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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按照“規范準入、勸退關停、扶持提升”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領導、分工負責、鎮村聯動、企業主體”的工作原則,規范食品小作坊的生產經營行為,探索建立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地溝油”等各種違法犯罪行為,提升全鎮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為創建食品安全示范鎮夯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通過階段性的集中清理整頓,對食品小作坊場所環境、設施設備等基本符合有關職能部門工作要求的予以準入,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對具有區域特色的品種或傳統食品,鼓勵采取整合集中的方式予以規范;對經整改仍達不到相關準入要求的,予以勸退關停;對設施條件較好,通過改造能達到生產許可條件的要積極給予服務指導、政策扶持,促進其產業升級。
三、工作安排
1、調查摸底階段。由鎮食品藥品安全管理辦公室牽頭組織,各村(街辦)、相關部門和單位參與。通過對轄區內食品小作坊清查摸底,掌握其分布、數量、生產條件、產品質量等狀況。質監、工商、衛生部門明確各自清理整頓對象,并告知相關政策規定,督促辦理相關手續。
2、申報初審階段。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申辦程序,經過名稱預核準的食品小作坊向鎮食品藥品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由鎮食安辦進行資料、場所等的初步審查,簽署意見后分別交由質監、工商、衛生部門辦理準入手續,各村(街辦)協助做好初審工作。
3、審查整改階段。質監、工商、衛生部門分別按照食品小作坊準入標準和要求,對鎮食安辦初審通過的食品小作坊進行現場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核準許可,并給予工商登記。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期限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予以勸退關停處理。部門審查辦理情況及時反饋鎮食安辦和各村(街辦),各村(街辦)協助做好限期整改、勸退關停工作。
4、督查關停階段。質監、工商、衛生部門對勸退關停對象進行回頭看,要確保取締落實到位。鎮食安辦要牽頭組織聯合執法,抽查勸退關停到位情況,對違法生產加工的小作坊堅決予以打擊,鞏固清理整頓工作成效。
5、鞏固提高階段。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監管工作制度,完善生產加工臺賬,探索建立食品小作坊行業協會。對基本設施較好的,予以政策扶持,實現產業升級。
四、職責分工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食品小作坊管理文件規定,具體分工如下:
(一)鎮食品藥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食品小作坊監管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管理以及形式審查(資料初審)等工作。
(二)工商分局:負責商場、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場(含市場建筑隸屬的店鋪)內現做現賣小作坊和有形市場外純銷售店鋪的現場審查,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對不具備條件的督促其整改,對未取得許可的予以取締。
(三)衛生監督分所:負責商場、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場(不含市場建筑隸屬的店鋪)外現做現賣小作坊的現場審查,簽署準入意見。對不具備條件的督促其整改,對未取得準入意見的予以取締。
(四)質監分局:負責純生產加工食品小作坊和有形市場外生產加工點小作坊的現場審查,核發食品小作坊生產核準證書。對不具備條件的督促其整改,對未取得核準證書的予以取締。對基本設施較好的,予以政策扶持,促進產業升級。
(五)派出所:配合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非法使用“地溝油”等涉嫌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六)城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做好無證食品小作坊的監督、取締工作。
(七)環保:配合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重點查處、取締違法排污食品小作坊。
(八)村委(街辦):負責廢棄廠房、出租民房等的日常管理,配合做好食品小作坊的調查摸底,宣傳食品安全法規政策,協助做好食品小作坊整合集中、勸退關停等工作。
(九)宣傳:負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小作坊政策標準等的宣傳教育,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和典型案件進行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鎮成立食品小作坊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同志任組長,副鎮長,鎮食安辦、工商、衛生、質監、派出所、城管、環保、宣傳等部門和各村委(街辦)負責人為成員,統一領導、協調全鎮食品小作坊清理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食安辦,具體組織、協調、督查小作坊清理整頓工作。全鎮各部門和單位要按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爭取市各有關部門對食品小作坊清理整頓的指導。
二是強化政策引導。食品小作坊量多面廣,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在解決就業、服務人民群眾生活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在相當長時間內還將長期存在。全鎮各部門和單位要牢固確立民生為本理念,堅持科學管理、堵疏結合、引導為主,妥善處理食品安全與保障就業之間關系。對關停的食品小作坊業主,要加強指導服務、主動創造就業機會,幫助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三是強化協作配合。規范食品小作坊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全鎮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扯皮。對職責不清或難以界定的食品生產經營業態,由鎮食品小作坊清理整頓領導小組予以明確主辦部門。必要時,請示上級有關部門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