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人與自然論文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在分析法的本質之前,作者認為有必要先搞清楚法和法律的區別,這對于認識環境法能否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有著重要的基礎作用。此處所說的法是比法規、規章、條例等更加廣義的法,是自然界中的各種法則的總稱;法律是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體現階級意志的規范總和。早期的馬克思從自然法學的某些觀點中吸取并指出,“法是自由的無意識的自然規律,而法律則是法的表現”。這里自由無意識的自然規律所指的法是客觀存在的法則,而不是主觀的認識,法律則是將這種無意識的自然規律變成有意識的法規,也就是說法律是立法者通過自己的大腦和筆將自己所認為的法的樣子描寫了出來,法律的樣子就取決于立法者的思想和認識。再后來,馬克思在批判黑格爾的時候指出,“法的關系正像國家的形式一樣,既不能從他們本身來理解,也不能從所謂人類精神的一般發展來理解,相反他們根源于物質的生活關系”,這也就說明法的內容都是根據物質條件而變化的,物質條件的改變會引起法的表現形式和體現的意志有所變化,但是這不會改變法的本質,它所改變的都是法的表現形式———法律。
二、法的本質與環境法的本質———內容與形式的體現
作者認為,法的本質是調整關系,調整是促進、抑制、保護、協調等,它有很多種方法;關系有很多種,利益關系、身份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等。這種本質是客觀存在的,環境法只是其中的一種表現形式。有些學者提出法的本質是變化的,但是這種變化的核心是利益,法的本質是隨著利益的變化而同時發生著改變的,作者同樣認同法的本質變化的觀點,但是這種變化的根據是物質基礎,也就是生產力,這是從意識根源到物質根源的轉變。法的本質在于調整自然界中各個生物之內和生物之間的法則。法的價值、目的等都是法的本質的體現,以為在不同時期環境條件下,法的這些體現都是不一樣的,因為基礎不同,所以體現的內容和形式也就不一樣。
三、環境法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宏觀方法———公法與私法的重新界定
公法與私法的劃分從古羅馬時代就有法學家提出過,他的分類標準是根據法律調整的主體和調整對象是否涉及社會利益。這種劃分方法雖然具有重要的意義作用,但它的劃分也不是絕對的,法律公私性質的劃分應當是在一定的條件和范圍內才能夠進行的。例如經濟法、社會保障法、環境法的調整對象,就超出了傳統法律公私劃分的邊界,呈現“法律理論的基礎與社會生活的狀況極不一致的現象”。作者想指出的是,這種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是對法律的劃分,不是對法的劃分,是對意識形態的進一步區分,而不是對法這個客觀存在進行的分類。這也就說明,這種叫法是不準確的,應該是公法律和私法律。那么,以類似的標準———調整對象,對法進行分類的話,公法應該是自然之法或宇宙之法,私法應該是人類之法,私法調整人之間以及人組成的社會組織、團體、機關、國家之間的關系,公法調整其他物種之間以及人與它們的關系。
四、環境法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微觀方法———人的行為
樹木,可以吸收二氧化炭,吐出氧氣。現在,我們的樹木在漸漸地消失,人們經常亂砍亂伐,有些同學還在樹木的身上跳像筋繩。而那些一次性碗筷,也經常可以在快餐店,小吃店等地方看到。希望人們不要砍樹,不要在樹木身上跳像筋繩,不要使用一次性碗筷。希望在植樹節那天多種一些樹木,在平時生活中,多愛惜樹木。
藍天,這個簡單的詞語,可是在我們的生活中卻很難看到。工廠排出的污氣,汽車排出的尾氣,讓藍天變黑,讓人們感到呼吸困難。人們的呼吁聲,難到你門沒有聽見嗎?希望工廠能搬到一個偏僻的地方去工作,駕駛員們能少排放汽車尾氣。讓藍天離我們不在遙遠!
水,是生命的源泉,沒有了水,人類就無法生存。這次沖重慶受了百年不遇的干旱,就是因為缺少水源,讓我們承受了七十多億元的損失。人們在河里洗衣服,往河里倒垃圾,工廠排放的污水等不良行為,我們喝的水,也是從河里取出來的,雖然經過處理,但是還會有臟水,這對我們的安全一點也不利。希望人們都來愛護我們的每一滴水。不然就會像廣告詞的一句話--最后一滴水就是我們的眼淚。
現在,地球媽媽在哭泣,因為我們傷害了她,同學們我們趕快行動起來,拯救地球媽媽吧!讓我們生活的環境更綠,讓我們的藍天更藍,讓我們喝的水更清更甜。
關鍵詞:自然 美 人類中心主義
現在,很多人都在談論中國哲學的人文主義精神,但是中國的人文精神同西方的人文主義是有區別的,其最大的區別是,中國哲學絕不是離開自然而談論人文,更不是在人與自然的對立中形成所謂的人文傳統,恰恰相反,中國哲學是在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中發展出人文精神。然而在不盛行談論各種關于人文精神理論的那些歲月里,人與自然的關系又經歷過一種什么樣的狀態呢?
一、人與自然的同質性:中國人的宇宙觀
長期以來人們對于人類與自然關系的認識,總是處在極端的對立之中。或者認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從屬于自然,是自然的奴隸;或者認為人是大自然的主人,自然地存在就是為人類服務的,人應該絕對的主宰和奴隸自然。因此,一直存在著自然中心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兩種基本觀點。然而,人類卻也長久的忽視了這樣一個事實觀念--中國人的宇宙觀,即人與自然皆“氣”的產物,萬事萬物因氣聚而生,因氣散而滅。從某種意義上講,人與自然是具有親緣關系的兄弟、姐妹。關于氣本論的觀點見諸于道家老子的“道”論和儒家《易傳》的“太極”論。
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老子四十二章》)關于這段話的理解,歷來都有分歧。從宇宙發生論的角度看,把這兩句緊密結合起來看,第二句話應是對第一句話的說明,也就是說,“二”就是“負陰”,“抱陽”指相互對立的陰氣和陽氣;“三”就是“沖氣以為和”指陰氣和陽氣的交感和合狀態;那么,“一”就是陰陽未分的混沌之氣。而應當如何理解“道生一”呢?“道”就是“一”“一”就是“道”,在老子看來,“道”是絕對無二,混沌未分的,所以可用數量來表示。漢代集黃老道論大成的《淮南子》曾明確規定“道”就是“一”“一”就是“道”,“道者,一立而萬物生矣”(《原道訓》);“一也者,萬物之本也,無敵之道也”(《詮言》),如此看來,老子的宇宙發生論大意便是:道是獨一無二,陰陽未分的混沌之氣,混沌之氣分化為陰陽二氣,陰陽二氣相交感而成和合的狀態,萬物就從陰陽二氣交感和和合產生出來。一言以蔽之,老子認為“道”是天地萬物創化的最初根源,宇宙起源于“道”這個陰陽未分的混沌。
《易傳》的宇宙生成圖式則是“太極”論。“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兇,吉兇生大業”(《系辭上傳》)關于這段話歷來眾說紛紜,但歸納起來不外乎兩種:一種是從象數的角度看,認為這是這是《周易》創造八卦符號的過程,另一種則是從義理的角度看,認為這是說宇宙的生成過程。其實,這兩種說法并不矛盾,而是合二而一的,只不過有表里內外之分:一個是表層外顯的,一個是深層內蘊的。因為《周易》本來就是一部通過卦爻象的變化來預示人的變化,通過象征形式來寄予哲理的一部典籍。如此看來,《易傳》這段話理解為以八卦符號的創立過程來預示宇宙的發生過程:由太極生出天地,有天地就有四時,在四時的變化中,天地間生出萬物來。這種解釋也可以從《易傳》的文本中找到直接證明,《系辭上傳》在“吉兇生大業”的后面,緊接著說:“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這就是把“易有太極,是生兩儀??????”所包含的哲理點明了:天地即兩儀,四時即四象,日月即離坎,以簡括八卦,富貴即大業。“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包含宇宙起源的意義,是可以肯定的。[1]至于”太極”這個宇宙的最初根源到底是什么呢?中國古代地哲學家的解釋主要有四種,即“氣”“無”“理”和“心”其中影響最大,也最可信的當是“氣”論。漢鄭玄《周易注》解釋太極說:“極中之道,淳和未分之氣也”緯書《河圖擴地象》云:“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未分,其氣混沌”。唐孔穎達《周易正義》云:“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沌而為一,即是太極,太一也”明王廷相云:“太極之說,始于易有太極之論??????求其實,即天地未判之前太始混沌清虛之氣也??????元氣之外無太極,陰陽之外無元氣”(《王氏家藏集,太即辯》)“氣”論者認為,太極為天地未剖,陰陽未分的混沌之氣(后世所傳黑白互應的“太極圖”正與此意相符),若再聯系《易傳》文本所謂天乾為“陽物”,地坤為“陰物”“精氣為物”(《系辭傳》)“二氣感應以相與”“天地感而萬物生”(《咸.彖》)等思想,則可進一步得出“太極即天地未剖,陰陽未分的混沌之氣的結論。
由此可見,道家老子宇宙生成論之“道”與儒家《易傳》宇宙生成論之“太極”均為陰陽未分的混沌之氣。這就意味著宇宙的最初根源“道”和"太極“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也由此可以說,人與自然皆為混沌之氣的產物,它們具有相同的本質,是同源異形體。
二、擁抱自然:自然審美
中國人傳統的宇宙觀告訴我們,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何其的親近,我姑且稱它們是擁有共同母體的、具有親緣關系的兄弟、姐妹。然而,在近現代以來的文化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是“人類中心論”。“人類中心論”是西方現代化的精神支柱。其根本特征是,在人與自然的關系問題上,始終堅信人是中心、是主宰,自然界只是被用來為人類服務的對象。人類對于自然界,只有控制、利用、索取和改造的權利,卻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如果有的話,那也是為了人類的利益,或者說是從人類的利益出發,如何使其更好的為人類提供一切可利用的東西。只有人才是價值的主體,也是價值的裁判者,自然界是沒有價值的,其價值是以人的需要為前提的。這一主客二分的思維模式始終影響著人對于自然的一切價值判斷,表現在審美領域依然如此。不論是叫的響亮的“比德”說,還是“自然地人化”或“人化的自然”的重磅理論,都不能取消或掩蓋其人類中心主義的立場,而這一立場實質上以“人類”取消了“自然”,其結果是以擬人的“小美”來遮蔽了充斥于天地之間的那種“大美”。[2]
可以看出,在對自然美的欣賞中,人類中心主義立場存在著明顯的弊端,或者說不可取性。那么,究竟該以怎樣的方式來把握自然美的奧妙?毫無疑問,對自然地審美體驗,我們很容易對其作“人性化”的處理,而且,長期以來這樣的認知方式似乎是我們從自然中獲得美感的最流行的方式。所謂“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李白《送友人》)和“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杜甫《春望》)等。還有《莊子.秋水》篇中記載的莊子與惠子關于“魚之樂”的對話,都在說明一個道理:人習慣于“以己度物”,與宇宙天地的萬物眾生感同身受。這雖然不夠科學,但卻是人類把握世界的一種基本方式。就像康德曾經所說:“鳥的歌聲宣訴它的快樂和對生活的滿足,至少我們這樣解釋著自然,不管這是不是它的真實意圖。”[3]但顯然,這種對自然對象的“人性化”滲透,與前面所說的那種將自然物以擬人的方式作“人倫化”處置,有著根本性的區別:前者雖視自然對象與我們人類具有同樣的靈性,但仍將其作為外在于我們的一種客觀存在的主體;而后者則是以自己的主觀意愿吞沒了自然的客體性位置,取消了其作為對象的存在的價值。換言之:自然的“人性化”是以自然為本位,主體對客體對象有一種內在的平等和尊重;而自然地“人倫化”則是以人類為本位,主體完全支配著對象,使其處于一種供驅使役用的位置。因此表現在心理方面,后者注重“以我為主”的想象,而前者注重以對象為本的感覺。從實際的審美經驗來看,我們對大自然之美的領悟,正是在這樣一種通過“感覺”的人性化滲透而非想象的擬人化處理中得到的。因為畢竟,我們對自然的審美欣賞不同于一幅以自然景象為主體的繪畫或藝術照片的欣賞,而總是身處某個實際時空場景之中。在此時此地除了美麗的風景與悅耳的聲音,“我們還可以嗅聞雨后青草散發的氣息、松樹林的芳草香味,并且在觸摸柔軟的草地和富有彈性的植物,或者秋天風干的落葉的過程中領略它們的質地,從中得到快樂。”[4]換言之,并不需要將大自然中的那些光與影、色與形,做任何社會化、人倫化的想象處理,單是其本身就不僅具有審美價值,而且正是我們所需要的那種不同于“第二藝術”的審美存在。比如“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林逋《山園小梅》),和“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杜甫《絕句》)。詩人之所以能吟出這樣的句子,無非就像王羲之在《蘭亭序》里所說,是身臨其境之中“游目騁懷,足以極視聽之娛”。這是一種建立于我們對大自然的“現象”層面的感覺上的“幻象”之美。顯然,將自然里的一片竹林當作其本身而欣賞它們的郁郁蔥蔥,其意味完全不同于將它們視為一排投機取巧的惡勢力的密密麻麻。如果說后者的審美機制是立足于社會倫理形態的“比德",前者則可歸納為立足于自然生命感覺的一種“神”[5]是人與自然心與心、神與神的交流,是兩種不同形態的生命體的精神的高度“契合”。雖然那種具有創造性的想象活動能給予我們美的享受,但無疑只有排除私人化的主觀意念才有可能真正走進自然之美。感覺固然是整個審美活動的共同出發點,但也唯有同大自然的交流中,人類的感覺世界才得到最為充分和飽滿的滿足。美國學者羅伯特.馬歇爾對此曾從理論上作過闡釋:“曠野既不像藝術那樣只是刺激視覺,也不像音樂那樣只刺激聽覺,而是刺激人類所有的一切感官,從美學的觀點來看,曠野在這一方面是獨一無二的。傍晚當一個旅行者漫步在曠野之中的小湖邊時,他通過視覺看到布滿晚霞的天空,以及云杉在岸上拔地而起,湖灣深入到云杉之中所造成的歡快的格局;通過聽覺她感知到湖水拍擊巖石重疊的岸邊的聲音,以及畫眉鳥的黃昏鳴唱;通過嗅覺他問到湖邊香脂冷杉和沼澤化的芳香;通過觸覺他感覺到吹拂之額頭上的微風和他腳下水蘚的柔軟。曠野就是這所有的一切的感覺,這些感覺與廣袤融合為一種美的形式,成為多數人最完美的人間經驗。”[6]梭羅曾經意識到,大自然里面的“每一事物之中都存在一種美好又仁愛的友情,它無窮無盡,難以理解”。他不僅明白了“這里存在一種對我親如骨肉的關系”,而且“還意識到和我血統最親近而又最富于人性的并不是一個人”而是著無邊無際的大自然。梭羅以其自身經歷告訴我們,對大自然的本色化欣賞將之當作一幅美麗的繪圖來觀看,而是“為一種純粹感覺上的生活而祈禱”讓自己全身就是一個感官,把歡樂全吸進去,在大自然中自由來去,成為它的一部分。”[7]
“讓我們重新追根溯源,回到生活的源泉中來,回到春光明媚、儀態萬千的大自然的懷抱中來”布德爾的此番話道出了那些無法僅僅靠面包生活的精神流者們的共同心聲。毫無疑問,對于那些偉大作品我們永遠懷著敬仰與摯愛;但這無法替代我們與大自然的那份親近,不能泯滅我們內心時時會萌發出一種“需要返樸歸真,回到永恒不朽的自然中去”(布德爾語)的愿望。在其它一切認知領域,我們可以將自然作為異己的客體對象置于實驗臺進行精密的解剖和分析,去尋找有助于人類知性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理論依據;在物質生產或生活領域,我們可以將自然界的一切物質當做沒有生命的他者,源源不斷的索取用以滿足人類生產、生活的各種需求,然而,在審美這一特殊的領域當中,我們必須喚醒那份已經沉睡許久的記憶:人與自然是具有血親關系的兄弟姐妹。我們要回歸自然,擁抱自然,重拾這份久違的親情,在人與自然的親密交流中,獲取長久的、真實的美感。而且應將這種感情,態度和認識付諸于一切領域,減少人與自然地摩擦,與自然平等交流,和諧相處。在當前日趨嚴重的全球氣候、環境問題面前,以這樣的認識來作為一種解決之法,一直以主體甚或以主宰自居的人類,不免有捉襟見肘或亡羊補牢之嫌,然而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必須有這樣的認識和覺悟是應對一切環境問題的思想基礎。否則,將不足以談美。
參考文獻:
[1]蒙培元.人與自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
[2]徐岱.美學新概念[M].江蘇:學林出版社,2001:482-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