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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4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劉勝玉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五年來的主要工作,請予審議。
本屆任期的五年,是我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民主政治建設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取得顯著進展的五年。五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在市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自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團結奮進、開拓創新,依法履行各項職責,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發揮了保障和促進作用。
一、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地方性法規質量顯著提高
常委會始終把加強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質量作為首要任務,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努力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五年來,審議地方性法規100件,通過了97件。其中,財政經濟方面17件,農業與農村方面18件,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方面26件,教科文衛等社會事業方面10件,內務司法方面17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方面9件,為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此外,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對60多件法律草案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五年來,常委會注意探索規律、完善思路、創新方法,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從實際出發選準立法項目,增強針對性。常委會根據全市中心任務,特別是圍繞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實現天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積極而又審慎地制定立法計劃,在突出經濟立法的同時,注意抓好社會事業、“三農”工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民主法治建設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堅持從實際出發,立足于現實需求,并將代表提出的涉及立法工作的議案和建議作為立法項目的重要來源,逐件認真研究,使立法工作服從服務于全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立法計劃經市委批準后認真組織實施,注意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始終關注民生,著眼于大多數群眾,努力使立法最大限度地體現人民的意志、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行“開門立法”,擴大群眾有序參與。嚴格執行公示地方性法規案辦法和制定地方性法規聽證辦法,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規草案,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建議。先后將16件法規草案向社會公示,就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兩個法規草案召開聽證會,在修改法規草案時盡量吸納人民群眾提出的意見,使法規更好地集中民智、符合民意。特別重視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通過立法加大社會保障力度,使他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是把握立法規律,突出地方特色。常委會注意妥善處理立法與改革、政府與市場、權力與權利、懲罰與引導、法治與德治等重要關系,努力使制定的法規符合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法規體例簡潔實用,內容力求創新,注重實際效果。堅持“立、改、廢”并重,根據實施行政許可法、監督法等法律的需要,適應客觀情況的發展變化,全面清理了我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及時作出修改或廢止有關法規的決定。
四是完善審議機制,提高法規質量。修改了有關法規和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民主審議程序。在立法過程中,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提前介入法規案起草工作,深入開展立法調研,對法規草案認真負責地提出修改意見。高度重視發揮市人大法制委統一審議的作用,對法規草案和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見逐條進行審議,集思廣益、形成共識,提出修改情況和審議結果的報告,以及修改后的法規案。建立健全地方立法工作聯席會等制度,形成了從制訂計劃到起草、審核、審議、修改各個環節比較順暢的協調機制,使協調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先后三次召開立法工作會議,總結交流經驗,統一思想認識,作出安排部署,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拓寬法規草案起草渠道,對涉及部門多、綜合性較強的法規,采取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組織起草、委托有關社會組織起草等方式,收到了較好效果。
二、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監督實效明顯增強
常委會始終把監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認真貫徹落實監督法,堅持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講求實效,不斷加大監督力度。五年來,聽取或審議87項報告,開展8次執法檢查和24次視察,此外,還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開展執法檢查,委托常委會有關工作部門組織人大代表開展檢查和視察活動,保證了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支持和促進了“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堅持把促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作為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聽取濱海新區“十一五”規劃情況報告,視察新區規劃建設和重點項目建設、實施天津港保稅區條例等工作,開展了凈化投資環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土地管理專項改革等重大課題的研究,為推動濱海新區更好地發揮在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積極的努力。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每年都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方面的5項報告并作出相關決議,聽取和審議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科技創新、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等情況報告,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臺灣同胞投資保護、職業教育等法律法規開展執法檢查,視察我市對外開放、改善投資環境、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迎奧運等工作,推動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高度重視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聽取或審議城市規劃修編、城市建設、海河兩岸綜合開發改造工程、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等情況報告,審議批準了《天津生態市建設規劃綱要》,對節能、節水、市容和環境衛生等法律法規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城市建設重點工程、防汛抗旱、水資源和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等,對于完善設施、增強功能、美化環境、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起到了積極作用。
關注“三農”工作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聽取和審議郊區工業、農村教育、農業科技發展、農民增收等情況報告,視察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農業產業化、村鎮建設等情況,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鄉鎮衛生院建設等開展專題調研,促進了農村經濟繁榮和社會發展。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聽取和審議拆遷安置、城鎮職工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醫療保險、食品安全整治、未成年人保護、職業病防治、社區建設等情況報告,對產品質量、勞動就業等法律法規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廉租住房建設、落實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政策等項工作,對被征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和長遠生計、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殘疾人權利保障、養老機構建設等問題開展專題調研,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聽取和審議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開展專題集中教育活動、法制宣傳教育等情況報告,視察“平安建設”工作,對解決“執行難”等問題開展專題調研,規范和加強申訴案件來信督辦工作,促進公正司法,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加強法律監督,搞好對市政府規章備案的審查,設立專門機構,制定相關辦法,堅持主動審查與被動審查相結合,審查規章37件,提出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議。
堅持把人大信訪工作作為聯系人民群眾、了解社情民意、開展監督的重要渠道,進一步完善有關制度,規范了受理、交辦、反饋和督查工作。認真辦理群眾來信,熱情接待群眾來訪,定期對信訪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做好排查、協調和來訪群眾的思想工作。五年來,接待群眾來訪12587人次,辦理群眾來信3976件,其中辦理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辦的信訪事項1347件,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的問題,為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建設和諧天津作出了積極貢獻。
常委會積極探索監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努力提高監督工作水平,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認真學習和貫徹實施監督法。監督法頒布以后,常委會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要求,在市委的領導下積極開展了一系列學習貫徹活動。協助市委舉辦全市學習監督法報告會,通過召開黨組和常委會會議、舉辦專題研討班等方式,組織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干部、區縣人大常委會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學習監督法,不斷深化思想認識,研究探討了規范和加強監督工作的有關問題。按照監督法的要求,進一步促進了監督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將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和實施情況,以及“一府兩院”整改情況通過多種方式向代表和社會公布。制定了市人大機關貫徹實施監督法若干意見,明確了內容、方式和程序,推動各工作部門更好地為常委會履行監督職責服務。組織開展專題調研,對進一步貫徹實施好監督法提出建議。
二是堅持突出重點抓大事。常委會認真貫徹市委的決策部署,主動加強與“一府兩院”的溝通,在廣泛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監督工作。本屆常委會聽取或審議的報告,開展的執法檢查、視察、調研等活動,涉及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經濟社會發展、城市規劃建設、新農村建設、促進公正司法、維護群眾利益等各個方面,都是關系全市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問題。
三是努力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注意加強監督前期的調查研究,常委會領導同志與人大代表和有關工作部門一起,通過深入調研,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明確監督的重點和亟待解決的問題,增強了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在監督過程中,注意輕車簡從,深入實際,不走過場。加強對各方面情況的綜合分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見和建議。綜合運用聽取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執法檢查等監督形式,采取常委會檢查和政府自查相結合、市和區縣人大常委會上下聯動的方式,拓展了監督工作的深度和廣度。堅持整改反饋制度,對監督工作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都及時轉交“一府兩院”限期辦理,跟蹤檢查,督促整改,并要求“一府兩院”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常委會提交整改情況報告,保證監督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四是通過開展監督推動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和完善。常委會聽取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執法檢查,在推動有關方面改進工作、嚴格執法的同時,注意發現需要通過立法解決的問題,及時制定和完善了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職業教育條例、勞動就業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
三、密切與代表的聯系,代表作用得到很好發揮
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中央[2005]9號文件精神,把做好代表工作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積極為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提供服務、創造條件,進一步發揮了代表的橋梁紐帶作用和模范帶頭作用,使人大工作更加順應民心、反映民意。
依法加強對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督辦工作。五年來,共辦理代表議案83件,建議、批評和意見3700件,其中閉會期間建議553件。常委會對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確定的代表議案,都認真進行審議處理,并將辦理情況報告寄送提出議案的代表。對代表在大會期間和閉會期間提出的建議,都及時交“一府兩院”及有關部門,限期研究辦理,加強動態跟蹤,代表不滿意的,都要求承辦部門重新辦理。組織部分市人大代表開展多種形式的檢查推動,促進了辦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密切了代表與承辦部門的聯系。代表對辦復工作的滿意率逐年提高。常委會會議每年都專題聽取和審議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并印發全體代表。
不斷改進閉會期間代表活動方式。堅持邀請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制度,在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有關工作部門召開會議時,都增加了邀請代表參加的人數,特別注意聽取在基層工作代表的意見和建議。組建了12個代表專業組,參與常委會的立法、監督等工作,開展專項視察和調研,較好地發揮了代表的專業優勢。實行“統一視察日”制度,組織代表進行會前視察和知情性視察,為大會期間履行職責做了必要的準備。組織代表開展獻計獻策活動,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和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專題調研,提出了許多建設性意見。
努力擴大代表知情渠道。堅持向代表通報“一府兩院”工作情況制度,幫助代表了解我市改革發展穩定方面的情況。堅持人大代表與市長座談制度,進一步密切了政府與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建立市人大代表學習培訓制度,組織9次學習培訓,有2460人次參加,學習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交流經驗體會,增強了代表意識,提高了執行職務的能力和水平。堅持為代表訂閱、寄送10余種學習材料和信息資料,增加了活動經費,為代表履行職責提供了必要條件。堅持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制度,通過多種方式主動聯系在基層工作的市人大代表,通報常委會工作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幫助代表解決在執行職務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積極做好為全國人大代表服務工作。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組建了兩個在津全國人大代表小組,成立了全國人大代表聯絡機構,組織天津選出的全國人大代表集中進行學習培訓和專題調研、視察活動,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行職責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加強溝通和配合,為在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履行職責提供了有效服務。
四、嚴格依法辦事,認真做好人事任免和區縣、鄉鎮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工作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五年來,共任免國家工作人員608人,其中,任免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機構組成人員143人,決定任免市政府組成人員81人,任免法院、檢察院的審判、檢察人員384人,確保黨的意圖圓滿實現。堅持對擬任命人員進行法律知識考核、擬任命人員到會與常委會組成人員見面、任命后當場頒發任命書等制度。建立了被任命人員履職發言制度,強化了國家意識、法律意識和公仆意識。
根據憲法、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部署,我市于2006年下半年進行了區縣、鄉鎮兩級人大換屆選舉。這是鄉級人大任期由3年改為5年后,區縣和鄉鎮兩級人大第一次同步進行的換屆選舉,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實踐。市人大常委會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作出了區縣、鄉鎮兩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的有關決定,修正了相關法規,為開展換屆選舉提供了法制保證。成立市直接選舉工作辦公室,精心組織,加強指導,廣泛宣傳,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保證選舉工作民主、有序地進行。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共選舉出區縣人大代表3948名,鄉鎮人大代表8157名,使這次選舉工作成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過程,成為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律素質的過程,成為推進基層政權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
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常委會高度重視人大宣傳工作,積極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力度,增強實效。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后,常委會舉行全市性的學習憲法報告會,作出深入學習貫徹憲法的決議,要求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深刻認識這次修改憲法的重大意義,做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表率,為憲法在我市的有效實施發揮保證和監督作用。認真組織我市紀念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50周年活動,召開了紀念座談會,開展了鞏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專題調研,編輯出版了紀念畫冊和調研成果專輯。為了繼續深入學習憲法、法律,促進各項工作依法治理,常委會作出了認真實施“五五”普法規劃、推進依法治市的決議。
通過我市主要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常委會會議和執法檢查、視察、調研、代表培訓等活動。采取新聞會、答記者問、專題解讀等方式,對重要的地方性法規進行深度宣傳,定期公開發行《天津市地方性法規匯編》,增強了法規貫徹實施的社會基礎。
聯合全市新聞媒體和有關單位開展津沽環保行活動,把人大監督同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結合起來,推動了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有關措施的出臺和一些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好《天津人大》、《人大信息》和常委會網站,發揮其宣傳理論、反映動態、交流經驗、指導工作的作用。每年都開展宣傳人大制度好新聞評選活動,調動各方面參與人大新聞宣傳工作的積極性。舉辦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會50年歷史回顧展,遴選珍貴的歷史資料,使其成為宣傳我市人大光輝歷程的又一重要園地。全面回顧總結本屆常委會各項工作,編印總結匯編,為我市人大工作長遠發展提供有益的借鑒。通過廣泛深入地宣傳,增強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加深了全社會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認識,調動了人民群眾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政治熱情。
六、認真搞好自身建設,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
常委會把自身建設作為依法履行職責的必要前提,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認真抓好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提高了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和整體工作水平。
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每當中央和市委召開重要會議、作出重大部署,常委會都及時組織學習、認真領會,按照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和人民群眾為主體的唯物史觀的要求,緊密聯系人大工作實際,提出具體的貫徹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自覺遵守政治紀律,始終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堅定,在重大問題上旗幟鮮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
努力提高常委會議事水平。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廣泛聽取和注意吸納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建議,使通過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決定,充分體現集體的智慧,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始終把健全制度作為根本性建設,建立和完善了60多項工作制度,推進了人大各項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
積極改進工作作風。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和高昂的工作熱情,堅持走群眾路線,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建立公民旁聽常委會會議制度,擴大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密切與區縣人大常委會的聯系,加強指導,聽取意見,共同推進人大工作。
高度重視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機關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在一定意義上決定了人大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常委會堅持管事、管人和管思想相結合,切實加強教育和管理,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化、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各專門委員會和機關各工作部門緊緊圍繞常委會的重點工作,盡職盡責,團結協作,較好地發揮了參謀助手和服務班子的作用。
此外,常委會配合全市對外交往工作,加強與友好國家和城市的交流。常委會領導同志先后接待外國代表團252批,組織代表團出訪有關國家16次,積極宣傳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和天津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好形勢,增強了對外國政治經濟情況、議會體制和有關工作的了解。加強與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的交流,相互學習、共同提高。
五年來的工作實踐,使我們對如何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深的認識和體會: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黨的領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證。常委會在依法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始終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妥善處理堅持黨的領導與發揮人大作用的關系,自覺維護市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確保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保持了正確的政治方向。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服務人民。人大由人民選舉產生,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常委會把代表人民的意志、實現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不斷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愿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三是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人大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常委會緊緊抓住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圍繞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實施“三步走”戰略和五大戰略舉措、實施“十一五”規劃等涉及全市中心工作的重大問題,依法履行立法、監督等職責,保障和促進了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四是正確把握人大與“一府兩院”的關系。人大和“一府兩院”都是在黨的領導下行使職權的國家機關,工作的出發點和目標是一致的。人大的監督是代表國家和人民進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常委會牢固樹立“全市工作一盤棋”的思想,把監督和支持有機地結合起來,推動“一府兩院”貫徹落實市委的決策部署,依法行使好行政權、審判權和檢察權。
五是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人大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必須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努力適應形勢發展需要。常委會積極從理論和制度上進行研究、探索,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求真、求實、求深上下功夫,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使本屆人大工作始終與市委的決策部署和全市的發展要求相一致,在全局工作中較好地發揮了保障和促進作用。
各位代表,在市委的領導下,市十四屆人大及其常委會完成了肩負的歷史使命。這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結果,“一府兩院”給予了密切配合,區縣人大常委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給予了熱情支持,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也付出了辛勤勞動。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
回顧五年來的工作,我們清醒地看到,常委會工作與黨和人民的期望、與新形勢新任務對人大工作的要求,還存在著差距和不足。一是對人大工作中新情況新問題研究不夠深入,思想觀念和履職水平還不完全適應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二是從全局高度科學謀劃地方立法項目還需要進一步提高,更好地實現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三是監督的力度和深度還不夠強,還需要按照監督法的要求加以改進,增強監督實效。四是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渠道還不夠多,代表執行職務的能力還需進一步增強。五是人大機關干部隊伍整體素質還有待提高。
各位代表,黨的十七大確定了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的奮斗目標,總書記在天津考察工作時提出了“兩個走在全國前列”、“一個排頭兵”的重要要求。市第九次黨代會以來,進一步明確了今后一個時期天津經濟社會發展的奮斗目標和工作思路。在新的形勢下,人大及其常委會肩負著更加重要的責任。我們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依法履行職責,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要堅持好字優先,努力轉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用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衡量工作成效,把我市人大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第一,以提高質量為重點,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增強立法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努力實現各項工作法治化。按照“兩個走在全國前列”、“一個排頭兵”的要求,根據市委確定的“一二三四五六”奮斗目標和工作思路,及時制定、修改或廢止地方性法規,推動濱海新區在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中發揮重要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第二,以增強實效為核心,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深入貫徹實施監督法,進一步推進監督工作規范化、法制化,增強監督力度、深度和廣度,確保憲法和法律在我市的有效實施,支持和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建設服務型政府;支持和促進法院、檢察院深化改革、規范行為,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第三,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好地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進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符合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進一步提高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工作水平,抓好代表學習培訓,拓寬代表知情知政、發揮作用的渠道,為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創造條件、做好服務。
第四,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和機關建設,進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職責的水平。以堅定理想信念為重點加強思想建設,以造就高素質人大工作隊伍為重點加強組織建設,以保持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為重點加強作風建設,以健全民主集中制為重點加強制度建設,以預防腐敗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不斷提高常委會的議事水平和整體工作效能。進一步發揮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的職能作用,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質,努力培養一支思想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精干高效的人大干部隊伍,加強對區縣人大工作的指導,保證我市人大工作的持續發展。
各位代表,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市委領導下,依法履行各項職責,與時俱進、扎實工作,為實現天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