、石化三個品種到期收益率為正,債性將對未來轉債價格構成強有力支持。
三、運用股票組合以及可轉債各影響因子(轉股溢價率、純債溢價率、久期、凸性)分析以上8種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價值
(一)石化轉債
石化轉債凸性良好,受利率風險影響較小,但純債溢價率和過去相比有所上升,故債性減弱,從此層面講風險比過去升高,但到期收益率和正股走勢尚可,故絕對風險不是太大,但近期轉股溢價率走低,可以考慮暫時穩定倉位或減少倉位.
(二)工行轉債
由于其股性較強(轉股溢價率比較低,純債溢價率相對較高),其走勢和正股股票接近,最近行情看跌,因此可以減少倉位。
(三)中行轉債
應該買入,注意其博弈條款,最近轉股價格有所下降,所以對價格具有修正作用。
(四)國投轉債
國投轉債的凸性較大,對于利率風險的規避能起到一定作用,且電力公司一向轉債業績看好,國投電力股票近日行情看好,轉股溢價率較為平穩,且相對其他可轉債較低,故走勢隨股票上漲趨勢明顯,故應增持。
(五)國電轉債
國電轉債自發行以來,行情一直看好,和國投轉債相似,所處行業具有行業優勢,國電電力股票價格相對平穩,但成交量最近低迷,近期沒有國投轉債走勢強勁,凸性良好,短期不會有太大震蕩,轉股溢價率較低,純債溢價率較高,故股性較強,建議維持倉位,待機而動。
(六)唐鋼轉債
唐鋼轉債債性較強(轉股溢價率:2.1537轉債溢價率:-0.0061今日漲)可以重倉買入,這種債性強的可轉債債券風險也相對較小,久期只有0.32,債底保護充分,純債價值很高。
(七)川投轉債
經歷了年初的強勢增長,近期價格有所回落,川投能源股票價格比較平穩,轉股溢價率有所上漲,可是價格卻略微走低,所以并不是說一定要債性強的可轉債走勢良好,還要結合相應正股價格具體分析,川投轉債處于股性債性的平衡位置,未來走勢還要看純債溢價率和轉股溢價率的變動趨勢,因為股票價格上漲,轉股溢價率下跌,反而不利于該可轉債行情,目前投資風險較小,建議適當增持。
(八)新鋼轉債
建議增持倉位,其久期較短,利率風險較低,8月20日有息,故有利息稅,為了避稅可以暫時出來,帶利息稅征繳后可再入倉,此種債券債性較強,債底保護充分,純債價值很高,最近指導方向應該增持債性強的債券。
四、精選個券策略
基金應采用基本分析以及技術分析分析相關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成長能力、市凈率、負債水平、現金償債能力、資產重置價格、運營能力以及現金流貼現值等。其中債券久期和凸性可以用來計算該債券在利率風險下的抗風險能力,一個風險較小的債券擁有較大的凸性和較小的久期。
五、投資建議
可減持石化轉債、工行轉債,增持唐鋼轉債、新鋼轉債、川投轉債、國電轉債、中行轉債以及國投轉債。未來正股修復將利于轉債的表現,注重轉債的期權價值。關注絕對價格相對不高而正股彈性較大的轉債品種,利用新券發行上市機會優化組合結構,股票方面,自上而下精選個股,以絕對收益為導向。
六、總體評述
由于前期股票市場大跌,轉債市場中多只轉債又面臨下修轉股價的良機,轉債下跌幅度有限。因此,無論是轉債市場還是股票市場可能最壞的時間已經過去,從大類資產配置的角度分析,目前債券資產仍相對安全,受益于轉債質押功能的實現,同時轉債正股估值水平不高,強股性轉債估值較低,未來權益市場波動給轉債品種的收益提供了空間。相比而言,股指出現深度調整后,正股對轉債負面影響的風險得以釋放。當前大部份轉債分別獲得純債價值或轉換價值的有力支撐,因此供給壓力不會對轉債形成明顯的沖擊。分析要注意條款博弈,最近一段時間轉債要嚴控久期,為了規避利率風險要縮短久期,低等級轉債要注意其風險,由于已基本無太大下行風險故轉債未來可能有所反彈。
參考文獻
[1]弗蘭克.K.賴利.投資分析與組合管理[M].9版.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0.
【關鍵詞】投資;風險管理;金融市場
【中圖分類號】F275
投資是企業為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經濟效益,以自有或I集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等資源,通過各種不同方式,投入生產、流通、服務、金融等領域的各項經濟活動。投資一般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間接投資又分為債券投資和股票投資。直接投資是指企業用現金、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等直接對其他企業進行的長期投資,主要包括投資創辦獨資公司、出資與其他企業創辦聯營合營企業(包括合資、合作、合伙)等。
由于投資者對客觀事物認識的局限性,特別是對未來事物預計的不確定性,投資結果與預期效益的背離現象時有發生。既有可能取得較預期更好的效益,也可能低于預期效益,甚至遭受損失,這就是投資風險。由于投資業務在進行過程中,無處無時不存在各種風險,投資企業或經營者,必須正確樹立投資的風險意識,強化對投資業務的管理,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才能把風險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一、股票投資風險管理
投資目的決定投資的運作,他關系到投資的成敗。投資者必須在弄清投資目的的前提下,結合資金的來源,以及自身承受風險的能力一并決策。要避免以借貸款項進行股票投資,對長期股票投資應有專項資金來源,切不能為追逐一時利益而任意以企業生產或經營所需資金投資股票,以防止對企業資金的正常運轉產生不良影響而造成財務危機。
股票投資必須了解發行公司生產、經營及經濟效益的歷史及現狀,對公布的財務會計報告所反映的盈利能力、負債情況、凈資產變化等重要數據進行認真分析,慎重選擇投資對象,防止可能出現的風險。
例1:海南海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股票代碼:600515)
1996年原株洲冶煉廠海口公司購買該公司定向法人股21萬股,內部職工股2.52萬股,共計投資金額68.5萬元。1998年3月原株洲冶煉廠海口公司撤銷,該股票投資轉入株冶,2003年12月債轉評估調增該股票投資金額16.15萬元,現該股票投資掛在湖南有色株冶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賬上,投資金額84.66萬元。2003年該公司分紅(10送0.8股轉增5股派0.2元),內部職工股于2003年6月16日上市,2007年4月13日該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10股轉增4股相當于每股獲得1.5375股對價),目前湖南有色株冶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擁有“ST海建”定向法人股33.18萬股(21萬股×1.58)股東姓名:株洲冶煉廠,內部職工股5.57萬股(2.52萬股×1.58×1.4)股東姓名梁培臣,股票投資總價值:367萬元(38.75萬股×9.47元/股)。由于該項投資存在法律瑕疵,處置有一定的難度,公司證券部門和財務部門人員與證券交易所溝通及時辦理好相關業務,2013年9月17日公司抓住股票市場機會及時處置海島建設股票投資,共獲得投資收益358.66萬元,較好地處置該項投資,規避了投資風險。
例2:西部礦業股票投資(股票代碼:601168)
2001年公司投資500萬元持有西部礦業股票450萬股。2007年該公司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1股配送5股,公司持有2 700萬股,2008年公司出售西部礦業股票1 000萬股,2013年出售1 700萬股,共獲得股票處置收益1.69億元,另外還通過每年分紅獲得分紅投資收益1 626萬元。(見表1)
該項投資雖表面上看獲利頗豐,深入分析仍可發現不足。西部礦業2007年上市,公司持有該投資股票在一年限售期,一年過后該股每股市價達到過60元,按公允價值計量“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曾達到9億元以上,運用政策,公司可在5%內適時處置部分股票及時公告即可,用來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不足或及時歸還部分高息貸款,但因種種原因喪失獲利機會,值得借鑒。
例3:株百股份股票投資(股票代碼:834898)
1997年公司投資株百股份股票100萬股180萬元,公司已收到累計分紅收入達526.4萬元。目前通過國泰君安證券公司該公司股票已在新三板市場上市每股市價9.6元,公司持有株百股份股票市值960萬元以上。
二、直接投資風險管理
直接投資是指企業用現金、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等直接對其他企業進行的投資,主要包括投資創辦獨資公司、出資與其他企業創辦聯營合營企業(包括合資、合作、合伙)等。投資按區域劃分又分為境內投資和境外投資。不同形勢和類別的直接投資有其不同的要求和特點,但與間接投資相比,有其共同的特點:如投資方式靈活、投資對象廣泛、投資期長等,這就決定了各類不同投資都具有相同的風險。
例4:1995年株冶為了打通鉛鋅主產品銷往國際市場的通道,參與新加坡有豐私人貿易公司投資,其金額為390.17萬元,所占比率27%,現投資款在株冶資產經營公司,其具體的賬務形成如下:
1.1995年6月8日列進出口公司貨款轉投資390.17萬元,從“應收賬款”轉入“長期投資”(69萬美元 )。
2.1998年12月收回投資款32.23萬元,投資余額357.94萬元。
3.2003年12月債轉股評估調賬(調減投資額75%)減少“長期股權投資”268.46萬元。投資余額89.49萬元,上述資產已形成事實損失,申請核銷。
經與新加坡有豐私人貿易公司對賬,對方應欠株冶32.82萬美元。1995年投資款69萬美元;1998年收回投資款36.18萬美元。因株冶進出口公司期貨事件以前,大量資金往來業務未入賬,此款已付至期貨經紀公司補虧。另據該公司反映,該公司還代我方支付了其他期貨保證金,沖抵我方的投資款。目前該公司已停止經營活動多年,故此投資款收回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例5:公司認購珠海鑫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0萬股,其間 1993年分紅10送1.5股,1996年分紅10送2股,1997年分紅10送3.70922股,10配2.5股。目前公司持股數:100萬股×115%×120%×137.0922%=189.19萬股
1994年7月根據審計署特派辦審計結論調賬列長期股權投資――珠海鑫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萬元。2003年12月債轉股評估調減175.41萬元,(依據2002年該公司每股凈資產0.13元/股計算)。189.19萬股×0.13元/股=24.59萬元。
現該股票投資掛在湖南有色株冶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賬上,投資金額24.59萬元。
ST鑫光2000年、2001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特別處理”的有關規定,ST鑫光于2002年4月17日開始實行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由“有色鑫光”變更為“ST鑫光”,股票報價的每日漲跌幅限制為5%。
ST鑫光自2000年~2002年已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根據深交所《關于股票暫停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03】24號),ST鑫光股票自2003年4月30日起暫停上市。
三、投資決策風險防范
投資決策風險是指由于投資信息不全面、不準確或決策思維與決策方法不恰當,致使決策失誤,導致決策風險,而給企業帶來損失。由于信息的有限性和未來的不確定性,投資決策信息很難達到全面準確,如果決策思維與決策方法不當,或沒有對投資項目進行認真的調查、分析和評估,將可能造成決策失誤,使企業蒙受損失。為防范投資決策風險,企業在進行投資時,必須按基本投資程序,認真做好項目的可行性分析,進行科學的決策。
四、投資項目經營管理風險防范
經營風險是指由于市場條件和生產技術的變化,而導致投資項目收益減少或發生損失的可能。經營風險屬于投機性風險,是一種難以控制的風險。項目投產后若市場條件和生產技術向著有利于投資項目變化,投資項目則可能增加收益;反之,投資項目則可能減少收益或帶來損失。管理風險是指由于企業對投資項目管理不善而可能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這是一種人為可控風險,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管理則可減少此類風險。
五、投資利率風險管理
對企業的投資業務而言,利率風險主要存在于以借貸款項為資金主要來源的投資項目,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股權投資,以及進行以獲取利息為主要目的的債券投資業務。特別是對大型項目投資及境外投資項目,由于投入資金大,利率風險也較大,無論是進行可行性研究或在投資過程中,都應對利率風險給予應有的重視。
下面以株冶投資巴基斯坦杜達鉛鋅礦為例,分析投資決策風險防范、投資項目經營管理風險防范和投資利率風險管理。
例6:投資巴基斯坦杜達鉛鋅礦
1.杜達公司概況
2004年11月23日,株冶集團與中冶集團(后于2007年中冶集團將股份轉讓給中冶集團銅鋅有限公司)、湖南黃沙坪鉛鋅礦合資在巴基斯坦成立中冶集團杜達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共同開發巴基斯坦杜達鉛鋅礦。
2.案例分析
在巴基斯坦投資,首先需要考慮其安全和交通問題,同時要考慮中巴文化的差異帶來的中方在管理時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再考慮材料采購方面會遇到的交通、通訊的不便利。
在杜達公司成立之前,三家股東已經針對澳大利亞企業遺留的杜達鉛鋅礦進行了實地考察,同時請中國有色工程研究總院進行了可行性研究,并請相關專家進行會商,共同探討杜達鉛鋅礦開采的可執行性。雖然做了這些大量的工作,但在杜達投資過程中,仍因種種問題導致杜達投資由最初四年建成投產成了泡影,且其主要的提升工程混合豎井需要長期建設,給杜達目前的生產經營活動帶來很大的阻礙。當然,這中間有很多的問題值得我們去研究總結,但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我們在對國外礦山資源投資時,對其國家的具體國情、人文狀況、法律法規和管理模式認識的不夠充分、不夠細致,對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中方員工安全、巴方員工素質和中巴語言差異等方面的問題分析的不夠透徹,其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中巴員工的能力不能充分發揮,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發展的潛力。另外,在杜達投資營過程中,除三家股東出資外,需向銀行借入大量資金,每年杜達都要支付大量的銀行利息,如在2008和2009年杜達都支付了300萬美元的利息,這大大增加了杜達的投資成本,也為以后杜達需在盈利后以大量的資金逐步收回成本,增加了對外投資成本收回的風險。
3.對境外投資項目的政策建議
根據例6,走出去企業希望國家有關部門從下面一些方面放寬相關的政策或給予適當的支持。
(1)由于巴基斯坦本地的國內工業相對不是很發達,杜達需要的材料設備大多是從國內進口,其采購成本往往比在國內使用時高出很多。主要體現在運費、港雜費、關稅及材料設備的退稅問題,希望國家考慮從國內進口材料設備時給予適當的政策扶持。
(2)由于在國外投資需要大量的現金,僅由股東出資會占用企業大量的資金,而由國內銀行貸款則能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希望國家有關部門在貸款和外匯管理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鑒于目前的銀行貸款利率普遍偏高,為了增強涉外企業的競爭力,在貸款利率上予以適當的優惠。
(3)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如果沒有國家在后面支持,會在具體的投資經營過程中遇到很多實際的困難。如在巴基斯坦,地方政府或私人團體在涉外企業投資的相關地方的勢力較大,造成企業在投資的過程中需要花費相當大的人力物力去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同樣其他地區的投資企業也會遇到相似的難題。如有政府以適當的方式協調這些方面,將會給企業減輕大量的負擔。
主要參考文獻:
關鍵詞:股票投資所得;所得稅;稅負公平
中圖分類號:F810.4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6-0024-02
一、股票投資所得的稅收政策有失統一、公平
股票投資所得,是指投資者投資購買股份公司股票(份),獲得市場買賣差價所得、股息紅利所得等收益。
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中規定,個人取得的股息、利息、紅利按20%的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同時對儲蓄利息、國庫券利息、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稅。對個人投資者投資股票獲得股票市場買賣差價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中國現行企業所得稅中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1)國債利息收入;(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即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所有非上市企業,以及連續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個月以上取得的投資收益;(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等。
二、股票投資所得的稅負公平分析
1.在股票投資中,簡單的可分有長期投資(投資)和短期投資(投機)兩種行為。一般而言,前者以獲取股息、紅利為目的,后者則以獲取股票市場上的價差收益為目的。因此,前者是一種真正的投資行為,后者實為一種投機行為。雖然二者都屬于股票投資行為,都是合法行為且均有必要存在的。但前者較后者更需要鼓勵和提倡,而對后者則需有所限制,這樣才能保證股市的健康發展。
在企業所得稅中,對于居民企業投資者,投資股票獲得的市場買賣差價,作為企業的投資收益,要并入企業的應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對不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只是按規定補稅(注:對于被投資方稅率高于或等于投資方稅率的,不補不退;對于被投資方稅率低于投資方稅率的,按稅率差補稅,實際上就是抵免法)。這樣既避免了重復課稅,又較好地貫徹了鼓勵投資、抑制投機的政策意圖,有利于股市的穩定健康發展。
而中國個人所得稅制度中,只對個人投資者投資股票,獲得股息、紅利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不課稅。兩個所得稅制度上的不統一,一方面,造成了個人投資者和企業投資者之間的稅負不公平。另一方面,對于個人投資者而言,鼓勵了投機行為,抑制了投資行為,這樣不利于股市的健康發展。
2.對個人投資者投資股票,獲得股息、紅利征收個人所得稅,在稅制上存在重疊課稅,客觀上加重了股票股息、紅利所得的稅負。個人投資者投資股票,獲得股息、紅利,來自股份公司的生產經營所得及其他所得。而股份公司取得的這些所得首先必須按照《企業所得稅法(暫行)》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后利潤才能按股分紅(注:股份制企業的稅后利潤在按股分紅之前,還須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分配)。這樣,個人投資者按股分取的股利,是已經承擔了企業所得稅的,現在再對其征收個人所得稅,在稅制上構成了對同一筆所得的重疊課稅。也就是說,個人投資者投資股票,獲得股息、紅利,其實際稅負率遠遠高于法定(名義)稅率。假定其他因素不考慮,設個人投資者按股分得的股利為a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個人所得稅中股利適用稅率為20% ,則其股利所得的實際稅收負擔率為37.5%。
=37%
而納稅人如果購買企業債券,則只需要按照個人憑借債權所分得的利息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其實際稅負率較購買股票所得股息的實際稅負率要低17.5%(37.5%-20%)。其原因在于股息、紅利在稅制上存在重疊課稅,而債券利息不存在這個問題。
3.對個人投資者投資股票,獲得股息、紅利征收個人所得稅,而對居民企業投資股票的股息所得稅免稅,同為一個市場中的投資者,卻有著兩種不同的稅收待遇,明顯違背了稅負公平原則。個人投資者投資股票,獲得股息、紅利,無論投資期限長短,均需要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現行企業所得稅制度,一方面,為了鼓勵企業對生產經營的直接投資,避免對權益性投資收益重復征收所得稅;另一方面,為了穩定股票市場,發展戰略投資者。對企業投資股票獲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居民企業連續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滿12月的需要按規定補稅外,均給予免稅。
兩個所得稅制度上的不統一,造成了個人投資者和企業投資者之間的稅負不公平。上面已述,個人投資者投資股票獲得股息、紅利,其實際所得稅負擔率為37.5%。居民企業投資者,對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對不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只是按規定補稅(對于被投資方稅率高于或等于投資方稅率的,不補不退;對于被投資方稅率低投資方稅率的,按稅率差補稅,實際上就是抵免法)。總之,居民企業投資者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其所得稅負擔率最高也不過25%(現行企業所得稅稅率25%,小型微利企業20%,高新技術企業15%)。在同一市場上,股份公司同股同權、按股分紅之下,所得稅負擔相差大于等于12.5%(37.5%~25%),有違稅收的公平稅負原則和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原則。
三、統一稅法,公平稅負,促進股票市場健康發展
據上述分析,我們認為,應本著統一稅法、公平稅負原則,同時促進股票市場健康、穩定發展,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現行個人所得稅制度。
1.對個人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個人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征收個人所得稅,第一,有利于實現稅負公平,即個人和企業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都要繳所得稅,解決目前稅制中企業繳稅個人不交稅的不公平問題。第二,有利于進一步貫徹“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立法精神。對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征收稅,能起到“多獲利者多交稅”的效果,對資本市場的貧富兩極分化能起到一定的自發抑制作用。
對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征收所得稅,有許多人認為會對證券市場的產生巨大沖擊,中國曾于1994年底盛傳將開征證券交易稅和股票轉讓所得稅,引起軒然大波,股指巨幅震蕩。而同期臺灣證券市場也因擬開征資本利得稅而造成股指大幅滑落,以至臺灣證券管理當局不得不宣布無限期擱置對資本利得稅的課征。
從理論上講,對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征收所得稅,當市場活躍時由于獲利者絕對數量和獲利程度都大大提高,稅收收入將隨之有一個較大的增幅,從而對正日漸升溫的市場起到持續自發“抽血”的作用,有利于市場理性的維持和平衡發展的實現;當市場低迷時,獲利者給予數量(通常會)下降,但由于做空機制存在,市場上仍不乏投機獲利者,此時對資本利得進行征稅,在客觀上起到了抑制空方投機獲利空間、減輕(甚至免除)多方稅收負擔的作用,有利于市場走出低迷、重新振作。簡言之,資本利得稅體系及其內在的自發調節市場起落的機制有利于市場穩健發展。另一方面,對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征收所得稅,相對于中國目前開征的印花稅而言,能更好地體現稅收征管的量能原則和公平原則。因此,我們建議,對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征收所得稅的同時,降低或取消證券交易印花稅,降低交易成本。
從實踐上講,對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征收所得稅,可能會對市場造成短期不利影響。臺灣事件只是個案,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包括美國、澳大利亞、德國、日本、印度在內的很多國家,并沒有因為資本利得稅的征收而發生股市暴跌,而只是放緩了增速。這個問題有點類似中國1999年恢復對個人銀行存款利息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因此我們認為沒有必要過多擔心。
鑒于中國目前資本市場的發展水平,從保護投資者的積極性出發,對個人投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所獲得的價差(買賣差價)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操作上可考慮,對長期投資(超過1年的投資)的利得適當降低稅率,給予一定優惠,以促進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另外,對于個人來說,如果投資損失超過了投資收益,凈損失可以被利用在其他所得稅的減免中,剩余的投資損失還可以歸入下一年繼續用來計算下一年的資本利得凈值。
2.對個人投資者投資股票獲得股息、紅利所得,實行免稅或抵免制度。一種方法可以比照企業所得稅,股息在企業環節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個人投資者獲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另一種方法,股息在企業環節征收企業所得稅,在股東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抵免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兩種方法都有利于吸引個人資本長期留存企業用于生產發展;并且避免了股息經濟性重復課稅,也可以保持所有投資人的稅收負擔基本一致。當然第一種方法實施比較簡單,操作方便,但不利于提高公民的納稅意識,也由于免稅范圍較廣,容易造成稅款流失。第二種方法計算比較復雜,征管難度較大一些,但是可以保證個人所得稅正稅,保證其調節作用的充分發揮,維護社會安定。從目前情況來看,采取第一種方法比較可行。第一,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同步,稅負公平;第二,比較符合中國目前稅收征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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