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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的核心價值觀,作為審計文化的最本質、最核心的因素,決定著審計文化的建設和培育方向。劉家義審計長曾說過:審計是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審計核心價值觀能夠有助于審計群體樹立科學審計理念,有助于指導審計實踐,有助于提升審計成果質量,有助于豐富中國特色的審計國家理論。審計核心價值觀,對于實現國家審計參與國家治理、發揮經濟運行大系統中“免疫系統”功能作用都有著重要的引領性意義。《審計法》規定審計要“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
審計文化要在“免疫系統”的審計核心價值觀的指導下進行研究、規劃、培育、建設。
以思想建設為起點,以能力建設為基礎,以廉政建設為動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湛的高素質審計人才隊伍,實現由傳統審計向現代審計、文明審計的轉變。
文明審計是審計文化建設的核心,促進和諧是文明審計的根本追求,要大力推進文明審計,要強化以“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為核心的審計理念教育,積極開展思想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三德”教育,不斷增強審計人員黨員意識、公務員意識和審計人員意識;始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用先進的文化凈化心靈,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飽滿的工作熱情做好本職工作;引導審計干部牢固樹立崇高的事業心和強烈的使命感、責任感,依法文明廉潔審計,在勤奮奉獻中享受“為民而審、為國而計”的愉悅。
審計機關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從內斂走向開放,積極主動地宣傳審計職能作用、工作開展情況和先進典型,將審計機關“依法審計,科學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的實績,審計干部“創業創新創優”的風采,充分展現在各級領導和社會公眾面前,使審計影響力和權威進一步得到社會認可,又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一種專業、文明、廉潔、和諧、嚴格、奉獻、奮進和包容的文化氛圍,為推動審計事業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以人為本,重視審計機關所配備的各種物質設施和審計人員隊伍狀況,爭取相對充裕的業務經費來作為物質保障,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以適應新時代的審計手段。時刻把廣大審計人員的冷暖放在心上,最大限度地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為優質高效地開展審計工作提供保證。
政府文件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各地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推動本地區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的意見、文化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為文化產業發展搭建起了比較完整的政策框架;各級政府每年從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數量的文化產業扶持資金,重點引導扶持發展勢頭好、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的文化類企業以及具有高增長點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下面從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就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績效審計的目標和范圍談一些看法。
一、文化產業專項扶持資金績效審計的基本前提
文化產業專項扶持資金績效審計是財政經濟活動的有效性審計。從具體審計對象的評價來看,審計包括扶持資金配置的經濟性、資金管理活動的效率性和資金投入的效益性,是一種最終評價,而資金投入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評價是績效審計的前提,審計活動脫離了資金投入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績效審計就缺乏可靠的依據。要實現文化產業專項資金投入活動真實性和合法性需要具備三個基本要素:
第一,健全可靠的資金投入內部控制系統,是做好績效審計的基本保障。健全可靠的資金投入內部控制系統是財政財務信息真實性的重要保證,對文化產業專項扶持資金的運用,不僅要求建立健全主管部門的內部控制系統,同時也要求被扶持單位也要建立和完善各項控制系統。對專項資金的收入、分配和使用實行集體評審制度,防止個人主觀臆斷,缺少制約機制,使資金在陽光下運行使用,以保證專項扶持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和公允性,為資金投入活動的合規性、合法性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
第二,被扶持文化企業財政財務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公允性,是績效審計的基本條件。審計最基本的功能就是通過對會計資料的審查,從中發現企業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有效。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績效審計涉及的企業面廣量大,必須要求被扶持企業所提供的財務信息是真實正確的,運用準確的信息,才能判斷專項扶持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公允性和有效性,才能對相關的經濟活動做出有效性評價。
第三,對申請扶持資金企業申報資料的準確性是績效審計的重要基礎。對申請扶持資金的企業提供的材料從不同角度進行分析,會得到不同的評審結果。對此,如果評審過程缺乏必須的評審程序,對申請扶持資金的企業提供材料的真實性缺乏正確的判斷或做出一些主觀判斷,其結果將造成財政資金的損失浪費。
上述三方面工作的完善性,都會對文化產業扶持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影響,并會影響資金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績效審計的目標
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績效審計的目標,主要是對扶持資金這一公共資源分配是否正常、回報(社會性)是否豐厚、效果是否顯著等等。實質上也就是文化產業所擴展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目標。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扶持資金配置的經濟性目標
在市場經濟體體制下,文化產業扶持資金是以政府為主導,它通過制定扶持資金政策,利用具有優先配置資源權利的優勢等各種手段來引導扶持資金的方向,左右文化產業的發展趨勢,扶持資金配置要實現的經濟目標,必須是堅持依法、公平、有效的原則和公共資源的配置結構的科學、合理、經濟的原則。
影響扶持資金分配使用的主要問題是因領導干部疏忽或缺乏經驗、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不足、水平不高等造成的,這一矛盾的存在必然會引發資源配置的失誤,產生巨大浪費。在審計方面,對扶持資金的經濟性評價已成為一種必然趨勢,主要體現在國家審計機關對扶持資金配置過程的審計。主要檢查扶持資金在配置中所采用的程序方法和手段是否透明化,不同扶持對象是否形成最有效的配置,扶持資金的運用能否產生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扶持資金配置的效率性目標
扶持資金的配置效率體現了各級政府部門密切配合協調水平和處理各項經濟工作的能力。扶持資金的效率性評價實質上就是一種管理活動的審計或稱管理審計。在績效審計中,對具有支配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的有關政府部門或主要負責人履行情況的評價,一是要對其扶持資金在配置過程的決策效果進行評價,二是要對其工作效率進行評價,以檢查其勤政情況。在當前經濟發展狀態下,一些高科技技術的廣泛動用,市場發展的不斷變化,要求管理者不斷進行知識更新和制度創新,使扶持資金及時、準確、合理地得到優化配置,提高扶持資金的使用效率。所有這些靠領導干部的主觀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具有高超的經濟管理水平,熟練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扶持資金效率性目標審計實質上也就是對組織該項工作的領導集體經濟管理水平和駕馭市場經濟能力的審計。
3、扶持資金配置的效益性目標
財政文化產業扶持資金配置投入是對這一地區需要做大做強的文化產業所進行的一項戰略性投資(扶持),進而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力。這種影響主要體現在被扶持項目建成后能否達到生產設計能力,能否達到預計的經濟效益,同時產生輻射效應,帶動產業鏈發展,這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管理者的決策管理水平和科技運用水平。
對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的投入的效益性評價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這是因為目前所處的經濟環境相對文化產業而言總體處于粗放發展、數量擴張階段,集約化程度低,錯位競爭能力不強,對外 宣傳仍有提升空間,高端創意人才匱乏。也就是具有核心文化產業鏈尚未成型,一些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尚未有效解決,文化資源的利用效率整體偏低。無論是體制上還是技術上,要對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的使用效益性審計難以得到保證,但是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的使用效益性問題是一個必須解決的迫切問題,有待進一步實踐探索。
三、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績效審計的內容
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績效審計內容,一是政府為扶持文化產業所組織的經濟行為過程和結果;二是對文化產業扶持資金進行績效評價的審計內容。根據上述二個基本因素的特征和基本涵義,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績效審計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文化產業扶持資金財政預算草案審計
文化產業扶持資金預算安排是財政預算編制過程的組成部分,這項工作分為兩個環節:一是財政部門組織預算草案的編制;二是人大在審議通過財政預算草案前,由審計部門對財政部門組織預算草案編制過程的審計。財政部門組織的財政預算草案在編制過程中最能體現財政活動績效的是預算草案編制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直接關系到預算草案編制的效率性、科學性和效益性。文化產業扶持資金預算能否體現對文化產業的引導和扶持,在不同文化產業之間體現公正、公平,這也是體現預算草案編制的合理性。財政部門將預算草案編制完畢,經政府討論通過后直接由人大會議審議,事前未經審計機關進行審計,審計部門可嘗試就單項財政預算編制草案進行事前審計,如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等。隨著我國審計工作與人大審計預算草案制度的逐步完善,財政預算草案編制將成為財政績效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
2、文化產業扶持資金配置過程的審計
文化產業扶持資金配置過程的審計是對該專項資金投向的審計。它應包括以下三個部分:
(1)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的投向是否符合文化產業行業要求。充分發揮政府在文化產業發展中的規劃、引導、服務和管理作用。目前歸入文化產業的行業有創意設計業、文化旅游業、出版發行業、新聞傳媒業、數字內容和動漫業、會展廣告業、印刷復制業、工藝美術業、演藝娛樂業、影視制作業等十大行業。從某市文化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中可以看到,文化產業扶持資金支持的重點已涵蓋上述全部行業,未體現優先發展的文化產業方向,只是在重點文化企業認定和考核管理暫行辦法中設定企業規模。如:研發型企業收入100萬元以上、中介服務企業300萬元以上、生產服務型1億以上、經營服務型20__萬元以上。新注冊企業,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等等。這就要求審計部門在審計過程中從績效角度審查被扶持企業是否達到一定的文化水準并可產業化運作,在被扶持企業對象和扶持資金量方面,審計部門必須做出客觀、科學、合理的判斷。
(2)企業申請文化產業扶持資金是否符合規定程序。對這一程序的審計依據是政府出臺的有關辦法或者規定,如某市出臺的重點文化企業認定和考核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文化產業類企業在申報文化產業扶持資金時應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申報,其程序由以下步驟組成:1.填報《重點文化企業認定申請表》;2.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證明;3.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4.連續兩年的審計報告;5.主營業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6.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7.產品或技術鑒定證書、專利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信譽證書等;8.其他相關材料。上述八項內容是構成審計內容的關鍵部分,主要包括申報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申報資料是否齊全;有關材料是否與申報主體匹配等等。由于在申報階段,每個文化類企業都有申報的權利,因此審計的主要工作是加強申報企業的審核認定工作。
(3)申領文化產業扶持資金認定是否符合規定程序。以某市認定申報程序為例,其步驟是:1.填報《重點文化企業認定申請表》;2.文化產業辦公室初審,并對列入初審合格企業,組織相關專家現場考察;3.根據考察情況,進行評審,下達批準文件和證書。同時規定經認定為該市重點文化發展項目的,可以持該市《重點文化企業證書》優先享受市文化產業相關扶持政策。從這一程序來分析,是否對某一文化企業進行扶持,關鍵是專家的評審,取決于專家的主觀判斷。基于這一情況,審計首先是對專家的評審、認定結果進行檢查。從某市已獲批文化產業扶持資金情況結果發現,專家人員結構不合理,評審組多數由政府部門人員組成,缺少行業內專家和投資方面的專家。造成被扶持的企業在主體、投資項目的成本核算、扶持方向等方面問題都沒有全部得到糾正,沒有發揮扶持資金應有的效果。因此在文化產業扶持資審計中,一要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檢查參加考察的行業專家數量符合規定,一般應包括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該領域(行業)專家、投資方面專家、財務會計方面專家。其次對專家評審的標準、依據進行檢查,判斷有關專家評定程序是否合規,評定依據是否充分,書面記載是否全面等。再次是審計部門還要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鑒別,必要時應調取申報企業的會計資料進行檢查。
3、文化產業扶持資金使用過程的審計
[關鍵詞]審計文化差異性環境
審計文化是審計群體在長期審計實踐活動中,逐步形成并被共同認可、遵循,帶有審計取向、精神、道德、作風、思想意識、行為方式、規范、制度及其具體化的物質實體等因素的總和。從廣義上講是人類與審計相關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是一個融物質文化、精神文化于一體的綜合體;從狹義上講是指審計行為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審計制度和審計組織機構的總和。
從系統論的觀點來看,審計文化是一個多層次要素的復合體,由三個層次組成:一是審計物質文化,包括審計工作、審計環境、審計條件等,它外顯審計文化的發達程度;二是審計制度文化,包括審計規范、政府審計機構組織方式等,它是審計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中介;三是審計精神文化,它是審計文化的核心,全體審計人員認可、遵循的帶有職業特色的價值取向、行為方式、工作作風、道德規范、職業習慣以及審計人員對審計事業的責任感、榮譽感等,構成了審計文化的特定內涵。[1]
,我國政府審計采取行政型模式,相對于社會審計與內部審計,它的性質與運作模式決定了其所特有的審計文化。如果把各級政府審計機關當作不同的審計主體,則其在審計中所體現出的政府審計文化又存在共性與差異性。
一、政府審計文化的共性
1、較強的權威性。對于政府審計,無論是采取立法型審計模式、司法型審計模式、行政型審計模式還是獨立型審計模式,其目標主要是為了監控國家運行情況,審計活動的重心越來越傾向于為宏觀的經濟調控提供信息和經濟控制服務。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審計實際上是主權者的代表——國家為整體經濟局勢的平穩運行而進行控制的一種手段,是主權者進行國家經濟管理活動的一部分。[2]同時,國家的又賦予了政府審計所特有的法律保證。這樣,政府審計文化勢必體現出較強的權威性。
2、較弱的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人員客觀、公正地進行審計和報告的前提,是審計的本質和靈魂之所在。但是,我國現行的政府審計體制很難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其原因在于:一是各級審計機關設置在政府內,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同時隸屬于政府部門,具有濃厚的內部監督色彩,難以解決審計機關既要對同級行政首長負責,又要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的矛盾;二是審計經費受制于其他政府部門,獨立性難以保證。三是審計機關的人事制度受制于政府,審計處理難。[3]因此,機構設置、經費、人事這三個方面因素都制約著各級政府審計機關的獨立性,從而制約著政府審計文化的獨立性。
二、政府審計文化的差異性
政府審計文化的差異性是審計主體在審計過程中體現出來的特性,主要體現在時間和空間兩個方面。
1、時間上的差異性。審計文化因背景的不同而具有鮮明的特征,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政府審計職能的變遷。
我國的政府審計始于1983年,時值計劃經濟末期,具有較強的行政色彩;同時,它又隸屬于行政部門,強調行政處理處罰手段,審計結果主要送達被審計單位,以突出合法性為主,強調為維護經濟秩序服務。
1987年,“十三大”確立了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即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這種新的運作方式已經非常接近市場經濟。1992年,“十四大”最終確認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明確了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真正開始了市場經濟的歷程。1997年,“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的共同發展作為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即強調加快市場化進程,進一步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這樣,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政府審計作為國家對市場經濟的一種宏觀調控方式,其活動重心也越來越轉向為宏觀經濟調控提供信息和經濟控制服務。
加入WTO后,入世不僅對中國經濟有著直接和顯著的影響,而且對社會的、法律和文化意識等方面均產生了重大影響。也就是說,政府審計所依存的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管理環境和文化環境都發生了或多或少的變化。一方面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要求社會資源的節約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效益是所有經濟活動追求的目標。審計作為專門的經濟監督活動,要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作用,必然要將效益作為工作的目標之一。同時政府職能的轉變,要求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門提高經營管理活動效率,有效使用納稅人資金,這就在客觀上要求審計機關開展效益審計,加強對政府活動有效性的監督檢查。另一方面,人大、政府提出了開展效益審計的要求,即“3E”審計(Economy, Efficiency, Effectiveness Audit)。審計法確立的兩個報告制度8年來,各級審計機關向政府和人大作的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政府和人大對審計工作的要求也在提高。政府和人大不只希望通過審計機關了解一些有關部門單位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同時還需要了解有關單位使用國家財政資金和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的效益情況。政府審計開始由傳統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向效益審計轉變。
可見,隨著歷史的發展,政府審計文化帶上了鮮明的時代特征,審計文化中行政色彩開始逐步淡化,而其為經濟發展服務的專業性、性色彩越來越鮮明。
2、空間上的差異性。空間上的差異性也稱地域上的差異性,作為國家經濟活動重要組成部分的政府審計,將受到地域差異性的影響。地域性的差異可以分為條件差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和文化差異三個方面。這三方面對審計文化的影響不盡相同。自然環境與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會因為科學技術與生產力水平的發展而逐漸縮小,但文化差異就不同。
這里所指的文化是廣義的,它是指一個群體、一個地域的存在方式和價值觀念。不同的地域共同體面對不同的生存環境,使用不同的技術,就會產生不同的勞動分工和分配形式,形成不同的價值和信仰體系,因此必然形成不同的文化區。[4]也就是說區域經濟決定地域文化的形成和發展。經濟發展因自然條件和人文因素的差異,而呈現出區域特色。不同區域經濟孕育了不同的地域文化,它的發展狀況對地域文化發展起支撐作用,決定著地域文化發展水平的高低。同時,區域經濟過程也決定著地域文化發展的結構、類型、性質等,從而形成了有著相似或相同文化特質的文化地理區域,其居民的語言、宗教信仰、形式、生活習慣、道德觀念及心理、性格、行為等方面具有一致性,帶有濃厚的區域文化特征。
地域文化一旦形成,它又成為了經濟全面發展不可或缺的前提。在經濟運行中,每一個活動主體都不可避免地感受到文化背景的深沉力量。文化背景的差異,總是通過經濟活動的方式、規模、層次曲折地反映出來。[5]這種影響在政府審計文化中,表現為政府審計文化的差異性,如從總體風格上講,某些地域的審計人員,多習慣于從整體、宏觀、戰略上去考慮,談問題一針見血,突出對全局的把握;某些地域的審計人員,則更多注重對具體審計證據的研究,更多強調證據的適當性與充分性、審計證據與結論之間的關系等具體方面。可以說,前者對戰略問題考慮得較多,而后者對戰術問題則考慮得較細,其結果形成了政府審計文化的不同風格。
三、政府審計文化差異性的原因
審計文化的差異性來源于審計文化環境的差異性。審計文化環境主要包括以下四個要素:
1、政治環境。社會政治體制、法制環境和政治民主化的程度,影響著審計制度、審計行為,也影響著審計文化的建設和發展,對審計文化制度層起著決定性作用。審計文化運行于特定的法律環境中,其作用的發揮必受所處法律環境完善程度的制約。對于我國的各級審計機關,基本的政治制度是相同的,只是在政治民主化程度和法制化程度方面有所差異,這也自然導致了審計文化的差異性。法制化環境越好,政治民主化程度越高,審計文化發揮的作用就越大。
2、經濟環境。審計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的發展變化受著不同歷史發展階段上不同經濟環境的深刻影響,審計文化也不例外。審計文化總是在一定的經濟環境下發揮作用,經濟環境不同,審計文化發揮作用的廣度和深度也就不同。
經濟環境是影響審計文化作用發揮的決定性因素,其影響力可從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兩方面來認識。一是生產關系對審計文化的影響。主要包括所有制形式以及社會收入分配形式等。所有制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對審計主體的選擇,這將對審計文化的、作用產生影響。若一國所有制的形式可以決定要不要審計,這個時候也就談不上審計文化的建設。二是生產力對審計文化的影響。一般來說,一個地區的生產力越發達,其社會生產的規模就越大,社會生產的復雜程度也越高,因此,生產管理水平的高低就顯得尤為重要,監督作為管理的一項職能將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此時,政府審計作為社會監督的一種主要方式,也顯得尤為重要。由于我國各地區的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發展水平不盡相同,這樣就制約著政府審計行為的物質基礎,從而使政府審計文化必然受其控制和規定。
3、文化環境。文化環境主要是指社會大文化環境,既包括社會程度、文化發展水平,也包括由于社會文化的影響和作用,人們形成的各種思想觀念、社會公德意識取向、信念追求、思想素質、職業道德等。它是一個民族的文化教育發展水平及傳統優秀文化遺產,影響著一個行業乃至整個社會群體的整體素質、價值取向和精神面貌,因此它制約著審計文化。
我國傳統思想信奉儒教、佛教、道教和中庸主義,強調集體主義社會經濟統攬和忠誠;強調家族主義、論資排輩等思想;強調精神力量、公共需要和工作取向;強調“成名”和非正式經濟取向;強調傳統道德、義務和權威,在政治上表現為尊重政府及“官本位制”思想。[6]但是,地域的差異性又造成了對傳統文化的沖擊,一方面是對傳統文化遵循的程度不同,另一方面是各地沉淀了不同的地域文化,這兩方面直接戓間接地導致了審計文化差異性的產生與發展。
4、國際環境。從國際范圍看,審計文化是一個連續的整體,由此決定的審計文化也必然是一個國際性的有機整體。[7]我國政府審計制度的建立僅僅只有二十個年頭的歷程,無論是審計理念、審計思維、還是運作模式、管理方式、以及有關的規則、準則與國際上通行的還存在較大的差別。國外的政府審計經過較長時期的,已形成了一系列值得我們借鑒和汲取的優秀文化成果。因此,各級審計機關對國外優秀審計文化的借鑒與汲取的積極性程度也導致了審計文化的差異性的進一步發展。
深入以上四個因素,我們可以發現,導致政府審計文化差異性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在于公共受托責任關系的不均衡發展。
公共受托責任指受托管理公共財富的單位或個人對經營管理那些資源所負有的責任。審計是起源于受托責任關系(accountability),并且伴隨著受托責任關系的發展而發展。受托責任不僅是一種普遍的關系,也是一種普遍的、動態的社會關系。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也伴隨著民智的開發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受托責任遵循下列途徑發展:一是由受托財務責任向受托管理責任的發展;二是由程序性受托責任向結果性受托責任的發展。[8]對于政府審計而言也是一樣的,在我國,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和眾多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客觀上承擔著公共受托責任。建立在受托責任關系,尤其是公共受托責任關系基礎之上的資產所有者管理資產的需要是政府審計誕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9]
由于我國存在著不勻衡的經濟與文化區域,作為基礎的公共受托責任的發展也必然不均衡,對各級政府審計機關而言,審計過程中審計工作重心、工作方式、制度設定、精神面貌等也有所差異,其體現出來的各地政府審計文化也必然存在差異性。
四、正視差異性,構建新時期的政府審計文化
審計文化建設就是在審計具體的環境及條件下將人們的事業心和成功欲化作具體的奮斗目標、信念和行為準則,審計組織提倡什么,崇尚什么,審計人員的注意力必然轉向什么,這比強迫命令更有效。作為一個組織,規章制度對審計來說是必要的;但即使有千萬條規章制度,也很難規范到審計人員的每個行為。審計文化能使信念在審計人員的心理深層形成一種定勢,構造出一種響應機制,只要外部誘導信號發生,即可得到積極的響應,并迅速轉化為預期行為。[10]
1、構建新時期的政府審計文化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審計文化是審計實踐的升華,反過來又塑造和著審計實踐。進入21世紀,我國政府審計面臨著機遇與挑戰,審計實踐面臨著許多新的課題,不僅需要新形勢下審計體制和的開拓創新,更需要新型審計文化的同步發展。可以說,若沒有審計文化的創新相伴隨、相促進,審計業務的創新進程就會延緩。例如,從審計制度文化的角度看,由于我國現行政府審計體制中“主觀意志性”的色彩較濃,在一定程度上就削弱了審計執法監督的強度。再如,從包含審計人員素質的審計精神文化角度看,審計隊伍的現狀與相互滲透發展的全球化經濟難以適應。主要表現為審計人員構成比較單一,基本上是審計人員和人員;審計人員掌握和審計的水平與信息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從某種意義上看,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少數徇私枉法現象也與審計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道德文化的弱勢有關。我國現行政府審計實務中的一些弱勢,其實質上也是審計文化建設相對滯后所致,構建新形勢政府審計文化十分必要。
目前,政府審計中存在著以下條件使新時期政府審計文化的構建切實可行。一是審計物質設備和技術的根本性變化為審計文化建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二是形成的比較完整的審計組織體系為審計文化建設提供了組織保障;三是建立起的以審計法為核心的審計監督規范體系使審計工作開始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四是在審計管理中出現的向文化管理的轉變有利于吸收相關組織文化已有的成果;五是新的審計價值觀、審計倫理規范和審計風氣的逐步形成為審計文化建設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上述幾個方面為新時期政府審計文化的建設奠定了基礎,將降低政府審計文化的建設成本,大大提高政府審計文化建設的可行性。[11]
2、正視差異性,構建新時期政府審計文化
新時期政府審計文化建設包括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物質文化三個層面的建設。
一是制度層面的建設。包括審計組織體系,審計法律、法規、準則和職業道德的建設與完善。制度層面的審計文化是審計文化的關鍵,它把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連為一體。同時,它是一種“規范性”文化,是審計組織為了實現組織目標而予其成員的活動以一定約束并使其具有適應性的文化要求。從總體而言,政府審計中制度層面的審計文化建設由于在政府的直接管理下,更多體現出來的是規范性建設,無論是審計組織體系還是審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一旦制定就由政府推廣,各級組織執行。這樣,審計文化制度層面的差異性在這種強勢規范性的干預下將會逐漸減少。本文也認為政府審計文化在這一層面的差異性應該減少甚至消除。
二是物質層面的建設。審計物質文化決定審計精神文化,審計物質文化的發展與完善將推動審計精神文化的發展與完善。由于各地的經濟發展不平衡,我們必須承認政府審計文化這一層面的差異性還是相當大的,因此,必須減少物質層面建設的差異性,縮小落后地區與發達地區在物質文化上的差距,促進審計文化的協調發展。
三是精神層面的建設。首先要建立一種積極向上,體現時代特征,為廣大審計人員所接受并樂于為之付出的審計價值觀;其次要加強對審計人員的道德和風氣建設。精神層面的建設,不能推行“規范化”或“統一化”,這種做法既不,也不現實。對待精神層面審計文化的差異性,我們應該做到:揚棄、互補、借鑒、創新,拋棄消極的不適應時展的因素,同時保留與發揚其積極的因素,將整體性與層次性、共性與個性結合,進一步創新與發展審計文化。
總之,政府審計文化建設的核心是審計職業道德建設、審計精神培育、審計價值取向、審計形象樹立;重點是培育審計精神、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構建新時期的政府審計文化,要用審計精神凝聚人心,使之成為全體審計人員的共同追求和行為準則;要開展理想信念和職業道德教育,使廣大審計人員樹立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樹立恪盡職守、敢于負責的精神,樹立艱苦奮斗、廉潔自律的精神,樹立按章辦事、遵紀守法的精神;要通過提高審計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知識,為審計發展和創新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要要確立全新的國家審計理念,既審計工作必須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這個永恒主題,逐步建立起一整套激勵和約束機制,不斷增強創新意識、發展意識和全局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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