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省域林場革新情況調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本文作者:姜洪云作者單位:湖南省林業廳
職工人數多,素質低。全省國有林場職工57510人,約占全國的1/10,“4050”人員13771人,占在職職工總數36%,素質普遍較低。全省國有林場在職職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僅有38人;中級職稱674人,占1.8%;初級職稱2360人,占6.2%;沒有技術職稱的占91.9%。
負債多,包袱重。165個國有林場有不同程度的負債,負債林場達80%。到2010年底全省國有林場累計拖欠各種社會保險費共計4.7億元,累計拖欠職工工資、各種費用近20億元。國有林場辦社會包袱重,至2010年底全省國有林場共辦中小學校57所,有教職工739人;共辦87個醫院,有醫護人員396人;國有林場代管了32個鄉鎮、383個村,共有農村人口30余萬人。
基礎設施落后,經營狀況差。集中體現在公路、電力、通訊、飲水等方面的問題還未解決,仍有2個林場場部和394個分場(工區)不通公路,2個場部和353個分場(工區)不通電,21個場部和656個分場(工區)不通電話,場部飲水困難的林場占國有林場總數的42%。目前仍有40%以上林場貧困,生產經營狀況不佳,效益低下。全省林場下崗待業職工17634人,占全省在職職工的46%。
前段國有林場改革所做的工作
1.成立了國有林場改革領導小組并制定了相關政策文件。2004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的意見》(湘發[2004]6號)、2007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湘發[2007]15號),都將國有林場改革列為重要內容。2006年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領導為組長的國有林場改革領導小組,成員由省發改、財政、編辦、社會保障等9個部門組成。
2.全面開展了國有林場摸底調查。從2006年開始,我省發改、財政、林業、社會保障等部門多次聯合開展了國有林場改革調研,全面收集了全省國有林場的數據,專題調研了林場分類、定員定編、人員分流安置、養老保險等一系列問題,在調研的基礎上,系統地提出了國有林場改革發展的思路和政策建議。
3.進行了國有林場稅費改革。2007年,為減輕林場負擔,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我省成功地進行了國有林場稅費改革,省政府在稅費改革資金中每年安排8300余萬元,用于免除國有林場類似鄉鎮五項統籌、補助國有林場養老保險繳費和公共事業開支,有效地緩解了國有林場資金壓力。
4.基本解決了國有林場職工養老保險。2007年,為徹底解決國有林場養老保險問題,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林業廳在多次調研的基礎上,聯合下發了關于國有林場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兩個政策文件,省政府又專門召開了全省農林企事業場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會議,布置落實國有林場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工作。現我省94%的國有林場職工都進入了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5.部分國有林場已經進行了探索性改革實踐。許多國有林場充分利用自然景觀資源積極進行轉型改革實踐,建立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發展森林旅游和林下經濟。目前我省國有林場建有自然保護區28處,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9處、省級自然保護區19處,分別占全省自然保護區總數、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省級自然保護區的62%、53%、68%。建有森林公園64處,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35處、省級森林公園29處,分別占全省森林公園總數、省內國家級森林公園、省級森林公園的59%、80%、53%;已建立森林公園管理機構46個,解決事業編制94個。一些林場通過改革,定性為財政供養的公益性事業單位,目前全省有21個林場納入了當地財政預算,其中全額3個、差額18個。如懷化市芷訌縣將五郎溪林場定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定編52人全部納入財政預算;隆回縣全面凍結林場木材采伐,將全縣5個林場全部定為公益性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縣財政每年拿出近1000萬元資金用于林場發展。
下步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的主要思路
湖南省國有林場改革主要圍繞“大力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改革國有林場領導和管理體制,創新經營機制”來進行:
1.明確國有林場公益事業屬性。國有林場守衛著國家生態的最底線,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發達國家國有林比重都是30%-40%,由國家職能部門統一管理,而我省國有林只有8%。現在國家重視生態安全,首先是要將國有資源保護好,管理好。因此改革的取向和目標就是明確國有林場為公益性事業單位,徹底解決國有林場農不農、工不工的現狀。
2.創新國有林場經營機制。對國有林場經營的國家級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商品林明確承擔主體。國家級公益林應完全由國家承擔;地方公益林由地方負責;商品林創新搞活,發揮市場部分配置資源的作用。
3.科學核定編制,妥善安置富余人員。根據生態林所占比重將國有林場確立為全額或差額預算單位,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富余人員按照“以人為本,確保穩定”的原則,通過多種途徑妥善安置好國有林場富余職工。主要是通過林場現有經營性項目和竹林、經濟林等資源資產,提供營林勞務崗位、內部退養等方式,盡量實現內部消化富余職工。
4.完善國有林場社會保障體系,剝離國有林場辦社會職能。解決好職工參加企業養老保險和事業養老保險之間的差距,提高養老保險標準;解決好養老保險費的拖欠和續保問題。根據林場實際,職工按照規定參加當地醫療等社會保險。按照屬地原則,把目前由國有林場代管的鄉(鎮)村以及國有林場自辦的學校、醫院等逐步剝離出來.轉交當地人民政府管理。
5.完善扶持國有林場發展的優惠政策。提高國有林場生態公益林補助標準;國有林場的道路建設應當與通鄉公路標準一樣;通訊、廣播電視應當與現行的農村標準一致;電價、水價與農村同等對待支持;林業行業優惠政策向國有林場傾斜。
6.改革國有林場領導體制。探索重點國有林場省市(州)直接管理;建議國有林場場長的任免,需征得上一級林業主管部門的同意;完善市縣兩級國有林管理機構建設,強化省級國有林管理機構的職能和地位。
改革試點工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各級人民政府作為國有林場改革的責任主體。加強和調整湖南省國有林場改革領導小組,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相應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國有林場改革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統一領導。
2.搞好部門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應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加強協作,抓好有關政策的落實。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落實責任,當好參謀,搞好協調和督導。國有林場是改革的主體,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要認真抓好改革的每一個環節,全力以赴做好改革各項工作。
3.積極籌措改革資金。整合資金,多渠道籌措改革資金,設立國有林場改革資金專戶。支持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國有林場改革。省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支持國有林場改革,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國有林場改革補助資金,各市州、縣市區財政要安排一定專項資金用于國有林場改革。
4.強化監督檢查。加強改革的監督檢查,隨時掌握改革動態,對改革不到位或政策執行偏差的及時進行糾正;對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研究探索解決的辦法和途徑,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對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總結和推廣。
5.確保林區穩定。各級各部門高度統一思想,落實維穩職責。認真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扎實穩妥推進每一步改革;堅持依法依規,公開、公平和公正,切實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須林場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并經程序審批后方可實施;防止借改革之機破壞國有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及時解決好改革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國有林場改革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省國有林場改革正在探索中前行,雖然進行了一些改革實踐,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國有林場大多處于偏遠山區,改革的任務非常艱巨,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1.定編人員工資落實難。按改革要求,林場定編定崗后,其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我省在2004年和2007年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時,已把“定編定崗后的人員工資全額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作為重要改革內容,但多年來,執行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一是縣市級政府本身財力困難;二是縣市級政府考慮經濟建設多,認為生態建設需由中央和省級層面承擔更多。
2.富余職工安置難。國有林場定編定崗后產生的富余人員,可以在保留勞動關系的基礎上,通過林場現有經營性資產和項目、提前退休、提供勞務崗位等渠道安排部分人員,但仍有部分人員無法安置。國有林場職工長年生產、生活在山區,除林業生產之外,沒有其它一技之長,如何妥善安排好富余職工再就業難度大。
3.債務化解難。由于歷史的原因,國有林場積累了一系列沉重的債務,包括為營造生態林而產生的金融機構貸款、國有林場辦社會職能形成的債務、拖欠的養老保險費、拖欠職工工資和醫療費等等。化解債務是營造良好改革環境、順利推進改革必須解決的一道難題。
4.改革成本籌措難。改革成本高,包括無法安置的富余職工的一次性補償、林場辦社會費用、拖欠的養老保險費、給退養人員提供的勞務崗位費或生活費等成本。據初步估算,湖南省國有林場改革需要改革成本40多億元,國有林場現除山上的林木外,沒有多少其它籌資渠道,要靠自身籌集,顯然無力承擔。
需要國家層面解決的問題
1.改革成本需中央財政大力支持。國有林場改革成本較大,僅靠林場和地方財政無法解決,需要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希望中央能支持40%以上。
2.國有林場債務需要化解。對國有林場因營造生態公益林所欠金融部門的債務,建議比照國家林業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天然林資源保護區森工企業經營幾個債務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計發[2003)65號)等文件規定,給予豁免或掛賬處理的政策。
3.需建立穩定發展國有林場的投入機制。一是加大國有林場公路、水、電、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二是提高國有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國有林場大多地處老少邊貧山區,面積大且分散,資源管護難度大,保護壓力與日俱增。建議國家將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國有林部分每畝提高到20元。三是增加國有林場的營林項目,確保國有林場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