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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區塊鏈;新常態;新機遇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283(2017)03-0099-02
一、“區塊鏈”技術下的中國金融“新常態”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中國擁有全球最大的幾家比特幣交易平臺,如:中國比特幣、火幣網和OKcoin等。這些平臺承載著全球80%~90%比特幣交易,而中國市場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享有對比特幣定價權。同時,中國也是比特幣挖掘能力最強的國家,設立在境內的服務器集群提供了全世界60%以上的比特幣算力,中國在比特幣礦機和運算芯片的研發方面處于國際領先地位。近幾年,很多金融巨頭開始將關注點從比特幣本身轉移到其背后的區塊鏈技術,而國內區塊鏈技術的普及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以下三個方面:首先,國內多個資本集團投入巨資建立區塊鏈實驗室,并設立專項投資基金進行人才培養和項目孵化,意在研究前沿科技及促進我國金融科技研究和國際快速接軌,如萬向集團旗下的萬向區塊鏈實驗室,每年共拿出60萬~100萬美元對優秀項目進行贊助,其不僅僅為區塊鏈初創企業提供了啟動資金,更將一群有著先進技術和知識儲備的開發者聚在一起,成立區塊鏈開發者社區和工作站,為區塊鏈產業后備人才的儲備打下了堅實基礎;其次,央行于2016年1月稱將盡快推出以央行為發行主體發行數字貨幣,這在某種意義上認可了區塊鏈技術及數字貨幣的價值,這對廣大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起到了指導作用和示范意義,調動了各部門對研究區塊鏈相關技術的熱情,成為我國金融改革的有力推手;第三,由中證券公司牽頭11家國內大型金融機構共同發起的中國分布式總賬基礎協議聯盟(ChinaLedger)提升了我國傳統金融機構研究區塊鏈技術的積極性,基本確定了我國金融機構未來5年的技術變革方向。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已經有很多國有性質的商業銀行和民間資本支持的股份制銀行及老牌證券公司建立了相關研究部門,有關區塊鏈技術的研究正在部門內如火如荼地開展。國內也有很多金融機構和國外區塊鏈服務提供商達成技術合作協議如中國工商銀行、華瑞銀行等。
二、“新常態”下我國金融業發展的“新機遇”
(一)跨境支付和結算
作為世界經濟總量第二的貿易大國,對外貿易體量巨大。我國近年來陸m提出“一帶一路”等一系列發展戰略,直接反映出我國“走出去”的決心,跨境支付和結算業務將迎來一個“黃金增長期”。與此同時,國內大力推動匯率改革,幫助人民幣國際化邁上了新的臺階。伴隨著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越來越多的國家支持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在這種大背景下,如何降低跨境支付和結算成本、提高運行效率、安全地保證每一筆交易順利進行成為了我國商業銀行亟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這對于幫助我國中小企業“走出去”,增強企業競爭力和提升利潤空間有積極的正面意義。從經常類項目的跨境支付結算金額來看,2015年這一數字約為8萬億元人民幣,區塊鏈的出現會使相關流程的交易成本下降四至五成。如果有從事中轉業務的商業銀行提早使用此技術,將大大增加其處理跨境結算獲得的收益,同時搶占其他尚未轉型的同類銀行的相似業務。
(二)數字貨幣
2016年初,央行傳出了有關進行數字貨幣及區塊鏈技術研究的消息,這在很大程度上對尚處于轉型期的金融機構起到了導向作用,數字貨幣的研究和發行將成為銀行間業務的新機遇。首先,若數字貨幣在流通中逐漸豐富,無論是居民平時消費,還是銀行間交易結算所需要的等待時間都將被大幅縮短;由于分布式技術的特點,商業銀行用于維護服務器的成本將趨近于0。其次,數字化貨幣的廣泛使用會激發出更多的支付情景,在零售端,尤其是移動支付領域將會引起巨大的行業變革:如可以使支付具有連續性(即脫離可交易的最小單位限制),支持無中心干預的點對點線下支付,物聯網條件下機器間自動支付等新模式。最后,得益于數字貨幣的可追溯性,諸如洗錢、金融詐騙、關聯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將可“追根溯源”,可以幫助人們降低遭遇金融犯罪后的損失和避免財務問題的發生。
(三)證券的發行和交易
區塊鏈技術不僅能為商業銀行帶來福利,還為證券行業帶來了機遇:第一,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證券交易所將顛覆傳統交易所運行的商業模式,從在交易所的集中撮合競價交易改為分布式點對點交易,真正實現了買方與賣方的無縫對接。第二,分布式賬本的去信任特點可以幫助證券機構簡化交易流程,移除大部分人工管理和證明環節。通過智能合約實現自動化股權登記,大大減少交易成本,帶來超額收益。第三,由于區塊鏈網絡的多數共識機制,對區塊鏈網絡交易所的訪問將是高度安全的,并且分布式計算將保證交易所系統的穩定性。
(四)供應鏈金融
我國貿易融資規模于2016年已達到10萬億規模,并以每年約25%的增速逐年上漲。但是拋開規模來看,這一市場的利潤被多個中間商、結算機構、中轉銀行攤薄,使得出借方無法得到可觀的利潤。而反觀國內P2P市場魚龍混雜的現狀和近日曝出的國金證券假章事件,再次引起了國內投資者對P2P平臺安全性的質疑。當區塊鏈技術與貿易融資業務相結合,可以很大程度上減少中間環節,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效率。更重要的是,由于區塊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的存在,投資人的本金和收益的結算都可以得到保護,交易和結算風險得到有效降低。與此同時,使用區塊鏈作為融資網絡可以促進國內融資平臺與國外平臺對接,開拓P2P時代的新市場,有力地拖動本地化金融與對外貿易相結合。
三、我國金融機構搶抓“新機遇”的對策建議
(一)加快國內區塊鏈技術戰略布局
金融機構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考慮區塊鏈技術的引進時機,引進國外技術還是自主研發,和企業在行業中使用區塊鏈時扮演的角色。以國資大型商業銀行為例,應利用好R3聯盟和ChinaLedger等相P技術平臺的科研優勢,結合自身與監管部門的緊密聯系,在保持和監管部門溝通的前提下,與之一道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區塊鏈技術標準和與之配套的監管體系。而中小企業則應擺正追隨者的位置,與R3聯盟建立緊密合作關系,對外吸收技術人才,在開源項目的基礎上參照自身優勢開發出適合自己的區塊鏈網絡。
(二)增加科研投入,支持優秀項目
國內的區塊鏈項目投資目前還仍不成熟,集中投資風險較大,因此應遵循小資金、廣投入、勤更新的投資原則,國內金融機構可將區塊鏈領域的相關投資分用途、分批次投入不同領域的專業團隊,廣泛滲透各個項目的研發過程,并派駐專人進行技術整合,以達到最大化利用資本的效果,分散投資風險。在制定了完備的投資計劃后,需要進行投資項目的選擇。我國金融機構可以參照硅谷模式,建立技術孵化器,招募優秀人才并組建專業團隊開發區塊鏈應用,引入天使投資人和專業VC進行項目指導,目前國外已有類似500 Startups這樣的專業創業項目孵化機構的案例可以學習。
(三)加強對外交流,推進技術融合
國內金融機構可以將技術交流的重點放在區塊鏈領域研究較為發達的柏林、硅谷、紐約、英國等國際金融科技創新中心,尋找比特幣不同層次創業公司給予技術支持:如提供區塊鏈服務支持的公司(DAH,Chain等),進行區塊鏈底層技術開發的公司(以太坊、CEV等),數字貨幣交易平臺和解決方案提供商(Circle等)。邀請已經具備一定商業化運作能力的區塊鏈服務和解決方案提供商可以大大減少研發投入,縮短研發周期,提高產品更新效率。這在當前金融業普遍面臨轉型的大環境下為國內金融機構搶占先機和攫取更多市場份額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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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區塊鏈;金融業;應用實踐
一、金融區塊鏈應用的意義
區別于傳統互聯網技術,區塊鏈具有弱中心化、不可篡改等特征。區塊鏈技術可能給金融行業帶來深遠的影響。一方面,由區塊鏈技術構建的金融生態,可以解決傳統金融模式信息不對稱的難題;另一方面,人們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將資產準確、快速地進行價值和信用轉移。未來,區塊鏈技術將對金融行業產生以下積極影響。
(一)降低金融機構運行成本,提升智能化水平
目前,金融機構業務開展的各個環節不僅消耗大量人力和物力成本,而且還將引發操作風險。區塊鏈可以改進傳統的經營模式,優化業務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智能化水平,從而增強核心競爭力。
(二)降低金融機構管理風險,提升業務處理效率
區塊鏈利用特有的密碼技術,減少信息不對稱性,實現數據的不可篡改,確保交易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降低了銀行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等。區塊鏈還能省去各種中間環節,加快結算與清算速度,實現全天候、實時到賬,提高了業務處理效率。
(三)加大金融機構創新活力,發展新興金融業態
區塊鏈在重塑傳統業務模式的同時,也催生了新的商業業務模式。一方面,區塊鏈促進金融機構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如供應鏈金融業務的拓展;另一方面,區塊鏈加大金融機構業務之間的協調合作深度,通過源代碼的開放與協作,催生了更多的金融業態,推動了新興金融業態的出現。
二、當前江蘇金融業區塊鏈應用進展
(一)規劃布局迅速鋪開
人總行金融科技發展規劃明確提出要穩妥推進分布式賬本等技術的驗證試點和研發運用,轄內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區塊鏈相關發展規劃與統籌部署。統計數據顯示,共30家金融機構結合自身實際特點,制定了區塊鏈發展戰略與部署方案,占調研機構總數的40%。同時,科技投入總體呈上升趨勢,各機構2020年金融科技資金投入總額為135.1億元,比2019年增長23.9%,占營收比例由1.6%增加至1.8%(見表1所列)。統計顯示,各機構金融科技人員占比逐年上升,2021年1-10月金融科技人員占比中位數為3.2%,比2019年提高1個百分點,70%以上機構的金融科技人員占比有所提升(見表2所列)。
(二)應用實踐有序推進
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牽頭組織建設了長三角征信鏈平臺、反洗錢關注信息共享區塊鏈系統、國庫非現場監管聯盟鏈、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農業供應鏈產融服務平臺等項目,在反洗錢、支付結算、供應鏈金融、票據業務、征信、函證等場景逐步開展應用,提升監管效率和金融服務水平。此外,鼓勵金融機構基于聯盟鏈方式,發揮區塊鏈跨主體、低成本構建互信的技術優勢,探索綜合民生、融資授信、交易存證等區塊鏈應用,如江蘇銀行推出全流程線上化的物流動產質押融資產品、招商銀行搭建物流鏈普惠云平臺、蘇寧銀行加入區塊鏈信用證系統、東吳證券參與上交所區塊鏈存證系統建設等。
(三)產用融合不斷深入
江蘇銀行、東吳證券、國聯人壽等11個金融機構聯合高校、科技公司成立聯合實驗室,重點圍繞區塊鏈等技術開展基礎研究合作,加快推進區塊鏈技術應用。例如:江蘇銀行與南京理工大學聯合開展區塊鏈技術研究,落地區塊鏈跨行票據貼現業務;東吳證券與北京大學實驗室聯合研究可信區塊鏈,主要用于數據保護、態勢感知等安全場景;蘇寧銀行與南京財經大學聯合共建實驗室,探索基于區塊鏈技術解決不同平臺之間數據共享的問題,并構建小微商戶底層數據融合體系;蘇州銀行與西安紙貴互聯網科技公司共建區塊鏈技術實驗室,圍繞區塊鏈底層技術、場景化服務與應用等方向開展研究。從初步統計的科研成果看,專利申請方面,有9家機構共申請了119項金融科技相關專利;專利授權方面,有7家機構共擁有32項專利授權;軟件著作權登記方面,有15家機構登記了軟件著作權共計138項。
(四)標準化水平全面提升
積極發揮標準的支撐、引領和示范作用,推進區塊鏈標準的研究和制定,促進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規范化發展。一是組織轄內金融團體積極制定區塊鏈相關的團體標準,包括《長三角征信鏈征信一體化服務規范》《基于區塊鏈的電子存證應用規范》等,并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二是鼓勵金融企業積極制定區塊鏈相關企業標準,通過參與企業標準“領跑者”活動提高自身的行業競爭力。省內蘇寧金融科技等共4家金融機構及金融科技企業入選《金融分布式賬本技術應用》2020全國企業標準“領跑者”。
三、存在不足
(一)技術仍處于探索期,應用尚未形成規模
目前區塊鏈底層技術在可用性、可靠性、技術架構等方面成熟度有待進一步提高,網絡攻擊通過新技術漏洞向消費者傳遞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分布式賬本使用的密碼技術本身可能被破解,給整個產品線帶來巨大威脅;成熟的應用案列不多,場景挖掘有待提升,部分金融機構在項目建設中處于觀望階段。
(二)投入回報比還不高,專業人才相對匱乏
區塊鏈作為一項前沿技術,技術積累相對薄弱,底層技術研發成本較高,回報難以保障;中小金融機構由于地域和資金投入的限制,在吸引高層次人才方面較為困難,引進人才成本較高,專業人才儲備相對不足,主要通過技術外包的模式開展項目建設。接近70%的機構反映缺乏既精通新技術又熟悉業務的復合型人才,超過30%的機構認為本單位科技人才難以支撐數字化轉型的需要。
(三)監管機制尚未健全,標準體系有待完善
區塊鏈創新應用的高速發展也正不斷引發新的監管挑戰,因涉及金融、工商、稅務、司法等多個行業主管部門,涉及層面廣,統籌難度大,亟須建立一套適用于新興科技發展的區塊鏈治理模式與機制。此外,全國統一的標準供給不足,相關技術規范尚未形成,跨鏈互通難度較大。
四、應對策略
(一)統籌規劃,務實推進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年)》,統籌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應用系統建設。二是加強組織保障和資源支持,推動技術與業務深度融合,發揮區塊鏈技術優勢,提升風險技防能力。三是指導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發展需要在區塊鏈技術探索、場景落地、產用融合、人才培養等方面進行探索。四是強化各類區塊鏈金融標準的貫標落地,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區塊鏈行業和團體標準編制。
(二)聚焦前沿,合力創新
一是鼓勵金融機構與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智庫等建立協同推進機制,搭建創新交流平臺,加強區塊鏈專業人才聯合培養,參與信任機制、跨鏈技術、隱私保護等核心關鍵技術研發。二是推進區塊鏈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借助科技公司的技術力量搭建安全可信的區塊鏈平臺,通過共建聯盟鏈等方式推動行業協同發展。
(三)服務實體,深度融合
一方面,引導金融機構探索在參與主體多、驗真成本高、交易流程長的金融場景應用,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繼續做好長三角征信鏈項目,增加服務對象,提升社會影響力。另一方面,促進區塊鏈和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前沿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深度融合,深挖應用場景,推動集成創新。
(四)管控風險,創新監管
一是平衡好安全與發展的關系,深入研究區塊鏈技術金融應用對現有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的挑戰,防止區塊鏈技術風險與金融業務風險疊加產生風險擴散效應。二是以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為契機,繼續推動符合條件的區塊鏈金融創新應用開展測試,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提煉優秀實踐和成功經驗。
參考文獻:
[1]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區塊鏈金融應用與發展研究報告(2020)[R].2020.
[2]周猛,高峰.商業銀行運用區塊鏈技術現狀與前景探析[J].商業銀行,2018(7):46-53.
一、引言
狹義上的區塊鏈技術是基于密碼學中橢圓曲線數字簽名算法(ECDSA)實現去中心化的數據庫技術,將區塊以鏈的方式組合在一起形成數據結構,以參與者共識為基礎存儲有先后關系的、能在系統內驗證的數據。廣義的區塊鏈技術則是利用加密鏈式區塊結構來驗證與存儲數據、利用分布式節點共識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自動化腳本代碼(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去中心化基礎架構與分布式計算范式(Kavanagh D,2015)。區塊鏈的概念首次由Satoshi Nakamoto(2009)在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中提出。O’Dwyer(2014)提出應用區塊鏈技術來保護敏感數據、個人隱私等。Kishigami J(2015)等提出將區塊鏈應用到數字內容版權的保護上,改變傳統的CAS和DRM模式。R.Dennis(2015)提出了一種基于區塊鏈的聲譽系統。國內對區塊鏈技術研究剛剛起步,相關著作較少。從實際應用來看,除個別應用開始小范圍推廣外,絕大部分運用仍未走出實驗室。
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賬單、可靠安全以及透明公開等特點,使其在數字加密貨幣、金融和社會系統中有廣泛的應用前景,給金融機構帶來巨大的潛力和價值。多國央行、國際金融巨頭、交易所及IT行業巨頭紛紛涌入區塊鏈領域,其投資規模呈現爆發式增長。在經濟金融全球化時代,加強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問題研究,對探索我國金融業務創新與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二、國內外區塊鏈技術研發與應用前景
區塊鏈作為擁有巨大應用潛力的新技術,必將給全球金融業帶來革命性的變革。如何在金融業務創新發展中發揮用武之地,全球金融界正以各種形式開展一系列探索(見表1、表2)。
三、區塊鏈技術對金融業務創新的主要潛在影響
(一)沖擊現有支付機構的平臺功能,改變支付體系和架構
區塊鏈技術具有靈活的架構,可能重塑信用形成機制,尤其是區塊鏈的去中心化機制,即第三方支付的資金監管功能可由“智能合約”自動替代,將沖擊第三方支付的根基,在保證信息安全的同時有效提升系統的運營效率和降低成本,大大提高資金利用率(侯本旗和趙飛,2015)。區塊鏈會使第三方支付逐步被邊緣化,目前已涌現了Ripple和Circle等多種支付清算類應用,特別是像R3CEV聯盟機構,沖擊現有機構如支付寶的平臺功能,并將可能改變現有金融體系中的交易、清算和結算流程(見圖1)。據麥肯錫預測,如在全球范圍內應用區塊鏈技術開展B2B跨境支付與結算業務,則其每筆交易成本可將從約26美元降至15美元。
(二)數據信息不可篡改,彌補現有金融服務功能的不足
區塊鏈系統通過公鑰和私鑰的加密、解密對交易進行處理,交易的主體及交易內容都被記錄在區塊鏈上,任何交易都可被追蹤和查詢,數據信息不可篡改,具有更強的公信力。借鑒區塊鏈和加密技術,核查外部數據源、確認滿足特定觸發條件后激活并執行合約,促進不同系統間的協調,提升數據交換效率(見圖2)。2015年末,納斯達克首次利用區塊鏈技術完成和記錄了一項私人證券交易,從股權交易市場標準結算時間的3天,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將交易時間從股權交易市場標準時間3天縮短至10分鐘、結算風險降低99%,從而有效降低資金成本和系統性風險。
(三)優化共識機制,提高系統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高安全性的智能合約可編程,實現主動或被動的處理數據,接受、儲存和發送價值,以及控制和管理各類鏈上智能資產等功能,即區塊鏈使用散列算法加時間戳(Timestamping),既可保證交易信息的真實性、獨立性和保密性,又為交易提供時間上的證明。如供應鏈金融借助區塊鏈技術的“智能合約”功能自動進行支付,大大降低人工成本并減少因人工交易造成失誤的可能性,極大提高交易效率和安全性。據麥肯錫測算,從全球范圍來看,在供應鏈金融業務中廣泛開展區塊鏈技術應用,可使銀行一年風險成本縮減11―16億美元。
(四)大幅改變信用風險管理模式,具有廣泛金融業務創新的潛力
區塊鏈技術是使用全新的加密認證技術和去中心化的機制,通過新的信用創造方式,大幅改變信用風險管理模式,降低交易風險與成本,實現金融資源優化配置。從技術特性來看,區塊鏈與傳統數據庫既有緊密的聯系又存在顯著差異(見表3),為涉及數據庫應用的行業發展提供了新的技術選擇,兩者的有機結合必將產生強大的融合效應,形成全新的發展模式,在主數據管理、復雜資產交易管理等領域具有廣泛開發的潛力。
(五)降低金融監管的難度與成本,規范市場行為與秩序
區塊鏈的分布式系統具有透明、公開、不可篡改等特性,可做到實時平賬,避免事后審計,降低企業成本,降低結算與支付的出錯率,實時監控每一筆資金的流入流出情況,適用于合規、審計和風控領域,從而為審計和監管單位提供數據透明性。銀行業基于區塊鏈技術可監測分析、識別異常交易,及時發現并能有效防止欺詐、洗錢等犯罪行為。近?啄昀矗?世界各國商業銀行和金融公司為應對日趨嚴格的金融監管要求,不斷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根據高盛測算,區塊鏈可以驅動全行業因減少人力開支和反洗錢監管罰款而實現30―50億美元的成本節約(見表4)。
四、我國區塊鏈金融業務創新所面臨的困難與挑戰
(一)相關法律法規建設相對滯后
一是區塊鏈的去中心化機制,沖擊了現行的國家監管體制,對現有業務監管體系形成挑戰。將該技術整合至銀行現有制度的成本較高,當數據規模增大時,低效的查詢和挖掘分析將使其數據透明性的優勢形同虛設,鏈狀的數據結構和大量內容的直接記錄將使得擁有反洗錢職能的監管機構也無法在可接受的時間內完成對數據的解讀。二是區塊鏈相關的制度規范、法律法規建設相對滯后,導致市場主體相關活動風險無形中被放大。如智能合約涉及的法律責任界定不明確。智能合約利用計算機代碼在合約方之間闡述、驗證和執行合同,是用代碼來表述,而典型合同是用自然語言起草。當智能合約執行和典型合同之間出現相應糾紛時,涉及法律責任界定就不明確。同時,成熟資本市場和傳統交易所,任何一個金融創新產品上線都有業務所有權人(owner),而智能合約一旦有漏洞,歸屬智能合約開發者負責還是由運行智能合約的平臺來負責,難以界定。
(二)絕大部分運用仍未走出實驗室,建立完善的區塊鏈應用仍面臨眾多技術挑戰
從區塊鏈實踐進展來看,大部分仍處于構想與測試進程中,要獲得市場和監管部門的認可還面臨不少的困難。一是大規模交易與區塊鏈膨脹處置能力問題。由于區塊鏈采用分布式的存儲方式,占用存儲的巨大空間,且去中心化的確認機制,交易時間延遲較長,導致在實際應用中交易量低、對存儲空間膨脹的抗壓能力差。二是智能合約的循環執行與靈活性差。智能合約具有自我循環執行特性,與高頻交易類似,導致顯著放大價格波動;且區塊鏈數據信息一旦寫入,不可篡改,交易后無法退回,靈活性較差,需事先設置例外追索機制。三是競爭性技術挑戰。如在通信領域應用區塊鏈技術,信息傳遞的安全性會大大增強。量子技術也可做到,量子通信――利用量子糾纏效應進行信息傳遞,同樣具有高效安全的特點,近年來更是取得了不小的進展,很可能與區塊鏈技術形成競爭態勢。
(三)區塊鏈技術的監管標準不統一,生態體系較為脆弱
1.區塊鏈缺乏生態體系。目前區塊鏈的各種技術方案五花八門,超級賬本、以太坊等大項目也都缺乏統一的技術標準體系,均處于“各自為政、群雄爭霸”的狀態,甚至與區塊鏈相關的去中心化存儲協議管理、網絡安全性管理等也均尚未形成較為完善的標準方案,許多項目缺乏可靠的實踐數據測試,整個區塊鏈生態體系較為脆弱,仍需進一步健全完善。
2.區塊鏈開發技術、監管標準不統一。由花旗銀行、瑞士銀行等共同組成的R3區塊鏈聯盟試圖制定適合全球金融業使用的區塊鏈技術領域的統一標準,強化在全球金融業中的領先地位。如2016年5月區塊鏈技術提供商Chain和第一資本、花旗集團等金融機構了區塊鏈方面的開放標準,在智能合約框架等方面實現了突破。然而,在全球層面尚缺乏一個統一的技術開發標準,智能合約使用的兼容性等方面將受限制,目前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國際標準促進在區塊鏈上的創新。而我國金融業中針對區塊鏈的標準研究和制訂基本還沒有真正起步,與國際發展存在較大的差距。
(四)風險防范機制尚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和設計
1.以天河二號目前的算力來說,產生比特幣SHA256哈希算法的一個哈希碰撞大約需要248年,但隨著量子等新計算技術和各類反匿名身份甄別技術的快速發展,未來非對稱加密算法具有一定的破解可能性,因而需要研究并設計更為安全和有效的共識機制。
2. 我國大量在實際中應用的密碼學產品都來自歐美國家。區塊鏈技術的核心基礎掌握在歐美國家手中,若關乎國家命脈的核心系統構筑在區塊鏈技術之上,則存在著潛在安全風險。如去中心化的運作機制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央政府對金融的控制,有可能危及國家的金融安全。由于區塊鏈的運行節點位于公開網絡上,面向所有參與者,傳統防范網絡攻擊的物理隔離策略已不再適用,對網絡安全防范也必將提出更高的技術處理要求。如2016年6月DAO遭遇黑客攻擊,黑客正常解讀DAO智能合約代碼,利用其中一個遞歸調用函數盜取用戶資金,累計損失360萬個以太幣,近6000萬美元。
(五)顛覆性替代仍具高成本和局限性
1.顛覆性替代仍具高成本和局限性。區塊鏈技術應用初期,將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平臺用于現代金融領域,其投入成本與收益之間的關系尚處于未知;區塊鏈去中心化、自我管理、集體維護的特性顛覆了人們目前的生產生活方式,沖擊了現行法律安排,且與現有的運行模式、管理模式還有一段摩擦的過程。如區塊鏈網絡作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系統,其各節點在交互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存在相互競爭與合作的博弈關系。
2.智能合約代碼向所有參與方公開,影響參與方利益。就許多金融交易形式而言,網絡中非參與方可能會利用智能合約,在其金融交易中囤積或出售智能資產,進而損害參與方的利益。如何設計激勵相容的共識機制,提高系統內非理性行為的成本以抑制安全性攻擊和威脅,是區塊鏈有待解決的重要問題。同時,跨界人才匱乏。從全球來看,既懂區塊鏈又懂金融、法律的跨界人才極度匱乏,均制約了新產品的研發和創新(李鈞和孔華威,2014)。
五、政策建議
(一)加強同業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前瞻性創新和國際標準制定
1.積極參與,制定標準。區塊鏈技術仍屬新生事物,需要監管部門牽頭,加強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的合作,開展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場景研究,并允許個別技術條件較為成熟的金融企業聯合開展實驗性應用,做好相關技術研究儲備。同時,積極參與國際區塊鏈組織的研究交流和標準規則討論,力爭參與研究制定區塊鏈的行業標準,探索應用場景,制定有利于自身發展的區塊鏈應用標準。
2.抓住機遇,投資合作。高度關注國際區塊鏈發展與創新動向,及時調整發展戰略,力爭加入國際區塊鏈系列產品的研究和開發。在?⒓恿?盟制定標準的同時,成立相對獨立的區塊鏈創新實驗室,如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成立研發實驗室,重點研究區塊鏈的運用;并可選擇與較為成熟的區塊鏈公司強強聯手,積極推進金融同業的區塊鏈技術應用交流和合作。
(二)?c時俱進,改進金融業監管方式與手段
一是積極開展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應用的立法研究。應加強新技術與金融創新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國際交流和研究,制定相關標準規范和操作規范,鼓勵商業銀行、非銀行機構和金融交易所聯合開展區塊鏈相關技術合作研究,探索區塊鏈應用場景,制定區塊鏈技術的相關行業標準。二是避免監管過度。監管部門應與時俱進,密切關注行業政策引導與跟進,充分利用區塊鏈金融技術,改進金融業監管方式與手段,規范市場秩序,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實現市場各方共存和共贏。
(三)探索和完善區塊鏈技術方案,推進金融業務創新
密切關注并評估區塊鏈技術應用的成熟度、安全性、時效性等,協同開發區塊鏈應用架構,如基于區塊鏈技術探索推動票據、股票等的應用場景模擬實驗,提升票據交易和證券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各種技術方案、應用場景和商業模式,探索基于區塊鏈技術的金融創新業務應用場景,選擇交易關聯簡潔、業務成熟度高、技術應用提升效果明顯的應用場景作為切入點,盡快打造適合我國金融體系特點的區塊鏈技術方案。重點在跨行結算、跨境支付、證券發行和數字票據等方面加強研發,構筑若干通用型的應用服務平臺,為金融業務創新提供相應的應用支持。
(四)完善相應的保障體系,為金融業務創新提供可靠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