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政府干預在農業旅游中作用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內容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但我國的農業旅游總體上還處于市場培育階段,產業化經營也處于初級階段,但農業旅游在增就業機會、帶動農村經濟發展等方面的作用已顯現無疑。本文從闡述政府對農業旅游經濟發展中起的作用出發并對此進行了分析,并指出政府應在農業旅游的發展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以促進我國農業旅游持續健康發展。并充分發揮政府在農業旅游中的作用,成為發展旅游經濟的有效工具。
關鍵詞:農業旅游;管理體制;政府作用;旅游發展
農業旅游的概念:農業旅游作為一項新興的旅游項目,20世紀90年代以后,在我國開始出現,并得到了較快發展。盡管我國的農業旅游總體上還處于市場培育階段,產業化經營也處于初級階段,但農業旅游在增加就業機會、帶動農村經濟發展等方面的作用已顯現無疑。
縱觀我國農業旅游的發展歷程,我們不難發現,作為新興的旅游產品,其發展離不開各級政府的政策扶持和引導。因此,政府如何在農業旅游發展中起到適當的作用就成為一個有重要意義的課題。在農業旅游向高水平發展的過程中,政府應扮演什么樣的角色、發揮什么樣的作用呢?
一、阻礙我國農業旅游向高水平發展的因素
盡管我國農業旅游資源豐富,農業旅游發展勢頭迅猛,對發展農業旅游的認識比較明確、發展農業旅游已具備了良好的基礎、發展農業旅游已形成了一些新的模式,開展農業旅游業已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農業旅游的發展應該說才剛剛起步,農業旅游產品也僅僅為雛形,仍存在著諸多阻礙其向高水平發展的因素。
(一)觀念落后,對發展農業旅游的作用認識不清
目前,長期的封閉落后造成農民陳舊、保守的思想觀念,沒有意識到農業資源還可以作為旅游資源來開發,認為發展旅游與種植農產品相比,風險較大,農民參與發展旅游的積極性、主動性不高;再加上,由于我國農村經濟的市場化程度不高,開放程度較低,農民自我發展的意識不強、顧慮多;對發展農業旅游的持續性看法片面。即使在開展農業旅游較為成功的地方,也多重視經濟效益,忽視潛在的社會效益和品牌形象效益,缺乏多效益性的認識,更多看重門票、服務和直銷產品的收入。因此,如何正確引導農民加大開發旅游的積極主動性,使農業旅游能夠順利快速的發展,是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二)發展農業旅游的投入問題
農業旅游的投入問題,一直成為阻礙農村發展農業旅游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在欠發達地區。配套設施落后,基礎條件差。主要表現為農村路網、水電氣、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廁所、通信設備等基礎設施的供給嚴重不足,旅游服務設施條件相對落后。這種配套設施的滯后嚴重制約了農業旅游的發展。
(三)管理體制不到位
1.缺乏統一的全國性的關于規范農業旅游管理方面的專門法規,缺乏對農業旅游主體的基本規范。沒有有效的協調和數量控制,出現了較為嚴重的市場秩序混亂。由于缺乏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市場門檻低,缺乏統計和評估機制,使農業旅游產品的質量較差,服務不規范,游客的怨言很多。
2.缺乏農業旅游發展目標和長遠發展規劃;
3.行業管理和相關制度不健全,助長了農業旅游市場的無序;
4.農村“一家一戶”的個體經營形式,松散的基層組織管理體制和薄弱的基礎條件,也使農戶無力組織大規模的宣傳促銷活動,從而制約了農業旅游的發展。
以上各種阻礙因素要得到根除,僅*市場、企業運作、農民的參與是不可能的,需要政府發揮作用,尤其是在政府主導發展旅游產業的大背景下,政府的積極作用對于推動農業旅游的發展也必不可少。也就是說,在農業旅游發展的現有階段,政府可以在創造一個優良的基礎設施環境、政策扶持、管理體制改革等各方面發揮作用,扮演好政府應有的角色。
二、發揮政府在農業旅游發展中的作用
在農業旅游的發展中,政府的作用應建立在積極審慎地把握當前農業旅游發展形勢的基礎之上,應當處理好“寬”與“嚴”的關系問題,即政府的作用應當有合理邊界,在農業旅游發展的不同階段,政府應當發揮不同的作用。在農業旅游發展的初期階段,政府政策的鼓勵和扶持是必要而有效的。由于目前看來,我國農業旅游的發展仍然停留在初期萌芽階段,政府在農業旅游發展中的主導作用主要應體現在觀念先導,宏觀指導,政策引導,完善和改革旅游管理體制,提供必要的資金、技術、政策支持,營造良好的旅游發展環境等方面。
(一)合理規劃,提高認識
在農業旅游發展初期階段,農業旅游的發展由于缺乏總體規劃,各個農業旅游點各自為戰,產品單
一、重復雷同等現象嚴重,這給農業旅游的深度開發造成了困難,不利于農業旅游的持續健康發展,而規劃的制定單*某個企業是無力完成的,需要政府直接或間接介入。
各級政府部門應在國家發展農業旅游總原則的指導下,通過對各地區農業旅游資源的普查,編制合理的農業旅游總體發展規劃,進而形成省、縣、鄉各級農業旅游發展規劃,并將其融入整個旅游產業規劃當中。由政府牽頭編制的規劃應立足于高起點、高標準的開發方向,本著“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則,起到宏觀指導的作用。
規劃不能停留在為“規劃”而“規劃”,不能流于形式,要結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使其能真正地發揮指導作用。也就是說,在規劃過程中,應加強學習和調研,避免閉門造車,既要學習和借鑒農業旅游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的成功做法,如阿根廷政府從2000年開始制定和推行的鄉村旅游業發展計劃,推出了“馬背上的阿根廷”、“南美土著部落”、“農莊生活”、“鄉村手工制作”、“鄉村美食”以及“鄉村節日之旅”等旅游項目,并在全國20個省、44個城市舉辦這方面的巡回展覽和專題研討會議,向全國的農牧業生產者提供鄉村旅游知識培訓;還成立了“阿根廷鄉村旅游網”,鼓勵所有農牧業生產者加盟。也要考慮本國的國情、當地的自然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文化發展以及市場需求狀況,明確農業旅游的功能定位。
總之,通過合理規劃,達到整合農村各類旅游資源,解決農產品的季節生產與全年觀光經營的矛盾的目的,使以規劃為指導的農業旅游的開展能真正改善農村產業結構、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改變農村面貌。
(二)制定法律、法規,規范農業旅游管理
發展農業旅游必須有切實可行的法規作保障,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行業標準。要圍繞“上質量”、“上檔次”、“上規模”的要求,對農業旅游的市場、價格、服務質量、經營管理制定農業旅游管理辦法和行業管理規范化標準,對農業旅游點的開辦條件、審批辦法、管理制度等事宜予以明確等方式,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并依據法規整頓農業旅游市場秩序,促進農業旅游產業管理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創造優良的旅游軟環境。如各級地方政府可根據國家農業示范點的評選標準細則,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制訂出臺《農村農業旅游管理辦法》及相關標準,促進標準統一的規范化開發和管理。
對開展農業旅游實行嚴格準入制度,即開展農業旅游須到各級政府旅游部門進行登記注冊,并通過考核后發放許可證書。同時,對各種形式的農業旅游點有針對性地進行分類管理,如農業生態園區可納入全國旅游景點(區)的評級管理中,“農家樂”可按旅游飯店星級評定制度進行管理,開展星級“農家樂”的評定工作等。如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成都市農家樂旅游服務暫行規定》和《農家樂開業基本條件》、《農家樂旅游服務質量等級劃分及其評定》兩個地方標準,對農家樂以進行規范化管理。成都市旅游局和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市政府文件精神共同制定了《成都市農家樂旅游服務質量等級評定實施細則》等做法,值得全國各地政府效仿。
(三)加強組織管理,制定優惠扶持政策
由于農業旅游是新生事物,涉及行業和領域比較廣泛,需要各級政府、部門加強組織管理、制定一系列強有力的優惠扶持政策。
1.理順管理體制,建立、完善組織機構。農業旅游開發是一個涉及面廣,內容龐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理順管理關系,建立各旅游相關機構分層管理、互相協作的組織管理機制,才能實現農業旅游從無序發展、規模分散、粗放經營管理向規模效益型的有序良性循環方向發展。根據旅游業聯動性強,涉及的產業和部門多,需要各部門共同協作配合的特點,應從“大旅游、大農業”的角度來改革和完善管理體制,嚴格行業管理。各職能部門、經濟杠桿部門、管理部門要更新觀念,明白發展農業旅游會帶動本部門的發展,打破行業界限。
政府應在加強農業旅游組織機構建設方面發揮主導作用,通過建立以政府和旅游局為主導,由農業、林業、城建、文化、國土、工商、稅收、交通、環衛等部門組成的農業旅游開發領導小組,對農業旅游開發進行宏觀調控、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在開展農業旅游的各村設立景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處、投訴舉報站,負責景區經營管理、安全衛生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督,加強景區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然后,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成立必要的農業旅游協調機構和行業協會,為農業旅游的健康發展創造條件。
隨著我國農業旅游的發展,出現的各種問題不可能全由政府部門出面解決,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通過鼓勵農民建立行業協會,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積極協調、妥善處理,以規范農業旅游的經營與管理。
2.制定農業旅游開發的優惠扶持政策。政府應為發展農業旅游制定出臺一系列關于促進農業旅游的若干政策建議,在合理布局、農業旅游的投入產出、價格、農業旅游資源開發等方面構建完善的政策支撐體系,通過這些政策,從財政、稅收、土地、人才引進、籌資、獎勵、培訓引導、項目審批等方面,鼓勵支持農業旅游項目的內外資引進,促進農業旅游的開發建設,進一步優化以農業結構、旅游產業結構、商品結構為主的農業旅游經濟結構;還可以設立農業旅游發展基金,對重點農業旅游項目進行貼息貸款支持與獎勵等。
同時,政府要在利益協調、資金投向以及政策法規等方面給予傾斜和支持,為農業旅游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政策環境。利用優惠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民積極參與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旅游產品開發,吸引投資者參與農業旅游的開發。通過相關項目審批政策與稅收的優惠,支持傳統農業進行產業轉型改造,鼓勵農村發展以旅游為龍頭的第三產業,并在新建旅游設施、旅游商品生產、旅行社組建等方面,提供更為便利的條件和優惠政策支持。
(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旅游服務功能,改革現行投資體制
一方面,基礎設施作為一項公共產品,應當由政府來提供。農村地區屬于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農村路網、水、電、氣、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廁所、通信設備等基礎設施和旅游服務設施條件相對落后。基礎設施滯后的問題,一定程度上成為困擾農業旅游發展的瓶頸。政府應承擔牽頭開發農業旅游線路的職責,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和旅游服務設施建設投入,以消除農業旅游發展的最大障礙。新晨
要加快農業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政府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優化投資環境,拓寬基礎設施的投資渠道,可以通過以下一些方式來進行:
一是政府可以進一步加大對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在涉及農業旅游發展的公路、鐵路、民航等方面,通過加大投入或整體、局部使用權招標等方式,推進基礎設施的建設,改善農業旅游的硬件環境,提升景區景點的綜合服務功能,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二是可以采用公共物品私人供給的方式,農業旅游基礎設施的建設資金在依*財政資金投入的同時,也要爭取內資、外資、信貸資金、社會資金及其它資金的投入。三是在引資方式上力求多樣化,通過組織和參加投資會、洽談會、招商引資會,宣傳當地的農業旅游資源優勢,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多渠道吸引資金,加大對開發農業旅游的投入,形成全方位發展農業旅游業的新格局。對于資源條件較好的農村,政府可以通過營造優良的基礎設施環境來進行招商引資,投入資金進行項目包裝,建立開放性、多元化的市場融資渠道與運營機制,為我國農業旅游發展創造更大的空間。
三、結語
總之,政府在農業旅游發展過程中不能管得過多,管得過死,在發展初期扶持引導,起主導作用。但農業旅游的發展要進一步成熟,向更高層次提升,最終還得*市場的力量,政府職能轉向服務為主,政府作用的重心有所轉變,應充分發揮政府在農業旅游中的作用,成為發展旅游經濟的有效工具。
【參考文獻】
[1]陳素誼,等.廣東觀光農業旅游開發探討[J].云南地理環境研究,2005,(1).
[2]胡衛華,王慶.“農家樂”旅游的現狀與開發方向[J].桂林旅游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3,(1).
[3]張立生.略論大城市“都市型農業”的發展與城市規劃[J].城市規劃匯刊,2001,(3).
[4]張樹夫,唐繼剛.旅游觀光農業的問題與對策[J].農業經濟,2001,(6)