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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期貨交易 上市品種 監管
[論文摘要]文章指出了我國期貨市場上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了存在問題的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適合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的策略。
當前,我國期貨市場在發展的過程中仍面臨著一些問題與障礙,隨著商品經濟在我國的發展,當前期貨市場面臨著難得的機遇。站在繼往開來的十字路口,我們有必要重新審視我國的期貨市場,分析我國期貨市場上存在的主要問題,為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提供建議。
一、我國期貨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交易主體單一
我國期貨市場的交易主體僅限于私營企業和自然人。國有企業只能限于作套期保值交易,金融機構和事業單位不得參與期貨交易,并嚴禁信貸資金和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在新的《期貨管理條例》推行之前,期貨公司作為市場主體只能不能自營[1]。
(二)交易品種少,成本高
(三)監管模式不適應期貨市場發展趨勢
監管方式以行政手段為主;證監會在代表政府實施監管的過程中,一方面缺少對行業發展的宏觀決策權,另一方面又對行業內部管理又過于寬泛,過于微觀;監管法規以限制性規定為主,嚴重阻礙期貨市場的良性發展。相應的法律法規主要考慮的是如何管住市場,而沒有考慮如何鼓勵交易、發展市場,發揮期貨市場的經濟功能,使期貨市場發展空間受到極大限制,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四)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結合不密切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交易主體方面
我國期貨市場與國外期貨市場相比,發展層次單薄,期貨市場持續發展動力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我國期貨市場不是由現貨商根據自身發展需要自發組織起來的,現貨市場的不發達導致期貨市場在合約質量標準和交割環節存在一定的成本,生產者直接進入期貨市場特別是農產品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交易不夠廣泛。
(二)上市品種方面
我國期貨市場品種結構單一的現狀,主要是由于落后的品種推出機制。我國期貨品種推出審批權在證監會之手,這是一種行政性行為。同時,證監會并未建立品種推出長效機制。品種推出審批過程過于繁瑣,推出時滯相當長,有些品種甚至在這種冗長的審批程序中被“高高掛起”[3]。金融期貨交易在我國期貨市場上未能取得成功,原因是在當時的中國金融市場上,主要的金融價格還不是完全的市場決定的價格,基本上不具備發展金融衍生產品的基本條件,匯率雖然已經實現并軌,但是國家對外匯實施嚴格管制;國家對存貸款利率和國債發行利率存在著正式或潛在的管制,真正的市場化利率也尚未形成。
(三)交易成本方面
我國期貨市場上交易成本過高,主要由于期貨交易所交易成本過高。交易所交易成本與交易所體制有關。各交易所熱衷于交易所的豪華,其房產投資成為期貨交易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期貨交易所追求利潤和稅收,交易所會員的意見對交易所并無約束力[4]。
(四)監管體系方面
法制不健全,在期貨交易的各個環節,法律手段運用表現為可操作性差、執法力度弱,不能形成完整的期貨法規體系;在建立期貨市場初期,各地為了各自區域的發展,把本地區辦成一個金融貿易中心,爭辦交易所,一哄而上。中央政府開始行政管理時,已有幾十家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對交易所的高層干部實行直接管理。對于期貨市場對國民經濟的重要貢獻認識不足,難以重視它的正面作用[5]。在這種情況下,政策取代了法律,行政干預的過多、過亂,使得期貨市場監管機制錯位,無法形成嚴密的監管體系。期貨交易所的自律也因政府的干預使效果大打折扣。
(五)我國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關系方面
中國的現貨市場極不發達,流通渠道很不暢通,中間環節繁雜,合約履約率低,廣大生產、經營企業在現貨市場中除要承擔價格風險外,還在很大程度上面臨合同單方違約、資金拖欠、質量糾紛及貨物運輸不到位等非價格因素的風險。
三、完善我國期貨市場的建議
期貨市場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市場經濟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針對當前中國期貨市場存在的問題,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解決上述問題。 提高期貨市場監管水平;完善期貨市場法律體系,借鑒國際期貨市場的三級監管體制,形成市場自律為主的監管體系;完善市場結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品種上市機制,不斷增加新的交易品種以滿足市場經濟主體套期保值的需求,加快品種上市的制度改革,為有效控制期貨市場的風險;完善處罰制度;明確期貨公司定位,加強公司結構治理,完善內控制度,不斷增強公司的實力,提高抗風險的能力。
參考文獻
[2]上海期貨交易所.2006 Annual[EB/OL].shef.com.cn,2007-04-27
[3]吳建平,當前中國期貨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探討[EB/OL],cqvip.com
[4]汪五一,劉明星,目前我國期貨市場發展中的問題及解決建議[J],行業資料金融,2006(6):67-68
現在全國的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模式較多,監管主體和托管形式不一。從監管主體來看,主要有三種,即房產管理部門、專業中介機構和銀行。從監管的形式來看,主要有自愿監管和強制監管兩種。從監管的資金構成情況來看,主要有部分資金監管和全額資金監管兩種模式。
從監管的效果和監管拓展情況來看,比較成功的主要是兩種模式,以天津市為代表的成立專門的監管機構為主體的監管模式和以蘇州市為代表的房產登記部門為監管主體的監管模式。
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新模式
(一)監管原則
1.宗旨便民,服務高效。新的資金監管模式不僅是為了防止中介機構挪用客戶資金,更是為打造一個交易誠信平臺,減少交易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的后顧之憂,所以該項工作已經不再是原來意義上的監管,更多的是體現一種全新的服務。資金監管服務旨在以不較大改變買賣雙方交易方式、不增加交易雙方經濟負擔為原則。
2.自愿原則。主要體現為四個方面:一是商業銀行自愿選擇是否參與;二是交易雙方自愿選擇是否托管;三是經紀機構自愿選擇是否參與;四是交易雙方自愿選擇托管資金組成部分。
(二)監管新模式
1.政府監管,銀行托管。房管部門或專門監管機構接受政府委托,開發資金監管平臺,同各商業銀行進行聯網,實時監控各商業銀行的托管專戶和托管子賬戶,對整個資金監管服務進行全程監控。
2.錢隨房走,房隨錢走。為保證托管資金的安全和銀行利益,通過資金監管平臺和房屋登記機構的登記系統進行實時對接,在系統中設置各環節的邏輯關系。由系統自動控制各流程,資金的存入、劃付和劃轉以流程的環節作為前提,流程環節的流轉以資金存入、劃付和劃轉為前提,形成了流程環節和資金流轉互為前提的唯一途徑。一旦簽訂資金監管協議,以合同的方式確保流程的有效運轉,任何人不得對流程進行干擾,確保資金的安全,也確保了各商業銀行的利益。
3.一手交房,一手交錢。房屋權屬證書領取的情況下,交易雙方真正具備交房條件,買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機構通知托管銀行將托管資金及時劃轉給賣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經紀機構也可以通過登記機構的托管系統平臺進行本經紀機構托管案例的查詢。如果某一案例的交易登記流程已經進入“繕證”環節,也就意味著托管銀行已經將賣方的原貸款償還,買方的按揭貸款也已經發放。該條件下,交易雙方即可以提前辦理交房手續。
三、資金監管服務模式還應考慮的問題
(一)利息問題
在現有資金監管服務模式下,商業銀行作為托管人,并且以銀行的內部賬戶作為托管專戶。托管專戶的性質決定其賬戶為內部權益類賬戶,而不是負債類賬戶,所以不能計提利息。那么,由此產生了兩個問題:1.作為賣方來說,原來可以直接收取的房款,因為納入資金監管服務,損失了該筆資金利息收入;2.作為托管銀行來說,雖然不用支付托管資金的利息,但專戶性質決定了其同樣不能作為存款指標來考核,怎樣提高各商業銀行的積極性,這都是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還貸問題
[論文摘要]文章指出了我國期貨市場上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了存在問題的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適合我國期貨市場 發展 的策略。
當前,我國期貨市場在發展的過程中仍面臨著一些問題與障礙,隨著商品 經濟 在我國的發展,當前期貨市場面臨著難得的機遇。站在繼往開來的十字路口,我們有必要重新審視我國的期貨市場,分析我國期貨市場上存在的主要問題,為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提供建議。
一、我國期貨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交易主體單一
我國期貨市場的交易主體僅限于私營 企業 和 自然 人。國有企業只能限于作套期保值交易, 金融 機構和事業單位不得參與期貨交易,并嚴禁信貸資金和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在新的《期貨管理條例》推行之前,期貨公司作為市場主體只能不能自營[1]。
(二)交易品種少,成本高
目前,我國期貨市場上,上市品種只有棉花、小麥、燃料油等13個,一些金融業品尚在基礎性研究之中,股指期貨推出時間一再延遲。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和經濟形勢的變化對期貨市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國期貨市場上上市品種過少,制約了市場功能的發揮,造成了期貨市場的低效率。我國期貨交易所收費項目單一,交易費用較高,平均占80%。2006年,上海期貨交易所年報顯示,手續費收入占92.65%,會員年會費占0.56%,其他收入占6.79%。收費項目還是比較單一,交易成本并未明顯下降[2]。因此,交易所收費結構單一,缺乏有效的信息服務、監管服務,期貨市場收費結構不合理,成為我國期貨市場上的一個大問題。
(三)監管模式不適應期貨市場發展趨勢
監管方式以行政手段為主;證監會在代表政府實施監管的過程中,一方面缺少對行業發展的宏觀決策權,另一方面又對行業內部管理又過于寬泛,過于微觀;監管法規以限制性規定為主,嚴重阻礙期貨市場的良性發展。相應的 法律 法規主要考慮的是如何管住市場,而沒有考慮如何鼓勵交易、發展市場,發揮期貨市場的經濟功能,使期貨市場發展空間受到極大限制,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四)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結合不密切
在 現代 發達的市場經濟體系中,期貨市場作為重要的組成部分,與現貨市場、遠期市場共同構成既有分工又密切聯系的多層次的有機整體。從1990年
(四)監管體系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