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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家庭承包責任制在全國范圍內的全面推行,農村生產力迅速恢復,土地征用的需求隨之增加。同時,農用地轉化、互換、租賃、股份合作制等多種流轉形式也隨之產生。目前,土地的征用雖然國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實施過程中仍沿襲了許多計劃經濟時期的做法,遠遠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要求。因此,通過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土地轉移與征用的適應性、保障機制,推進農用土地合理使用,實現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是現實國情的必然選擇。
一、建立土地流轉新機制
雖然近十年中,農用土地流轉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經驗,各地區根據自身的特點摸索出一些經驗,如轉讓、互換、租賃、反租倒包以及用土地入股合作等多種流轉形式。但從整體而言,各地方受經濟發展緩慢情況的不同而不同。黑龍江省大多數地區土地合理流轉情況差異較大,流轉交易面小、范圍窄、問題較多。目前,國家還沒有形成可操作性的土地流轉長效機制。因此,建立農用土地合理流轉規范管理機制,有利于農村經濟客觀發展的需求。是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必要補充和完善。對待農村土地流轉問題,因循守舊只會錯失發展的良機。應該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根除固有的與實際不相符的思想意識,與時俱進,轉變觀念,大膽探索,創造條件,在時機適宜的情況下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健康發展。
探索建立通過市場調節土地流轉的長效機制。針對目前黑龍江省土地流轉的實際情況,迫切需要建立土地流轉機制和市場中介組織,使土地資源按照規范程序合理流動。這樣既有利于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要有利于推動土地流轉進入市場。一是建立開放的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運作的土流轉機制,鼓勵土地進入市場,通過市場機制形成合理的土地轉讓價格。同時引入競爭機制鼓勵土地向生產能手集中,促進規模經營。二是培育和發展各種類型的為土地流轉提供服務的中介組織,穩步發展民間中介組織。三是借鑒先進地區的經驗,允許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農村土地入股試點工作,及時總結經驗,相關部門適時出臺有關農地入股的文件,規范農地入股行為,保障農戶的合法權益。
二、建立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農地征用制度
目前,我國對農用土地的征用從法律上還不完善,而且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土地使用原則、補償安置等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因此,建立完善的市場經濟適應的土地征用制度,既能滿足農村土地進入市場的內在需求,還能適應我國保護農業用地的需要。
(一)以市場經濟原則建立征地補償機制,征地補償應遵循市場原則,土地是重要的生產要素和稀缺的資源,市場機制是實現其有效配置的基本途徑
只有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征地補償,才能有效保障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對于被征收的土地,以土地的市場價格對其進行補償,保障原土地所有人與土地使用人的利益。征地補償費的計算應體現市場經濟規律,應對農地先行評估,以評估的農地所有權、使用權價格為依據進行補償。農地所有權、使用權價格評估,主要根據我省農地的生產力、農業用途的未來純收益及農地對農民的保障作用來確定。
(二)為失地農民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新的失地農民安置機制,做好失地農民的就業安置工作,確實保障失地農民的切身利益。一是做好農民的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增強其勞動技能,提高就業能力。二是搭建就業平臺,安置當地失地農村勞動力。三是鼓勵失地農民自主創業,為失地農民提供減免稅收等優惠政策。
(三)完善征地工作機制,改進征地工作方法
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征地工作機制,是征地工作的基礎,嚴格土地征用管理制度和征地審批程序,增加征地透明度,是征地工作的重要保證。同時,建立合理的征地糾紛調解機制,保護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四)建立農村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
盡快建立有效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做好失地農民的就業安置工作的同時要改善農民的生活環境和醫療條件。重要的是建立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制度,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的生活問題。
三、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土地問題的關鍵在于我國的土地使用制度不合理,而土地使用制度的不合理又源于我國土地所有制結構不合理。在土地所有制結構改革方面,我們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土地資源的稀缺性和農村人口的不斷增加之間存在著深刻的矛盾。雖然土地承包制最大限度地滿足農民對土地所有權的需求,但是,由于土地征用制度的存在,使得土地集體所有制處在一個極不穩定的狀態。改變這種現狀,可行的辦法就是打破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結構,統一實行土地的國家所有,然后再由國家根據社會收入分配,以轉移支付的方式給農民以必要的補助。
在生產關系方面,建立統一的土地所有制形態,改變基于不同土地所有制關系而產生的不合理分配關系。在戶籍管理制度不斷改革,勞動人口頻繁流動的今天,這樣的改革更有現實意義。因為,在農村的勞動人口不斷增加,而土資源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按照既有的土地承包制度設計,總有一天會出現人口的增加導致農村土地無法承載的情況。
土地的所有關系,確實是我國目前農村改革無辦法的辦法問題。但是,解決這個問題,農村土地的國有化應當是我們未來改革的方向。其實,在現代社會,“民享”比“民有”更加重要,在土地國有化之后,只要建立完善的土地基金,并且用土地基金解決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農村的貧困問題可能也就迎刃而解了。
還有,在未來解決農村土地問題,要改變以下觀念:
第一,要改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有利于保護農民利益的觀念,將虛擬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改為國家所有制,建立統一的土地所有和土地管理制度。第二,要正視人口不斷增加與土地資源稀缺之間的緊張關系,從動態的角度進行土地制度的科學設計。第三,在改變二元戶籍制度之后,允許現在的農民自愿選擇與國家建立新型的土地使用關系,打破許多地區單一的土地承包法律關系。第四,在土地的流轉過程中,國家應當考慮征收土地稅或者設立土地基金,服務于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第五,在改變土地所有制關系之后,國家應當根據不同地區生產力發展情況加大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
在過去的20多年里,農村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現在看來,從上個世紀的90年代到現在,農村改革缺乏制度創新,土地承包制度30年不變,固然為穩定農村的土地生產關系創造了條件,但由于土地承包制度無法應對農村經濟不斷變化的情況,因而在一些地區已嚴重變形,導致農民僅依靠土地生活普遍相對貧困的境地。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全面改革土地承包關系條件尚不具備,政府部門應當在土地宏觀調控的前提下,探索新的土地管理制度,并通過修改憲法和法律將農村的集體所有制土地逐步地轉變為國家所有制土地,在實現產權明晰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地區土地資源頒布狀況,分別實行土地轉移、出租、承包和其他的經營方式,并通過合同的形式明確土地的用途。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要進行合理的農業生產補貼,對那些不愿意進行土
論文關鍵詞:市場容量;買方市場;賣方市場
論文摘要:市場是競爭的核心。沒有任何企業經營者敢忽視市場的價值。再好的產品找不到市場就沒有了價值。
市場可以說是無處不在。現代經濟中充滿了市場這個概念。任何企業都與市場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市場不僅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起點和終點,也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成功與失敗的評判者。認識市場,適應市場,駕馭市場,使企業活動與社會需要協調起來,是企業市場營銷活動的核心與關鍵。市場猶如大海,可以載舟,亦可覆舟,問題在于你如何看待市場。對于市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公司依據實際情況對市場也賦予不同的內涵。下列幾種含義對于市場營銷活動都是有意義的。
一、市場是商品交換的場所
市場是商品交換的場所,亦即買主和賣主發生作用的地點或區域。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習慣將市場看作是商品買賣的場所。如集市、商場、批發市場等。市場最早是指買主和賣主聚集在一起進行交換的場所。在這里,市場是一個時空市場概念,也是最為古老和樸素的市場,是“作為場所的市場”。很明顯,任何一個企業都要考慮本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在何種場所銷售。
二、市場即商品交換關系的總和
由于社會分工和商品交換的發展及貨幣的出現,每個獨立的生產者進行商品生產,為了滿足相互不同的需要,必須相互轉讓其勞動產品,形成商品的供應與需求,從而出現了實現商品交換的商品流通。如果站在社會大角度或社會再生產的角度而言,市場就是商品交換關系的總和,是流通領域。
商品流通是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過程,是商品交換過程連續進行的整體。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包含著兩個相互對立、互為補充的商品形態變化:商品-貨幣(賣)是第-形態變化,貨幣-商品(買)是第二形態變化。在商品流通中,一切商品都經歷著由這兩個相反的形態所組成的循環:首先是商品形式,然后由商品形式轉化為貨幣形式,最后又復歸為商品形式。而一種商品的形態變化,又和別種商品形態變化交織在一起:每一種商品的第一形態或者第二形態變化,就是另一種商品相反方向的形態變化。這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的表現,就是這個人的買(或賣)是和另一個人的賣(或買)聯系在一起的。這樣,許許多多商品的形態變化組成的循環不可分割地交錯連結在一起,就形成了許多并行發生和彼此連結的商品交換過程,形成了商品流通全局。因此,各種產品的市場也就不可分割地連結在一起,形成了有機的整體市場。
任何一個商品生產者、經營者的買賣活動必然會與其它商品生產者、經營者的買賣活動發生聯系,因此,市場成為企業賴以生存、發展的空間和環境。企業應在整體市場環境中找準自己的位置。
三、市場是指某一產品現實買主和潛在買主的總和
經濟學家用市場一詞來泛指交易某類產品的買方和賣方的集合,如汽車市場、鋼材市場、蔬菜市場等。但市場營銷者認為市場是某一產品的所有現實買主和潛在買主所組成的群體,即企業的目標市場,也就是消費者群。當人們說:“北京的水果市場很大”時,顯然不是指水果交易場所的大小,而是北京對水果的需求量很大,現實的、潛在的買主很多。
企業開展營銷活動首先應該明確自己的目標市場在哪里,由哪些消費者或用戶構成。所謂企業要“面向市場”,“以市場為導向”就是指要面向消費需求,亦即面向自己的顧客,以顧客為中心開展市場營銷活動。失去了顧客就失去了市場。
四、市場是由人口、購買力和購買動機(欲望)有機組成的總和
菲利普?科特勒指出“市場的大小,取決于那些有某種需要,并擁有使別人感興趣的資源,同時愿意以這種資源來換取起需要的東西的人數。”這說明市場是多因素的集合體,用公式表示就是:
市場=人口+購買力+購買欲望
人口是組成市場的基本細胞,購買力是組成市場的物質基礎,購買意向是購買力得以實現的條件。市場的這三個要素相互制約、缺一不可的,只有三者結合起來才能構成現實的市場,才能決定市場的規模和容量。一般說來,只有人口既多,購買力又強,才能成為一個有潛力的大市場。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人口眾多,但收入很低,購買力有限,則不能構成容量很大的市場;又如,購買力雖然很大,但人口很少,也不能成為很大的市場。只有人口既多,購買力又高,才能成為一個有潛力的大市場。但如果產品不適合需要,不能引起人們的購買欲望,對市場營銷者來說,仍然不是現實的市場。所以,市場是上述三個因素的統一。
五、市場是商品供求雙方的力量相互作用的總和
從商品供求關系的角度看,市場是“作為供求強制的市場”。“買方市場”、“賣方市場”這些名詞反映了供求力的相對強度,反映了交易雙方力量的不同狀況。在買方市場中,商品供給量大于需求量,需求力量占據有利地位,商品價格趨于下降、直至很低;在賣方市場中,商品的需求量大于供給量,賣方也就成了支配交易關系的主導方面,商品價格往往高于正常水平。顯然,判斷市場供求力的相對強度和變化趨勢,對于企業進行營銷決策是十分重要的。
可見,一個企業要在市場上生存不僅要研究本企業每一種產品的銷售地區、目標顧客、供求態勢,而且必須面對整體市場,通觀流通全局,理清本企業的營銷活動與整體市場的內在聯系。只有這樣,才能高瞻遠矚,審時度勢地開展好本企業的市場營銷活動。
以及生活保障制度,保證他們基本權利。
農村需要制度創新。而制度創新的核心是土地制度創新。土地承包責任不應該成為我國農村土地經營普遍模式,各地應當根據生產力發展的需要,在土地國有化的基礎上,探索新的土地使用機制,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土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