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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隨著經濟社會與人口老齡化的發展,社區養老逐漸成為一種趨勢。文章以河北省邢臺市為例,通過分析社區養老的發展現狀與困境,提出科學的規劃與可行措施,旨在建立和完善邢臺市的社區養老服務體系,為建設和諧社會而服務。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社區養老;社區養老服務模式
社區養老助老服務就是以社區為載體,以社區中的老年人、其他社區成員為對象,以滿足其精神和物質需要為目標,以設施服務、定點服務和上門服務為主要形式,生活照料、醫療保健、心理保健、文化娛樂、參與社會以及權益保護為主要內容的一種社區工作介入的養老模式。
隨著人口老齡化,獨生子女增多,核心家庭逐年增多,獨居老人和空巢家庭增多,家庭規模小型化和結構核心化導致家庭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的傳統功能弱化。使得社區養老需求大增,然而,傳統的社區養老服務范圍和條件有限,無法滿足社區內老年人的需求。
本文以邢臺市城市社區養老助老服務模式為研究主題,在實證研究的基礎上,分析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發展現狀和困境,提出科學的規劃和可行的措施,為建立和完善邢臺市的社區養老助老服務體系服務。
一、社區養老助老服務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老年人對生活質量的要求提高,而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在社會發展中已經不能滿足老年人對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要,更多的老年人希望通過社區為其提供完善的養老助老服務。通過對邢臺市社區服務人員和社區居民的調查和深度訪談,調查發現邢臺市居民和服務人員普遍對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觀念認識不足,社區內的服務資金匱乏,養老助老服務設施單一,專業的硬件設施和專業服務人才欠缺等,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我市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發展。
(一)觀念認識不到位
面對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挑戰,我們對社區養老助老服務觀念認識不到位。通過調研發現,邢臺市的一些職能部門和社區管理與服務部門對開展和加強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認識不足,觀念落后。沒有把社區養老助老服務事業提高到反映一個社會文明服務對象進步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保持社會穩定的高度來認識,服務意識差。
(二)基礎設施差,硬件設備和服務水平跟不上需要
隨著經濟的發展,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老年人對社區服務的需求增加,但是邢臺市社區內現有的基礎設施無論從數量還是質量上都無法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工作人員的匱乏導致服務水平低下。
(三)養老助老服務單一化
邢臺市社區內對老年服務僅僅停留在醫療和生活照顧方面,十分單一。老年人對文化娛樂體育設施的需求;老年人對歸屬與愛、尊重、自我實現等方面的需求;老年人對繼續生產生活的需求等都還未得到相應的滿足。
(四)專業工作人員缺乏,志愿者隊伍不足
人力資源是推動一項事業發展的基本因素。根據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社區養老助老服務工作除了專業工作人員之外,還應有相應的志愿者服務隊伍作為支撐,組成諸如“老年服務小組”、“送溫暖小組”、“孤老殘疾保護會”等志愿組織。他們所提供的救助和服務是無償的和非盈利性質的。但目前邢臺市社區中的志愿者服務隊伍普遍不足,有72%的社區還根本沒有形成志愿者組織。
二、推進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對策與建議
社區養老助老服務是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綜觀國內外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實踐,無不充分考慮社區老年人口的特殊需求。結合老年學和社會保障的有關理論,針對社區養老助老的取向、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對發展和加強邢臺市社區養老助老服務事業提出以下對策和建議:
(一)提高認識,不斷加強社區養老助老服務
針對邢臺市的一些職能部門和社區管理與服務部門對開展和加強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認識不足。首先,我們在發展過程中,要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其次,要加大社會宣傳力度和培訓資金投入。最后,對社區養老助老服務要規范管理,明確職責。通過以上措施,提高認識,使邢臺市政府、社區服務人員和社區居民從觀念意識上充分認識到發展和加強社區養老助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結合需求,明確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多樣化發展方向
美國著名的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把人的各種需求歸納為五個層次,這就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尊重需求、歸屬與愛的需求和自我實現的需求。老年人也有這五個層次的需求。面對滾滾而至的銀潮,針對老年人的不同層次的需求,我們不僅要提供解決供養、醫療等問題的經濟保障,更需要提供多樣化的社區服務。
(三)立足長遠,明確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社會化、專業化發展方向
資金籌措社會化。邢臺市發展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基礎就是資金問題。邢臺市可以通過改革資金來源的單一渠道,多渠道籌措資金,采取市政府財政撥款、社會集資、有獎募捐、各方捐助、街道和居委會出資等方式解決社區養老助老服務資金問題。實現資金籌措社會化。
社區服務專業化。社區養老助老服務是一項長期的具有豐富內涵的工作,要把它作為一個專業來研究和發展。一方面,邢臺市在招聘社區工作者時,要選用相應專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充實社區養老助老服務專業工作人員隊伍;同時,還應分批選送市內在職社區工作人員到有關高校或培訓機構接受教育,切實提高服務水平。通過以上專業化措施,為邢臺市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發展提供最基本的人才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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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老齡化;社區居家養老;運行機制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6.123
[中圖分類號]D669.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7)06-0-02
1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及其運行機制
2010年,中國老年人(65歲以上)已經達到了1.13億人,占總人口的8%,按照聯合國的相關定義,一個國家或地區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超過7%時,便可稱之為老齡化社會。《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號)提出,要重點支持試點地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通過政府扶持、社會力量運營、市齷運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區養老綜合服務能力。
1.1 社區居家養老的內涵
社區居家養老,是指老年人在社區中享受養老服務,具體形式有社區家庭養老、社區機構養老、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社區老年人互助中心等。需要指出的是,社區居家養老與傳統的居家養老不同,它結合了社區中機構養老及老年人互助中心等形式,內涵更為豐富。
1.2 社區居家養老運行機制的構成要素
社區居家養老運行機制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①社區居家養老供給機制;
②社區居家養老動員機制;③社區居家養老社會協同機制;④社區居家養老監管機制。
2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運行機制存在的問題
2.1 供給機制存在問題
政府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中,存在角色定位的困境。作為主要“供給主體之一”的角色和“管理者”的角色,其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的實踐中存在角色沖突。雖然經過簡政放權和“一站式”行政服務大廳的創新,各級政府致力于加大社會養老服務供給的努力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其他多元主體的管理上,管理者的身份要求政府對其運營資格進行準入限制和審查,因此,在如何進行有效管理與如何加大養老服務社會供給之間存在困境。
2.2 動員機制存在問題
社區居家養老動員缺乏明確的制度規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運營資格獲取,需要消防、床位、員工數量等條件滿足行政許可標準,這決定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具有投入較大、回收較慢的特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動員機制主要依靠政府宣傳和民間慈善力量,但這種動員通常是偶然的,且效率較低。現行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動員機制,缺少專門的制度規范,動員機制沒有常態化。
2.3 社會協同機制存在問題
社區居家養老中多元主體之間的協同聯動水平不高,社會協同機制有待改進。各地區具體情況不同,政府“公辦”養老院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中占據絕大比重,近年來,各地政府在試點探索“公辦民營”及“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等形式,但無論是從規模還是實際受惠人群數量來看,都遠遠不夠。同時,其他多元主體之間,如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協同供給的實踐中,聯動水平較低。
2.4 監管機制存在問題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現行檢查評估機制更多的是一種形式,不具備發現問題和及時處理問題的效果。現行的檢查評估機制主要是,每年向主管部門提交年度運營報告,其他相關主管部門對硬件設施等進行檢查,輔以主管部門的抽查。但現有檢查評估機制流于形式,大量未能達到準入標準的民間“社區居家養老機構”,以“合法運營”或“透明運營”的形式存在。原因并非是政府主管部門不具備責任感或者作風,而是客觀存在的社會養老服務需求缺口以及監管之后的責任歸屬模糊,使政府主管部門難以處理,對部門社區居家養老設施采取“不出事就是好事”的策略。
3 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運行機制的建議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政府和社會各界多元協同,構建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重要創新形式和組成部分。相關人員應改進現行機制的不足之處,努力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運行機制。
3.1 強化政府“治理者”的角色
政府作為社會管理者,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這么一個深入影響社會各階層人員的領域,應該明確自身的“治理者”角色,以規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保護廣大人民的養老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管理目標。近年來,老年人及其家屬與養老服務機構的權益糾紛日益增多,政府作為治理者,應當創造更良好的法律環境和社會氛圍,規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和運營。不是追求以供給主體的身份更多地參與社區居家養服務供給,而是追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健康、高速發展。
3.2 出臺特定的動員制度規范
任何一項政策的實施或者是任何一份事業的成功,都建立在人、財、物等資源高效整合的基礎上。同樣,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健康發展也離不開對資源的整合利用,因此,這就需要有一個高效和常規的動員機制。政府通過出臺特定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動員制度規范,對政府力量、社區力量、非營利組織力量和其他民間力量進行科學動員,最大程度實現動員的精準、高效、常態化。
3.3 建立多元主體的聯動機制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政府與其他主體相對互動較多,其他主體之間聯動性則較差。建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多元主體的聯動機制,不僅僅是加快“公辦民營”和“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試點及經驗推廣,還應當探索加強非營利組織與企業的聯動,如企業以投資入股等形式,負責非營利組織名下養老服務設施的運營,并以市場的力量促進其健康發展。同理,民間團體或個人慈善力量名下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可以通過支付報酬的形式,聘用企業幫助其進行管理,實現成本和效益控制,從而得到健康發展。
3.4 落實檢查評估機制,完善配套措施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出現,是完善社會養老體系的創新措施,是適應新時代的現實背景而產生的,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社會養老服務需求存在巨大缺口,客觀上造成了,大量不具備市場準入資格的“透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存在,政府主管部門苦于沒有良好的處理辦法,大多是默認其存在于“灰色地帶”。另外,已獲取行政許可,具備運營資格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也存在著因檢查評估流于形式,硬件設施投入逐年減少,養老服務質量下降,甚至帶來安全隱患等問題。建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檢查評估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透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重點防抓安全隱患,并給予政策照顧,還可適度降低準入門檻,將其納入監管體系;對已具備運營資格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應嚴格落實周期性考核和抽查評估,且進行相應的獎懲,并建立區域內的養老服務供給設施的評分評級系統。
4 結 語
適應新時代現實背景而產生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完善社會養老體系的創新措施,對實現各階層人民享受更好的養老服務權益,具有重大現實意義。而要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運行機制,應當在供給機制方面明確政府的治理者角色,在動員機制方面出臺明確具體的制度規范,在協同機制方面建立多元主體聯動機制,在監管機制方面落實檢查評估制度,并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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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方針,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社區養老服務,培育社會服務組織,鼓勵連續經營,支持規模發展,構建居家養老服務的社區支持體系和社會化發展機制,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公眾化、服務方式多樣化,各具特色、整體推進的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格局,不斷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
(二)工作目標。不斷提高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覆蓋面和受益面。在年全市建立和完善210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的基礎上,繼續全面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隊伍建設、服務網絡及信息化建設。到2012年,實現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全覆蓋,農村社區(村)依托社會福利中心、鄉鎮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室)、老年學校等現有場所,增加服務功能,完善服務內容和形式,開展以村民互助和各類志愿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居家養老服務。力爭到2015年,居家養老服務網絡覆蓋城市所有街道、社區和80%以上的鄉鎮、50%以上的農村社區,形成服務設施不斷充實完善,專業化和志愿者相結合的隊伍不斷發展狀大,服務內容更加豐富,服務運作長效機制更加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對象不斷增加的格局,不同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三)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從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質量、人性化的服務。二是堅持依托社區。整合社會資源、調動各方積極性,在社區層面普遍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的機構、場所和服務隊伍。三是堅持因地制宜。緊密結合實際,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社區(村)人文環境和老年人需求相適應,符合各地實際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四是堅持社會化方向。實行政府主導與社會興辦相結合,無償服務、低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提高養老服務的社會化水平。
二、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主要任務
居家養老服務要以老年人的需求為導向,以日間照料和上門服務為主要方式,服務項目上堅持基本服務和選擇相結合,為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護理陪伴、代購代辦、配餐送餐、家政服務等,同時兼顧老年人的多種需求,提供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安全救援、法律維權、文體娛樂、學習教育、心理咨詢等服務。居家養老服務的組織方式:子女應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對子女確定無力照顧的老年人,政府鼓勵和幫助采取機構服務、專業組織服務、志愿者服務、義工服務、鄰里互助服務等多種方式實施居家養老服務。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組織網絡。
在城市社區搭建“一站式”服務平臺,建立上下聯動、部門配合、養老服務機構協調運轉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著力構建居家養老“十五分鐘”服務圈。農村地區要創造條件,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務。大力推動專業化的老年醫療衛生、康復護理、文化娛樂、老年教育、信息咨詢等服務項目,不斷完善為老服務網絡,充實服務內容。
1、加強社區生活保障性商業服務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養老服務、家政服務、餐飲服務等機構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通過選拔、招標、簽訂協議等方式,把服務質量高、服務信譽好、實力強的社會服務機構確定為居家養老服務和政府購買服務的定點單位。有條件的社區可通過開設托老所、老年人餐廳,為老年人提供方便、衛生、優惠的配餐、送餐服務。
2、為老年人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實施“社區醫生進家庭”制度,建立健全城鄉老年人健康檔案。“十二五”期間,城市社區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85%以上、農村社區達80%以上。切實加強與改進老年醫療保健服務,組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預約的上門隨訪、送醫、送藥、康復護理等服務,扶持發展老年護理院,支持有條件的醫院開設老年專科,逐步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康復服務。開展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加強保健知識普及工作。采取積極措施,盡快解決養老機構入住老年人、空巢老人的醫保問題;逐步擴大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家庭病床納入醫保范圍;針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加對象中60歲以上老年人,適當擴大門診特殊病種的醫療機構范圍,讓老年人能就近在社區醫療機構就診。
3、為老年人提供社區文化娛樂、教育學習、體育健身、精神慰籍等服務。切實改善城鄉基層和社區老年人教育學習和文體娛樂活動的設施條件,組織和指導老年人進行文化娛樂和科學健身活動,不斷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重視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精神關愛,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咨詢、心理疏導等服務;幫助老年人協調家庭關系、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老年群體的社會問題,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和婚姻等合法權益的服務。到2015年,全社會老年人入學率達到18%以上;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老年人在城市達到60%以上、農村達到45%以上。
4、組織志愿者、義工開展助老服務。組織志愿者或義工開展長期結對幫扶服務、企業助養貧困老人等活動,對空巢、高齡、失能等老年群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上門服務,努力解決這些特殊老年群體在養老方面存在的困難。對確有需要的老年人,組織家政服務機構或專業服務人員上門進行生活照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專人上門包戶的方式提供服務。有條件的社區可開設老年人日間照料室,及時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務。
5、建設全市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平臺。在鼓樓區開展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設試點,并確保年底前建成,在2012年底建成全市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同時,依托城市社區信息平臺,普遍建立為老服務熱線、緊急救援系統、數字網絡服務系統、鄰里互助系統等多種求助和服務形式,建立起覆蓋城市社區,與老年人溝通便捷、服務及時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服務網絡。
(二)建立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實際,把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作為發展社會事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統籌規劃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合理配置資源,探索適應當地特點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
1、將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力爭到2012年實現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在城市社區全覆蓋。新建城市居民區和舊城連片改造居住區,應將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作為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規定的配置指標納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由建設單位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建設、同步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交所在地街居使用,所配建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現有老城區沒有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或設施不能滿足需要的社區,由各區政府負責,通過盤活利用社區資源,新建和改擴建、購買、租賃等途徑解決。
2、合理整合現有各類為老服務資源。各部門設立在社區(村)的衛生服務機構、文化站(點)、勞動保障工作站等為老服務機構,在社區(村)統一安排下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政府興辦的公共服務設施應優先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社區內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資源優惠向老年人開放,以滿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學習、活動的需要。
3、農村社區應緊緊依托老年福利服務中心、鄉鎮敬老院、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積極推進縣級社會福利中心、鄉鎮敬老院以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特別是對列入省、市民生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大資金保障和項目建設協調力度,確保項目如期建成。
4、認真貫徹省有關技術規范,確保新建市政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和養老服務設施無障礙率達到100%,加快推進與老年人生活密切相關公共建筑、養老服務設施、居住小區的無障礙設施改造,積極支持舊住宅增設電梯。積極探索建設集居家養老、機構養老、醫療保健、文化娛樂、體育健身、學習教育、休閑購物于一體的適合老年人特點的老年社區,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生活環境。
(三)加強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1、建立專業服務隊伍。對居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考試合格的發給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參加培訓人員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與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縣(市)區民政、老齡部門及街道(鄉鎮)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相應的工作人員負責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每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可根據本中心(站)情況決定是否配備一名助老協管員,若需配備,所需經費由中心(站)的運轉補助經費中列支。
2、建立志愿者和義工服務隊伍。以開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務行動”為載體,積極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志愿者組織,不斷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和定向、接力服務制度;動員、鼓勵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居民、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及社會各界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
3、建立低齡健康老年人公益服務“時間儲蓄”制度。本著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則,組織低齡健康老年人開展各種公益服務,對其服務時間和內容予以記錄,采取時間或勞務儲蓄的方式,作為以后轉換相應時間為自己免費居家養老服務。鼓勵老年人采取自愿結合的方式,開展家庭式互助養老,或以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為依托的社區式居民互助養老。
(四)規范健全居家養老服務管理機制。
1、著力培育社會養老服務組織。積極支持社會養老服務、餐飲服務、家政服務、物業管理、教育文化等機構通過簽訂協議的形式參與承辦專業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項目,扶持發展連片輻射、連鎖經營、統一管理的服務模式。對新設立的以居家養老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社會服務機構,降低準入門檻,簡化登記程序,實行備案制度,創造寬松發展環境,推動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
2、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制度。按照“區分對象、突出重點、適度普惠”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榕政綜〔〕234號文件關于政府購買服務的政策,政府購買服務補貼統一采用居家養老服務券的形式支付,并逐步擴大服務券使用范圍。適當提高政府購買服務補貼標準,將無償服務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低償服務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經費,人均標準提高到每年40元。
3、規范居家養老服務管理。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監管、考評、獎勵機制。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加快制定各類標準,規范服務、收費等行為,引導老年人與服務機構通過簽訂協議、合同,明確管理機構、服務機構和服務對象的權利、義務、責任,確保服務質量和安全。
三、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科學制定規劃,持續有序推進。各級政府要將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業發展和社區(村)建設的總體規劃,進一步明確居家養老服務的目標任務,科學制定每個年度推進的工作計劃,不斷完善推進發展本地居家養老服務的措施,做到統籌安排,有序推進,持續發展。
(二)完善政策機制,加大扶持力度。各級要充分發揮政府投入的主導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導,帶動社會力量的投入和有效參與,逐步形成居家養老服務投入增長的長效機制。“十二五”期間,市、區兩級財政每年繼續按1:1配比落實安排居家養老服務專項資金,用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一次性補助和運營補助、政府購買服務補貼等。同時,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實際任務,安排相應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費。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扶持養老服務業優惠政策,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在用地、用水、用電、用氣、數字電視開通以及稅費等方面按居民使用價格政策執行或給予優惠。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政〔〕18號)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就業困難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辦居家養老服務經濟實體,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優惠政策。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還要與已出臺的有關社區建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醫療保健等政策措施的銜接,讓老年人受益。
(三)建立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在區、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點),受政府委托負責本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的實施與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庫,對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老年人資格進行評估;全面掌握并及時居家養老服務需求信息,引導為老服務機構和組織適時調整服務內容;對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相關資格進行審查,接受服務對象的信息反饋,檢查監督服務質量;指導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和服務站開展工作,定期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市老齡、民政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要適時對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