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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經濟問題雜志》2014年第六期
一、概念界定和理論分析
(一)概念界定及量化1.草場流轉的概念界定及量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2005年)、《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006年)、《青海省草原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2012年)等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草場流轉全稱為草原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在草原承包期內,承包方以出租、轉讓、轉包、互換、入股及其他方式將承包草地的承包經營權轉移給第三方從事牧業生產經營的經濟現象,遵循自愿、有償、合法以及不改變草原用途的原則。草場流轉包括多種形式,其中草場租賃是當前草場流轉的最重要的形式。根據實際調研情況,草場租賃行為中全部出租占到絕大多數,部分出租占到很小的比例,實際樣本中會缺失全部出租草場的牧戶,因為外出打工出租草場的多是全部出租草場,部分出租草場的往往是草場面積大而勞動力不足的牧戶。同樣的問題也存在于農地流轉中,只不過在草場流轉中全部出租的比例更高一些。鑒于以上兩點,本研究所指的草場流轉主要指草場租賃這種形式,主要關注草場流轉中的租入戶和非流轉戶。草場流轉如何量化通常涉及兩個指標,一是草場承包面積,二是草場流轉面積,其中租入為正,租出為負。2.生態環境效率的概念界定及量化。與農地流轉的糧食生產效率類似,本文探討的草場流轉的生態環境效率,是一定的草場流轉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正影響抑或是負影響程度。由于超載過牧是我國草原退化的主要原因,所以可以用載畜率這一指標來衡量草場流轉的生態環境效率。載畜率=(草場承包面積+草場流轉面積)/養殖規模,就是多少畝養一羊單位*,載畜率越高,超載程度越低,越有利于草原生態保護。本文草場流轉的生態環境效率用載畜率來衡量。需要指出的是,根據《草畜平衡管理辦法》(2005年)的規定,草畜平衡是指為保持草原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在一定時間內,草原使用者或承包經營者通過草原和其他途徑獲取的可利用飼草飼料總量與其飼養的牲畜所需的飼草飼料量保持動態平衡。理論上需要去核算每一個牧戶通過草原和其他途徑獲取的可利用飼草飼料總量,于是用載畜率來表示草原的生態環境效率需要基于一些隱含的假設。假設1是草地類型、草場質量無顯著差異,否則不同牧戶間的草地利用對草原生態的影響將不可比;假設2是不同牧戶通過草原獲得的飼草與其他途徑獲得的飼草的比相同。通常假設1比較容易滿足,而假設2則較難滿足,不同的牧戶之間存在差異,有些牧民會相對多購買一些飼草,有些牧戶會相對少購買一些飼草。假設2的不滿足將是本文的一個潛在的不足之處,有待另文深入分析。
(二)理論分析宏觀上看,草場退化的主要原因是超載過牧,而超載過牧的背后原因又是牧區的人口壓力過大,草原承載不了那么多的人口才會出現超載過牧的現象。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的推進,一部分牧戶會遷移到城鎮生活和工作,減少牧區人口,伴隨著草場流轉,草場壓力得到緩解,即草場流轉有助于草原生態保護。微觀上看,可以從投入產出的角度構建家庭經營模式下的牧民生產函數模型。家庭經營模式下,草原畜牧業是牧民的唯一收入來源;牧民在自己的天然草場上放養牲畜,草場面積為X;牲畜的數量為Y;從事畜牧業的勞動力為L;畜產品價格為P;牧民的最低家庭支出為Z;草畜平衡標準為k/畝/羊單位,嚴重超載為k/2畝/羊單位。主要考察Y與X之間的關系,將L、P、Z、k設為外生變量。家庭經營模式下的生產函數為:Y=f(X)為了維持家庭收支平衡,存在一個最小養殖規模Ymin,最小養殖規模與最低家庭支出和畜產品價格相關,而與草場面積無關,從而Y≥Ymin=f(Z,P)=ZP。家庭經營模式下,因為勞動力的約束,存在一個最大養殖規模Ymin,其與勞動力相關,而與草場在圖1中,縱軸是Y,橫軸是X,原點為O,任意一點到原點的直線的斜率為Y/X(是載畜率的倒數)。有兩條參考線,一條是Y=X/k,為草畜平衡線,另一條是Y=2X/k,為嚴重超載線。圖形有4個點分別為A、B、C、D。A點表示處于最小養殖規模上同時超載非常嚴重,B點表示處于最小養殖規模上同時實現了草畜平衡,C點表示處于最大養殖規模同時超載嚴重,D點表示處于最大養殖規模同時實現了草畜平衡。當X小于Xa時,Y=Ymin,牧民的畜牧業生產處于嚴重超載線以上,超載非常非常嚴重。當X大于Xd時,Y=Ymax,牧民的畜牧業生產處于草畜平衡線以下,不超載。當X處于Xa和Xd之間時,點(X,Y)的取值處于梯形ABCD以內,起點是A點,終點是D點,隨著X的增大,點(X,Y)從越靠近嚴重超載線逐步向越靠近草畜平衡先靠攏。簡化處理,取BC的終點E,連接AE,DE,將AED作為(X,Y)變化的路徑。綜合來看,隨著草場面積的逐步增大,(X,Y)的變化軌跡為YminAEDYmax,由于載畜率是點到原點的斜率的倒數,于是由圖上可以看出,隨著草場面積的增大,載畜率逐漸增加。草場面積X包括兩個組成部分,一是草場承包面積,二是草場流轉面積,當不存在草場流轉時,草場承包面積大的牧戶要比草場承包面積小的牧戶載畜率要高;當存在草場流轉時,草場承包面積相同的情況下,草場流轉面積越大的牧戶比草場流轉面積小的牧戶載畜率要高,從而草場流轉有助于草原生態保護。無論是從宏觀的角度看,還是從微觀層面的分析,草場流轉將有助于草原生態保護。現有的文獻對草場流轉和草原生態保護之間的關系只是進行了定性的描述,但是缺乏定量的分析和驗證。本文將用實地調研數據來驗證草場流轉和草原生態保護之間的關系。
二、研究假設和經濟模型
(一)研究假設根據前面的描述和分析,本研究的假設是:草場流轉有助于草原生態保護。為了驗證這個假說,本文提出如下兩個具體待檢驗假設:假設1:載畜率跟草場承包面積有關系,并且草場承包面積越大的牧戶,載畜率越高假設2:載畜率跟草場流轉面積有關系,并且在草場承包面積相同的情況下,租入草場的牧戶比不租入草場的牧戶,載畜率要高,租入草場面積越多的牧戶,載畜率越高
(二)經濟模型驗證草場流轉和草原生態保護之間的關系,就要看草場流轉對草原生態保護有無明顯作用,用線性函數表示為。其中,y代表載畜率;S1代表草場承包面積;S2代表草場流轉面積;參數2代表草場承包面積每增加一單位,載畜率的變化;參數2代表草場流轉面積每增加一單位,載畜率的變化。對于參數1:如果草場承包面積和載畜率不相關,那么1顯著為0,即承包面積小的牧戶和承包面積大的牧戶,載畜率無差異;如果草場承包面積和載畜率正相關,那么1顯著為正,即草場承包面積越大的牧戶,載畜率越高;如果草場承包面積和載畜率負相關,那么1顯著為負,即草場承包面積越大的牧戶,載畜率越低。對于參數2:如果草場流轉面積和載畜率不相關,那么2顯著為0,即流轉牧戶和非流轉牧戶、租入面積小的牧戶和租入面積大的牧戶,載畜率無差別;如果草場流轉面積和載畜率正相關,那么2顯著為正,即草場流轉面積越大,載畜率越高;如果草場流轉面積和載畜率負相關,那么2顯著為負,即草場流轉面積越大,載畜率越低。
三、數據來源和實證分析結果
(一)數據來源和樣本的基本情況本文分析所用的數據來源于對內蒙古自治區四子王旗和甘肅省天祝縣的實地調研,有效樣本總共209戶,其中內蒙古四子王旗100戶,甘肅省天祝縣109戶。調查以問卷調查為主,采取調查員和牧戶座談的方式。1.內蒙古四子王旗。調研組于2012年5月對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查干補力格蘇木6個純牧業嘎查共100戶牧戶進行了實地調查。查干補力格蘇木位于四子王旗中部,是一個以畜牧業為主體經濟的純牧業蘇木,草地類型*以溫性荒漠草原為主,草畜平衡標準為30畝/羊單位**。全蘇木總面積3186平方公里,下轄8個嘎查,包括飼草料基地嘎查1個,生態移民嘎查1個以及純牧業嘎查6個。2011年該蘇木總戶數為1371戶,共計3866人,落實所有權的草場面積達396.9萬畝,6個純牧業嘎查常住牧戶為771戶。樣本牧戶占總牧戶的比例為13.0%,樣本牧戶平均常住人口4.03人,平均勞動人口2.34人。100戶樣本牧戶中,59戶為蒙古族,49戶為漢族,戶主年齡36~45歲的居多,受教育程度以小學、初中文化程度的居多。表1顯示了受訪樣本的草場經營情況。100戶受訪牧戶,總經營草場面積81.80萬畝,平均每戶草場承包面積6099畝,平均每戶草場經營面積8180畝,總養殖***33480羊單位,平均每戶養羊334.8羊單位,平均每戶載畜率為24.43畝/羊單位。在100戶中44戶存在草場流轉,草場面積由平均每戶4158畝增加到平均每戶8888畝,平均每戶的載畜率為28.04畝/羊單位,56戶不存在草場流轉,平均每戶草場經營面積為7624畝,平均每戶的載畜率為24.27畝/羊單位,從簡單統計上可以看出,存在草場流轉的牧戶比不存在草場流轉的牧戶載畜率要高,超載程度要低。2.甘肅省天祝縣。調研組于2013年8月對甘肅省天祝縣5個鄉鎮11村子共205戶牧戶進行了實地調研。天祝縣位于甘肅省中部,武威市南部,祁連山東端,屬青藏高原區,素有“河西走廊門戶”之稱,區位優勢明顯。全縣總人口23萬人,其中純牧業人口17.13萬人。天然草原總面積621.2萬畝,可利用草原面積587.1萬畝,其中禁牧面積160萬畝,草畜平衡草原面積427.1萬畝。天然草原是天祝縣面積最大的土地類型,有溫性草原、山地草甸、灌叢草甸、疏林草甸、高寒草甸五類。主要放牧畜種為牦牛、綿羊和山羊。草畜平衡標準為6.19畝/羊單位*。在11個調研村中,6個村子存在草場流轉,4個村子因為草場面積小沒有也沒法圍欄到戶而不存在草場流轉,1個村子因為全村禁牧也不存在草場流轉。在6個存在草場流轉的村子中,總計牧戶114戶,有效樣本109戶。在109戶樣本牧戶中,平均常住人口為4.62人,平均勞動力人口為2.67人,平均從事牧業勞動力人口為2.37人,71%為藏族,其余為漢族或其他民族,戶主年齡以36~55歲的居多,受教育程度以小學、初中文化程度的居多。表2顯示了受訪樣本的草場經營情況。109戶受訪牧戶,總經營草場面積6.12萬畝,平均每戶草場承包面積**307.5畝,平均每戶草場經營面積561.4畝,總養羊25650羊單位,平均每戶養羊235.3羊單位,平均每戶載畜率為2.84畝/羊單位。在109戶中,60戶存在草場流轉,草場面積由平均每戶356.5畝增加到平均每戶817.8畝,平均每戶的載畜率為3.78畝/羊單位,49戶不存在草場流轉,平均每戶草場經營面積為247.4畝,平均每戶的載畜率為1.69畝/羊單位,從簡單統計上可以看出,存在草場流轉的牧戶明顯比不存在草場流轉的牧戶載畜率要高,超載程度要低。
(二)實證分析結果在上述理論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本文運用Eviews7.0軟件對前面的線性回歸模型進行估計,回歸結果見表3。內蒙古四子王旗的回歸方程為:y=9.859+0.00208S1+0.00161S2+ε甘肅省天祝縣的回歸方程為:y=0.186+0.00736S1+0.00155S2+ε實證分析模型中的F值都小于1%,并且模型的R2分別為0.42和0.52,說明模型估計結果整體顯著,擬合度較高。系數估計及相應的t統計表明,本文的兩個假設均得到驗證。草場承包面積的系數顯著且大于零,表明載畜率跟草場承包面積有關系,并且草場承包面積越大的牧戶,載畜率越高,越不超載;草場流轉面積的系顯著且大于零,表明載畜率跟草場流轉面積有關系,并且租入草場的牧戶比不租入草場的牧戶,載畜率要高,租入草場面積越多的牧戶,載畜率越高,因此草場流轉有助于草原生態保護。系數的值代表載畜率變化與草場面積變化的比,以內蒙古四子王旗的回歸方程為例,當草場承包面積增加1000畝時,載畜率增加2.08/羊單位,當草場流轉面積增加1000畝時,載畜率增加1.61畝/羊單位。在兩個研究假設得到驗證的基礎上,本文可以得出以下兩點結論:(1)不管從自然科學角度認定的草畜平衡標準是多少,草場超載的主體是草場面積較小且未進行草場流轉的牧戶。因為草場面積較大的牧戶比草場面積較小的牧戶載畜率要高,在草場承包面積相同的情況下,進行了草場流轉的牧戶比未進行草場流轉的牧戶載畜率要高。(2)草場流轉有助于草原生態保護。一方面是因為租出牧戶的退出,另一方面是因為租入牧戶通過草場流轉增加了草場經營面積,載畜率上升,減緩了草場壓力。
四、結論、討論和政策含義
本文利用2012年內蒙古四子王旗和2013年甘肅省天祝縣的209戶牧戶樣本數據,分析驗證了草場流轉和草原生態保護之間的定量關系。研究結果表明:草場承包面積越大的牧戶,載畜率越高,超載程度越低;在草場承包面積相同的情況下,草場流轉面積越大的牧戶,載畜率越高,超載程度越低。在草畜平衡制度的基礎上,在超載過牧的解釋框架下,草場超載的主體是草場面積較小且未進行草場流轉的牧戶,草場流轉具有正的生態環境效率,即草場流轉有助于草原生態保護。從宏觀來看,存在三股力量促進草場流轉不斷發生:(1)城鎮化的推進,很多牧民外出打工或進城居住和生活,進而在當下和將來都會促進草場流轉;(2)如王曉毅(2009)所指出的,教育的集中是促進牧區人口向城鎮集中最有利的杠桿,進而會在長期內促進草場流轉;(3)2011年出臺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使得禁牧制度和草畜平衡制度的約束能力進一步強化,也將在短期內促進草場流轉的進一步發生。從微觀上看,草場流轉是牧民自我決策優化的過程,綜合考慮自身的資源稟賦,或租入草場追求畜牧業的規模化經營,或租出草場尋找一些替代生計。草場流轉的結果是牧區的適度規模經營。適度規模經營是一個規范分析和實證分析相結合的命題,它的規范性體現在基于什么目標下的適度規模經營。既然草場流轉有助于草原生態保護,那么進而可以研究基于草原生態保護的目標下牧區的適度規模經營問題。草原生態保護是多個環境管理手段的結合,禁牧制度和草畜平衡制度是相對嚴格實施的命令控制型手段,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是草原生態補償制度,發展現代畜牧業是類似的保護開發項目,這些手段均帶有比較濃厚的國家干預的色彩。經過本文的研究發現草場流轉有助于草原生態保護,雖然草場流轉的推動力(城鎮化、教育集中、草原新政策)都帶有國家干預的色彩,但是草場流轉可以看作是在已有制度下的“衍生品”,屬于誘致性制度變遷,進一步深入研究草場流轉,誘致性制度變遷和強制性制度變遷相互配合,或許可以更好的促進草原生態保護和牧民增收。本文研究結論具有以下政策含義:(1)為了達到草原生態保護,在禁牧制度和草畜平衡制度的基礎上,考慮將草場流轉納入到草原生態保護的制度中去,給予一定的重視;(2)由于草原政策是雙目標的,即草原生態保護和牧民增收,鑒于草場流轉和草原生態保護之間存在著正相關性,從外部性理論出發,需要對草場流轉行為給予一定的公共財政轉移支付等支持措施。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僅僅指出了草場流轉和草原生態保護之間的關系,但是需要結合實踐進一步的深入研究,才能給出一些更具體更切合實際的政策建議。
作者:胡振通孔德帥焦金壽靳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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