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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過對時間觀念在管理會計中應用的闡釋,尤其是現階段時間成本,時間收益等概念應用的詳細分析,提出其應用價值。并同時指出時間觀念在我國管理會計實務中應用的不足,為其今后的實際應用提出改進建議。
管理會計的主要職能是為各種內部控制制度提供管理需要的各種數據、資料,尤其是為做出最佳經營決策和提高經營效率提供各種有用的方案和資料。一般來說,會計研究總是滯后于企業管理理論、方法的改進,只有企業管理理論在實務中應用后,會計界才會尋找一定途徑將其在會計實務操作中加以列示、展現,進而為管理的改進提供依據,促使其不斷創新。目前,隨著“時間”觀念在現代企業管理理論、實務中受到重視并實際推廣應用,管理會計界也展開了一系列以時間觀念為對象的研究,為時間觀念在管理會計決策、評價、推廣中的有效性提供途徑。
一、時間觀念在管理會計中應用的歷程
其實,管理會計從一開始就引入了時間觀念,只是沒有將時間作為財務指標核算,沒能引起足夠的重視。管理會計的發展始終是和成本的核算相連,所以大多時候我們又稱它為成本管理會計。從管理會計的發展階段,對成本的不同處理方法,或不同的成本概念中,我們都可以找到時間觀念的蹤跡。
19世紀初期到20世紀40年代的標準成本系統中,制定各種人工、費用標準時,已考慮到必要的間歇、停工時間以及不可避免的廢品需耗用的工時。直接人工工時標準的制定通常以“時間與動作研究”為基礎,并同時考慮學習曲線理論,把工人工作時間長短與工作熟練程度加以聯系。把人工工時,機器工時,或者工時費用分配率結合進行差異分析,使我們看到時間觀念應用的影子。
在決策性管理會計階段,出現了許多成本概念,比如其中的機會成本、沉沒成本等,也都考慮了時間因素。機會成本是指選擇一種行為而放棄另一種行為時所犧牲的潛在收益。考慮上大學問題,上大學的四年時間應當是有價值的,它的機會成本應當是為上大學而放棄參加工作所可能帶來的收入。機會成本的特殊之處在于它是隱性的,不體現在企業的任何賬簿中。而沉沒成本是指過去已經發生的,不可能通過現在或未來的決策加以改變的成本。也就是說,沉沒成本相對未來的決策是無關的。可見沉沒成本概念也體現了過去、現在、未來等時間觀念。
而當代管理會計的新發展中,更是對時間因素倍加重視。時間的競爭是在滿足質量、成本的前提下的即時顧客響應,時間的節省有助于成本的節約和質量的提高。傳統的作業成本法(ABC)考慮到了各個成本動因花費的時間。控制未來成本的方法,如產品生產周期成本、供貨周期成本等都從各環節要求盡量縮短時間,減少不必要的時間。而適時制(JIT)更是把時間視為至寶,不允許一丁點兒浪費,管理會計研究出“適時制下的非積累性成本法”或“反沖成本法”等純粹為JIT服務的成本計算方法,將時間的節約(同時也是成本的節約)應用的淋漓盡致。
此外,時間成本、利益速度、時間評價、時間收益等,都是近幾年提出的與時間有關的管理會計新概念。將在下面作部分介紹。
二、現階段管理會計時間觀念的主要應用
現階段時間觀念的應用主要是時間成本概念在時間驅動作業成本法中的應用,以及時間收益等在企業相關決策中的應用。
(一)時間成本概念在時間驅動作業成本法中的應用
通過學習,一般人都會認為傳統作業成本法(ABC)是管理公司有限資源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然而,當實際推行時,面對不斷攀升的成本和員工的不滿,大多企業都只能半途而廢,這是造成管理會計理論與現實脫節的原因之一。
2005年1月,哈佛商學院教授羅伯特·卡普蘭和Acorn系統公司創始人及董事長史蒂文·安德森在《時間驅動作業成本法》一文中提出了時間動因概念及其運用的效果。它將傳統作業成本法中的資源成本動因和作業成本動因進行了統一,用時間動因作為統一的度量工具,對成本進行分攤,這使得作業成本法在實際操作中的難度大大降低。
時間成本是與企業時間壓縮活動相關的必要、合理支出,是為滿足客戶或市場時間要求而增加的費用,以及未能滿足其時間要求所發生的損失。時間驅動作業成本法是以時間作為分配資源成本的依據,基于公司管理層對實際產能和單位作業時間消耗的可靠估計,來計算單位作業應分擔的作業成本的成本計算方法。其核心是在ABC的應用中嵌入一個“時間等式”,以最基本的業務流程耗時量為基數,列出各種復雜情況下所需追加的工時,并據此按照具體情況改變每一項具體作業所耗時間的估計數,從而降低劃分作業的難度與工作量,使之更具實際操作價值。對于每一類資源,公司只需估計出兩個參數:一是單位時間所投入的資源能力的成本,或者稱為單位時間產能成本;二是產品、服務和客戶在消耗資源時所占用的單位時間數,或者稱為作業單位時間數。兩個數字相乘,就可以得到完成某項作業的成本,即成本發生因素的單位費用。
相對于老的作業成本法,時間驅動作業成本法簡化了公司的作業成本財務核算系統,避免了傳統作業成本法把時間浪費在討論本來主觀性就很強的時間分配比例問題上。按照這套方法,管理人員可直接估計每項事務、每個產品或客戶所花費的資源,而不是先將資源成本分攤到各項活動(成本動因)上,然后再分攤到各個產品或客戶上。管理人員能夠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產能利用率與理想的利用率到底有多大的差距,這方面的信息對提高流程的效率具有重要意義。此外,時間驅動的作業成本法通過采用“時間等式”能夠更精確地計算出某項活動的具體時間,從而更為靈活地反映錯綜復雜的實際,能夠精確反映出訂單和作業活動的不同特點是如何導致處理時間出現差異的,不僅提高了核算的準確性,而且可以更好地滿足錯綜復雜的現實運營要求,實施起來更為容易。
(二)時間收益概念在企業相關決策中的應用
決策會計要充分考慮單位時間收益的問題。利益速度概念是指單位時間內產生的收益。當企業的某項生產能力受到限制時,為管理者選擇最具收益力的法案提供決策依據。比如,某企業可以生產甲、乙兩種產品。但是該企業只有一臺機器用來生產這兩種產品,且機器工時數不能同時滿足兩種產品的生產,這樣機器工時就是生產能力的限制因素,我們一般稱其為“瓶頸”。假定產品甲的單位售價為18元,單位變動成本為12元,單位邊際貢獻為6元。產品乙的單位售價為15元,單位變動成本為8元,單位邊際貢獻為7元。若不考慮機器工時限制,一般會得出單位邊際利潤大的乙產品應當優先生產的結論。若考慮到生產單位甲和單位乙產品的機器工作時間分別為1/4小時和1/2小時。此時,每一單位機器工作時間的邊際利潤分別為:甲是6元/0.25=24元,乙是7元/0.5=14元。顯然甲產品的單位時間收益高,必須優先生產甲產品,其結果正好與前面判斷相反。
進行時間管理是以提高企業收益為目的,通過管理會計的時間觀念的創新及應用,且在決策中引入時間要素,以時間單位為基準進行決策,提高管理會計決策的科學性。
三、管理會計時間觀念在我國實際應用不足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管理會計作用將更加重要。我國對管理會計的應用和研究是在上世紀80年代初隨著西方管理會計理論的傳入開始的,經過多年實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問題是管理會計的理論與實踐嚴重脫節,尤其是在新理論、新方法的應用上,時間觀念在我國的實際應用同樣存在以上問題。造成應用不足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方面。
會計人員素質不能滿足管理會計要求。一是我國會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即使是會計專業本專科畢業生,在校期間也只是學習了傳統的管理會計理論方法,對新的管理會計理論可能只做少量了解,對其具體運用更是一無所知。二是我國會計后續教育只注重財務會計法律法規的更新,不注重管理會計的創新發展。三是我國會計人員參與管理的觀念意識淡薄。所以,今后應從以上方面加強對會計人員管理會計新理論、新方法的后續教育。
企業經營決策當局對管理會計的重視程度直接影響到管理會計在企業中能否普遍應用。由于受到傳統做法和習慣勢力的影響,企業經營決策者管理意識不高。目前迫切需要企業管理人員更新觀念,加強對管理會計的重視。
理論界只注重理論研究,且主要集中于介紹引進國外最新研究成果上,不注重實地研究。管理會計是一門應用科學,必須強調它的實用價值,要加強實地研究,走理論與實務緊密結合之路。還要特別注意理論同我國經過多年探索和實踐而總結出來的成功經驗相結合的問題。
時間觀念對于企業贏得競爭優勢的重要性開始被越來越多企業人士和學者所認可,深刻認識和理解管理會計中時間觀念的發展及應用,對于我國管理會計理論與實踐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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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監管是保險監管當局基于信息不對稱、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因素,對保險機構行為、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和保險市場競爭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的總和。保險監管模式則是指保險監管機構在既定的約束條件下為達到保險監管的某種預期目標而作出的監管法規和監管方式的制度安排。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銀行業、保險業為主導的金融并購浪潮席卷全球,金融混業經營日漸深入,不僅導致了西方各國的保險運行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同時也推動了保險監管模式的變革。
一、西方保險監管模式的變革:四個轉變
1.從分業監管向混業監管轉變。以19四年美國國會通過的《金融服務現代化法》為標志,全球金融業務日益向混業經營方向轉變,與之相適應的金融保險監管模式也日益朝著混業監管的方向演變,主要表現為集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監管于一體,成立統一的金融監管部門,使保險監管受益于銀行、證券監管的技術和信息優勢;放寬對保險資金投資領域的管制,支持保險企業上市和兼并,推動金融向混業經營方向發展。如英國已經通過改革建立起統一的監管框架,對于金融控股公司,包括保險公司為主干企業的金融服務公司,統一由金融監管局的一個集團公司部監管,而對單一保險公司,則仍然由保險監管部監管;日本的金融大爆炸改革也維持原有的統一監管結構,只是成立新的金融監督廳行使統一監管職能而已。
2.從市場行為監管向償付能力監管轉變。傳統的保險監管主要是市場行為監管,即對市場行為的合規性監管,重點是對市場準入、業務行為、費率厘定、保單設計等經營實務的監管。但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逐步從市場行為監管轉向償付能力監管,以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為監管目的。所謂償付能力,是指保險公司對所承擔的風險責任在發生超出正常出險概率的賠償和給付時所具有的經濟補償能力。保險監管部門通過對保險企業償付能力的有效監管,可以及時了解保險公司的財務情況,及時提醒償付能力不夠充分的保險公司采取積極而有效的措施,以切實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如英國于1982年頒布了新的《保險公司法》,特別強調了償付能力監管問題,并規定經營不同業務的保險公司有不同的償付能力額度;美國的NAIC于1994年提出了以風險資本為基礎(RBC)的償付能力監管要求,并制定了一套量化監管指標;日本于1996年頒布了《新保險業法》,明確將保險監管工作重點由市場準入的嚴格審批轉向對保險人償付能力的管理,注重對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
3.從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轉變。機構監管是指按照金融機構的類型分別設立不同的監管機構,不同監管機構擁有各自職責范圍,無權干預其它類別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功能性監管是指一個給定的金融活動由同一個監管者進行監管,而無論這個活動由誰從事,其目的是提高流程的秩序和效率(美前財長RobeaRubin)。功能監管的最大優點是可以大大減少監管職能的沖突、交叉重疊和監管盲區(裴光,2002)。在金融混業經營越來越流行的今天,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傳統業務界限變得越來越模糊,不同金融機構功能的一體化和業務交叉使傳統的機構監管變得越來越不適應,因此,從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轉變已是現實的客觀要求。從保險監管角度來看,采取功能監管方式對處于混業經營中的保險業來說也是非常必要的。
4.從嚴格監管向松散監管轉變。從西方國家來看,150多年前,現代保險監管模式誕生便選擇了嚴格的保險監管模式,并一直朝著正向強化的方向發展。然而,進入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西方保險監管出現了改革勢頭,逐步放松了對保險業的管制,其保險監管模式逐步由嚴格向寬松轉化(劉友芝,2001)。這主要是因為,傳統的嚴格監管是以穩定性作為保險監管的惟一目標,但隨著金融混業經營的不斷深入,導致金融保險業務的相互交叉,使得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三者的行業邊界逐步淡化,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業務擴張與效率提升成為保險業發展的關鍵,西方發達國家保險監管機構不得不重新審視持續近一個半世紀的保險監管的穩定性目標,并對保險監管目標加以修正,由單一的穩定性目標轉為多維目標,即穩定性目標、效率目標和擴張性目標。其中,效率目標是第一性的,它是實現保險體系的長期穩定性目標和長遠擴張性目標的前提條件。因此,放松保險管制成為西方發達國家保險監管機構的必然選擇。
二、嚴格監管和松散監管:西方實踐
1.美國為代表的嚴格監管模式。
嚴格監管模式是一種傳統的監管模式,在這種監管模式下,所有保險活動的過去和現在都受到全面監管,包括對市場準入的限制,對保險條款、費率條件、保單利率、紅利分配、一般保險條件等均有明文規定,并在投放到市場前受到監管部門嚴格和系統的監管。美國是這一模式的代表。美國的保險監管職責主要是由各州的保險監督局承擔,其最高領導是保險監督官,由所在州的州長任命,對州長負責,全國共有保險監管人員1.4萬名左右。由于美國聯邦政府沒有保險監管機構,相對獨立的各州對保險機構的市場準入和條款費率等方面的監管要求和方式不盡相同,隨著保險公司越來越多地跨州經營業務,各州不同的規定和監管方式帶來了諸多不便,因此,加強各州保險監管協調的呼聲越來越高,成立于1871年的全國保險監督官協會(NAIC)在協調各州監管行為方面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NAIC的主要職能是協助各州的保險監管機構對保險市場進行監管,協調各州的保險監管方式,以低成本的方式實現高效率的監管。
美國各州的保險監管內容雖有差異,但歸納起來通常有四個方面: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合同(保單和費率)監管、財務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為了做好償付能力監管工作,NAIC于1994年提出了以風險資本為基礎(BBC)的償付能力監管要求,代替了原來各州實行的最低資本要求的監管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監測指標,目前各州保險監管部門基本采用了這套指標。在保險合同的監管上,對于財產和意外保險公司,可以自行設計保單和厘定費率,但前提是公司采用的保單和費率必須符合所在州的有關規定;而對人壽和健康保險公司,他們必須按照規定將其要出售的新保單報經本州保險監督局批準或備案才能實施。而且,如果這種產品含有證券特性,還應當報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準。在財務和市場行為監管方面,監管部門通常實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兩種,現場檢查主要是監管者親自光臨保險公司,檢查公司財務狀況是否健全,會計賬簿是否完整,內部管理是否完善,是否公正對待其客戶,能否遵守各項有關承保、銷售、廣告和理賠方面的法規。非現場檢查是監管機構的日常工作,要求所有在美國注冊登記的國內外保險公司均要向NAIC報送季度和年度財務報表,以供NAIC不斷擴充各個保險公司的財務數據庫,并將格式化后的數據反饋給各州保險監督官,以便各州保險監管機構運用標準化程序分析本州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提早發現問題,采取適當措施,處理有問題的公司。
除美國外,德國和歐洲一些大陸國家也實行這一模式。德國的監管內容主要有:(1)統一保險契約和危險分類,對契約實行標準化管理。(2)費率控制,所有保險公司都必須按監管部門規定,確定各自費率,其中風險保費由行業平均損失率確定,預計管理費用由前年的結果來確定,傭金不得超過保費的11%.(3)利潤控制,保險企業利潤率不得超過總保費的3%,超過部分要返還給被保險人。(4)償付能力控制,做法與英國基本相同。
2.英國為代表的松散監管模式。
松散監管模式是一種強調對保險人的償付能力進行監管,而相應地放松對保險產品、保險費率、保險業務甚至市場準入條件的約束。英國是這一模式的代表,1997年10月以前,英國政府對金融業的監管是按照分業模式進行的,其中保險監管是由英國貿工部負責的,但從1998的1月起,保險監管職能由英國貿工部臨時過渡到財政部,然后由財政部采取簽署合同方式,將保險監管職能從1999年1月1日起委托給新成立的英國金融服務局(FSA),金融服務局是由過去分別監管銀行、證券、保險等9個行業的監管機構組成。
英國的保險監管是以償付能力為中、b的。保險監管機構對保險業的管理強調保險公司的自律性,除保證償付能力外,保險監管機構不對保險公司的具體經營、費率制定和業務狀況作特別規定。1982年通過的《保險公司法》規定,所有在英國營業的保險公司均應保持足夠的償付能力,必須定期向監管機構提交和向公眾公布其詳盡的財務信息。英國對最低償付能力的要求是:對于非壽險業務,不得低于公司每年凈保費收入的16%或當年保險賠款額的23%;對于壽險公司來講,最低償付能力為公司負債額的4%加上風險資本額(即保額與責任準備金之差)的0.3%.對于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英國保險監管部門處罰時從不手軟的。如果保險公司發生償付能力不足或財務不健全的情況,FSA會要求保險公司提供更詳盡的信息,包括按季度送報表和隨時提供投資、業務活動情況、精算報告等項內容,甚至停止承保新業務。這種監管機制有效地保證了保險監管的及時、準確、到位,而且便于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另外,英國保險監管機構重視對保險公司信息的披露,他們認為,向社會公開的保險公司信息越多,越能幫助投保人正確選擇保險公司以轉嫁風險,越能減少市場失靈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因此,保險監管部門每年都向社會公開保險公司報送的保險監管報表,凡是需要了解保險公司信息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自行查閱。
從英美保險監管模式來看,無論是美國的嚴格監管模式還是英國的松散監管模式,都強調了償付能力監管的重要性。相對于松散監管模式而言,嚴格監管在市場準入、產品質量和經營行為方面有更高的要求,有利于保證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健和保險業的聲譽。但松散監管在一定條件下更有利于促進保險業的發展。因此,各國保險監管模式的選擇是要根據本國的國情傳統和現實變革需要來確定。
三、我國保險監管模式選擇:折衷模式
我國的保險監管歷史較為短暫,1995年保險法的頒布使我國保險監管納入了法制化的軌道,1998年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保險監管體系初步形成。與西方寬松的保險監管相比,我國現階段的保險監管從整體上看仍然屬于較為嚴格的監管模式,但又不同于美國的嚴格監管模式,有其自身的獨特性。這種獨特性表現在:(1)強調分業監管,忽視混業監管。我國于1995年開始形成的金融分業經營體制,與之相適應,我國金融監管就形成了證監會、保監會和新近成立的銀監會三足鼎立之勢,各司其職,這雖然有利于防范我國金融業管理水平不高情況下因混業經營而產生的金融風險,但由于相互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在銀行、證券、保險之間業務往來越來越頻繁的情況下,這種忽視混業的監管體制顯然是一種低效率的監管。(2)重視市場行為監管,忽視償付能力監管。長期以來,我國的保險監管基本上是市場行為的監管,重點監管費率厘定、險種設計等經營實務,償付能力監管十分薄弱,缺少相應的監管技術和能力。由此造成許多保險公司忽視業務質量的提高,疏于成本費用的控制,償付能力隱患很大。(3)追求穩定性目標,忽視效率目標。我們現行的保險監管模式是建立在穩定性目標之上的,對保險企業的監管內容不僅涉及范圍廣,而且限制性很強,如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產壽險不得兼營,主要險種的基本條款和費率由保監會統一制定,保險資金運用僅限于銀行存款、國債和金融債券等等。雖然表面上看,保險企業的穩定性得到了保證,但由于嚴格的市場準入而缺乏競爭,條款費率的統一制定而缺乏創新,嚴格的投資范圍限制導致資金運用低效率,這都使得我國保險業的效率極其低下。而且,在缺乏效率情況下,內資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已是不爭的事實,長此以往,保險體系的穩定性也會遭到嚴重威脅。
隨著我國加入WTO后保險市場的全面開放,國內外競爭加劇,金融混業經營趨勢日益明顯,傳統的保險監管模式難以滿足開放條件下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從長遠來看,中國保險監管模式必然要向國際通行的寬松的保險監管模式過渡,但在一系列約束條件尚未改變的情況下,我國現階段的保險監管模式應該采取:以償付能力監管為主、兼顧市場行為監管的折衷監管模式。
1.建立償付能力監管機制。從國際國內保險業發展趨勢來看,轉向以償付能力為核心的保險監管是保險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保障公司經營安全和投保人合法權益的最重要因素,償付能力監管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險監管的核心。最近幾十年,由于保險業飛速發展,保險公司經營多樣化策略、保險公司面對越來越激烈的競爭、以及保險業為彌補承保業務的虧損而進入高風險領域投資,這些都大大增加了保險業的風險程度,國際上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變得沒有償付能力而破產,根據Sigma的統計,1978—1994年世界范圍內共有648家產險公司喪失了償付能力。而中國保險業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也引起了理論與實務界的重視,正如張維迎教授(1998)所說:保險業的支付危機已經成為中國未來金融穩定的一大威脅。平安保險董事長馬明哲(1999)在測算后也認為;中國保險業償付能力不足的比率(償付能力不足差額/最低償付能力)已經高達32.69%.當然,由于我國保險業壟斷程度高,又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保險經營所累積的風險可能可以用新增保費收入彌補,從而推遲償付能力危機的到來。但償付能力的問題必須要引起保險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從目前來看,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建立保險監管信息系統,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及時掌握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變化情況;二是要進一步細化償付能力監管指標,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實行量化監管;三是參照美國經驗,建立財務分析和償付能力跟蹤系統(FAST),重點對大保險公司進行跟蹤監管。
一、在語文實踐中學會閱讀
有目標地讀是提高閱讀速度和質量的有效策略。這里的“目標”,首先是指導學生制定適合自己的閱讀計劃和任務,如配合課文學習的拓展補充閱讀計劃、跨學科的知識性閱讀計劃等,讓學生明確讀什么、為什么讀、怎樣讀。其次是指導學生關注教材中的重要篇目及文章所表達的重要思想,關注自己認為重要的信息,使學生在閱讀中能有區別地閱讀重要的和非重要的信息。會精讀吟誦,感悟積累;會快速閱讀,瀏覽比較。掌握處理文字信息的能力,能用“獨特的體驗”去理解各種形式出現的文字。
“角色”閱讀,能讓學生主動閱讀。可引導學生把自己置身于“故事”之中,進行理解和體驗,不但能激發學生的興趣,記住課文豐富的詞匯和有趣的情節,還能促使學生思考文中所蘊含的道理,在愛讀書、會讀書的同時學會客觀地對待周圍的人和事,這也是培養學生想像力和創造力的有效途徑。換位閱讀,這是更進一步的“角色”閱讀。根據不同的學習情景和要求,讓學生模仿教師、作者或其他人,講述自己對課文的理解,敘述課文的重點和精彩之處;與同學討論,提出問題,解答問題等,甚至在閱讀中創造新的“角色”。這也是培養學生主動探究、團結合作、勇于創新的有效途徑。
二、在語文實踐中學習科學有效的記憶方法
根據兒童的認知規律,指導學生把自己的經歷和知識帶入閱讀中,記憶會更自覺、更有意義。可以通過想像或其它方法創造出一個將文章內容重新組織起來的情景,讓學生通過“過電影”的方法記憶:先啟發學生把文中的內容想像成畫面,根據對畫面內容的排列和組合回憶文章的內容,使文章(詩歌)成為腦海中一幕一幕的“電影”鏡頭。也可以幫助學生重新組織文章的內容,如列提綱。加小標題、概括主要內容等。還可以把課文改寫成故事、詩歌,與同學交流、討論等,也能提高學生的記憶效果。學生的準備過程,如提煉要點,建立一個講解提綱,把文字材料根據自己的經驗、知識、興趣合理地安排,這就是創造性的閱讀和記憶。而同學之間的討論,有助于彌補中斷的記憶。我們還應鼓勵學生在語文學習實踐中創造更多更好的記憶方法。
三、在語文實踐中學會準確、有效地表達
首先,教師要鼓勵學生能說清楚自己想說的話,會明確地表達自己的觀點,會與老師和同學一起討論問題,會進行有創意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