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本市廉租房管理規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廉租住房租金標準
并根據每年市場租金的變化進行調整,租金實行政府定價。向社會公布。廉租住房租金由房屋管理費、維修費、成新、環境、朝向等因素構成。
二、廉租住房房源分配
根據各街道在市住房保障部門建檔登記的申請實物配租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數量占全市總數量的比例,按照年度可分配房源套數。以街道為單位,分配房源套數指標。
三、廉租住房準入方法
保障對象按輪候排序先后入住。
(一)排序時應充分考慮其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各街道按申請實物配租家庭進行輪候排序。權重比例按40%40%20%計算。輪候排序名單廣泛進行公示,公示的照片和名單電子文檔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各街道可根據本街道的實際情況制定輪候排序方案。
(二)無一層的為二層,樓層分配由街道統一組織相關部門和住房保障對象采取抓鬮的方式進行。一層住宅優先安排持有肢體一、二級殘疾證的保障家庭。也可根據本人意愿放棄一層選擇抓鬮確定樓層。二至六層根據輪候排序方式進行抓鬮確定樓層,直接選取房屋套型。
(三)轉為租賃補貼方式。房源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收回,因樓層的差異放棄入住的不再享受實物配租保障。另行分配。入住家庭自愿相互調換的必須征得市住房保障部門同意后,方可調換。
(四)按輪候排序自動升為下一期輪候家庭,未入住的保障家庭。不用重新申請。
(五)各街道根據市住房保障部門登記的保障家庭實際狀況。輪候排序每年重新排列一次。
(六)被民政部門取消低收入家庭資格的住房保障資格自動消除。不做另行通知。
四、實物配租分配對象
實物配租分配對象是指已在市住房保障部門登記為住房保障對象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優先保障低保家庭。低保家庭優先保障軍(烈)屬、孤老、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等特殊住房困難家庭。
五、廉租住房入住管理
(一)接到市住房保障部門復審合格通知單7日內,保障對象選取樓層、套型后。市住房保障部門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書》后,方可入住。逾期不簽的按自動放棄處理,房源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收回。
(二)保障對象在簽訂合同書時。一并交納貳仟元住房保證金。住房保證金用于支付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按合同要求交納相關費用和對房屋造成損壞而產生的維修費用。
(三)承租人死亡繼承人為保障對象的符合簽訂合同書約定條件的可以繼續承租。
(四)承租人被取消低收入家庭或住房保障資格的應在限定時間內退出住房。保證金按余款退回。
(五)應服從小區內的物業管理。按時交納房屋使用期間產生的各種費用,承租人入住后。并積極配合住房保障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保障部門有權收回廉租住房。
1違反簽訂合同書規定條款的
2擅自調換房屋的
3利用住房進行非法活動的
4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退出住房。規定期限逾期不退的由法院強制執行,5承租人因違反廉租住房規定的接到市保障部門退出住房通知后。后果自負。
六、廉租住房產權實行共有制
(一)還可以向保障對象出售部分產權,廉租住房除了政府擁有全部產權用于租賃外。采取產權共有制,其中,政府產權不低于30%
(二)購買價格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按高于成本價、低于市場價的標準出售。
(三)購買者辦理產權時。應交納各種相關費用。
(四)出現將房屋用于出租、轉借、抵押、出售情形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有權取消保障資格,購買者在擁有部分產權后。收回產權,責令退出住房。
(五)三年內可按購買時的價格購買全部產權,購買者購買三年后。購買后可直接進入市場。三年優惠期滿后,按市場價格出售。
(六)購買對象將購買房屋出售的不得重新申請住房保障。
(七)購買程序:
1由保障對象持購房申請、戶口薄、身份證、低收入住房困難證明。向住房保障部門自愿提出購買申請;
2符合條件的方可進行公示,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公示期為1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發放準購證;
3準購證的發放按申請順序。搖號發放;
4簽訂《廉租住房購買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規定時間內未選購的按自動放棄處理,購房人持準購證在15日內按交款先后選購房屋。房源由住房保障部門收回,另行分配。
5購房人享受國家30%產權零租金。但不再享受住房租賃補貼。
七、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州相關文件執行。
八、本辦法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