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城鄉退役士兵安置計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城鄉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是雙擁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各有關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規,堅持安置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的方針,切實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省人民政府轉發<省民政廳關于扶持城鄉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實施意見>通知》鄂政辦發〔〕17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中央在鄂和省屬單位年城鄉退役士兵社會統籌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安排就業和自謀職業相結合的辦法,創造性地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承擔安置任務的單位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積極接收安置城鄉退役士兵,對不履行法定義務,拒絕接收安置任務或損害退役士兵合法權益的單位,將依法追究該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二、堅持原則,落實城鄉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年冬季退出現役且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鄉退役士兵繼續堅持“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原則,由其父母所在單位以安排就業或經濟補償的方式妥善安置。接收單位用經濟補償方式安置本系統退伍子女的退伍士兵可將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交市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備案,由市安置辦公室發給《城鄉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書》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無單位接收的城鄉退役士兵全部實行貨幣安置,發放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補助金標準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分別為義務兵1.6萬元,一、二級士官2萬元,三級以上士官(含三級2.6萬元。服役期間立功的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除執行上述規定外,增發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其中,榮立個人一等功以上(含一等功)增發50%榮立個人二等功增發30%榮立個人三等功增發10%同時發給《城鄉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書》享受有關優惠政策。自謀職業的城鄉退役士兵,兩年內被行政機關或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錄用的要將《城鄉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書》交回,并退回發給的一次性經濟補助,不再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政策。
三、把握重點,認真做好城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調配合。市安置辦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和安置手續的辦理工作;市財政局要做好自謀職業補助金、待安置期間生活費的審核撥付;市公安部門要為退伍軍人落戶、辦理身份證等提供方便;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為退役士兵辦理社保、醫保等相關手續提供便利條件。
(二)各接收單位要安排適合城鄉退役士兵就業的工作崗位,確保接收安置的城鄉退役士兵享受與本單位同工齡、同崗位、同工種職工的相應待遇,不得將城鄉退役士兵分配到瀕臨破產、倒閉或停產半停產的單位工作。
(三)已批準實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的單位,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每人不低于5萬元的標準繳納安置任務有償轉移費。
(四)對因接收單位的原因不能按時安排上崗的城鄉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規定,從當地安置部門開出介紹信的當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同工齡職工平均工資的80%逐月發給生活費。退伍軍人本人要求自謀職業的由接收單位支付自謀職業補助金。
(五)所有承擔安置任務的行業、系統和單位都要積極完成接收安置任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限制下屬單位接收安置城鄉退役士兵。城鄉退役士兵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分配,逾期3個月不到接收單位報到上崗的由安置部門依法取消其安置資格。
(六)各接收單位要切實履行國防義務和法定責任,克服各種困難,確保在年月底前完成接收安置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