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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風險投資 控制管理運營 軟環境資源性內耗
風險投資在我國近20年的興起、發展,潮起潮落,風雨洗刷,停滯不前,甚至進入發展迷途,主要是其軟環境資源性內耗因素侵蝕風險投資控制管理運營機制和激勵功能所致。其軟環境資源性內耗因素探討方面主要是:風險資本投資戰略位移偏離度、資本撤退機制與途徑、優惠政策和產業補貼、風險投資理念與特質、風險資本運營組織形式、科技企業發展階段風險資本投入時機選擇、海外風險資本進入與退出渠道、前沿型優質高新科技項目、人才機制運行失當和流失嚴重———風險投資“腦死亡”、風險投資法律枷鎖與政策困境、民營資本與政府投資及政府政策支持協調失當等等。
1.風險資本投資戰略位移致使風險資金扎進傳統行業
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有別于一般的風險(Risk)概念,又有別于一般意義的投資(Investment)。它不是借貸資金,而是確切意義上的權益資本,它是融、投資的復合體,包納有資本經營管理運作的各項業務程序展開的有機整合,是一個融、投資集合的風險管理運作進程而衍生的風險資本“融資、投資———承擔風險———失敗或成功退出”的動態管理系統。其核心特征是資本投入風險企業(項目)使其迅速成長、壯大,并成功退出。我國的風險投資機構在風險資本運營過程中,特別是在2001年互聯網泡沫熄滅后,其資本投入真正的風險企業減少,并且無耐心忍受風險投資必要的長期投資“煎熬”,進而轉入傳統行業、證券行業,更有甚者直接投資于二級股票市場,不務正業炒作股票,偷換“風險投資”概念。風險投資高風險、高收益的典型特質應體現在其核心使命———推進有巨大成長潛力的中、小科技型企業迅速成長、壯大。特別地,風險資本應投入這些企業的初期經營運作。然而,我國風險資本目前處于一種游離、茫然、無著落的狀態———迷失戰略投資方向,掙扎在進入“風險企業不敢”、扎堆在“傳統行業無序”的泥潭困境。
風險投資作為一種權益投資,其立足點在于風險項目的潛在高額回報,而不是盯住眼前的盈虧;投資主體看重的是其成長型增長前景和資產增值效應。所以,它不是借貸資本而是權益投資。因而,風險投資主體投資激勵的必要條件是:所有權(產權)結構明晰且具有強制性法律效應;其充分要求是:風險投資項目資本退出的便捷途徑(方式)和潛在巨額報酬。這是風險資本控制管理運營的核心所在,也是風險投資的本質特征。滿足不了這些條件,風險資本將被逼向歧途,另尋出路。
風險投資作為分散風險、構建風險投資項目群、利用“收益———風險”組合機理互補風險投資項目損益,因而具有組合投資的特征。而我國風險投資實踐的損益互補效應,存在缺乏管理經驗,風險投資項目組合風險較大,資本投向不合理的狀況,因而風險資本戰略投向位移在所難免。
風險投資的發展依賴于高新科技創業要素和風險資金聚集要素的有機組合,二者互依互存,構成風險投資專業性特征:風險資金(金融)———科技創業、專業經營管理的典型獨特控制運營特征。風險投資控制運營發展特征顯示:職業金融投資專家(團隊、機構)———風險資金作為權益資本注入風險項目(企業)———介入風險項目(企業)經營管理、咨詢、決策,必要時利用控制權市場接管,以促使風險投資取得市場成功,進而順利退出并獲取巨額投資回報。由于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機理和退出途徑(方式)存在嚴重缺陷,高新科技創業要素和風險資金儲集要素的有機組合難以達到,并且我國的高科技研究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途徑不暢,具有體制性梗塞,致使風險投資資本聚集度小,戰略位移偏離度大,進一步加劇了二要素有機組合的難度。
2.風險資本撤退機制運轉失靈,已投入的風險資本處于“退出無順暢途徑,虧損卻日益蠶食資本”的無奈之境
我國300多家風險投資機構,經營運作的400多億元注冊資金能夠盈余或收支平衡的少于20%;太大的虧損面,會使風險資本投資者望而卻步。且我國風險投資資本運營過程的退出機制與運營環境具有強烈的國情特征,致使很多知名的國際風險投資機構在我國投入的幾十個項目,成功退出的屈指可數。其原因,就是由于他們對我國的政策和監管環境,創業企業文化的理解不甚深刻、清楚,對我國的國情特征知之甚少。按照國外發達國家成熟的風險資本退出機制與程式,不外乎“上市退出”、“M&A”、“管理層回購”和“清算”。這些模式在我國風險投資機構運用時,行之無效或成效不佳,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大多照搬國外發達國家那套成熟的風險資本運營模式,以為它昨天成熟的風險投資模式就是我國今天的風險投資徑途。然而風險投資在我國發展的現實說明,風險投資機構成功項目很少,失敗項目很多,待其醒悟時才發現,我國國情特征遏制了國外風險投資成熟模式在我國的簡單應用。二是國外成熟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途徑在我國簡單應用時,風險投資機構投資理念模糊,沒有理解、弄清楚“Venture”與“Risk”、“Capital”與“In vestment”的準確含義和動態內涵;風險投資家隊伍的不成熟,低劣的風險投資系統規劃設計和僥幸淘金的機會主義行業行為,造成風險資本“投資失敗”的絕望悲鳴。
實際上,任何國家在風險投資發展初期以至后一段時期,也不可能有一套健全、完善的“退出機制和途徑”在等待實施應用,它是在過程中不斷創造、發展、完善而健全起來的。我國目前的退出機制和途徑是可以完善和發展的。雖然創業板千呼萬喚出不來,其他渠道、途徑客觀上還是存在的。有資料數據顯示,美國也只有30%左右的風險投資企業通過上市退出,更大比例的風險投資機構是通過回購、兼并收購等方式回收風險資本。根據現有的政策、法律、條例,我國具有濃厚國情特征的風險投資退出方式可以有:(1)境外設立離岸控股公司境外直接上市(如新浪、網易、金蝶等);(2)境內股份制公司境外直接上市(如H股、N股、S股的中貿網、成都火炬網、北京華清實泰、信海科技、深圳藍點等);(3)境內公司境外借殼(買殼)間接上市(如部分H股、N股,如北京世紀永聯等);(4)境內公司境內A股買殼(借殼)間接上市(如部分風險投資企業買(借)殼掛牌深、滬A股市場等);(5)境內設立股份公司在境內主板上市(如掛牌滬、深A股市場的部分風險投資上市企業);(6)股份轉讓產權交易(如訊龍公司被新浪收購;邦訊被亞信收購都是很成功的退出案例);(7)管理層回購;(8)清盤。但以上途徑在風險資本尋其退出時,絕非一帆風順,障礙、缺陷、疑慮多多。因而,很難談得上退出順暢。例如:限制外資進入部分行業;QFII投資禁限六個行業范圍就是明證。一般風險投資企業難以承受買(借)殼所需的巨額現金,付不出高昂的收購成本。
我國風險投資依賴的資本市場運作所需的金融支撐體系不完善。若通過金融機構提供過橋貸款完成收購,具有巨大的財務風險和信用風險;風險投資企業在境內主板上市顯然只適應極少數實力型風險投資企業,對于大部分中、小風險投資企業在缺少創業板的資本市場尋求風險資本退出,顯然是不現實的:漫長的上市等待期,等待期間的暗箱操作,不透明的審批等,對于沒有特殊背景的民營企業和高成長類中、小科技型企業來說是非常不利的,也是非常不公正的;回購和股權轉讓/產權交易無成熟的控制權市場和相關配套的法律、政策;金融工具缺乏,制約風險資本有效退出。風險投資項目的巨大收益和同時伴隨的高風險,極大地吸引著具有風險喜好的金融投資專家(機構或團隊),因而風險投資的動力反過來促使風險投資主體極力尋找資本退出途徑,以形成認可的科學的退出機理,建立和不斷完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創造和保持優勢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循環”。我國風險投資控制管理運營的退出途徑顯然不完善:資本市場是新生市場,且主板上市門檻太高;創業板至今未開設;M&A處于法規監管不力的起步狀態;創業者資本積累微薄,回購可能性極小;且剛性退出的清算也因法規不全,退出難以保證風險投資家的利益。退出機理與退出途徑不協調,無法有機整合,致使運行機制障礙多多,政策困惑重重。
3.風險資本投資于高新科技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出臺甚少,抑制了風險投資者特別是民營風險投資者的積極性和投資渴望
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機制;首次公開上市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4-0-02
一、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作用
風險投資退出機制是指風險投資機構在其所投資的風險企業發展相對成熟后,將所投入的資金由股權形態轉化為資金形態。風險投資屬于資本運作,它的最大特點是循環投資,既“投資—退出—再投資”,可見,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的一個重要環節,只有建立了暢通的退出渠道,資本循環才能有效完成,資本增值才能夠實現。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作用具體體現在:
(一)實現投資收益,補償投資風險
風險投資追求的是高新技術企業經營成功后的高額壟斷利潤,而不是成熟企業的常規利潤。一旦企業發展到成熟階段,風險投資家就可能迅速地將風險企業交給新的投資者。而由于風險企業本身所固有的高風險,使得風險資本要求有很高的回報來補償其承擔的高風險。這樣投資者才愿意承擔“高風險”,其根本原因在于追求“高收益”。如果缺乏完善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成功項目的收益難實現,失敗項目的損失也不容易得到彌補。
(二)保持流動性,促進投資循環
風險投資是籌資、投資、蛻資三個環節構成的連續的商業投資活動,其能夠持續運轉的根本在于風險資本的周期流動,它通過不斷進入和退出風險企業實現資本增值。如果缺乏退出機制,有限的風險資本金就會陷入停滯狀態,風險投資活動的鏈條就會中斷,風險投資也就無法實現資本增值和形成良性循環,更無法吸引更多投資者加入。此外,風險投資是一種長期投資,在此期間,通常需要對那些有發展潛力的企業追加投資,因而風險投資要能適時退出,否則就無法進行新的投資。
(三)評價風險投資,發現投資價值
風險投資的對象一般是極具發展潛力的新興高新技術企業。因而對這些企業不僅要評估其現在的價值,更要評估其發展帶來的遠期價值。因此,其價值只能通過市場評價來發現和實現。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為風險投資活動提供了一種客觀的市場評價方法,評價其投資價值最好的標準就是看風險投資退出時能否達到大幅度的增值。
(四)激勵創業企業家,降低風險
對于創業企業家來說,風險投資退出也是極為必要的。風險投資家和創業企業家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二者屬于委托關系。為了降低風險,風險投資家必須對創業企業家進行有效的激勵和約束。首次公開發行不但能給風險企業家和創業企業家帶來高額回報,同時還能將風險企業家掌握的企業控制權交還創業企業家,這對創業企業家的激勵是無可比擬的。相反,清算則是對風險企業家最具剛性的約束,清算退出意味著風險投資項目的徹底失敗。
二、風險投資退出的主要方式及影響因素
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由于其風險資本的來源不同,并且資本市場的發育程度也不一樣,因而風險投資退出的方式也不盡相同。目前,世界上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種:
(一)主要方式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IPO。首次公開上市是指風險投資者通過風險企業股份公開招股上市,一般以普通股發行,將擁有的私人權益資本轉換為公共股權資本,將股份在二級市場上出售以實現資本增值的方式。顯然,首次公開上市,主要指通過二板市場上市是最有利可圖的退出方式,也是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佳方式。
2.兼并與收購。兼并與收購是指風險投資者等時機成熟后,通過并購的方式將自己在風險企業中的股份賣出,從而實現風險資本的退出。接受兼并和收購實質是將投資股權出售給一家具有雄厚實力的上市公司,使其成為高科技企業擬進入證券市場的強大資金后盾,實現風險資本順利退出。
3.股權回購。回購退出是指通過風險企業家或風險企業的管理層購回風險資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風險資本退出。就其實質來說,回購退出方式也屬于并購的一種,只不過收購的行為人是風險企業的內部人員。回購的最大優勢是風險企業被完整的保存,風險企業家就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動權和決策權,因此回購對風險企業更有利。
4.清算和破產。破產清算是指在風險企業經營不成功時,風險企業家不愿意再花費精力來維持其投資而采取的對其進行清算,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資。清算退出是一個遭受損失的退出途徑。
(二)影響風險投資退出的因素
世界各國的風險投資退出的主要方式和完善程度都各有差異,而影響風險投資退出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證券市場的活躍程度。活躍的證券市場為風險投資退出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二板市場明確定位于為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和高科技融資服務,是一條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上市標準和條件相對較低。二板市場的建立直接推動了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也成為風險投資實現退出的一條有效渠道。
【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籌資渠道,法律法規
一、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現狀分析
中國經濟已進入高速發展期,即使在世界金融危機暴發時,中國經濟GDP仍然保持 8%的增速。隨著財富的增長,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尋求適當的投資機會。這種情況下,一方面新的投資渠道為風險投資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條件;另一方面,中國的企業正在由小作坊式的生產方式步入產業化生產階段,特別需要資金支持,這就為風險投資發展提供了必要條件。
在國家政府各部門、金融機構、民間資本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推動下,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其發展情況如下:
(一)風險投資理念在我國初步形成
據《IT 經理世界》的總結,在2006年像美國高盛這樣的外國公司在國內的風險投資規模為 2 億美元左右, 而相對于世界風險投資領域來說, 其網絡科技泡沫破裂之后近來重新高漲, 科技股價又回到了較高的水平。風險投資總體規模仍在擴大。全球風險投資協會主席海格特在 2001 上海 APEC 中小企業論壇上說: “盡管風險投資與其他行業一樣,受到經濟周期波動的影響,但從美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其風險投資基金規模達到了480億美元,比上年增加了150%, 歐洲為160億美元, 亞洲為60億美元。”與外國風險投資規模相比較,我國的風險投資主體雖然規模要小得多,但是這一理念正在形成。
(二)風險投資業剛剛起步, 外資仍占主導地位
根據中國科技金融學會的統計,到 2004 年末,全國一共有200多家風險投資企業, 總資金約300億元。但我國的風險投資規模仍然小得多。就總體投資規模來看,真正投入風險項目并開始實施創業運作的并不多,只占20%左右。本土風險投資與外資在投資金額上的比例一直維持在1:3左右,本土風險投資呈現萎縮的趨勢。
(三)我國風險投資市場的潛在資金較充裕
我國風險投資的來源潛力很大,據2004年的《金融機構本外幣信貸收支表》統計,國內的各項存款余額為25.31萬億元,城鄉居民儲蓄為12.61萬億元,在實際利率低于消費物價指數的今天,資本的逐利性決定了這些錢在尋找出口。國外風險資本紛紛看好中國的市場,爭先恐后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中國的投資市場,而且隨著合格境外投資者數量的逐步增多和《外商投資創業企業規定》的正式實施,我國的風險投資業務開始了全面對外開放。因此,資金將不成為主要問題。
二、當前我國風險投資中存在的問題
(一)風險投資外部環境缺乏。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缺乏有力的外部環境支撐,主要表現在法律制度和資本市場兩個方面:一方面,資本市場還不夠成熟,導致資本市場發展的不完善,導致風險投資的出路缺乏保證,極大阻礙了風險投資的發展;另一方面,風險投資法律不夠完善,與風險投資基金相關的法律缺乏,直接導致風險投資各方關系人的行為缺乏法律的規范和約束,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
(二)缺乏風險投資專業人才。風險投資是跨越科技與金融兩大領域的特殊金融活動,涉及評估、投資、管理、審計和高科技專業知識等多方面學科,實踐性綜合性很強。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是風險投資的靈魂,這正是目前我國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我國的風險投資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同時具備科技知識、管理經驗以及金融投資的綜合性高素質人才缺乏。當前風險投資隊伍工作人員無論知識結構、思維方式還是行為模式等都有待提升。
(三)風險投資退出機制不完善。風險投資后期都面臨著風險投資的退出,這也是風險投資的關鍵環節。評判風險投資成功與否的標準就在于資本能否成功退回。當前國際通用的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主要有公司的公開上市、股權回以及項目的破產清算。我國在風險投資退出機制上還不成熟,在準入條件、規范性以及成熟度上都有待完善。投資風險退出機制的不完善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投資主體的前進步伐,束縛了風險投資的發展。目前,我國風險投資仍缺乏暢通的退出途徑。
三、發展我國風險投資的對策
(一)優化風險投資外部環境。一方面要健全與風險投資相關的法律制度,以法律和政策保證風險資本的籌集、組織、運作以及退出。另一方面,要建立成熟寬松的資本市場,這樣不僅有利于發展更多實力強大的金融機構,而且還有利于培養更多高素質的風險投資人才。此外還需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這就要求政府提供優惠政策,大力扶持風險投資企業。
(二)培養風險投資人才。優秀的風險投資人才是風險投資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針對當前我國風投人才缺乏的現狀,首先可以引進創新人才、復合型人才和經營人才,通過引進這些人才可以很大程度上緩解人才缺乏的問題;其次,對現有人才培養模式進行改革,加強對人才的創新能力方面的培養證券或信托公司可以選派一些具備豐富管理和經營經驗的人才到外國系統學習風險投資管理和運作知識;最后,大學可以在課程設置中系統地增加風險投資課程,并聘請國內外專業的風險投資家和投資人員教育培養出更多具備風險投資技能的學員,為風險投資做好人才儲備。
(三)建立暢通的風險投資資本退出機制。當前風險投資的主要退出途徑是上市,因此要推進風險投資的發展必須適當放寬高新技術的上市條件,構建以上市為主其他退出渠道相配合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企業可以通過證券交易中心對投資企業實行非公開上市,讓其部分股票具備流動性,這樣既為風險投資的退出提供了條件又為其在二級創業板和主板上市降低了風險。同時政府可以以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為基礎建立全國性的聯交系統,為構建三板市場準備更多條件,以達到配合二級和主板市場形成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目的。
四、結論
風險投資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尤其是高新技術產業化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針對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現狀,我們應該積極培養風險投資人才、建立暢通的風險投資資本退出機制制定、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規、發展規范運作并加強監管,以促進我國風險投資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惠恩才.我國風險投資發展障礙與對策研究.經濟學動態.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