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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次級債券作用的再認識
新巴塞爾協議極為強調次級債券,認為次級債券的功能不僅僅是為商業銀行拓寬融資渠道,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市場約束的作用。筆者認為,次級債券對銀行業的作用可以從短期和長期兩個方面來考察。
(一)短期作用
1.拓寬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的渠道。商業銀行資本金的補充渠道有國家注資、擴充股本、資本公積、稅后盈利、計提準備等渠道。巴塞爾委員會將長期次級債券納入到資本金的范疇,拓寬了商業銀行的融資渠道。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較快地將附屬資本的比例提高到協議所規定的占資本總額50%的水平上來,極大地減輕了商業銀行在擴充資產時所面臨的制度壓力。
2.強化對商業銀行的市場約束。市場約束機制的內容包括:(1)在債券發行的一級市場上,由于次級債券的特點,一旦銀行的信用評級有所降低或投資者認為銀行的風險較高,就會增加商業銀行的融資成本。(2)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認為銀行的風險超出了其承受能力,就會拋售手中持有的債券,結果是銀行的聲譽受損,該銀行以后很難被投資名所認同。(3)在銀行經營業績極差或發生危機時,銀行總是希望盡可能的拖延破產時間,投資者則會要求盡可能快地關閉問題銀行,銀行和投資者的博弈這對維護整個銀行的聲譽是有利的。(4)當問題銀行破產風險不是很大的時候,銀行的次級債券會急劇波動,投資者作為利益相關者,必然要求銀行采取可行的戰略或相關應急措施,以改善資產質量,提高盈利水平。
(二)長期作用
1.提高商業銀行抗御風險的能力。從理論上說,次級債券可以增強銀行的抗御風險的能力,主要體現在:(1)如果銀行擁有一定比例的次級債務余額,次級債券持有者事實上可以吸收一部分銀行損失,而不必像以前那樣,在銀行的股權賬面價值達到零時就得破產,從而為資本處境不佳的銀行提供額外的緩沖力量;[1](2)次級債券提高了商業銀行的信息透明度,外部的壓力促使銀行加強日常風險管理,提高資產質量。(3)作為債務的次級債券的融資成本比股權融資成本低,這本身就是一種財務節約。
2.提高金融監管當局的監管效率。大多數國家在處理問題銀行時均表現得相當謹慎,主要是為了避免因處理不當對整個金融體系造成的不穩定,但有時也可能是由于受到了政治壓力或來自某些利益集團的阻力,從而使金融監管當局行動猶豫不決。這往往會喪失對問題銀行的最佳處理時機,給金融體系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沖擊。此外,由于缺乏對監管當局的監管,也容易產生監管者的敗德行為。投資者則會因為信息不對稱和由于投資份額較少導致的“搭便車”行為以及金融安全網(存款保險和政府的隱性擔保)等原因缺乏對金融監管當局的監督動力,投資的風險意識淡薄。然而,對次級債券的投資者來說,由于次級債券的特點和持有債券的數量較多,機構投資者有動力也有能力給監管當局施加影響,督促監管當局及時采取行動,促進監管效率的提高。
二、當前我國商業銀行次級債券作用的評估
(一)資本金的補充渠道不暢
相當多的觀點認為我國商業銀行要達到巴塞爾協議規定的資本充足率水平只須發行次級債券就能一勞永逸。其理由是:我國商業銀行的核心資本數量已經相當龐大,核心資本充足率已超過了巴塞爾協議規定的標準,附屬資本的充足率基本為零,發行次級債券能使我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水平迅速達到規定要求。這一觀點本無可厚非,但我們必須指出:(1)通過發行次級債券的方式使銀行達到資本充足率的要求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達到巴塞爾協議規定的資本充足率要更多地考慮商業銀行風險資產的數量,我們可以實現在某一時點上達到這一標準,但不能保證能永久維持。(2)我國銀行次級債券的融資存在制度性制約。從發債主體的角度看,以我國目前商業銀行的風險資產總量核算,要從總體上達到4%的附屬資本充足率,必須發行3972億元。[2]從購買主體角度看,我國的機構投資者主要是各類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而根據保監會有關規定,保險公司投資銀行次級債券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該保險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15%.截止2004年12月底,我國保險公司的資產總額是11853億元,按15%計算,可以購買的次級債券總額是1777億元。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機構投資者,由于這幾年股市行情低迷和自身融資手段匱乏,也無力填補余下2000多億元的發行缺口。
(二)市場約束機制的現實基礎欠牢固
銀行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處理能力、相當的市場監督能力、合適的約束機制等構成了市場約束機制有效性的前提條件。從現實情況分析,我國發揮市場約束機制作用的條件尚不具備。
1.信息披露和處理能力較差。西方學者認為巴塞爾協議得到廣泛傳播和接受的原因就是增強了市場的透明度。從信息的披露來看,我國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現狀是上市銀行在信息披露的規范、信息內容的數量上都要好于非上市銀行,而非上市銀行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要好于一些地方性商業銀行。即使是上市銀行也未對銀行面臨的風險因素如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內容做出較為全面的披露,且缺乏數據支持,報表使用者無法對銀行經營中的各種潛在風險做出準確判斷。從信息的處理來看,由于巨大的利益誘惑和低廉的違法成本,我國會計信息作假的現象非常嚴重。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統一規范的信用評級市場,評級的原則、評級所依據的定性定量指標存在較大差異,水平也參差不齊,評估的業務范圍較窄。
2.監督能力缺乏。次級債券投資者要有相當的風險敏感意識和風險處理能力才能發揮市場監督職能。我國證券公司和各類基金公司的業務并未隨著市場的發展表現出同步甚至是超常增長的勢頭,原因之一是資產規模偏小,投資過于集中,面臨巨大的系統風險;原因之二是資金來源與資產風險結構不匹配,風險過大,[3]他們在次級債券的投資上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以中國銀行第一期次級債券的銷售情況為例,最大的五家買家分別是建行37億、中國人壽25億、交行18億,中信2.2億、國家開發銀行10.2億、中銀國際8.2億。次級債券發行的市場化程度較低,說明了我國次級債券的投資者不能完全履行監督職能,并且相互購買很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另外,債券的流動性也很差。一是在當前資本市場發展前景不明朗的情況下,銀行的次級債券是一個很好的投資品種,投資者不愿轉讓;二是我國的機構投資者不發達,債券持有者很難找到合適的買家。流動性差嚴重制約了投資者監督職能的發揮。
3.約束機制不強。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是形成約束機制的必要條件。處在改革進程中的中國的商業銀行要建立完善的內部治理結構,有許多方面的工作要做。一是必須分散股權,引入其他投資者,特別是非國有和國外的投資者,從而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二是建立規范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引入獨立董事制。三是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建立有效的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四是銀行要確定明確的發展規劃,靈敏的風險監測和管理機制,良好的組織結構等。
(三)商業銀行抗御風險的能力亟待提高
1.從次級債券的緩沖器作用看。銀行如果出現問題會由于債券持有者的拋售而惡化問題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使問題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甚至會加快問題銀行的破產。由此可見,次級債券的這種緩沖器作用是有條件的。
2.商業銀行抗御風險的能力關鍵在于對風險的識別。我國商業銀行從1999年開始實行的貸款五級分類管理辦法由于各家銀行的判斷標準不一,在風險的判斷上存在差異,風險識別能力參差不齊。此外,我國目前的貸款增量主要集中于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和住房類高檔消費貸款,一旦宏觀經濟發生波動,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
5.從財務成本的角度看。Keeley[4]的研究認為資本充足比率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存款利率下降14個基本點。銀行資產的市場與賬面價值比率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存款利率下降16-18個基本點。Berger[5]檢驗了為什么和在多大程度上資本充足率影響稅后凈資產收益。我國目前的次級債券的融資成本一般在5%左右,利率的高低與發債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高低和風險管理能力沒有必然聯系。
很多人認為,國外商業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都很高,抗御風險的能力也很強。但這只看到了問題的一個方面,實際上從國外經驗來看,次級債券融資早已超越彌補資本金的狹隘視野,主要用于項目融資。項目融資能使融資主體和風險承擔主體實現多元化,確保銀行風險與收益的匹配。正因如此,西方商業銀行才出現高資本充足率與低風險資產比率并存的良性發展態勢。
(四)監管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首先,我國商業銀行政府部門的隱性擔保和“太大不宜倒”的現象較為突出,加上我國沒有建立商業銀行的市場退出機制,投資者無后顧之憂。其次,由于我國目前還是實行分業監管的監管模式,面對商業銀行發展金融控股公司、業務交叉和綜合經營的現狀,我國監管機構的監管手段相對落后,各職能監管機構相互協調存在障礙。第三,次級債券持有者多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銀行之間沒有相互監督的動力,其他金融機構又與商業銀行有著千絲萬縷的利益聯系。由此可見,我國機構投資者沒有動力要求監管當局提高效率。惟一的監管動力來自于監管當局確保金融穩定的內在要求,而這不能保證監管效率的提高。
二、結論與建議
上述分析表明,我國銀行次級債券對銀行業的積極作用短時間內還很難顯現,處理不當,很容易引發新的一輪融資高潮,不能實現次級債券的真正目的。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們要放棄發展次級債券,相反,我們應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推進銀行業的改革和創新,為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的發行創造良好的環境。
1.規范商業銀行信息披露制度。一要提高信息生產機構的獨立性。一方面,國家要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歸口管理市場評級,以獨立性為基礎制定公正、科學、權威的評級機構的標準。另一方面,要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促進會計師事務所和評級機構的競爭與整合,最終形成為數不多的幾家權威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評級機構。二要強化監管體制建設。加強監管力度,監管部門不要加大處罰力度,增加信息生產機構的違規成本;建立信息生產的復核、評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退市”制度。
2.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一要加強機構投資者的業務創新。從資金來源看,必須不斷創新金融工具;從資產運用來看,要大力發展資產管理、投資咨詢等現代金融業務,將機構投資者從獨自承擔風險的泥潭中徹底解脫出來。二要降低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門檻,允許具有法人資格的各類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市場,允許資金雄厚的企業和個人以委托交易的方式進入銀行間市場,同時規范證券交易的登記結算制度,防止虛假交易和過度投機。三要通過股權多元化、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等方式改善機構投資者的內部治理結構,增強他們的市場反應能力。
3.提高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意識。商業銀行的體制改革不僅僅是一個上市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通過股份制改造來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我們要通過次級債券更新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理念,推動銀行的業務創新,將風險管理落實到銀行的每一筆資產業務之中。加強風險管理要從兩個方面來考慮:一是要考慮業務發展和風險控制之間的關系;二是要完善和建立風險管理系統,包括風險管理的組織機構、風險管理的技術(包括風險的甑別和分散技術)、風險管理的制度規范等。
4.促進監管模式向功能性監管轉化。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的綜合性經營特點已經較為明顯,金融監管模式的調整勢在必行。鑒于當前的現狀,我們可以在設置金融“防火墻”的同時,加強各監管部門的協商和協調,嚴格規定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和次級債券對銀行業務的充足率水平,對于非銀行業務商業銀行應及時補充新的核心資本和次級債券,分別進行管理和監督,確保商業銀行集團整體的資本充足率和銀行業務、保險業務、證券業務以及信托業務等結構性資本充足率均能達到監管當局的相應要求,防止風險的擴散和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