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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來是一個災荒頻仍的國度,而近代中國更是戰禍連綿,時局動蕩。在人禍的催生下,天災尤為慘重。劉仰東對晚清災荒發生頻率作過一個統計,從1840~1911年,全國共發生各種自然災害1354起,按年次計,少則5起(1891年),多則35起(1887年),平均每年22.36起,每月將近兩次。這個頻度從整體上基本顯示了災荒在近代社會中的持續性和多發性的基本態勢。
1災荒是一個關系政治、經濟和社會的重大問題,但由于種種原因,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災荒史研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直到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史研究的勃興,災荒史才逐漸興起。研究近代災荒史無疑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李文海認為“,研究中國近代災荒史,應該是中國近代史研究的一個十分重要的領域。它一方面可以使我們更深入、更具體地去觀察近代社會,從災荒同政治、經濟、思想文化以及社會生活各方面的相互關系中,揭示出有關社會歷史發展的許多本質內容;另一方面,也可以從對近代災荒狀況的總體了解中,得到有益于今天加強災害對策研究的借鑒和啟示”。
2戴逸也認為,近代災荒史的研究,不僅對理解過去的歷史十分重要,而且對今天的建設和未來生活也很有意義。
3劉仰東則把研究災荒作為考察近代中國社會的另一個視角,指出“災荒史本身作為一個系統,與人類社會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以及其他方面相關聯,反映了自然災害與人類社會的相互作用。因此,對近代自然災害進行充分的探討,十分有益于我們對社會歷史的系統的準確的把握”。
4從區域社會史的視角考察災荒與近代社會變遷之間的互動關系無疑是一條可取的路徑。池子華、李紅英、劉玉梅合著的《近代河北災荒研究》(從下簡稱《災荒》),日前由合肥工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即是對這一研究取向的有益探索,堪稱區域災荒史研究的一部力作。
(一)條理清晰,結構嚴謹
《災荒》是教育部社科規劃青年基金項目暨河北省社科規劃研究項目“近代應對災荒的法制建設研究———以河北自然災害為對象”的結項成果,全書近30萬字,分正文和附錄兩部分。正文凡六章,對近代河北災荒的成因及時空分布、災荒對近代河北經濟、社會所產生的影響以及中央和河北地方政府、民間組織防災、減災、救災舉措及成效做了較為深入細致的考察。附錄為近代河北災荒年表(1840—1949),勾畫了近代河北災荒的概貌,可與正文相互參照。首先,概述近代河北災荒的嚴重程度并從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兩個維度考察災荒的生成機制,探討各種驅動因素的合力在形成災荒過程中的作用。特別是從生態環境的惡化、民眾自身抗災能力的薄弱、水利失修、吏治腐敗、戰亂等方面對導致災荒的社會因素進行了抽絲剝繭式的縷析,指出各種因素雖相對獨立又彼此纏繞和相互作用,從而揭示了近代河北災荒“甲天下”的局面實是“天災”與“人禍”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章、第二章)。其次,探討災荒對近代河北經濟和社會的影響。從農村經濟、民眾生存條件、工商業發展、交通運輸業和稅收等方面考察災荒與經濟發展的內在關聯性。對災害的社會影響則作了全景式掃描和重點呈現,不僅考察了災荒下社會心理的異常、“走死流亡”災民的生存狀況和社會秩序的動蕩,而且以義和團運動為個案,對世紀之交的直隸災荒及流民問題進行專門研究,使讀者對災荒的“后遺癥”有更直觀的認識(第三章、第四章)。再次,全面考察晚清至民國時期的防災、減災與救災體系。分別從減災救災法律體系、官方荒政實踐、民間災荒救助以及減災救災的特點和成效等多個層面,對晚清時期的防災與救災活動進行了較為系統深入的研究。而對民國時期防災、減災活動的考察,則以政府為主導兼及民間力量,從北洋政府、南京國民政府以及邊區政府三個政權的減災救災體系及其運作分別加以論述,比較完整地復原了這一時期河北災荒的調節與控制實況(第五章、第六章)。通過以上梳理,可以發現該書條理清晰,結構嚴謹,形成該書較為完整的研究體系。
(二)特色鮮明,頗多建樹
《災荒》是第一部專門以近代河北災荒為研究對象的系統的學術論著,填補了河北近代史研究的一項空白,具有重要的開拓意義。該書的特色和建樹頗多,其中以下幾個方面尤其值得稱道。
其一,跨學科理論和方法的成功嘗試。災荒聯系著政治,也關系經濟與社會,涵蓋災情、災因、影響、防災減災法制建設與實踐等多個方面,每一方面又包含千絲萬縷的因子,要對如此龐大的架構進行條分縷析,沒有跨學科理論和方法的支撐是難以想象的。通覽全書,可以發現,本書雖以社會史為基本切入視角,但并未停留于此,而是綜合運用了災害學、統計學、文化學、社會心理學等跨學科理論和方法,力求對近代河北災荒進行多層次、多角度的深入考察。如對災荒與義和團運動的考察,作者就另辟蹊徑,引入社會學的理論對災荒驅使下流民的生成、流向及影響作了透視。值得注意的是,作者還把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有機結合,宏觀研究與個案考察有機結合,這就使本書既有深度又有廣度,展現了作者開闊的視野和較為深厚的學術功力。
其二,史料翔實,內容豐贍。豐富翔實的史料是歷史研究的基礎和前提,也是確保研究成果客觀扎實的關鍵。對史料的搜集要盡可能做到“竭澤而漁”。作者潛心收集資料達十余年之久,網羅了大量史料,可謂“持久戰”。該書占有資料之詳盡、征引范圍之廣,引人注目。不僅充分利用一系列史料匯編和相關研究論著,而且廣泛引用和參考了囊括正史、典籍、方志、文集、奏章、年鑒、檔案、近代報刊雜志和其他調查統計資料在內的大量原始文獻,為該書的分析論證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該書占有資料之廣泛,不僅反映了作者用功之勤和良好的學術素養,而且使本書的內容顯得飽滿而凝重。
其三,脈絡貫通,自成一體。從災荒概況、成因、經濟和社會影響到災荒調控及其時代價值,無不納入作者的考察視野。在對每一板塊的探析中,作者也注意從不同層次,多個方面進行全面考察。以晚清民國時期的防災、減災與救災問題為例,作者不僅關照減災救災法律體系這一制度層面,也重視考察救災減災的荒政實踐層面;既對各個時期的官方災荒救助進行了具體研究,也始終重視民間力量的救災活動和所發揮的功能、扮演的角色;在對民國時期防災、救災體系進行研究時,還充分認識到邊區政府的重要性,對其做了專門論述。多層次、多角度的考察大大豐富了本書的內容,使之顯得有血有肉。
其四,論證縝密,多有創見。本書引介跨學科的理論方法,立足于大量豐富翔實的史料,對紛繁蕪雜的資料爬羅剔抉,鉤沉索隱,敘述環環相扣,論證縝密。作者通過具體的統計數據對近代河北災荒的種類和時空分布情況進行了詳細的敘述和歸納,描繪了近代河北災荒連綿的基本面貌。并在此基礎上對近代河北各類自然災害的時空分布特點進行了提煉和總結。在對災荒與義和團運動的內在關系進行解讀時,作者通過豐富的史料,為讀者勾畫出“災荒—流民—義和團運動擴大化”的動態“軌跡”,揭示出這場運動具有相當的盲動色彩,并從災荒本身的周期性特點出發,分析了義和團運動由高潮走向低潮與災荒的緩解和流民的消散二者之間的關聯性。視角新穎,令人耳目一新。在對晚清時期減災救災體系進行考察時,作者通過對減災救災法律體系、官方荒政實踐和民間災荒救助活動的探析,揭示出晚清直隸減災救災的諸多特點,如減災救災主體由單一向多元化發展,由單純的救養向教養結合邁進,由消極的救災轉向積極的救災,政府在救災防災減災中始終處于主導地位等,論從史出,言之有據,令人信服。
其五,時代色彩鮮明。中國近代社會處于由傳統走向現代的轉型期,急劇的變革是近代社會的時代主題之一。無論是主動抑或被動,一切傳統因素無不在近代化浪潮的席卷之下,悄然發生著改變,荒政也不例外。在近代化各種因子的激蕩和推動下,傳統的荒政也打上了時代變遷的印跡,邁入了近代的門檻。在災荒的影響下,民間力量和社會團體也蓬勃發展起來。該書對晚清民國時期河北災荒調控的研究即從一個側面透視了近代社會新陳代謝的時代特征。以民國時期民間力量的救災實踐為例,作者以華洋義賑會、中國紅十字會和直隸商會為典型進行個案研究,并將國際救助納入考察視野,對民間救災團體的經費籌募活動、救災方式等進行了較為詳細的探討。指出其救災活動主要以災后救濟為主,包括捐款、捐物、設置粥廠,散發食物,設置收容所,施舍醫藥、工賑、農賑、借貸等方面,并分析了民間義賑與官賑相比的特點,尤其是注重工賑,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華洋義賑會的救災活動尤其順應時代的潮流,在籌款方面發明了年捐,賑災方式上則有以工代賑,創辦農村信用社、興辦農事實驗廠和農村教育等開創性做法,不僅提高了民間義賑的影響,而且為近代中國救災事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折射了荒政近代化的一個斷面。此外,該書還彰顯了作者的現實關懷理念。在余論部分,作者力求站在歷史與現實的交匯點上,著眼于災荒調控時代價值的探索,提出“災荒的治理既需要繼承也需要創新”的時代命題,認為建立完備的防災減災法律體系,建立獨立的防災減災儲備金制度,保護生態環境,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快速發展,形成良好的災害道德心理,是減少災荒的有效途徑。這是耐人尋味的。
(三)不足之處
毋庸諱言,《災荒》一書并非完美無缺,尤其是對某些問題的深入分析不夠。比如,作者以近代河北災荒問題為中心,進行典型性研究,固然可取,因為近代河北災荒“甲天下”,研究中國災荒史,不能不注重近代河北災荒的研究。但缺乏整體史的關照理念,近代河北的區域特色并不鮮明。既然凸顯的是區域研究范式,那么河北的區位特征也決定了這一區域災荒有別于其他地域的典型性。倘若將這一問題放在近代中國社會轉型的大視野中以探究其在整個近代防災減災體系中所處的地位和所獨具的地域特點抑或引入比較的視角,則更能凸顯選題的學術價值和“典型”意義。在災荒的影響方面,作者重點探討了災荒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若能進一步考察災荒對政治、軍事和思想文化等的影響,則會更臻完善和系統。在對救災減災的專章探討中,作者對官方及民間力量的防災救災活動均有敘述,但對二者之間的互動勾連探討不夠,倘能對二者在救災活動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分工與合作進行深入解讀,無疑對認識近代國家和社會的關系以及近代社會力量的成長機制大有裨益。在減災救災特點及成效方面,作者對晚清時期有論及但顯得稍嫌薄弱,對民國時期則涉及更少,二者之間的延續與斷裂,變與不變不得而知。倘能另辟一節,進行對比研究,則對荒政近代化的歷程會有更清晰的認識。此外,本書側重實踐層面的救荒舉措,倘能關照理念層面,引入精英人物的救荒思想和學說,或更具說服力。畢竟歷史是人的歷史,缺少了人這一歷史活動的主體,歷史研究無疑會減色不少。
盡管本書還存在一些不足,但瑕不掩瑜。該書的出版是對區域災荒史研究的有益探索,并建構了區域災荒史研究的框架體系,對同類課題的研究是有“示范”意義的,對推進社會史研究的縱深發展也不無裨益。誠如作者所說,災荒應對是“一個古老而常新的課題”。本書中的觀點,特別是晚清、民國時期歷屆政府與民間組織在防災、救災方面的成敗得失,對當前的防災救災活動也有著一定的現實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